王先生家住在金普新区金地中央公园小区20号楼三单元。11月17日,他向本报反映,大概今年年后,一楼二楼搬来了新的租户,他们发现住在房子里的居然是猫。
“我住的房子户型是88㎡,最高有十一层楼。”王先生说,小区是一个封闭住宅小区。该单元楼一楼是清水房,二楼精装修,里面建了一个猫舍,养了数只猫。王先生表示,照顾这些猫的是一名女子,女子搬来后楼道里的气味也是一言难尽。此外,业主们时常会听到猫叫的声音,影响了他们的休息。
“一楼的窗户上贴着纸,看不到里面具体有多少只猫。”王先生说,本单元的业主们都不同意租户给猫“租”房子住的这种行为,他们认为这是在以牺牲其他业主的生活质量为代价。他们向物业和社区等部门反映,但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楼内保洁频次增加两倍
11月19日,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物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有时一进单元门就能闻到刺鼻的味道,味道的大小主要看租户的清理频次。”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业主们的反映后,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
工作人员说,租户对物业的协调也比较抗拒。租户认为单元楼的气味与她养猫行为无关,房子能里养多少只猫也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对于业主们和物业的再三劝说,她很生气。
猫舍到底有多少只猫,猫舍的存在是否有经营性质?工作人员表示,两套房大概有十几二十只猫,里面居住的猫并非是收养的流浪猫,物业也并不清楚猫舍是否有经营行为。
“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尽力协商,做好应做的工作。”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物业加强了对该单元的的保洁消杀工作。针对该单元楼,保洁人员早中晚去检查一次,是其他单元楼的三倍。
住宅楼内建猫舍,是否合法?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从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养动物应进行免疫接种等防疫措施。猫舍若未对猫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可能违反动物防疫规定。同时,猫舍产生的噪音、异味等可能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规,对周边居民造成干扰,可能被要求整改或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猫舍产生的噪音、异味等影响邻居正常生活,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邻居有权要求猫舍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
王金海说,一般居民楼的房屋用途为居住,在居民楼内开设“经营性”猫舍可能违反房屋用途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王金海表示,如果猫舍存在经营行为属实,租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一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如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要符合国家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等。二是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