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在严格规范市民饲养犬只的同时,加强了对流浪犬的收容及管理,建立了犬只留验所,并做好收留犬只的后续饲养、领养工作。广州警方表示,希望养犬市民提高自身依法、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如违反《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警方可没收犬只,并对犬主处罚2000元。
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犬等行为
记者从广州警方了解到,由于养犬市民整体素质仍不高,遛狗不拴绳、随地排泄不清理、宠物狗乱叫、吓人、咬人等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仍时有发生。
广州天河区某小区,不少市民在遛狗时并没有栓狗绳,导致狗狗在小区内乱跑。图/新快报记者毕志毅摄
对遛犬不牵犬绳、宠物狗吠叫、惊吓人等不文明现象,广州警方主要做法是以警告、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对经警告教育仍不改正或者严重违反《条例》规定的,视情进行调查取证和进行行政处罚。
对犬只伤害他人的,按照《条例》规定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治,并在24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传染病检验。
2017年8月30日起,广州警方开展了为期近半年的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不牵绳,不清理粪便,不登记)进行整治。对违反《条例》和《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可没收犬只并处2000元的罚款,没收犬只将会被安置到广州市犬只留检所。
广州警方希望通过大力整治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维护《条例》实施的严肃性。
●广州可养什么狗
本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
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
行政街辖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划定为一般管理区;
镇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和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划定为严格管理区。
广州市区范围养犬必须进行登记和免疫。
按照《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穗公〔2014〕246号)》规定:
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体型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以及由市公安机关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犬只和其它烈性犬只。
按照此通告规定,中华田园犬,即土狗在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在严格管理区是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
●怎样合法养狗
在广州养宠物狗必须遵守《条例》规定:
严格管理区要进行养犬登记和续期,禁止饲养危险犬;养犬人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
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区域;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用犬绳牵领犬只、为犬只佩戴犬牌、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等等。(具体内容可详细查阅《条例》)
●流浪犬去哪里了
目前,广州市本着动物保护的原则,积极救助和收治社会流浪犬,维护市民出行安全和保障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建立了犬只留验所,为流浪犬提供优良的容留庇护场所。2013年,广州在白云区钟落潭镇建设了犬只留验所,满足公安机关留置收治流浪犬、查扣的违法犬只等犬只的管理工作需要。
·广州犬只伤人事件簿
●2018年4月15日14时许,白云区茅岗村一家私营诊所附近,一条流浪狗高空坠落砸伤一名女行人张某,因伤情严重,或致其高位截瘫。
●2017年9月23日上午,市民林先生路过广州番禺洛涛居小区附近时,一条黄狗突然发疯似的从小区围栏冲出来,直扑向林先生并将其咬伤。事后,林先生多次找上狗的主人,对方承认是自己家狗咬伤了林先生,却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2017年7月20日11时许,花都区花山镇东边村一条流浪狗先后咬伤一名妇女和一名儿童。事后,当地警方对流浪狗进行围捕、扑杀,伤者被送往医院注射狂犬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