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一只“英短”,没想到却变成了“折耳”,要求撤销合同却遭到宠物店拒绝。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购猫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面对王某的诉讼请求,宠物店辩称,王某已将猫咪接走,已完成交付,王某现在反悔并要求退还购猫款项并无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向宠物店购买案涉猫并支付价款2500元,故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现宠物医院提供的证据能够证实案涉猫为折耳猫,而作为专门销售宠物的单位和人员,宠物店及其员工理应比普通消费者具备更多的专业知识,负有更为审慎的注意义务,但其在向王某销售案涉猫时故意隐瞒案涉猫的真实情况,故法院采信原告的主张,认定宠物店在向王某销售案涉猫时存在欺诈行为。
此外,案涉猫由宠物店联系洗护事宜并支付费用,但宠物店没有明确证据能够证明其已将案涉猫交付给王某,而王某将案涉猫抱至宠物医院咨询的行为是基于怀疑并证实案涉猫为折耳猫的情况,不能视为其接受案涉猫的行为,故宠物店主张双方买卖交易已经结束,缺乏相应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支持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王某与宠物店之间的纯黑色英国短毛猫买卖合同,于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王某购猫款2500元,并赔偿原告王某7500元损失。一审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宠物不同于一般商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具备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导致其品质辨别更加复杂。所以在购买前,最好能实地查看后再订立购买合同。
同时,宠物作为生命体,承载着人们的感情。如因宠物自身健康问题发生意外,无疑将会给消费者的情感造成一定伤害,故消费者在购买宠物猫狗时,建议与宠物店约定一定期限的质保义务,在发生宠物身体缺陷时,及时报销相应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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