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宠物的喜爱本无可厚非,但对宠物犬过度地放任和纵容,却会给其他人造成困扰,还会引起争议和冲突。
为提高不文明养犬治理成效,市公安局积极倡导文明养犬“五要做”:养犬要办证,遛狗要牵绳,犬便要清理,养犬不扰民,不养禁养犬。从点滴做起,展现大连洁净、美丽的城市形象。
场外
大连开展
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
采访中,多数市民反映,遛犬时不拴犬绳、放任犬吠、随地便溺等是最受困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家住沙河口区某小区居民刘云说,每次晚上在小区散步,自己都会格外小心,生怕“踩上狗屎运”。小区有人把公共场所当自家花园,想怎么遛狗就怎么遛狗,狗大小便自己也不清理。特别是下雪天,狗屎被白雪覆盖上,稍不留神就踩上。
刘云:
“
我不反对养狗,但是在公共场所,就该遵守公德和公共秩序,犬便应随时清理,遛狗一定要拴绳。
”
另一位接受采访的市民则表示,由于小时候被狗扑倒过,所以一直比较怕狗。前不久在小区,一只小狗突然从楼里窜出来,把她吓个半死,可狗主人却只会在旁边说“没事,它不咬人,那是在跟你玩”,这种态度让她不能接受。
近年来,大连市公安局着力推进解决涉犬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流浪犬清理收容、禁养犬整治“三大行动”。
据统计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共处理涉犬投诉举报1900余件,主要以遛狗不牵狗绳、犬只随地排便、滋扰市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居多;共办理养犬登记证16800余个,收容犬只数2400余只。
场内
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不仅严重影响着市民的生活质量,而且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基于此,市民对文明养犬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
怎样更好地治理
不文明养犬?
在今年两会上
市政协委员给出建议
市政协委员赵辉
通过电子标识
对家犬进行信息管理
通过电子标识对家犬进行信息管理。家犬不得散放,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外出必须佩戴狗绳、口罩和爪套,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怀抱,以防伤人。
由保险公司建立宠物第三方责任险,家犬咬伤他人造成的损失,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及时、尽早地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救治。
市政协委员臧维力
出台《大连市社区居民
文明养犬公约》
文明养犬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建议出台《大连市社区居民文明养犬公约》,内容如下:
1
任何养犬单位和养犬个人都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应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
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自觉为宠物犬办理养犬登记证,并按规定定期为犬注射狂犬病疫苗。
3
携犬出户时,犬应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由成年人牵领,同时,携带养犬登记证,避免近距离(1-2米)接触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弱势人群。
4
携犬出户时,要准备好清理犬粪的工具,及时处理犬在户外排出的粪便,保持社区公共卫生。
5
携犬出户时,不应进入禁遛犬的区域,例:餐厅、酒店、商场、影剧院、公交车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6
7
携犬乘坐电梯时,并应为犬戴嘴套,或将犬装入犬袋、犬笼,避开电梯乘坐高峰时段,如电梯同乘人怕犬,应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电梯。
8
应保持睦邻友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避免扰民,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9
养犬人应有为宠物犬提供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的责任,不虐待犬、不遗弃犬。养犬人因故不能继续养犬,应将犬转让给符合条件的人领养,并办理转让手续,或送缴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10
养犬人应与社区签署《养犬保证书》,遵守《养犬公约》,依法做好养犬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