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要保护动物,截车救狗是正义之举。也有人说贩狗、吃狗也是自由。其实,狗作为一种动物能否被贩卖、屠宰和食用,目前仍然属于“法不禁止即自由”,道德说教毫无意义。救狗有理由,运狗也有自由,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在于:保护动物能否就这样简单粗暴地在爱的名义下“路见不平一声吼”?
志愿者们“截车救狗”的理由大致包括:怀疑车上有流浪狗,并且经过现场查看发觉小狗不健康,未经过检疫合格,其中有些是被偷走的宠物狗。
应该说志愿者们的诉求:让病狗得到医治,让宠物狗回家——并无不妥,毕竟喜爱某一种动物、进而采取实际措施来关爱动物的生命权和福利是一个人的自由,属个人偏好的范畴。客观上来说,动物保护组织收治流浪猫狗,确实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善了猫狗的动物福利。从道德制高点指责爱狗者“为何不去救牛救猪”、“救狗不如救助需要帮助的人”是毫无意义的。
据《新京报》报道,经警方和动检所核实,这批狗的手续无问题。为这批狗出具免疫证的防疫员胡根军称:“狗全部都是收购的。”收狗都是由当地人进行,一些带着项圈狗链的狗是一些村民不想养的家狗,向狗贩出售时没有取下。对于这批狗的检疫,都是按动物检查条例进行,“如果一项有问题,都不许外运。”而且这批狗的所有人长期从事贩狗行业,之前没有出现过问题。
诚然,很多白纸黑字打印出来加盖了公章的检疫合格证书并不一定代表合法合规,但无论如何,只要手续齐全,运狗者的权益就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
更需要指出的是,志愿者有质疑的权力,但没有将货运车强行拦下的权力。志愿者可以报警,但他们不是警察,不能以“爱狗”的名义越界执法。正如专栏作家连岳所言,“退一万步说,截下的狗车里真有来路不明的狗,那些爱狗者强行拦截运狗车也是违法的私刑,这正如你强行闯入他的人家里,发现里面有来路不明的物品,也不能证明你的闯入合法。又如你‘正义’地私自打死小偷也是犯罪。”
此次救狗事件发生在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而京哈高速公路的日均车流量近3万辆,双方僵持的15个小时,漷县收费站高速公路进出口均已封闭并拉起警戒线,受影响车辆估计也有2万辆。警车赶至现场维持秩序,警车同时播放“通州公安分局正式告知”,称志愿者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行为已经影响正常经营生活,违反了法律,影响了交通秩序。保护动物没有错,但“截车救狗”的后果是让收费站周边的普通人跟着为拥堵埋单,以恶扬善并不值得鼓励。
虽然现在有报道称这些被解救的狗已经部分送往医院,部分办理了领养手续,但不得不提起的是07年的解救415只天津猫事件,是同样的组织小动物保护协会,在几年前发生了解救流浪猫后因组织内斗猫咪去向不明,拖欠医院欠款,捐款不透明事件,而此次的解救待宰小狗的行动,能否避免悲剧重现呢?还是要打上一个谨慎的问号。
目前世界各国的动物保护立法,大多数是出于“反虐待动物”的目的,是对动物福利的一种尊重和保护。动物福利一般指动物(尤其是受人类控制的动物)不应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使是供人用作食物、工作工具、友伴或研究需要。对动物福利的尊重目前在中国还基本上是空白。李方平律师说,港澳地区每辆运猪车只能装35头猪,“但我们并没有这样的规范,多的话一辆车能装百十头,不但导致动物受到损伤,对人的观感、情感也是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