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共七科七卷。
2.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共六科六卷。
(三)高中
1.高一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2.高二年级:高二年级由于多数学科进行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且各校进度不统一,所以不统一命题,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见附件1
(一)一至八年级试卷均由县教研室统一提供。
(二)高一试卷由梧州市教科所统一提供。
四、报考要求
各乡镇、各学校要如实汇总考试人数并上报到县教研室,严禁任何教师或学校领导拒绝学困生考试。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有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校需出具证明在2016年6月29日前送县教研室经核实后备案(如有特殊病例的需出具公立医院证明)。
五、考场编排及要求
(一)考场编排
1.小学:一至三年级及小学英语不交叉,安排在原班考试;四、五年级语文、数学采取年级交叉编排或单人单桌编排(人数不超过30的可以采用单人单桌形式)考试。
小学编排考场时,大教室作为考场时,如果两个年级总人数不超50人,根据本校的教室大小情况,能够合为一个试场的可以合在一个试场编排,以解决异校监考人员不足的问题。小教室作为考场时,如果两个年级总人数不超35人,也可以合在一个考场考试。
2.初中:初中的考场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年级交叉编排或单人单桌编排。
3.高中一年级每考场30人。
4.考场编排规则:交叉编排座位时要注意在同一考场的同一组内两个年级交叉,即同一课桌一个年级的考生在单号,另一个年级考生在双号安排,不合安排的要单人单桌,杜绝同年级同桌安排的现象,考场座位编排最多不能超过四组,座位前后左右按考场长宽进行平均距离编排(靠墙一边留空最多不能超过10cm)。所有考场编排,都应遵守考场编排规则:若不经过教研室批准,私自违规编排,按作弊论,取消涉及班级任课教师及学校的期末评优资格。
(二)考场布置
1.每个试场都要有考生座位表,座位表应注明学生所在年级、各年级学生数及学生总人数。各校在考试前按要求编排好各考场的学生座位表,并在第一科考试前贴在教室前门。
2.每科考试前,各学校应安排人员布置、清理试场,调配足够的课桌、椅凳,课桌应前后倒置(桌面倾斜的除外),桌面和桌内不能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如课本、学习资料等。每天考试结束,应安排人员清扫试场,关好门窗。
3.考场布置工作由学校安排本校教师负责完成,学校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六、考试组织工作
期末考试的考务工作,中学由各学校统一组织,小学由乡镇中心小学统一组织。乡镇中心小学应成立期考考区领导小组,所有学校应成立期末考试考点领导小组,校长任考点主考,全面负责本校考试的各项工作。各考点应严肃考风考纪,采取教考分离、交叉监考(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员)、学生交叉座位等办法组织考试,杜绝违纪作弊现象出现。
(一)监考员安排
1.小学监考员由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安排。
2.初中监考员由各校提供名单,教研室按要求进行调配。
3.高中监考员由各校自行安排。
(二)监考员培训
各校主考在考试前负责对本校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组织本校教师认真学习有关考试工作程序和监考员职责等有关规定(详见附件2、附件3)。
(三)试卷分发
1.试卷分发务必遵守有关规定,严防泄密,学校主考要严格把关,在考务会议的岗前培训时要着重强调。
(四)试卷及答题卡装订
1.小学:试卷装订按附件2要求进行装订。
2.初中:试卷不回收;答题卡经验收人员验收后,不用装订,装入答题卡袋,并使用大透明胶封袋口,每考完一科,,初中由考点安排专人运送答题卡到教研室交给陈衡进行扫描,联系手机号:18977448989。
3.高中:按照市教科所或命题单位要求进行装订。
(五)考纪考风要求
七、评卷、成绩管理工作
(一)评卷组织
1.小学:一至五年级语文、数学科目及小学英语由乡镇中心小学组织统一评卷,六年级由教研室组织评卷。
2.初中:由县教研室组织进行机评,地点设在各个学校,评卷员为所有相应学科的任课教师,请各校准备好电脑,以便及时完成任务,并做好培训工作。
3.高中:由学校组织集中评卷,所有科任教师必须参加评卷。
3.高中:由学校安排。
(三)评卷要求
2.非机评科目的试卷评阅、统分在试卷密封的状态下流水作业进行,成绩登记采用异校形式进行。
3.对评卷员培训要求:为了增强评卷教师的责任心,减少差错,要求学校做好本校评卷教师的评卷培训工作,明确纪律,明确要求,非机评的要求本校教师评卷结束后做好对本校试卷的卷面检查、核实工作,机评的要做好复查工作。
(四)成绩管理
1.由教研室组织评卷科目的学生成绩由教研室负责录入电脑统一管理,提供给各学校;由乡镇、学校组织评卷的学生成绩由各乡镇、各学校统一录入。
3.高中部参加市抽考的年级成绩要尽快发到梧州市教科所。
八、试卷制卷费标准及要求
(二)各校于领取试卷时将试卷款交到县教研室财务组。
九、考试内容范围
各科内容为本学期的教材内容。
按教研室下发的考试范围为准。
市抽考的高一年级以抽考单位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为准,高二年级由学校自行决定。
十、试题难度要求
县抽考的科目如果没有说明,易中难的比例为7:2:1,初中数学易中难的比例为6.5:2.5:1,高中由命题单位确定。
十一、认真做好质量分析
(一)各年级学科质量分析:由各科阅卷组在阅卷结束时完成交组织阅卷单位。各乡镇、学校对阅卷组的质量分析应严格把关。
1.基本情况;
2.学生答卷抽样分析。重点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今后教学提出改进意见;
3.对试题的分析及建议。
(二)学校、乡镇学科质量分析:各乡镇、学校在整理汇总各科阅卷组的质量分析基础上完成全乡镇或学校的质量分析上送县教研室。具体内容包括:
1.成绩分析: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以及各分数段分布、排名段分布情况等。
2.比较分析:全乡镇或学校同科目各年级的成绩比较分析等。
3.问题分析:重点分析卷面反映出教师在教学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问题分析要具体。
4.建议和改进意见:建议、措施要具体,突出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
(三)期末考试试卷(答题卡)验收工作安排表盖学校公章后请于6月22日前初中交教研室备案,小学交乡镇中心小学备案。
1.高中:直接发到学校,请学校注意接收。
2.小学、初中:2016年6月28日上午8:00-11:30,联系人:陈衡。
(五)各乡镇上送学生成绩:2016年7月8日前。录入时按要求格式录入。
(七)上送质量分析:2016年7月10日前。
十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做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动员工作,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考纪教育,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迎接考试。
(二)中小学图、音、体、计算机等不在此安排的科目由各校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
2.蒙山县中小学期末考试工作程序
3.蒙山县中小学期末考试监考员职责
4.监考员安排表(样表)
5.巡视情况登记表
6.试卷验收情况表
蒙山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6日
〔2016—107〕关于蒙山县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下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