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议案(第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国资国企监管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围绕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贵池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快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职能转变。
二是推进国企改革。积极引导金桥集团公司围绕主责,培育发展主业,加强对外合作,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企业社会担当,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民生领域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制定《池州市贵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池州市贵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先后出台了《池州市贵池区国资委监管职责清单(试行)》《贵池区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内控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公务用车及业务接待等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财务监督管理,提升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及经营管理水平。
尽管全区国资国企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经过认真梳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我局将以“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年”行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转型发展”,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切实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着力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优化监管职责清单,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三年内完成对金桥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审计全覆盖。科学编制国有企业“十四五”规划,围绕区域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突出主业管理,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合理确定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问责,强化风险防控。
二、聚焦“创新提升”,强化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大力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组建金桥科技融资担保公司,推动“4321”新型政银担和税融通业务发展,活跃市场主体;同时,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担保代偿追偿工作,严防增量风险,切实维护我区金融和社会稳定。
三、聚焦“提质增效”,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一方面,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要求,分步分类推进粮食类企业、文化类企业、镇街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另一方面,健全覆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健全资产账簿,完善管理台账,确保保障性住房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转。加强现存剩余安置房管理,规范资产核算,剩余安置房划转移交至金桥集团公司统一运营管理。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办公用房配置利用效率。分类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所属闲置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生活用房以及独立经营性房产集中统一监管,积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第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朱德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前江村国元保险理赔的建议(区人大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保险事业的关心支持。
第3号建议的答复
方宏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线路整治的建议(第3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经与国网贵池供电公司、区经信局、区文明办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农村线路统一规划建设方面
今年,区供电公司持续做好“十四五”电网规划的谋划工作,按照可研即达到初设程度的设计深度,使用最新建设标准,根据轻重缓急排序。同时,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改造资金,对未改造地区加大改造力度和进度。同时,由池州市移动、联动、电信三大通信公司共同实施的池州市启动加快5G通信网络建设工程,将实现全市域5G网络全覆盖,我区也正在积极参与做好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和基站布点方案工作,在制定国土空间、城乡建设、交通设施、产业园区等规划时,将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设空间,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相信随着5G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深入,将会极大改变现有的线路不规范的情况。
二、关于农村线路问题整治方面
在十三五期间,国网池州市贵池区供电公司在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和中心村、贫困村电网建设中,严格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标准,充分考虑地形环境及美好乡村建设,注重线路廊道选择,施工过程中,积极与镇街道沟通,大幅提高了电网施工工艺和改善了农村电网破旧情况。近年来,区供电公司将农村电网废旧电杆列入整治范围,对全区农村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治计划,分年度分区域逐线路逐台区按计划落实,实行专项整治,并实行销号制。
2019年,区委、区政府提出全面开展文明集镇优化工程战略部署,研究制定了《贵池区农村文明集镇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对我区4个重点集镇、10个一般集镇和11个中心村实施整体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旨在进一步完善集镇承载功能、提升农村集镇环境。其中,各地将沿街布设的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光纤等弱电下地纳入了文明集镇建设项目工程,共编制弱电下地项目10个(乌沙镇1个、唐田镇1个、墩上街道1个、梅街镇3个、梅龙街道1个、牛头山镇2个、秋江街道1个),计划总投资431.63万元。目前,各地文明集镇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村庄的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线杆、线路和管道进行全面整治,着力改善村容村貌,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的农村生活环境,为美丽乡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关于组织宣传教育方面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线路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7月11日
第4号建议的答复
许石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集体秸秆禁烧经费减轻村集体负担的建议(第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完成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2019年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在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评中,名列第一。
1、我区农作物主要是水稻、小麦和油菜,包括棉花、玉米、大豆等作物,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约81.86万亩,秸秆理论资源量47.79万吨,秸秆可收集量35.72万吨,2019年综合利用量32.1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0%,完成了年初制定的89%目标任务。
2、收储体系不断健全。全区安排建设镇(街)农作物秸秆收贮中心8个,村级农作物秸秆收贮点20个,各镇街进展不一,目前已验收镇街收储中心2个。
3、加强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意识深入人心。一是我区抓住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列入民生工程这一契机,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午收、秋收期间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消化秸秆,减少污染,促进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民生工程宣传月期间重点宣传秸秆利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二是采取多种方式,生动活泼开展宣传,报纸上有文字图片,电视上有画面,广播上有声音,手机上有信息推送,积极参加民生工程书法摄影作品展。
二、总体奖补情况
2019年上级和区级共安排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174万元,其中:325电厂奖补资金360万元,秸秆收贮及产业化奖补资金544万元,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1处40万元,2019年安徽省秸秆暨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工作经费20万元。购买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等农机补贴资金5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台帐平台经费20万元,构建镇(街)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市三年行动计划)40万元,镇街综合补助资金100万元。
三、秸秆禁烧和综合具体奖补政策
2019年,贵池区出台《池州市贵池区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贵政办〔2019〕29号)文件,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具体奖补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
1、设备补助。对2019年购买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饲草裹包机、饲料粉碎机的经营组织和个人,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1:1的叠加补贴。全区农机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统计,编制发放清册报区财政局打卡发放。
2、设点补助。为方便农户出售秸秆,节约成本,减少二次搬运,提高农户积极性,鼓励经纪人在秸秆集中地就近设点收购并就近运到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在市场收购价(油菜、小麦、水稻、玉米秸秆每吨230元,水分35%,不含土等杂质)的基础上每吨再补助150元。
3、运费补助。运送半径小于50公里的,给予运费补助80元/吨;运送半径大于50公里的,给予运费补助100元/吨。农户直接运送秸秆到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同等享受设点收储、运费补助。
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
近年来,我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相继出台了《池州市贵池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贵组字〔2015〕31号)和《关于持续推进全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工作的通知》(贵组字〔2020〕13号)等文件,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为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村级组织运转等提供坚实保障,具体是:
1、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2015年开始,我区实施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大幅提升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2019年全区在职村干部打卡发放基本报酬2545.87万元。从2020年元月起将全区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每人上调250元/月,目前正职2800元/月,副职2600元/月,其他干部2400元/月。
2、规范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按实际人口数划定5万、7万、9万的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2016年以来,每年财政均安排1000余万元资金分配到村(居),其中2019年向全区14个涉农镇街172个村(居)共拨付1040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3、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资金支持、项目扶持等措施,2019年全区14个重点扶持村,每村项目均投入50万元,共计700万财政性资金;2020年全区20个重点扶持村,每村项目均投入50万元,共计1000万资金,支持村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自我保障服务能力。
当前,我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即将出台《贵池区抓实“六项行动”推动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兴村”工程的实施方案》,一些经济基础薄弱的村可以抓住机遇,在申请上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
今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镇街主导、部门监管、定点收储、应收尽收”的总体思路,将未还田、堆肥等合理使用的农作物秸秆全部收购起来,用于池州市三二五发电公司等秸秆综合利用合法企业生物质发电、秸秆制气、秸秆固化、秸秆制肥等,对秸秆扶贫资产收益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感谢您对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和村级组织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5号建议的答复
彭丽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秋江街道民生村农排用电线路进行管理维护的建议(第5号)已交由我公司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业生产排灌用电设施由地方政府通过项目扶持进行改造,主要是解决农村有涝能排、有旱能抗,农排用电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
感谢您对我区电力事业的关心支持。
国网池州市贵池区供电公司
2020年6月16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6号建议的答复
夏柱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护新西街商业经营户合法用电权的建议(第6号)已交由我公司办理,贵池城区供电属国网池州供电公司负责管辖范围,经与国网池州供电公司对接,现答复如下:
新西街商业门面,2013年申请用电时,供电公司建议采用“一户一表”供电方式,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统一开发、统一经营,要求以“池州市同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采用专变供电。
因供电公司之前与“池州市同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现经营户提出单独供电,需由“池州市同晖房地产—2—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分户申请。接分户申请后,供电公司立即派员现场勘察并出具改造方案,客户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对供配电工程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设计和施工,经验收合格后及时装表接电。采用“一户一表”供电后,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目录电价收取客户电费。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宁世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农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第7号)已交我局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区司法局一直把农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两法”宣传力度,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积极打造温暖调解品牌,全力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
三、扎实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组装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宣传车,巡回流动进行宣传。先后深入我区各镇街、学校进行宣传,营造了强大声势;二是利用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先后深入农村各中小学协助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协调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及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落实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各项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无毒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活动。
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一是深入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活动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二是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辩论会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和宪法晨读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做到“四个一”:每个中小学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架,坚持每季度上一次集中法治教育课,每半年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主题活动。在墙报、广播、电视、学校网站上开辟“法治园地”专栏等方式,使普法教育融入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农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保障,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感谢您对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司法局
2020年6月7日
关于对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朱芳艳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物质消费的多样化,饲养宠物犬、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局面越来越多,犬类带来的环境污染、扰民、伤人等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规范养犬管理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及日常生活的
稳定、安全。
2019年,池州市公安局、池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我局按照《通告》要求,积极引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有效维护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形象。我局社区民警经常性开展养狗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管养人主动备案后,由管养人携犬到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免疫注射,且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和商场、饭店、浴池、体育场馆、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及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于因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等,而引发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同时,还明确规定了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规定处罚,切实维护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2019年8月份,由市局治安支队牵头开展流浪狗、疯狗的捕捉工作,分局特警大队、各派出所共捕捉流浪狗、疯狗500余条至收治留检所,并按照《通告》规定落实。今年以来,我局接处警处理因宠物狗、流浪狗引发的警情258起,因宠物狗引发的伤人、扰民警情110余起,化解因宠物狗引发矛盾纠纷30余起。
《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被列为2020年度立法审议类项目。我局治安部门积极协助池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开展《条例》草拟工作,分局分管领导会同市局治安支队领导专门前往杭州等地学习当地犬类管理经验。在借鉴深圳、嘉兴、黄山等省内外多地养犬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池州市公安局牵头草拟了《条例》(草案),现正处于征求社会意见阶段。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
2020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
联系人:杜正冬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9号建议的答复
吴昊代表:
你在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机制的建议》,属于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对该建议高度重视,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由人选工委主办、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协办,并将其列为重点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领衔督办。
该建议交办后,人选工委与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具体办理工作。一是对照查摆问题。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在及时精准交办、创新督办方式等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但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确实存在你在建议中指出的诸如“文来文往”、“只注重答复,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让代表签‘满意’过关”等问题。二是分析问题成因。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既有思想认识上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代表建议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等。三是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我们认为,你提出的“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机制”的建议符合我区实际,是切实可行的。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充分采纳你的建议,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制定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主任会议对人选工委提出的办理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作进一步完善,将在近期抓好落实。现就该建议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区代表建议办理方面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提高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质量,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促进事关民生的疼点堵点等问题的解决,保障代表履职的主要抓手和重要途径。主要做法是:
3、分类别指导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区人大常委会自2016年开始要求对代表建议实行分类办理。即:将所有代表建议分为A、B、C三大类,分别提出不同办理要求。A类:是指应该解决并且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及时解决落实。B类:是指近期解决不了的,要纳入工作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C类:一般是指受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时确实不能办理的,要向代表说明原因,解释清楚,争取代表的理解和谅解。
4、多形式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近年来,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采取专题审议督办、领导领衔督办、工作机构对口督办、人选工委跟踪督办、征询代表意见、在贵池人大网议案建议栏目公开建议办理结果等多种方式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力求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推动一系列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解决。
二、今后在改进代表建议督办方面的主要措施
根据你的建议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改进代表建议督办方式,着力提升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1、制定督办办法,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区人大常委会拟于8月份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办法(草案)》。该督办办法将充分吸收你的建议内容,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机制,分类采取主任会议集体督办、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工作机构跟踪督办、人大代表问效督办等督办,并通过走访、视察、调研、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实行持续跟踪督办。
2、改进督办方式,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
(2)面对面征求代表意见。近年来,常委会一直以办公室文件形式委托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可能是导致代表“被满意”的原因之一。今后,在代表建议交办会召开3个月后,常委会将组织组成人员面对面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以确保代表能真实表达个人意见,杜绝代表“被满意”现象的发生。
(3)注重A类建议重办实效。代表对A类建议办理不满意的,督办机构要督促办理单位加强与代表沟通,深入了解代表不满意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重新办理。重新办理后,代表仍不满意的,督办机构应及时召开由代表、办理单位参加的协调会,由办理单位就办理情况作解释说明。经办理单位解释说明,代表对办理表示满意的,该件办理工作视为当年办结;代表对办理仍不满意的,督办机构应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4)实行B类建议滚动办理。代表对B类建议办理不满意的,直接滚动到届内下一年度继续办理。代表对第二年度办理仍不满意的,督办机构应及时召开由代表、办理单位参加的协调会,由办理单位就办理情况作解释说明。经办理单位解释说明,代表对办理仍不满意的,由人选工委会同督办机构提出答复会方案,经主任会议研究后组织召开代表建议答复会,并对该建议的办理满意度开展测评。测评结果为总体不满意的,区人大常委会将责成办理单位重新办理。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的建议》(第1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关于对指定维修单位的答复
·关于对编制工程造价单程序不规范的回复
下一步,我局将一步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推行招投标方式选聘施工单位,强化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价、监理等使用管理工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用前表决、工程造价、工程内容等事项的公示义务,保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支持。
贵池区住建局
2020年6月25日
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朱芳艳代表:
您在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2015年,物业管理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物业日常监管和季度考核工作正式下放到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我局负责组织开展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季度考核,同时针对在街道物业考核中表现优秀的物业企业将予以书面表扬,考核中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将予以书面通报并上报至市房产处,将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列入警示名册,限制该企业参加全市的物业招投标,禁止其对外承接新的小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街道物业季度考核工作,严格规范主城区物业招投标工作,把好物业企业进口关。
2、物业管理是集政策、法规、服务意识、敬业精神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行业,这个行业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则在于从业人员的素质上,为了抓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局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市住建局开设的持证上岗培训,使新从业人员了解掌握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意识,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二是组织从业的项目经理参加市住建局开设的专业知识培训,以适应岗位需要;三是抓好项目经理的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力争使他们的经营理念有转变、管理方式有创新、服务意识有提升。目前、市房产处已成立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目的是要通过行业协会进一步实现行业自律,调处物业管理纠纷,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技能。
3、贵池区住建局今后将会同街道、社区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基础工作,一是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调整机制。二是加强老旧小区的整治,基础设施设备管养,逐步将“无物管小区”转变为市场化物业服务模式。三是建立提高物业服务费收缴率的长效机制。四是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充分发挥“红黑榜”作用,对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低下的物业企业实行强制退出,净化物业管理市场。五是树立广大业主的购买服务意识,通过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进社区、与媒体进行合作宣传等手段,全面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业主明确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的责、权、利,树立花钱买服务、物业保值增值等物业消费理念,真正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中来。六是积极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业主管理公约和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将公职人员物业费缴纳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树立公职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对有违法搭建、破坏公绿、破墙开店、违法出租、欠缴物业服务费等不良行为,且经劝阻无效的,可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仲裁。
4、贵池区住建局将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所管辖业委会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于业委会肩负着选择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维修基金使用和审核、制定小区的维修更新改造计划,维护小区居住整体环境质量、反映小区大多数业主的意愿和要求等重任,因此在选举业委会成员时应注重优化组合,挑选素质好、有专业知识人员参加业委会工作。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也应对所管辖业委会的工作加以监督检查,掌握动态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将定期评选优秀的业委会成员通报表扬,存在问题的、或不作为的业主委员会通报批评。目前,有些业委会长期由同一人担任主任或久拖不换届,这对业委会的监督不利。任期超过二期,必须进行换届,且将换届结果公布于众。
总之,在加大贯彻执行力度的同时,一方面既要靠制度管人管事,另一方面也要靠全社会各届人士的关心和共同努力,从而促进主城区物业管理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系和支持。
2020年6月29日
关于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12号的答复
汪绍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注重地下管网建设的建议(12号)已交由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2020年贵池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8个,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小区的设计工作,牌坊北街、东湖小区等部分小区已进场施工。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要针对小区地下管网的改造。
一、地下管网设计。我局积极与市排水办对接,对所有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原地下管网进行普查,查清所有地下管道走向和标高,安排设计院根据普查结果重新设计地下管网,并要求加大管径和承受力度,确保改造后的小区管网畅通无阻,经久耐用。
二、建设力度。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将对包含在内的28个老旧小区的所有地下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实行雨污分流,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
三、工程监管。我局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多家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管,做到每个小区有单独的监理负责督促监管;与各个街道对接,街道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对辖区内改造项目进行监督;安排专业工程师全程对28个小区改造进行专业指导。
相信通过本次项目能彻底改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现状。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13号建议的答复
代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13号)已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池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了,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把“治噪”当作一项主要任务,纳入各城管中队巡逻重点和数字化城管监控范围,实行巡查、发现和快速处置机制,对辖区内违规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行为和高音促销行为,依据《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制止,我局针对噪音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商业噪声污染。在繁华的商业街区、农贸市场重点区域定点定岗执勤、一般区域流动巡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在现场、处理问题在现场、督察督办在现场、达到精细化执法的效果。
一年来我局针对繁华的商业区、农贸市场协助公安部门现场制止120余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0余份,立案查处5件,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
二、娱乐噪音污染。切实加大对治噪声者的查处力度,对噪声扰民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协助公安部及时制止广场舞,并积极查处卡拉OK歌厅等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现象。
每年中高考期间,贵池城管都尽己所能、主动作为,努力为池州学子营造舒适环境。近期以来,贵池区执法局为服务中高考,采取多项措施“静”化环境、梳理市容秩序。
1、全面宣传引导。积极与商户、居民沟通,引导共创良好环境,争取支持配合;
2、严把商业审批关。严格控制户外商业活动审批,强化现场核查与管理,降低商业噪音污染发生率;
3、严管噪音污染。对居民密集区、学校周边严管严查,要求沿街商户和施工工地降低商业音量、杜绝噪音污染行为;对发现的可直观判断的噪音污染立即查处;对未经审批的噪音污染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依法立案查处;
随着市、区城管事务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下一步,围绕城管热线“12319”平台,我局在安排好日常“治噪”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处理速度,并紧密配合公安、环保部门,积极开展各类协查和联动工作,不断改善城区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日
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姜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施划城市智慧停车收费车位的建议(14号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贵池区行政执法局与(二级机构)贵池区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共研究),现答复如下:
池州智慧停车项目是根据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2019年池州市重点工作项目,(池政〔2019〕6号)文件《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第124条明确规定:“加强停车场、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实施《池州市贵池区城区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加快停车场收费设施建设,进度安排2019年2月份启动收费设施安装,3月起正式运营。”池州智慧停车收费管理从2019年8月15日正式开始运行。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分类的建议(第1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确实还存在不足。由于池州主城区呈“一市一区”格局,前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从2018年开始,市城管局(市环卫处)委托侨银公司在部分小区、政府机构及学校开展试点,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不足,加上市区两级、部门之间等各方缺乏联动合力,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效果也不明显。2019年12月31日,市政府出台了《池州市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在2020年以街道为单位,在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今年4月份,我们在市城管局组织下,赴铜陵市铜官区考察学习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在借鉴其“四分法”基础上,拟定了《贵池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并先后两次征求街道社区意见,目前该方案(送审稿)已报区政府上会研究。您的建议对于我们完善工作方案,布局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一是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重点任务。利用传统媒介、新媒体、融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利用致居民一封信,组织分类督导员、志愿者上门入户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加强分类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垃圾分类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并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德育教学内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
二是明确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方法。在方案中写明,除“其他垃圾”仍按现行收运方式转运处理外,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交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收运和规范处理,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6月9日
关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姜久红代表:
一、当前治理城市“牛皮癣”的主要困难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们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和清除力度,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城市“牛皮癣”流动性大、反复性强,治理任务仍然艰巨。当前,城市管理部门在治理工作中面临以下困难:
(二)处罚单一,教育震慑难。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因对象特殊,这些经济处罚多数无法执行,最终以教育批评了结,无法达到惩戒目的。
(四)利益驱使,链条铲除难。客观上讲,非法市场需求给城市“牛皮癣”提供了非法存在的空间。据了解,每办一个假证件,一般在200~300元左右,假证件级别越高要价越高;城市“牛皮癣”涂写者一般是由假证制作的合伙者临时物色的人员,每涂写一个区域可得到20~50元报酬。一定的金钱诱惑让社会一些无业、流动人员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我局曾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但始终未能彻底根除城市“牛皮癣”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有市场需求,使其有顽强生存“土壤”;二是缺乏调查取证手段,对制造城市“牛皮癣”的幕后操控者难以实施有效的处罚;三是我们工作力度还不够,使其有机可乘的问题。
二、治理城市“牛皮癣”的下一步打算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化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牛皮癣”治理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马晔,联系方式:18956686520
2020年8月11日
第17号建议的答复
钱叶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清淤滴水崖水库内金属矿渣、整治矿井污染的建议(1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18号建议的答复
包光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的建议》(1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化农业为方向,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将加快落实休闲和乡村旅游用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加大对旅游用地支持。我局认真落实《关于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发改综合〔2018〕1465号附件2)、《关于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旅资源发〔20168〕98号,附件3)等文件精神,做好“十四五”规划。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支持。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经市区发改、住建、农业农村、文旅等主管部门认定为仅在年度内特定旅游季节使用土地的乡村旅游停车设施,在不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生态与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农业种植、不硬化地面、不建设永久设施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超出特定旅游季节未恢复原状的,由市区发改、住建、农业农村、文旅等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
目前我区有两个安徽省优秀旅游乡镇,两个安徽省旅游示范乡村,五家四星级农家乐,一个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加快落实我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搭上国家发展全域旅游的顺风车,助力乡村振兴。
四、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乡村旅游用地纳入空间规划“一张图”。我局2020年初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规划报审稿。我局将积极和镇街对接,征询他们在旅游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各镇街在旅游方面的规划。有序开展村庄专项详细规划。规划编制单位已深入开展镇、街、村庄调研,详细了解乡镇、村庄发展历史脉络、文化背景和人文风情,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上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并保留本土特色,避免“千村一面”,力争打造出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乡村。
五、强化执法执纪。我局按照“省级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的要求,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及乡村旅游用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高效保障项目落地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9日
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徐旭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齐石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1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治超工作,把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重中之中,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治超工作。2016年来,我局执行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文教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治超责任,加强一线执法人员配置,认真落实治超新政,全面启动了路警联合治超,公路路政、公路运政与交警组成联合治超队伍,以里山新华临时执勤点为依托的24小时联合治超,效果十分明显。2019年,我局根据《池州市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池政办秘〔2019〕60号)、《池州市矿产品生产与运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池政办秘〔2019〕69号)文件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矿产品企业安装使用称重检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统一数据标准接入接口,确保车辆出场(站)称重、视频数据实时上传,实行精准监管。齐石路沿线矿山企业均已安装称重检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路面监管、科技治超及舆论导向,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由于齐石线管理养护属于市公路局管辖权限,针对徐旭东代表提出的建议:对“隆起”、“凹陷”路段进行平整修复,我局将徐旭东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反馈市公路局,争取早日解决徐旭东代表提出的建议,确保齐石公路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9日
第20号建议的答复
胡月红代表:
您在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继续兑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奖补资金的建议》(第2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老旧小区一直以来是城市管理的难题,由于建设年代久,基础设施配置不全且损毁严重,居民密度大,改造难度大,物业服务覆盖率偏低。为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物业服务水平,根据《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池政办[2015]42号)精神以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我区通过开展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使我市主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针对我市主城区老旧小区和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和成本支出不能满足市场化物业管理基本要求的实际,经市、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老旧小区及安置小区2015-2017年度物业服务实施奖补(2017年奖补申请报告已提交至市政府,目前还未拨付),其中2015年奖补小区69个,总建筑面积为2787892.5㎡,拨奖补资金共计2676376.82元;2016年奖补小区93个,总建筑面积为3743997.78㎡,拨奖补资金共计3590000元;2017年拟奖补小区107个,总建筑面积为4121515.78㎡,拟拨奖补资金共计3956655.15元;
根据市文明委创建工作部署,今年4月,我局已会同市住建局对辖区内2005年以前建成的小区进行摸排,本次共摸排146个老旧小区,总建筑面积达434万平方米,目前市住建局正在与市财政局积极对接,共商补贴标准有关事宜。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胡彬彬代表:
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2010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区,在规划投资建设初期,发展重点主要集中在招商引资和配套产业园等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随着近年来园区企业快速聚集,拆迁安置力度加大,人口规模也相应扩大,园区在设施配套方面的短板也日益凸显。为不断改善园区营商环境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区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一系列措施补齐限制园区健康发展的凸出短板。
一、加强规划修编,优化用地布局。高新区管委会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院进行《池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拟将生态大道以南的生活配套区域统一纳入高新区规划范围,东至茅坦路,南至生态大道,西至牧之路,北至龙腾大道,总规划面积7.97平方公里。加强南北片区统筹协调。以人为本,科学配套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支撑池州高新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结合区域资源,丰富景观格局。规划依托殷汇路公园形成城市开敞公园,展示高新区人文景观重要节点,同时沿康庄大道布置多处小型公园绿地以满足群众休闲娱乐及运动需求,因地制宜建设公园绿地,拓展休闲、娱乐和健身空间。在高新区规划范围内规划1个城市开敞公园和3个街头公园,总计占地7.32公顷,其中:在殷汇大道与康庄大道交界处结合现有水面规划一处城市开敞公园,占地面积3.58公顷;在牌楼路与白浦路交界附近结合规划邻里中心布置一处街头公园,占地面积1.15公顷;在棠溪大道与潇湘路交界处结合规划邻里中心布置一处街头公园,占地面积1.41公顷;在九子路与白浦路交界处结合规划邻里中心布置一处街头公园,占地面积1.18公顷。此外,规划鼓励园区企业在园内设置一定面积的绿地开敞空间,以0.3-0.5公顷为宜。
四、积极争取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根据池州市创建公共交通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和《池州市城市公交站场、候车站亭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18—2020年)》要求,将于高新区建设公交首末站一处,具备停车、候车、休息等功能。用地面积约3000㎡,建筑面积50㎡,建筑功能主要包括休息室及公厕。经规划部门现场查看比选,拟选址于棠溪大道东侧,黄埔驾校西侧,用地面积约3223平方米(包含退让面积)。该项目规划选址方案已经规划委审议通过,目前按程序予以核发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下一步,我区将围绕着力改善园区建设、小区改造、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制定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内容,多渠道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抓紧推进项目实施逐步落地,积极营造健康、绿色、美丽的东部新区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支持。
第22号建议的答复
钱叶君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对S225省道(齐石公路)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2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法》公路分级管理制度,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及日常养护均由市公路局负责,县区仅对一般县道及乡村公路进行管辖。齐石公路在2002年以前是由贵池区交通运输部门养护管理的一般县乡公路,2003年该路作为重要县道上划至市公路局,由市公路局实施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因该路上超载车辆多,路面破坏严重,通行环境差,为改善齐石公路道路状况及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市公路管理局于2017年对齐石公路里山至老虎嘴段及时进行了大修。
2020年6月24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23号
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的建议(第2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作为项目监管部门,我局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抓实项目监管工作,督促乡美公司从车辆配备、人员管理、作业运行等方面入手,按合同规定确定服务内容标准,合理划定保洁责任区,配齐配强保洁员,保障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环卫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7月16日
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杨正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道路“黑色化”的建议”(2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底,贵池区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924.033公里。其中沥青路面148.002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2342.553公里,简易铺装路面92.143公里,未铺装路面341.335公里。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网建设及补齐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短板,我区正按照“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要求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其中,乡村道建设主要是对砂石路进行路面硬化(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原则上使每个较大自然村(20户及以上)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特殊区域特殊路段可因地制宜适当降低标准),每个较大自然村具备一条从村口到现有公路的最短捷连通硬化路,重点解决群众出行问题。今年,我区将继续通过“四好农村路”PPP项目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村道308公里。
由于农村公路规模大、等级底、抗灾能力弱,且镇街管理及养护力量不足、村道排水边沟大部分存在不畅等问题,考虑到水淹后沥青路面寿命将大大降低,我们在乡村道建设中对路基排水较好的部分道路选择了沥青路面。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管养力度,增加养护资金投入,对镇街坚持管养检查考核、补助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逐步提高农村道路“黑色化”率;并积极利用城乡文明创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契机,提升农村公路的路域环境,通过建、管、养合力推进,使农村道路达到“畅、安、舒、美”。
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姚鹤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秋江大堤新河至木闸路段水泥路面加宽、增设安全护栏的建议(第2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秋江办事处、牛头山镇有关人员现场察看,共同商定,现答复如下:
由于此5公里道路在申报畅通工程和扩面延伸工程计划时,正在作为高速秋浦河大桥施工便道,且处于牛头山和秋江办事处交汇处,都没能列入申报计划,影响了此段路的修建。目前,秋浦河大桥已全面完工,此段路确实不能满足牛头山木闸等社区和秋江办事处沿途群众的出行需求,我局在要求牛头山镇和秋江办事处做好计划申报的同时,积极做好上报工作,尽快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范围,早日打通木闸等社区直通贵池城区最后5公里,方便沿线人民群众的安全舒适出行。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13965939000)
2020年6月8日
第26号建议的答复
方腊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前江工业园建园已有十多年居民小区内路灯架设和宝赛花园小区内道路修整的建议(第26号)已交由我园区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之前,我单位就已经安排五个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设计、预算、招标工作,2020年3月23日经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由安徽诺森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施工,于2020年6月20日施工结束交付使用,目前小区道路整修已完成,所有小区路灯均正常使用中。
感谢您对我园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池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第27号建议的答复
宋根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边缘村联丰村道路进行硬化的建议(第26号)已交由我镇办理,我镇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讨论,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殷汇镇政府对辖区内农村道路积极申报项目,2016年对联丰村大沙坝和山岗路申报了撤并村项目并进行了硬化,对小翠路进行了加宽硬化,2017年对联丰圩联丰村东埂段进行了拓宽硬化,2020年申报了两批次交通扶贫项目,硬化农村道路达17条路,两批次共建设3266米村内公里。目前联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基本硬化,村民出行基本上不再是泥土路。交通建设项目没有停止,今后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以及通过其他途径融措资金,对未硬化的村民出行的公共道路进行建设,逐步改善村民出行道路状况。
衷心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殷汇镇人大
第28号建议的答复
陶善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杏花村十里社区村庄道路建设纳入贵池区村村通工程的建议”(2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至2018年,全省农村道路建设政策为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计划涉及重要县乡道、贫困村道路、撤并村道路及老村道加宽改造,目前该项目已结束。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网建设及补齐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当前,我区正按照“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要求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鉴于杏花村街道为主城区街道而非涉农镇街,为切实解决十里社区居民出行问题,我局与区国土规划局、区农村农业局进行了会商,并实地对十里社区村道进行了调查,后报告区政府按等外路标准对该社区村道进行路面硬化(水泥路面厚18公分、宽3米),路面工程建设纳入PPP项目实施,路基工程由街道负责组织社区居民自筹资金解决;区政府已同意我局报告,杏花村十里社区村庄道路建设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杜敏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茅坦集镇建设的建议(29号)已交由我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茅坦集镇是原茅坦乡政府驻地,2007年撤并乡镇时并入墩上街道,2007年12月原毛坦村与汀州村合并成立新的茅坦村,现有25个村民组,常住人口5000余人。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全域文明向纵深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14810”工作部署,2020年农村文明集镇建设列入了十大工程之一的文明创建提优工程,计划投资1.2亿元,对全区14个镇集镇和11个中心村进行改造整治。茅坦集镇列入了2020年文明集镇建设投资计划,目前正在实施改造整治工程,整体提升集镇的形象,完善集镇功能,重点对集镇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等进行改造提升。
茅坦集镇文明集镇建设工程主要内容为:实施集镇道路亮化工程2公里;对集镇的各类杆线进行清理整治,实施弱电下地;整治沿街环境卫生,增设了垃圾桶、兴建公厕;改善车辆停放杂乱无序现象,通过拆除无功能建筑、新建了停车场;对原中心学校路段进行了综合整治,拓宽了沿街道路;加大店招店牌整治,统一店招店牌;新建村中心广场,适量配备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健身和文化生活需要;同时新建杜氏家风馆,打造优秀家族文化传承平台。
茅坦集镇文明集镇建设工程将于今年8月底前全面实施完成,届时茅坦集镇的功能将日臻完善,集镇的环境将得到很大改善,秩序将更加规范,人们出行也更加方便。同时,墩上街道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集镇的日常管理,实现集镇管理的常态长效化。
感谢您对我区文明集镇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文明办
2020年7月17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定期修剪杏花村大道绿化带的建议(第3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事权划分,您建议中的杏花村大道属市政府管辖的城市道路,且绿化修剪事务目前不在城市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
感谢您对城市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第31号建议的答复
桂秀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落实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的建议(3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交车和经济困难学生午餐问题。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做好布局调整中学生上下学的道路规划建设、公交线路运营等工作,确保每个学生上下学都有公交车乘坐,区政府给予公交专线补贴,减轻家长负担。同时要求学校免费提供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午餐。
二.关于学校公用经费问题。优化整合后各中心学校教学点、完小数减少,学校公用经费继续按照2019年初预算标准执行,确保学校能够正常运转。
三、关于闲置校舍处置问题。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在摸清农村闲置校园校舍底数的基础上,全部移交区国资委下属金桥公司管理,4月下旬,根据区国资委安排,完成了所有闲置校园校舍的移交工作。同时要求各校采取有效措施,根据《贵池区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尽快将闲置校园校舍利用好,主要用于公益事业、扶贫车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急需用房及拆迁安置过渡用房等,总的要求是最大限度利用好,对确实属于D类危房的,立即鉴定拆除。截止目前已有80所闲置校园校舍得到充分利用,9所D类危房已鉴定拆除。
四、关于学校保安问题。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按照基本配有专职保安的标准,全区108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农村教育资源优化整合过程中待撤并的完小、教学点、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150人,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补贴,以后每年配备专职保安所需经费,按市场行情测算并纳入财政预算。农村教育资源优化整合过程中待撤并完小、教学点、幼儿园的专职保安配备所需经费由所属镇街解决。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第32号建议的答复
管腊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建议》(3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并作出以下规定:
1.学生课后服务坚持学校组织、城乡同步、因地制宜、学生自愿原则。中小学校开展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3.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4.开展课后服务学校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纳入学年和学期计划。学校课后服务方案须报区教体局备案审查后实施。
第33号建议的答复
程五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城乡教师驻点相互流动学习机制有效整合全区教育资源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0年7月6日
第34号建议的答复
陆正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残疾儿童教育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党的惠农政策不断深入,农村教育得到了均衡发展。对于目前农村残疾儿童教育的问题,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把残疾儿童教育列入教育扶贫考核之中,每年给予每名入学残疾儿童6000元公用经费保障。
作为贵池区教育主管部门,区教体局每学期初都专门下发文件,依据区残联提供的残疾儿童名单督促各校摸底摸排残疾儿童入学情况,让每一名残疾儿童都能享受义务教育,特别是确保不让建档立卡家庭残疾儿童失学。能随班就读的安排随班就读,对重残者,不能来校上学,要求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报教育科备案。同时,区教体局将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作为年终学校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加以考核。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儿童教育的管理督促,确保残疾儿童的教育落实到实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都关心关爱残疾儿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残疾儿童得到健康快乐成长。
感谢您对贵池区教育的关心和重视!
您提出的“关于为基层一线教师减负的建议”收悉,经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区采取了以下措施,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三、减轻报表填写工作负担。精简各类报表填写,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杜绝各种数据重复上报及表格多头填写现象。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行信息化备课平台和优质教学资源免费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评比表彰、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等报送手续,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学校和教师少跑腿。
四、减轻教师参加无关培训和会议负担。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除依法依规开展的必要培训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得拉教师拼凑充数,不得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科学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考核评价,加大教育教学的实质性评价占比。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分配和明确教师工作量。班主任工作、教案制作、作业批改、教师家访等检查考核要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教师课时工作量,建立和完善教师超工作量的激励机制。
第36号建议的答复
纪金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向农村一线女教师倾斜高级职称评聘年限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您提出的关于向农村一线女教师倾斜高级职称评聘的3点建议没有政策依据,当前无法落实,但您的建议我们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皖人社〔2018〕28号文件第三条“主要内容”中的第四点明确规定:“落实向基层一线倾斜政策,探索建立乡镇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聘制度,实行总量控制,指标单列,拓展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空间,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在乡村连续任教满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我区在2018年、2019年对在乡村连续任教满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中均按上述政策执行。同时,每年在确定各校中高级职称指标时,区人社、教育等部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向农村中小学及偏远山区学校实行倾斜政策。对一线教师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可以按破格晋升评审规定申报评审。
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姜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完善村医养老政策提高村医待遇的建议(37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医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村医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工作任务,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配备年轻、有技术的医生到村级卫生室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并逐步提高村医待遇,是我委一直以来的工作目标。我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行这个目标。
一、加大村医各项经费保障
一是严格兑现公卫服务经费。基本公卫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卫生院和卫生室按照镇(街道)村两级权责分工和各自承担的任务量分配公卫经费。我区卫生院与卫生室按6:4比例,在考核合格后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到村卫生室。2019年应拨付3654.4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2020年已预拨315.5万元。
二是严格兑现药品零差价补助。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执行全省统一招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财政按每名户籍人口5元标准予以补助。2019年应拨付20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是严格兑现一般诊疗费。村医一般诊疗费按每诊疗人次6元标准收取,其中5元由新农合基金给予补助,按月结算。2019年补助一般诊疗费121.77万元;2020年补助280.15万元。
四是严格兑现其它补贴。财政按每村卫生室3600元的标准对水、电费、办公用品等日常开支进行补贴。2019年应拨付6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五是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为促进村级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自2015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建立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由各村卫生室每年缴纳3000元风险分担基金。有效防范了村医在日常医疗执业中的风险。2015年以来,2015年以来,共筹集210.98万元,支付6.5万元。
二、强化村医退休待遇保障
一是建立退出村医补偿机制。2013年起,对达到退出年龄(60周岁、女55周岁)的村医,根据村医在岗年限,每月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10年以上按每月300元标准补助,19年以上按每月336元标准补助,30年以上按每月528元标准补助)。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区享受生活补助村医人数共626人,财政补助资金支付287.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150万元),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费用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每月由社保部门及时打到卡发放到位。
二是积极争取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的缺失已成为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一块心病,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乡村医生处境,提高乡村医生的合理待遇,着力解决好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保障,提高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比照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制定了我区村医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草案)。对村医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办理流程和缴费管理作出了详细的安排,即将提交区政府,力争年内为每一个在职在岗村医配齐养老保险。
三、完善岗位激励机制
2019年起,通过“两卡制”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个转变”,即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资金分配标准由“按常住人口数量”向“按实际工作量”转变、考核工作方式由“现场人工检查为主”向“系统数据分析为主”转变。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发活力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岗位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确认服务真实性的基础上,按照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履约率等对村医进行评价,累计工分值,结果直接与绩效挂钩。
下一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出台《贵池区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村医培养、待遇保障、绩效管理等方面,极大地提高村医工作积极性,让广大村医能够安心的在村卫生室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群众,真正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7月1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康启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水产养殖结构优化加强水环境生态保护的建议(38号)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经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水产养殖规划
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农渔发〔2016〕39号),我们于制订了《池州市贵池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于2018年10月30日由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规划》将全区养殖水域滩涂划定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3大功能区。
禁止养殖区主要包括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秋浦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
限制养殖区主要包括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秋浦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全区天然湖泊等。
养殖区主要包括全区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范围以外现有宜渔池塘、河沟、水库等类型水域,以及山区镇山塘、河谷地带池塘等。
二、关于优化产业结构
近年来,由于国内市场水产品供应已经基本稳定,“四大家鱼”等大宗水产品供应趋于饱和,养殖效益出现下滑;同时,一些传统水产养殖方式给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迫在眉睫。
我区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在做大做强秋浦花鳜等地方特色产品的基础上,倡导多种养殖模式并存,推动名特鱼类养殖加快发展。随着水产养殖结构的调整,以秋浦花鳜、淡水小龙虾、甲鱼、河蟹、鲈鱼等为主的名特优水产品养殖面积不断扩大,名优鱼类养殖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三、关于产业化经营和现代渔业
一是实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提升工程。近年来,随着省农业农村厅大力推广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以及龙虾市场行情的助推和养殖大户的幅射带动下,全区广大农(渔)民养殖龙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据统计,2020年全区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超6万亩,其中当年新增面积约2万亩;全区10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大户超200户,主要集中在梅龙、秋江、牛头山、乌沙等渔业重点镇街。
重点培育贵池稻渔品牌。着力打造“秋江花鳖”、“秋江缘”龙虾等地方特色品牌;鼓励三范米厂、梅里米业等企业开发“杏花村”稻渔米等品牌。在创建品牌的基础上,开展订单生产,带动小农户成为稻渔产业链中一环,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和乡村扶贫相结合,把稻渔综合种养作为水产产业扶贫的主手抓手。
二是实施秋浦花鳜产业提升工程。2020年,全区新增秋浦花鳜等鳜鱼养殖(含配套饵料鱼养殖)面积6000亩,其中鳜鱼池塘精养殖(含配套饵料鱼养殖)面积3000亩;全区鳜鱼商品鱼总产量超2000吨,其中新增产量1000吨;建设秋浦花鳜池塘养殖千亩示范基地1个,推动秋浦花鳜养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引进加工企业开发以茶香鳜鱼、臭鳜鱼等为主的系列产品。
三是发展休闲观光渔业。近年来,贵池渔业生产由过去单一的生产食用型向多元化经营转变。以前休闲渔业以生产经营型(以养殖生产为主、垂钓为辅)居多,现在休闲垂钓型(以开展垂钓为主,集娱乐、餐饮为一体)休闲渔业发展较快,以渔为主的餐饮、游钓、娱乐、观赏等经营主体逐年增加。
四是开展池塘循环流水养殖示范。贵池区世外胜梅家庭农场1家企业位于贵池区梅龙街道,2年来累计建设近1500㎡循环流水养殖池,并配备相应机械设备,因时因地选择不同的养殖品种开展低碳养殖。今年,该企业利用其中6条循环流水跑道和60亩配套饵料鱼池塘,重点开展秋浦花鳜的循环流水养殖实验示范,并计划于从湖北引进部分经颗粒料投喂驯化的鳜鱼苗进行养殖实验。
四、关于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我们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渔业生产经营主体意识,切实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今年,我区计划安排100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在全区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项目试点工作。此外,市农业农村局从渔业燃油补贴资金从切块100万元,专门用于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项目,我们已经推荐池州市栩赫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贵池区张其华生态家庭农场等4家企业申报。
我们继续协助有关单位推进升金湖、十八索等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以及水面流转和圩口统管工作,全力推进天生湖、唐田湖等重点湖库的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禁止高密度人工投饵养殖,确保湖库水质明显改善,水域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恢复。
感谢您对我区水产养殖及水环境生态保护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水产业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张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建议(3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大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1、扎实开展风险监测。发挥区、镇街、村三级监测网络作用,强化监测预警,发现风险隐患。印发2019年贵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分工协作,做好监测结果通报和发布工作,全年定性检测12604条,其中镇街9549条,区畜牧中心检测2055条区检测中心定性700条,定量检测300条,合格率99.70%,编辑贵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简报41期。
2、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收贮远防腐保鲜添加剂使用、产地环境污染等重点环节和因子,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全程管控方案。建立风险评估信息报送制度。同时配合省、市风险评估检测。
二、全面强化执法监管
1、开展专项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种植业上,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严禁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生产。畜牧业上,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抗菌药、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水等行为,坚决切断违法犯罪利益链条。19年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78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105人次,查处问题29起,立案行政处罚29起,罚款金额35万元,责令整改7起,取缔无证9家,媒体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456份。
2、全力推行“监管六化”。加大力度全力推行监管对象明确化,监管风险分级化,监管方法规范化,监管信息可追溯化,检查巡查痕迹化,监管覆盖网络化。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合理用药,督促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期(间隔期)、生产记录等制度,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推动区、镇街农业部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诚信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3、强化质量安全执法。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实施检打联动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督联合开展监督抽查力度.④.深化农资打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农村农资市场、互联网和果菜茶主产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种子、农药、兽药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19年检查经营企业23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责令整改5起,发放宣传材料116份。对25家农资经营现场监督抽检种子43组样品、兽药13组样品、农药10组样品分别送省市检测机构检测,市检测种子质量合格率100%,省检测农药和兽药结果合格率100%。蔬菜监督抽查10个样品,送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检测报告全部合格。
三、荣获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和首批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通过。
组织参加在江苏徐州由农业部举办的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农产品经销企业产销对接活动,在活动启动仪式上,宣布贵池区等200多个县被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我们企业现场推荐、展示本地农产品,提高了本区内农产品品牌效应,由第三方对首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经复核、第三方评价和省厅总核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向社会公示,我区继续享有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四、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追溯平台,让生产经营主体进入注册和产品追溯,2019年在国家平台注册87家,产品追溯带码上市37家,在省平台注册309家,追溯带码上市29家,有利于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同时加强网络动态监管。
五、切实强化应急处置
六、加快健全监管检测体系
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全区区、镇街监管人员75人,镇街快检室检测人员53人,村协管181人,内检员36人,落实监管检测经费70万元。贵池区殷汇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荣获全国五星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推进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行“四员”(镇街监管员、检测员、村级协管员、生产企业内检员)管理。发挥镇街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对普通农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实现监管工作区、镇街、村三级全覆盖。
七、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1、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结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完善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准入衔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开展重大问题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社会共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八、深入推进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今年已圆满完成农产品追溯民生工程,新培育62家“三品一标”认证,完成67家农产品追溯带码上市,完成率108%,农产品检测数据上传9555条,,完成率119%,合格率99.91%。发挥了民生工程作用。
现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回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贵池区成立了池州市贵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张勇副区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
(二)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工作保障
区财政落实经费投入,目前每年农产品质量工作经费30万元、畜牧检测经费22万元、农残检测经费18万元,能满足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需求。
(三)强化投入品监管、治理污染源头
首先把贵池区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纳入贵池区农产品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实时跟踪;加强对18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购买。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截止目前科学使用配方施肥和有机肥,种植绿肥,提高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减少化肥使用量。运用绿色防控模式,科学利用杀虫灯、黄白板、性诱剂、生物药剂等方法;统防统治面积达40%以上,达到减少农药使用量;通过秸秆综合利用,其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总体减少污染源头,规划治理污染源。
(四)开展质量监测,建立预警机制
池州市贵池区农产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制定了2020年池州市贵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方案,配合国家、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区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和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风险监测,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快检室加大检测力度,并及时把检测结果上传省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今年截止目前已开展各类检测2160批次,其中上传省平台检测信息1655条(批次),保障了农产品“舌尖上”安全,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五)抓好基础建设,严把准出和准入关
贵池区通过努力,荣获首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16个涉农镇街全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共有26套农残检测快检室、15套畜牧药残检测快检室、6套水产品药残快检室;成立了池州市贵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共同发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作用。今年全区实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印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500余本,彩色宣传画200余份,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池州市贵池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宣传单3000余份,通过生产经营主体自主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增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更好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农产品溯源起到媒介作用,截止目前已有248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具3813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池州市电视台多维度栏目和贵池新闻宣传报道我区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中安在线、贵池专讯、贵池宝地刊登报道,有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关心与支持,提出建议,我们共同努力,把贵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新水平。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40号建议的答复
蒋翠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质量管理的建议》(4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贵池区农村饮水安全这项民生工程,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不断改善提升,家家户户都安装了自来水,就连贫困户和五保户也都由政府部门出资免费安装。但你担忧的经常停水和水质不达标现象也时有发生,你提到你的家乡秋江街道万宝村有经常停水,水质时好时坏,有时像泥水污水,老百姓常常为喝水发愁,有时简直不敢吃,而城市里的水质非常好,从未出现过上述情况。要让农村老百姓吃上放心水。
你建议政府加强对自来水厂的监管力度,对老旧水厂进行扩容改造,尽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这个建议与我们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一致的,贵池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已编制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将贵池圩畈区通过城市管网延伸供水,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目前,阮桥水厂正在进行资产评估收购工作。
在过渡期由阮桥自来水厂供水,对出现的停水现象主要是秋江街道境内修路破坏管网造成,造成多次抢修与停水情况。阮桥自来水厂积极配合进行管网抢修恢复正常通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实施好该项民生工程是贵池区水利局义不容辞的责任,贵池区水利局将加强部门和地方政府协调,对存在的问题报地方政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进一步搞好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水利局
2020年6月2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41号
陈富德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居民生活保障的建议(41号),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唐田镇共有5个行政村位于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内,共计49个村民组,2121户,8275人,约占全镇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根据2017年出台的《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缓冲区内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禁止砍伐、放牧、狩猎、捕捞等行为。使得保护区内村民、渔民不能像过去一样“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二、关于补偿标准
1、山场补偿标准。保护区内部分山场划定为公益林,根据安徽省统一规定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14.75元/亩。
三、关于生活保障
四、关于移民搬迁
目前,根据升金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要求,仅将原沙山村渔民安置点的28户村、渔民二次搬迁至前江工业园区,其他保护区内村民未享受移民搬迁政策。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71号)规定,在不影响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繁衍的前提下,允许当地居民从事正常的生产、生活等活动。
感谢您对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内居民生活保障情况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4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芳代表:
根据2019年12月28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等原则,制定相应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根据2019年12月28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保护和修复天然林资源,逐步提高天然林生态功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017年牛头山镇根据上级文件,结合自愿原则将升金湖保护区内牛头山镇范围内山场划入天然林保护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李志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健康产业发展,制定了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富硒农业项目建设,我区富硒资源优势起步早,逐渐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依托资源优势,促进产业融合
我区积极推进富硒产业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富硒大米、富硒茶、富硒焦枣、富硒花生、富硒鸡蛋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产业体系,依托经营主体产业化发展,强化三产“龙头”作用,深度融合富硒一二三产业,充分发挥三产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富硒产品经营方式由单一的“卖出去”变为“请人来、卖出去”两条腿走路。以硒疗养生综合体、硒疗养生小镇为抓手,发展养生养老、运动休闲、生态旅游等高端服务业,打造全国著名的硒疗养生基地。当前我区正处于加快扶贫开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关键时期,打造集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旅游、养生为一体的生态富硒产业集群,可以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切实将富硒资源转化为富民资本,将富硒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和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精神,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中国梦。
二、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富硒业态
三、推进品牌质量,优化销售平台
我区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多元创办”的思路,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以交易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整合模式组建联合社。加快农产品物流批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产销对接新模式。积极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着力打造具有优势特色农产品直销平台。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资源整合,积极参加各类大型农展活动和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完善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健全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体系、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优势特色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政府保障措施中,突出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科技研发,确保富硒产业的科学发展,推进协同创新,建立健全多元融资机制,强化富硒产业开发的规范化、法治化,实施富硒产业品牌战略等。
感谢你对我区富硒产业的关心支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加快富硒农业项目建设,促进富硒农业快速发展。
????????????2020年6月3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近年来,贵池区委、区政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积极谋划乡村振兴蓝图
为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贵池区委、区政府制定《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贵池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构建乡村振兴的政策框架,完善实绩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工作要求。按照“区级抓重点、镇街抓亮点”原则,明确区镇(街)两级重点工作和层级责任,坚持久久为功,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扎实建设一批打基础、管长远、补短板的工程和项目,编制《贵池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贵池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重点工作》、《贵池区区镇街两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重点工作》,其中2019年共完成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33项,2020年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重点工作53项,并逐项逐月跟踪督查,全力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快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区按照“特色化定位、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动作”的思路,紧紧抓住产业兴旺这个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科技农业、主导特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有机生态农业,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努力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切实推进农业产业振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截止2019年底,全区共有15家省级龙头企业,60家市级龙头企业。全区龙头企业产值50亿元,利税3.1亿元,带动农户3万户,农民户均增收5500元。
二是快速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我区坚持以被评定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为契机,组织编制了《贵池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旅游资源、农业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田园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全区已建设各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42个,休闲农庄、农家乐245家,吸引游客2.4万人次,休闲产业产值达到4.2亿元。益林农庄等6家被评为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正朝着集生态文化休闲、民俗文化体验、市井文化、农耕文化消费于一体的旅游景区、文化园和休闲观光农业产区发展。
三是狠抓“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经过多年滚动发展,全区已培育有机茶、蔬菜、焦枣、食用菌、畜禽、水产等“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专业村76个,建立特色农产品基地36万亩。梅村镇霄坑村、棠溪镇西山村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梅村镇杨棚村、牌楼镇大山村等7个村被确定为省级“一村一品”特色主导产业示范村。祁门红茶、秋浦花鳜、霄坑绿茶、西山焦枣等区域性农产品品牌正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牌楼镇正成为生产祁门红茶的主产区,产品销售日本、欧盟及非洲等国家。
三、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是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我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完成了全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农户121705户,确权面积60.37万亩,区级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投入使用,并将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用于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三变改革等方面。为加强流转合同管理,在全区范围推广应用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区级成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等服务,规范产权交易。同时,不断完善纠纷调处机制,确保土地承包纠纷有效化解,切实维护各权利主体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文明兴现代化首善之区提供坚实保障。
四、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12年以来,贵池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突出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产业发展、乡村社会治理、乡风文明、文化传承7大工程,高标准实施,大力度推进。8年来,全区已建、在建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77个,自主建设中心村41个,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9个,涉农街道办事处驻地建成区整治6个,整治自然村2041个,完成了从点上探索到面上推进的华丽转身。梯次合理、特色鲜明、相互衔接的梯度化布局已初步形成。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组织保障到位。区委、区政府坚持把美丽乡村工作作为标准最高、要求最严、推进最快的一项工作,深化“一把手”工程,优化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军民共建、村企共建、村居共建、全民共建等制度,不断凝聚推进工作的正能量,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突出规划引领,加强分类指导。按照“重点培育、争创亮点、示范带动、分类推进”的原则,遵循连点成线,连线成面,注重特色,相互衔接规划布局理念,以融合全域旅游,突出村域风情和地方特色,综合叠加自然风貌和民俗、乡土文化等要素,开发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为主题,努力形成风格各异的优美乡村、功能齐全的和谐村庄,独具特色的小康庭院。
三是加大资金融合,务求投入多元。坚持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创新建立单位、企业、社会多元共建等制度,积极探索“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引导、地方配套为辅助、社会投入为补充、群众筹资筹劳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模式。遵循规划引领、民生优先、规模适度、功能使用、建设集约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产业支撑,实现兴业富民。大力实施农田整理、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展、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以土地流转为链接,有序推进适度规模化经营,以“招、培、带、帮”等为抓手,积极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全区美丽乡村平均土地流转率达到50%以上,几年来共引进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余家,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五是坚持高处着眼,涵育文明新风。大力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文明户、公益事业带头人”等不同类型的评比活动,举办道德评议、道德讲堂,激发群众自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改变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是体现自主自愿,激发内生动力。不断创新乡村社会管理,引导选举产生村民议事性组织,完善村规民约,坚持让群众参与建设的全过程,赋予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坚持公开透明,最大限度的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五、切实加大乡村振兴战略投入
建立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多元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三农”投入责任,确保资金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进行业内在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行业间在执行环节统筹,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农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三是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PPP项目价格和收费政策,积极创新运营模式,建立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工商资本、外资投入农业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尽管我区的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讲,同发达地区差距很大,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瓶颈制约依旧很多。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为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注入新的强劲动力,在“三优池州”建设中体现出应有份量、担起应有责任。
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叶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神山骨料项目周边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第4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神山骨料项目的推进,对神山周边水系造成了一定影响,您建议中提到的神山骨料周边水系基本上都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范围,由于机构改革调整,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均划归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建议牌楼镇政府加强与农业农村局沟通,能否通过争取该部门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予以解决。
为尽快恢复当地水系,我们水利部门也在积极谋划。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9】129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总基调,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发挥水利建设对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的重要推动作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我局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不断完善项目谋划推进机制,确保全区水利重点项目有序接替,立足实际,有针对性的谋划推进一批打基础、补短板的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围绕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重点易涝区泵站建设、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和农业灌溉供水保障等几项重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2.23亿元。目前,我局已提前启动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部分项目规划设计已完成,现正在与省水利厅对接,争取将其纳入安徽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库。
目前国家、省级投资建设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均为200km2以上,而三合水库泄洪沟的流域面积较小,不能列入中小河流治理范畴,但可通过水土保持和山洪沟治理等项目进行申报。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牌楼镇政府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工作,启动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
叶梅代表,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关心,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同努力。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
第46号建议的答复
何海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第4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塘、堰坝、沟渠、泵站等水利基础性设施在我区农业粮食生产、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促进贵池“三农”健康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上世纪中期,依靠村民投劳集资兴建了一大批小型水库、山塘、灌溉沟渠等小型水利工程,给贵池区的农业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山塘、堰坝等建设年代久远,加上改革开放后工业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私有经济的冲击,农村集体经济逐年削弱以及人们的轻农重工思想的影响,80%以上山塘、堰坝等基础水利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如塘内淤积,塘坝无护砌,放水涵断裂等,致使库容缩小,部分沟渠淤积严重,排涝及灌溉均达不到设计标准,致使灌溉水源不足,排涝不畅,造成部分农田因排涝不及时而受淹,无水灌溉而抛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农田水利条例》及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推进实施安徽“五大发展”计划,以提高农业生产为目标,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基础,以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为核心,深化灌排区集中连片系统治理、加快现代农田灌排体系建设,推动高效节水减排、高标准农田发展,创新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全面支撑保障安徽现代农业发展。
在安徽省水利厅、池州市水务局、贵池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2018年2月,我局根据安徽省水利厅下发的《县级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编制大纲要求,编制完成了《池州市贵池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专项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2018年4月区政府以《关于同意<池州市贵池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专项规划(2018~2022年)>的批复》(贵政秘[2018]48号)文对该规划进行了批复。
根据贵池区农业发展布局以及水资源与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本次《专项规划》的总体布局为:充分利用贵池区水资源的分布情况,按照流域水系从下往上依次实施,充分利用近几年内建设的水利工程为依托,尤其对一些基础条件比较好的,防洪及除涝标准达标的圩口(灌区),进行排灌沟渠的疏浚、清淤整治,完善最后“一公里”渠道及配套工程;上游小型灌区优先考虑对已经除险加固的山塘水库的灌溉沟渠进行拓宽整治,输水渠道的防渗加固工程,且集中连片,做到建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销号一片。
该项目批准于2018~2022年分年度实施。目前,2018年度项目已由我局组织实施完成,由于机构改革调整,2019年起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划归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专项规划》安排,殷汇镇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将于2021年实施,您建议中的关于殷汇镇联丰圩内抗旱渠道以及部分村抗旱设施恢复重建问题将通过此项目予以解决。
下一步各级政府、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将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力争早日改善全区的农业基础设施现状。
何海霞代表,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关心,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同努力。
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刘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永岭村自来水建设的建议(4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墩上街道办事处、墩上街道永岭村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永岭村农村居民饮水工作概况。永岭村共30个村民组1038户3510人,其中贫困户99户286人。目前有22个村民组795户居民通过墩上水厂供水,刘村、大凹、花元、上岭、下岭、楼屋、阮畈、塘稍等8个村民组243户通过分散式供水工程(主要是井水)供水。
二、关于墩上街道永岭村自来水建设的初步方案。我局于2019年11月我局委托池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池州市贵池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规模水厂改扩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提升改造,新建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应急供水工程等。规划建设内容全面实施完成后。全区居民供水安全保障将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贵池区人民政府已同意《池州市贵池区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贵政秘〔2020〕5号)。今年3月我局主持编制了《池州市贵池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城市管网延伸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及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目前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已启动,今年拟完成全区涓桥片区、乌沙片区、梅龙片区和墩上马衙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就全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内容开展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墩上永岭村刘村、大凹、花元、上岭、下岭、楼屋、阮畈、塘稍等8个村民组居民供水保障将优先安排,拟定通过墩上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的实施保障这8个村民组居民供水。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供水工作的关心支持。
关于区十六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根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渔业养殖围网设施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7〕65号文件),该方案中规定承包合同未到期的,仍按原承包合同的承包费标准执行。到期后,流转费标准100元/亩/年计算,牛头山村联合圩和万合圩于2017年底全部拆除,而流转费用一直没有着落,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牛头山镇政府已协调贵池区林业局与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商予以解决。
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水利兴修及破损桥梁田间道路建设的建议(49号)已交由我街道办理,(经与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水利兴修建设已于2019年底已对山湖村部分山塘水库进行了清淤扩挖加固工程,2020年4月初对乡村道路硬化工程进行了规划设计,2020年5月底山湖村申报了水利兴修“最后一公里”项目,并于今年5月份左右申报了山湖村洪家堰内、洪家堰外、新湖、毕家桥、唐家桥、新合6座机耕桥,积极完成农户生产耕种需求。
二、因墩上街道在2006年开始“村村通”项目申报时未将桥梁改造纳入计划库,经2013年起与区交通运输局沟通协商解决了几座桥梁的重建或维修,但仍有部分桥梁需改造,已将龙池村李湾桥、辽子桥,罗城桐梓桥,塔山查村桥、五里桥申报“十四.五”时期建设项目,至于田间沟渠净跨小于5米的,不纳入桥梁建设项目。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墩上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4日
第50号建议的答复
朱德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前江村水利新修的建议(第5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以来,我区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提高农业生产为目标,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基础,以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为核心,加快现代农田蓄灌排体系建设,创新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全面支撑保障我区现代农业发展。但随着农村劳力的外出务工,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农田无人耕种现象的出现,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养不到位,导致山塘沟渠淤塞、闸站设备老化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养缺失现象较为突出,从而影响“三农”的健康发展。
针对2019年特大旱情暴露出的农业灌溉水源不足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特大旱情为样本,本着查漏补缺,系统完善的理念,编制了《池州市贵池区农业灌溉供水保障规划》(2019-2025),涉及前江村项目主要有合成圩、四清圩、胜利圩抗旱渠道整治、前江村90座塘坝清淤整治、胜利圩进水闸、大塘圩进水闸改造提升、前江村(何村组、黄村组)抗旱机井新建等项目,目前该规划已上报至池州市水利局。您建议中的关于前江村水利新修的建议问题已纳入该规划范围内,现我局正在积极向上争取。
下一步,我区将以《池州市贵池区农业灌溉供水保障规划》为引领,积极争取筹措项目资金,落实水源、引调水、水系连通、提水等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于此同时,继续深入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出台《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办法》,明确主体、目标、方法、考核、奖惩等具体内容,把水利工程管理纳入政府目标年度考核范畴,以考核的指挥棒提升管理效能。二是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投入。要把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提升到工程建设同样的高度,像投资水利工程建设一样投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管不好的不给钱,管得好的给予奖补。三是积极推广新型管护模式,集中部分管护资金由政府牵头购买服务,聘请专业管护公司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管护,由专职、专业管护人员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管护,以弥补“劳动力不足、技术不强、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朱代表,感谢您对农村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关心,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促进我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徐长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桂畈村谷潭湖撇洪渠护坡硬化的建议(第5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精神,我区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提高农业生产为目标,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基础,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为核心,加快现代农田蓄灌排体系建设,全面支撑保障我区现代农业发展。
为切实保障谷潭圩防洪安全,确保圩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水利扶贫资金对谷潭湖撇洪渠重点险工险段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谷潭湖撇洪沟塌方段清淤并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墙120米,项目投资40余万元。该项目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计划7月初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工。
徐代表,感谢您对农村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关心,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促进我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52号建议的答复
肖社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牛头山镇万子村小圩口堤埂内填塘清淤的建议(第5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塘、堰坝、沟渠、泵站等水利基础性设施在我区农业粮食生产、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促进贵池“三农”健康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上世纪中期,依靠村民投劳集资兴建了一大批小型水库、山塘、灌溉沟渠等小型水利工程,给贵池区的农业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山塘、堰坝等建设年代久远,农村集体经济逐年削弱以及人们的轻农重工思想的影响,80%以上山塘、堰坝等基础水利设施因管护缺失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如塘内淤积,塘坝无护砌,放水涵断裂等,致使库容缩小,部分沟渠淤积严重,排涝及灌溉均达不到设计标准,致使灌溉水源不足,排涝不畅,造成部分农田因排涝不及时而受淹,无水灌溉而抛荒。据了解:万子村共14个村民组,579户常住人口1952人,流动人口556人,辖区单位1个,幼儿园1个,农民合作社1个,村级卫生室1个,个体商业网点21个。境内有汇发湖、夹箱河两大养殖湖,耕地面积3000亩,其中2-6组殷汇镇肖滩村接壤,面积600亩,2至6组,农户170户总人口570人,占全村总人口的29%,通电率100%,自来水入户率100%,村境内骨干水利工程主要有万子排涝站、万子圩堤防及40余口塘坝。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精神,我区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提高农业生产为目标,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基础,以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为核心,加快现代农田蓄灌排体系建设,创新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全面支撑保障我区现代农业发展。但随着农村劳力的外出务工,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农田无人耕种现象的出现,直接导致山塘沟渠淤塞、闸站设备老化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养缺失现象较为突出,从而影响“三农”的健康发展。
针对2019年特大旱情暴露出的农业灌溉水源不足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特大旱情为样本,本着查漏补缺,系统完善的理念。我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0〕62号)要求,下拨40万元,专项用于万子村塘坝及沟渠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G1、G2、G3等三条280米渠道进行衬砌;对7座塘坝进行清淤扩容并联通:对万子圩堤埂内10座单个库容不足500方且存在严重黑臭水体的塘坝进行填塘。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6月底可完工。
另外,我局还编制了《池州市贵池区农业灌溉供水保障规划》,该规划系统完善区域灌溉供水保障工程布局,补齐灌溉供水工程短板,巩固提升农业灌溉供水保障能力,有效抗御2019年型旱情,保障粮食安全。目前该规划已上报至池州市水利局。您建议中的关于万子村小圩口堤埂内填塘清淤的建议问题已纳入该规划范围内,现我局正在积极向上争取。
肖代表,感谢您对农村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关心,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促进我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关于对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53号建议的答复
姚家其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辟九华南大门扩大名山旅游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在梅街镇刘街开辟九华山南大门、铺设麻石古道、架设通景缆车等3条举措,目标高远,很有意义。
九华山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的规划和建设必须严格依据《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经过和上级部门对接,答复根据《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梅街镇刘街开辟九华山南大门、铺设麻石古道、架设通景缆车等3条举措建议短期内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您的意见对我区参与县山旅游联动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迪作用,在我区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会将您的建议整合吸收,融入今后的重点工作,推动我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把乡村旅游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制定《2020年贵池区全域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调动乡村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统筹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发展氛围。谋划石渚黄公路及龙舒河风景道建设,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环境。
二是推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加大贵池区源溪大峡谷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贵池区刘街傩文化古镇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等文旅项目招商力度,加快刘街民宿文化旅游集聚区、峡谷桃园生态旅游区等项目谋划,进一步加快以梅街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发展。
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日
第54号建议的回复
汪静代表:
您在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的建议》(第5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改造建设步伐的加快,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小区的数量都在迅速增长,高层住宅的火灾给物业管理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公安消防的责任,往往在物业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细微小事中就可以避免或化解许多不该发生的火灾事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无小事,如何做好火灾预防、做好防火措施,如何避免发生火灾,是每位物业管理者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在建议中,您对如何避免发生火灾,特别是如何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诸如对小区居民加强自身的消防管理的主体意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加大消防安全宣传的广度和力度、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排查消防隐患等许多宝贵建议。
1、2020年5月15日,我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市住建局《关于印发主城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贵建办[2020]48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小区消防防控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到6月20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排查内容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我局将汇同消防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2、在主管部门、属地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住户的共同配合和努力下,通过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学习,不断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广大物业服务企业担当起人人都是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员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档案和小区微型消防站。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筑造起一条消防安全堤坝。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查纯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网格员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第5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3年-2015年,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主城区开展标准化社区创建工作。根据标准化社区创建工作要求,每300户左右配备1名社区网格员,我区先后共选配了178名社区专职网格员(含平天湖管委会),其中2013年68名、2014年51名、2015年59名。現网格员人数105人,其中池阳街道19人、秋浦街道27人、清风街道30人、杏花村街道24人、江口街道3人、马衙街道2人。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民政局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纪律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村干部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待遇的建议”已由区委办转交我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全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的规定确定,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全区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拟从今年元月起将全区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每人上调250元/月。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建立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正在谋划出台《充分发挥村级干部绩效报酬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励村级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计划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通过奖励提高收入,着力调动广大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组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2020年4月1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吴彭武代表:
你在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让村干部定期接受身体健康检查的建议”已由区委办转交我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5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何宗文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镇街建立健全环保站的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于2015年建设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时,在全区20个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和贵池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经济社会发展局加挂了环境保护站牌子,并在各镇街道和园区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承担辖区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镇街道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池区委编办
2020年5月19日
第5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潘小润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垂直管理的乡镇站所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