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HIS隶属于美国农业部(USDA),负责监督和处理可能发生在农业方面的生物恐怖活动、外来物种入侵、外来动植物疫病传入、野生动物及家畜疾病监控等,在进口饲料和宠物食品方面,负责进口检疫审批和安全管理工作。
AAFCO由州、联邦和国际监管官员组成,负责协调各州饲料工业的监管,为饲料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建议,确定全联邦统一的饲料原料命名和使用原则,制定动物饲料/宠物食品的营养要求、标签制作原则和其他准则以及示范法规和示范条例,以促进饲料产品在各州的顺利流通。虽然AAFCO本身没有管理部门,但FDA和AAFCO在动物食品监管领域开展合作,特别是在建立描述新饲料成分的定义方面。
向美国出口宠物食品的所有外国生产企业,须按照《2002年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恐怖主义准备和应对法》和《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规定,在美国FDA网站进行注册,提供相应的信息,并获得注册码。美国FDA有权对注册企业进行抽查。注册企业每两年要更新注册一次(在每个偶数年份的10月1日-12月31日)。
进口含动物源性成分的宠物食品,须由进口商事先向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申请并获得进境许可证,纯牛皮或鹿角制的咬胶或零食除外。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FSVP下的审核主体为进口商,而非官方部门,进口商必须居住在美国或在美国有营业场所。此外,美国FDA和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也是FSVP规则的执行主体之一。FSVP要求美国进口商承担更多的保障进口食品安全的责任。美国进口商要对其进口食品及其供应商开展危害分析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适当的验证活动及频次,验证活动包括现场审核、取样和检测、对供应商记录的审查,以及其他适当的方式。
例如,营养保证分析表中必须包含粗蛋白最小值、粗脂肪最小值、粗纤维最大值和水分最大值的数据;需有具体的饲喂指南,若宠物食品是液体的,则应以体积计量,体积单位应选择加仑、夸脱、品脱和液体盎司,若是固体、半固体、粘性或固液混合物,则应以重量计量,重量单位应选择磅和盎司。
进口到美国的宠物食品必须完全由被认为适合用于此类产品的成分组成,其成分需要符合安全性和适用性,即所有成分必须是安全的,且适合其标明的宠物种类,宠物食品中不能含有有害物质。虽然FDA没有正式采纳AAFCO的成分定义,但这些定义广泛被业界接受并用作宠物食品成分安全性和适用性的基准。
根据2002年《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恐怖主义防范和应对法》,进口商必须注册其人类/动物食品生产设施,并就每批进口食品向FDA提交“事先通知”。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兽医服务监管宠物食品的进口,以确保外来动物和家禽疾病不会被引入美国。对于含有动物源性材料的宠物食品,可能需要申请进口许可证,宠物食品也可能需要进行测试和检验,以确保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
对于价值800美元及以上的所有商品,进口到美国时必须缴纳关税和税款。税率由进口商品的关税、商品价值和商品原产地决定。如果进口商品价值超过2500美元,或受其他联邦法规的约束,需要海关保证金。一些宠物用品(如食品)和许多其他宠物用品有额外的要求,无论货物的大小或价值如何,都始终需要海关保证金。根据计划运输宠物食品的频率,可以选择两种主要类型的保证金。
当需要覆盖一次运输时,应使用单次进口保证金,其价值必须至少等于运输货物的价值。如果进口的商品受到其他联邦机构的规管,那么成本将是运输货物价值的三倍。如果计划一年进口多于几次运输,连续保证金是最佳选择,因为只需要一个保证金就可以覆盖需要的所有运输,其成本始终至少为50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