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铲屎官”忧心忡忡,离京找人喂猫遛狗如何避坑?

随着春节假期的临近,不少离京的养宠市民面临着如何妥善安排家中宠物的问题。近期,宠物寄养、上门喂养等服务项目备受追捧,需求异常火爆。宠物主人们纷纷寻求个人或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确保宠物在主人离家期间得到周到的照顾。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不论是寄养还是上门喂养,宠物走失、生病、受伤等情况时有发生,让许多“铲屎官”忧心忡忡。尤其是在假期期间,宠物寄养和喂养订单激增,服务机构常常满员运行、人手不足,更容易引发消费纠纷。

现象:节前宠物寄养类消费火热

“春节期间还在考虑宝贝的住宿问题吗?本医院节假日不放假。”在南三环外的一家位于小区底商的宠物医院,春节期间的寄养“席位”已被预订过半。“多以小型犬为主,猫只有两只。”工作人员表示,其客户基本都是附近小区的居民,平时都在此为宠物看病。据工作人员介绍,除了日间固定遛狗外,每晚关门前,宠物医院都会进行严格的消杀。“对宠物的安全问题我们也很重视,一旦出现寄养事故,对客人很难交代。”

西五环一家猫寄养酒店的店员告诉记者,该店2月的“猫客房”已被预订满,如果顾客有需要,可以提供上门喂养宠物的服务,但目前名额已经不多。“每天我们都会对猫舍进行紫外线消毒,并且在猫入住前,会仔细检查宠物的疫苗本。”该店员表示。

一些“宠托师”会依托在线宠物服务平台,线上接单为顾客提供上门喂养服务。从2021年开始,金女士注册成为某在线宠物平台的“宠托师”,她告诉记者,去年春节假期期间,她几乎每天都起早贪黑在上门喂猫,今年她同样接到了不少回头客的订单。在金女士看来,平台对宠托师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按照要求,我们上门时都会配备一次性手套、鞋套和垃圾袋,并且会给顾客发送视频。”金女士注意到,近两年平台要求更为严格,不仅要求宠托师无违法犯罪记录,喜爱宠物并且具有3年以上的科学养猫经验,还要参加线上培训、考试并缴纳500元押金后,才能上岗。

各类寄养、上门喂养服务均有自己的目标受众。采访中,不少养猫人士表示,猫生性胆小,上门喂养的形式更符合猫的习性;而一些养狗人士则希望宠物狗能够自由活动,所以相比起笼养,更倾向于选择一些位于郊区的家庭式寄养服务,有宽敞的空间可供宠物日常活动。

问题:宠物受伤、患病、走失易引发消费纠纷

在宠物寄养、喂养类服务备受追捧的同时,服务不达标、宠物受伤、患病、走失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引发纠纷和法律纠纷。多位养宠人士表示,此前有过寄养、上门喂养服务的“踩雷”经验,一些服务提供者没有按照约定遛狗、喂狗,导致宠物卫生、健康情况不佳。

此前,国内某宠物用品公司曾推出春节上门喂猫服务,为猫主人提供上门喂食、加水、清理猫砂等服务。由于春节期间订单量暴增,人员招募不足,出现了大量上门喂养“爽约”,导致很多用户担心家中宠物断粮断水。还有用户表示,一些临时招募的服务人员分不清猫粮和猫砂的用途,将猫如厕的猫砂泡水用于喂食,引发了许多客户的抱怨。

而当宠物受伤、患病或走失时,消费者和服务方的矛盾往往更为尖锐。去年春节期间,市民王女士将宠物犬寄养在一家家庭式寄养中心。但在寄养10天后,店主告诉王女士,其爱犬走丢。虽然经过一番波折,王女士最终幸运地找回宠物犬,但是在与受托人沟通过程中,她发现受托人没有按照承诺每天遛狗三次,并且监控丢失,对宠物犬走丢的原因更是含糊其词,对此,王女士十分气愤。

一些宠物寄养类消费纠纷最终引发诉讼。去年端午节,市民林先生将爱犬“小六”送到一家宠物店寄养,但到家后,“小六”却病倒,被检测出感染了犬瘟和犬细小病毒。林先生认为,爱犬生病是因为寄养时宠物店疏于管理。因协商无果,林先生选择起诉宠物店索赔。但因为林先生主张的事实缺乏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近日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从各项证据来看,宠物店已经对宠物狗尽到了谨慎照料、看管的义务;与此同时,根据各项证据,以及林先生的宠物狗在寄养前的本年度未接种疫苗,且据宠物店称,寄养期间和事后只有林先生家的宠物狗患病,法院认为,无法认定宠物狗是在宠物店寄养期间感染疾病。

在宠物寄养、喂养发生意外后,不仅宠物主着急上火,一些商家也极其无奈。“最怕的事情就是宠物在寄养期间突发疾病。”宠物店店主陈先生告诉记者,寄养事故发生后,顾客情绪一般都比较激动,双方沟通非常不容易,即使被法院认定没有责任,也会落下差评。

支招:宠物消费合同应明确重要条款

选择寄养类宠物服务消费时,宠物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丰台法院方庄法庭法官丁海成建议,消费者应选择信誉良好、设施完备、专业可靠的寄养场所。寄养前,宠物主也要如实说明宠物的自身情况:包括宠物的品种、年龄、健康状况、有无注射疫苗、饮食习惯、性格特点等。在签合同时,宠物主最好先行了解寄养机构的寄养流程、服务内容,再签订规范的寄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保其中包含有关宠物照料、突发状况处理和责任承担等方面的条款。

服务过程中宠物出现意外,引发诉讼,司法部门是如何认定责任的?丁海成法官介绍,法院会查明损害发生的原因,判断寄养人、收养人有无过错以及损失的大小,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尤其是在审查寄养场所是否对宠物尽到了谨慎照料、看管义务时,法官一般会考量商家的寄养能力、资质,寄养服务是否适格,以及对突发情况有没有进行有效处置。同时,法官也会考量商家的信誉和消费者的评价。“如果商家在过去的寄养服务中有多次不良记录,或者多次被消费者投诉,可能会影响法官对商家是否履行了看护义务的判断。”丁海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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