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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借用一点死亡搁浅的设定和名字。没玩过游戏不影响阅读。

警告:借尸还魂…我可是提前警告过了

“死后的世界不归科学管,所以我爱怎么的就怎么的,Harold。”

正文:

JohnReese是个遣返者。

他在天台上闭上双眼,然后在海滩上睁开双眼。他浑身赤裸、茫然地从黑色的沙砾里爬起来,在原地转着圈子,向四周大喊着“有人吗”、“这是哪儿”和“Harold”。

他不知道,那是他...

他不知道,那是他的海滩,除了他以外,只有一半黑色沙砾滩、一半黑色的海。他顺着海滩从这头跑到那头、又从那头跑到这头,尖锐的石头尖儿划开了他的脚面、在他的来回奔走中留下一个个红色的脚印,而他没有感受到半点疼痛。

他终于在没完没了的奔跑中把自己搞得筋疲力尽,一屁股坐倒在某个残缺不全的红色脚印上。他疲惫地望向海平面。在那里,浅白色的太阳只露出一半,既没往下降,看起来也没打算往上升。他坐在那里看着那半边太阳,累得连扒开硌屁股的石头粒都挪不动手,不知道自己是放弃得太早、还是已经放弃得太晚。

他看着那半边太阳,想着自己死去的那个天台,和天台对面的Harold。

那挺有趣的。因为尽管Harold总像一只时刻警惕着、戒备着的鸟儿,随时都可能因为受惊而炸毛,但他就是有那种能力,在面对生离死别…真正的生离死别的关头,表现得跟他没有半点关系一样,一下子就抽离所有情感、沉稳淡漠得如同一尊石筑的雕塑。就像在那个天台上,他前一秒像一只濒死的鸟仰着脖子红着眼眶语调颤抖地说“No.Please.”,在终于意识到一切都已无可挽回的后一秒,他背转过身毫不犹豫地迈步离开。

John回想着这样的HaroldFinch,不自觉笑出声来,眼眶却通红。

他本可以胡搅蛮缠、软磨硬泡、不择手段、两个人一起爬上那个正确的天台。或者带着降落伞,带着勾绳,带着撑杆跳的杆,带着凌空飞渡的摩托车,带着可以试图挣扎求生的随便什么东西任何东西爬上那个正确的天台。可是他都没有。他被Harold反锁在金库里、被Harold毫不犹豫地抛下,手指死死抠着铁丝网嘶声力竭喊他的名字求他不要走。他被抛下、一次又一次,太绝望于追上Harold的脚步。他一心只想着超过去,超过去然后再也不要成为被抛下的那个。无论结果是什么。

结果,看看他,现在,一个人,徘徊在这个海滩上。

孑然一身。被整个生者的世界抛下。

他既没有放弃得太早,也没有放弃得太晚。他一直都很努力,拯救号码、拯救朋友、拯救世界、拯救机器、拯救那个对的人。但扪心自问,他从来没怎么试过好好努力拯救自己。

John挣扎着站起身来,踉踉跄跄地向黑色的海走去。

这是他的海滩。

他一头扎进海里。一道金色温暖的光连接着他,一路延伸到被太阳照得雪亮的海底去。

虽然他之前从来都不知道。

但无论多少次,只要他愿意扎进海里,顺着那道金色的光向下游去,找到自己死去的身躯,他就能从他的海滩回到人世间、死而复生。无论多少次,只要他自己没有放弃,他就怎么都他妈的死不了。

他之前从来都不知道。因为他从来也没真正地死过。

不过这次他是真的死了,有机会好好发挥一下自己作为遣返者的优势了。他扎进海里,顺着连接着自己的金色的光往下游去,一路游向海底闪闪发光的那具…那具……

JohnReese愣住了。

闪闪发光的不是一具,是一大摊子。

……操,导弹把他炸得可是太碎了。

*

怎么都他妈死不了的遣返者JohnReese死而复生、睁开双眼,从胸腔里呛出来一大口黑色的海水。还来不及坐起身来,吐出海水的瞬间,他已经率先切换了三种语言骂了三次同一句脏得不能再脏的话。

他不乐意就那么死着。他渴望活过来。但操蛋的导弹把他的身体炸得实在是太碎了……就算能死而复生已经是件连天想都不敢想的大喜事,再多想点别的感觉都颇有些不识好歹…但是自己的身体被炸得个粉碎、灵魂无从攀附,万般无奈只能把自己塞进别的随便什么完整的身体里……

操,为什么天台上他就不能再挣扎一下好歹给自己留个全尸?

从医院停尸房的冰柜里爬出来、偷衣服、找身份ID跟给自己搞复生经费的一路上John都一直在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比如是不是是得先好好调查一下自己跟Machine最后的抵死一搏成功没有,比如得想办法找到Shaw跟Fusco、看他们是死是活,比如说得拿回自己的狗从头到尾好好的撸一圈,比如说…比如说,Harold。

即使最后回不到以前的生活也没关系。至少他不再是一个人、徘徊游荡在那片黑色的海滩上,既不算活着,也无法往生。

可是John没能用自己的身体活过来。

他在那片黑色的海底挑的身体已经尽最大可能跟自己的相近了。但说真的,那摊金光闪闪的碎片周围顶多就飘了那么十几具身体,真的没有太多选择余地。John在那儿一再放低标准挑选了半天,也只挑出这么一具身高勉强跟自己接近的。其他的不是比他矮,就是比他老,比他胖。一半以上甚至性别都对不上。

可是这身体也只有身高跟他接近。别的地方…比他自己要瘦,长手长脚、干巴巴地没什么肌肉。背有点驼。头发是不起眼的棕金色。眼睛倒是挺蓝…但抵不过整张脸长得实在是跟英俊不太沾边,不笑比笑还好看些。

唯一的好处就是比他自己的身体年轻好些岁数,没受过什么伤,还算健康。

可是没人会相信他是JohnReese。就算他站到他的朋友们面前把海滩金光灵魂躯体啥的反复解释十遍二十遍一百遍,还是没人会相信的。他太了解他们了。Shaw不开枪打他膝盖就很好了,Fusco会觉得他是个疯子,Machine会把他标记成重点监控对象,而Harold多半只会用那种冷峭的表情扫视他一眼,然后用任何什么方法确保他永远都没法出现在自己眼前。

如果,如果是他们都还活着。

“能活着就挺好。”

John对着镜子里那个人喃喃自语道:“你本来也回不到过去的生活了。”

“至少Bear还会乖乖听话。”

他想象了一下Bear听从Shaw的命令扑过来咬他、结果听他一句荷兰语后立马停在原地对他摇尾巴的画面,笑了出来。

连他自己的笑声,都是陌生的。

John搭的飞机回的纽约。

旅途里没有一件事情顺他的心。机场人太多了,接驳车开得一惊一乍。安检口的工作人员在X光机下把他拎包里的小锉刀看成了一把刀,拎着他的包翻来覆去翻了三十多分钟才放他离开。

结果他的航班延误了十二个小时改了三次登机口,其中两次改的还是不同的航站楼。John拎着包气冲冲的从这个航站楼走到那个航站楼,又拎着包气冲冲的走回来。新身体的旧主人多半是个不爱运动的宅男,害得他没走多久就开始累,拎着包的胳膊酸得要死,换了一边胳膊拎包结果最后两边胳膊都酸的要死。

经济舱的座位太小,前后排之间的位置也太窄,John还倒霉地被安排在一排三人中间那个位置。他左手边是个香水喷得太重的年轻女孩,一坐下来就把胳膊往两人之间的扶手上一搭,歪头就睡,胳膊肘往他这儿顶出一节。他右边是个看起来足有五六百斤的男人,好不容易把自己塞进座位里,对他友善地打招呼。但男人个头实在太大,无论如何都得占用另一边扶手跟两个座位之间的空隙。

John委屈地夹着两边酸痛的胳膊,蜷着一双长腿,被女孩身上那股子安娜苏的甜腻味儿齁得简直要闭过气去。还得忍受后排的小孩一路上都在狠踢他的椅背。

这让John比本该有的频率更为频繁地想起Harold和他的私人飞机。

“被宠坏的混蛋。”

他低笑着这么告诉自己。

而纽约是…是纽约。

一场爆炸摧毁了两个人工智能上帝,拯救人类于千钧一发的危难之中,杀死了一大群的Decima雇员,又杀死了JohnReese。但这城市并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依然自顾自的喧扰繁华,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John拎着他的包转了几次地铁从机场回到他的城市。

拎着公文包的年轻白领步履匆匆、撞上了他的肩膀然后扭过头对他吼了一句“看着点”又匆匆走远。

John停在那里。

他走了二十三分钟的路,站着乘了一个半小时的地铁,坐了三个小时的飞机,在那之前在机场来回奔走又等待了十二个小时。他的脑袋有点痛,喉咙很干,胃空空如也,两只脚更痛。他的手被包包带子勒出了红痕,胳膊和小腿肚子打着抽儿地酸痛,整个人都疲惫不堪,恨不得就地坐倒。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往何处。

可是直到此刻,这一切,这座城市、这些灯光、这些声音、这人群,才终于让他感受到了…活着。

他微笑。与此同时,他允许自己的眼泪在此刻夺眶而出。

那天晚上John找了家连锁酒店住了下来。

老牌廉价连锁酒店,挺有些年头了,连带着里面的地毯墙面被套浴室设施都旧兮兮的,空调一打开就轰隆隆地震动。John在酒店旁的便利店买了两个热狗回来算作晚餐,匆匆洗了个澡,睡觉的时候别说用酒店的被子,他连衣服都没太敢脱。

即使如此,曼哈顿毕竟是曼哈顿,廉价酒店的价格还是让现在的John觉得肉痛,连做梦都梦见自己身无分文被赶出酒店。

第二天一大早他被隔壁的死亡重金属惊醒,神智还不够清醒,第一反应竟然是想翻身去摸床头的钱包,看看里面是不是真的空空如也。等真的摸到钱包他又清醒过来,讪讪地缩回手,觉得自己未免也沦落得太过悲惨了些。

等洗漱完毕后,John带着酒店供应的免费早餐——袋装的甜到死超难吃肉桂卷——第一站就往图书馆跑。

“万一Finch把它又买回来了呢。”

John嫌恶地啃着那个肉桂卷,漫不经心地想着,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哼哼出声了。

结果是,图书馆真的还在那里。

从外表看起来没被卖掉,当然也没有被拆掉。

图书馆的周围甚至还围着那种施工用的脚手架,脚手架上挂着网格布,看起来就跟两年前…五年前,他第一次跟在HaroldFinch身后、慢慢走近时看见的一模一样。

John站在马路斜对面看着图书馆愣住了。

他没有把自己漫不经心的期盼当真,就那么天马行空地想想而已。可天马行空的想象落了地,砸得他天旋地转、头晕目眩。John往图书馆那边冲的时候没管红绿灯,差点被一辆出租车撞了个正着。出租车司机愤怒地对他拼命摁喇叭跟大吼,而他一句抱歉都来不及说,只顾着往图书馆那边冲,没费心数自己狠撞了几个行人的肩膀。

他绕过脚手架,掀开网格布奔跑进那个隐蔽的入口,冲进图书馆里面,一步三阶地跨上楼梯,喘着气往熟悉的走廊跑过去。

走廊的样子也没有变。

John猛地停住脚步、停在走廊这头,捏着拳头急促地喘息着,心脏“砰砰砰砰”地剧烈跳动,简直是要顺着他的喉咙跳出嗓子眼。

阳光穿透了走廊左手边高大的玻璃窗,落在地面上印出窗框的阴影。John稍稍平复了一下呼吸,再向里走的时候放轻放慢了步子,小心翼翼地踩过这些光影。他转过脸去看右手边的书架,手指慢慢抚过木质的书架边缘、抚过一本本竖立的书脊,抹去了上面堆积着的薄薄一层灰尘。

走廊尽头是那个房间。房间外头没有封闭的铁栅门,可是房间里的地面上放着狗窝,房间里的圆形木头桌子上放着好几排显示器。John没注意到自己往里走的时候屏着呼吸,只觉得自己心跳的声音未免大得有些过分。他再往里走一步,看见圆桌子对面还摆着那块裂了好大一条缝的玻璃板。

玻璃板上甚至还贴着一小块没撕干净的透明胶带。

他在意识到自己在大喊大叫前已经喊叫出声。

“Finch!”

John大喊着。他头脑发热、耳鸣目眩地在原地绕了两圈,又喊出一句“Harold”。

没有人回应。

他冲出去,又冲进来,来来回回奔走着、想要找到更多有人曾经在这里过的证明。十几分钟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只是不管不顾地跑来跑去,完全没在用脑子思考。他从鼻孔里用力哼出一口气,一屁股坐倒在木桌后的椅子上,脑袋往后一仰,闭着眼睛笑了起来。

是Finch,当然是Finch。他活着,拿回了自己的资产,买回了这座图书馆,把它修复成了最初的模样,却又拆掉了那扇铁栅门…是他还会时不时地回到这里、聊以为忆吗?还是他在等谁再回到这个地方来吗?

John没骨头似地靠着那个椅子笑了挺久,等心跳终于勉强恢复正常,才强迫自己从椅子上坐直身体,伸手去够眼前的键盘。

电脑没关。他随手摁了个空格键那些屏幕就争先恐后地亮了起来,正当中的那个蹦出一个密码输入界面。John犹豫了几秒,敲入了Harold在地铁站时使用的最后一个密码,得到一个通红加粗的“ERROR”。

John皱了皱眉头,想了想又输入了自他认识Harold之后对方使用的第一个密码,得到第二个通红加粗的“ERROR”。

他啧了一声,低下头瞪着搭在键盘上自己那十根干瘦修长的手指,右手食指抽搐一般在“J”上轻点个没完。他一边念叨着“能帮上点忙儿吗Finch?”,一边在脑海里开始竭力搜刮着任何可能成为眼下这个密码的信息。

有个念头正模模糊糊地要在他脑海中成型的时候,旁边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

“你介意吗?”

熟悉的女声,惊雷一样在突然他耳边跟脑子里炸响。

“Shaw?”

还没成型的念头被这突然炸得粉碎。John猛地扭过头去望向走廊。在那里,小个子的女特工单手举着枪,半眯着眼睛,看起来颇有几分不耐烦地上下扫视着他:“瘦长小鬼*,从我的位置上滚开。不然免费送你一个粉碎膝盖。”(*Slenderkid,瘦长鬼影小子)

“别这么气哄哄的,Shaw。”

看见对方全须全尾的喜悦全然压过了理智。John扭过身,没正经地举起双手,完全无视于对方的威胁,玩笑般问她:“你就这么霸占Finch的位置,他没念叨你?”

话音未落,对面举着枪的女人表情已经变了——不耐烦的打量迅速转变成带有杀意的审视。

“你是谁?”

只一秒,Shaw已换为双手举枪的高度戒备姿态。她打开了枪的保险,浑身紧绷着、开始慢慢向John逼近。

而John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在对方眼里,他根本不是什么JohnReese,而是一个擅自闯入图书馆、试图黑入Finch电脑、而且开口就喊出不该喊的名字的极端可疑人物。

“呃…说起来这可能不太科学。可是我其实是JohnReese?”

他尴尬地扯了扯嘴角,说出自己名字的尾音都没出息地用了问句。

Shaw的回应则是一个箭步上前来狠狠一枪托砸在他的太阳穴上。

John在剧烈的头痛里睁开双眼,发现自己不但被五花大绑,而且还是被迫跪在地面上、绑在一根柱子或是别的什么柱状物上、浑身被绑得严实得没有半点挣脱余地的五花大绑。他不再在图书馆里了。这地方更像是一处废弃的地下管道…非常适合用来丢弃尸体。

Shaw坐在他面前的一张椅子里,举着枪对着他,旁边蹲着虎视眈眈的Bear。

“来,说说吧,小鬼。”

她面无表情地凝视着他,眼睛里流动着某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暗涌。她的声音毫无波动,然而从她口里说出的每一个字,都仿佛冻结了数个世纪的坚冰一样冰冷:“谁给你的胆子,让你胆敢从那张嘴里说出那个名字?”

John认识SameenShaw足够久。久到此刻他能轻易地看穿她那漠无感情的外皮、看进她那汹涌燃烧着愤怒与悲痛的内里。

是因为她非常,非常在意JohnReese。

John努力压抑自己咧开嘴对她笑的冲动,却压抑不住自己慢慢变红的眼眶。他深深呼吸,在Shaw的枪口下吞咽了一次,然后又吞咽了一次。他确保当他最终开口时,他的声音里没有半点要哭出来的意味。

他从被Harold扔下的那个金库和他嘶声力竭的呼喊开始说起。

Shaw不相信他。

Shaw不是个轻信者,Shaw当然不会相信他。按照他的预想,Shaw不给他的膝盖上开上一枪已经很好了。

但随着最初看见Shaw安好的喜悦和感动褪去,费尽了口舌也得不到对方一点信任的挫败跟沮丧逐渐积累。他已经把那段经历反反复复重复了五次,又回答了不知道多少个Shaw关于天台和海滩和Unger的问题,甚至在这期间他还没忍住对Bear发出过两次命令。然而Shaw仍旧不为所动地用那把枪指着他,目光凛冽、面如坚冰,连枪口的角度都未曾挪动过分毫。

John咬着牙试着动了动腿。他已经被强迫跪在坚硬的地板上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他的下肢被压得完全失去了知觉,但一双膝盖却痛得像是被插入了无数根缓慢绞动着的针,那疼痛随着每一次他轻微的挪动而越发剧烈。

而随之越发清晰的念头则是,如果连Shaw他都无法说服,那么Harold……

在那么一瞬间,他停住了呼吸——

——见到他的第一句话,Shaw说的是她的位置。她的。

“Finch…Harold,他还好吗?”

那一瞬间,挫败和沮丧被推出了他的思想。一个在此之前他从未敢想过的念头汹涌潮水一般凶狠反扑、暴戾地占据了他的脑海。他忘记了疼痛,忘记了绑住他的绳索,忘记了Shaw手里的枪,只是本能猛地往前挣扎。

“他还活着吗?”

他死死盯着Shaw,呼吸急促、心跳如雷,变了调的声音里满是茫然和畏惧和焦灼和恐慌:“他还活着吗?!”

而就是那一瞬间,仿佛从他的脸上看到了什么,Shaw的眼神终于变了。那里面的冷漠和坚硬慢慢化去,像是终于开始融化的冰。

“你觉得呢?”

她忽然笑了一下,歪了歪脑袋,像是她正在跟耳朵边的什么人说话。那一刻,John的呼吸停住了——

——然后她说:“91.02%的行为相似度?对啊,就算是100%也没什么意义。死人又不会复生。”

她坐在那里,微微歪着脑袋,看着他陡然间僵硬灰暗的一副面容,脸上的笑容忽然就…绽放了。带着那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邪气,如同倏忽间盛放的罂粟,如同在此刻旧日重归的鬼魂。

她站起身,居高临下看他的眼神几乎是怜悯的。在那之中的某个时刻,John以为她会对他开枪…属于JohnReese的一小部分本能叫嚣着换作是自己,绝不会给Machine、给Harold留下这么个来历不明的潜在威胁。然而Shaw只是平静地收了枪,看着他,又歪了歪头,然后发出一声嗤笑。

“模拟是烧坏了不少脑子,你这种倒是第一回见…真是疯得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她转身离开了。

Shaw非常擅长于她的工作。对John来说,这就意味着,想要挣脱她的五花大绑,没有工具,就得狠狠心了。

他掰断了自己两根拇指才让双手从手铐里松脱出来。但手臂跟柱子也被颇有技巧地牢牢绑在一起,光空出两只手也没太大意义。他不得不用力来回扭动着把自己左边的整只手臂搞脱臼了,才得以以一种扭曲的姿势滑出那边的绳结。他在把脱臼的那截手臂往绳子外拉扯的时候又撞到了折断的拇指,于是他没再憋着、发出了一声带着脏话的痛呼。

上半身脱离束缚后后面的步骤就容易多了。他用没脱臼的那边手臂上剩下的四个好指头去拉扯腰部以下的绳子,把那部分绳子解开花了点功夫,失去知觉的下身却没法听从他大脑的指令、能让他得以支撑自己。他在绳子被扯松的时候失去了平衡、往地面倒去。完好的那边手臂撞在水泥地上,撞出沉闷的钝响。

John倒在那里,残存的理智催促他把自己支起身来,但他疲惫地倒在那里、一动不动。疼痛逼出的汗水流过他眼角往地面滑落,带来微妙的刺痛。

他既觉得自己蠢、竟然寄希望于能用语言说服别人相信死而复生这档子事情,又对一点都不肯相信他、造成他当下这幅惨状的Shaw感到生气。与此同时,他觉得自己应该对Machine还完好无损、而Shaw竟然成为了人机交互端口这件事感到诧异的,或者是好好思考一下Shaw临走前的话是什么意思,但他能想到的只有Shaw那个,旧日鬼魂一般的笑,以及——

John闭上眼睛,痛恨于此刻自己仍旧保有的那一点理智——既然在Shaw耳朵里发号施令的是Machine,那么夺回这座图书馆的,将一切恢复原样的,很有可能也是这以万千凝望之眼注视着世界的人造上帝。

那么Finch……

John粗暴地打断了自己的思考,强迫自己睁开双眼、从地上挣扎着爬起身来。

无论如何,他一定要亲眼看到那个人。不管他是还好好的活着,还是…已经沉眠于六尺之下。

John没有再回图书馆,也没试着去地铁站。

先前他并不知道,因此还能凭着满胸腔不受控的情感莽撞行事。但现在他清楚卸下枷锁的人造上帝正监视着一切,再想要挖出任何跟Harold有关的线索就必须十分小心了——毕竟Machine已经明确认定死者不能复生,而且它对Harold真的有十分强烈、十分强烈的保护欲。

他试着跟踪过Shaw,但仅仅是第一天他就放弃了。与Machine连通的女特工一天24小时处在上帝模式,他远远看着她拐进一条小巷,刚追进去一颗子弹就飞过来落在他脚边,而他甚至看不到Shaw从哪个地方开的枪。

John知道,再有一次,那颗子弹绝对不会再落在地上了。他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探查Harold的假身份。

亲自探查风险太大…经过两番与Shaw打的交道,John大概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把握Machine已经把他标成了有色方框儿、重点监视对象。他只好前往阴影区找上拿钱办事嘴巴牢靠的掮客。Unger的身家撑不住他这样挥霍,John于是去了一趟没有摄像头的公墓,挖开了当初自己埋下的棺椁——碑上刻着的名字是JohnDoe,可是棺材里躺着的是大笔的现金、武器跟为两个人准备的十二个假身份。

他拿了现金,带上了武器,把那十二个假身份好好地又埋回去了。

那笔现金够支付了大概一个来月的委托费,让他得以把Wren、Crane、Whistler、Martin这几个长期使用的假名翻了个底朝天。其他Harold为了无关号码而临时建造的那些身份,比如Partrigde,比如Crow,比如Straling和Swift和Swan,这些甚至都不再存在在任何系统里面。这期间John轮番转了好几个中间人、换了好几个掮客。就算这样,在追查的时候好几次他都差点被Shaw端着大口径热武器找上门来。好在他这具瘦巴巴的身体虽然身体素质始终上不太去,但逃跑一事已经被他锻炼得越发纯熟,让他得以逃脱“惨死在前同事手下”这样的倒霉事儿。

然而一个来月,他那两根被自己折断的拇指大致愈合得不错了,对于Harold却仍旧一无所获。所有的假身份都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消失了。调职的,搬家的,出国旅游的…那些Harold们的消失悄无声息,假身份里的上级下属同事朋友对此都毫无怀疑,觉得Harold的离开再自然不过。

John把这张照片死死攥进了拳头里,拇指骨头里堪堪新长的纤维结缔组织被他再度撕裂开来,而他只是面无表情的命令那个掮客去挖开HaroldWren的坟墓。他跟在不情不愿的掮客身后来到那块墓地,平静地看着掮客挥舞着铲子一铲一铲地往外掘土。在掮客终于挖出棺椁、撬出了封棺的长钉后,John终于丧失了他的平静,冲上去撞开掮客自己推开了棺盖,满脑子都是“Finch”,“不”,和“Harold”。

沉重的棺盖撞落地面,露出了棺柩里那被掩盖在腐烂百合下的《理智与情感》。

John站在那里,对着那本书沉默地微笑。

是了,他忘了。

另外一个当初他毫不犹豫地独自走上那个天台的原因。

是Grace,当然是Grace。那个即使是已经确信了Harold的死亡,却依然忠诚而坚毅地爱着他、信任他的爱的红发女子。Harold那样固执地护卫着自己隐私的人,少有几次对他敞开那副顽固的表皮、允许他探寻那深埋其中的一点点脆弱的时候,几乎也都是为了她。

他那样不管不顾地带着Machine独自走上了那个天台,远远看着另一个天台上的HaroldFinch。Harold已经跟他好好告别过了,可是他还没有回应过Harold的告别。他需要看着Harold,再一次亲眼看着Harold,告诉他,他是那个自己无论如何都需要拯救的对的人。他一定要对Harold好好说出那句“再见”。

他想要Harold活下去。

他想要Harold能够从此脱离这一切,脱离这些纠缠了他半辈子的纷争,脱离这些阴谋和诡计和无休止的争斗,脱离这些,然后与他所爱之人,与Grace,白头偕老。

他想要成为那个…不是被扔下,而是首先放开手的人。

John俯下身从腐烂的百合中拾起了那本《理智与情感》。

这就是他想要的。

活着的Harold。离开这个地方、好好活在Grace身边的Harold。

这就是他拼尽了性命也想要得到的。

然而John站在那里。紧攥着那本书,站在HaroldWren虚伪的墓碑旁,凝视着那具空空如也的棺椁,却只茫然地觉得自己跳动着一颗心脏的胸腔里比这棺柩更空更冷。

他想起了那片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的黑色海滩。

John卖掉了他从自己的墓中挖出的武器,换成了一个Machine无法识别的假身份。

以及一张飞往意大利的单程票。

纽约飞罗马要九个小时。

路过的空乘注意到他的坐立难安,温和地问他自己能帮上什么忙。

这个年轻人的眼睛是绿色的,湖水一般,清澈又明亮。John疲惫地对她微笑了一下,诚实地告诉她:“任何能让我停止思考的东西。”

出乎John的意料,她向他颔首的时候,表情看上去更多是理解。而非同情。

她走开了几分钟,回来的时候手上的托盘多了一杯东西。

“汤力水,伏特加,柠檬和超多冰块。”

她在把杯子递给John的时候俏皮地介绍道:“用来对付理智再合适不过。”

这话让John露出了一个被逗乐了的小小微笑。

他向这年轻空乘道过谢,抿了一口杯子里的透明液体。汤力水和柠檬把伏特加的味道压了大半,冰块则进一步降低了烈酒的烧灼口感,因此到了嘴里这液体的口感就跟酸冰水差不多。不过凭着这一口下去那直冲脑壳的微妙眩晕感,John敢肯定,那姑娘绝对大方地给他加了不少高度伏特加。

John几乎是感激地把这杯理智杀手一干而尽。然后他向那位空乘又要了三杯一模一样的玩意儿。

这让他得以在接下来的八个小时旅程里安睡于无梦的沉眠。

从罗马的菲乌米奇诺机场到威尼斯的费罗维亚码头,中间不停,大概五个半小时车程。

John从机场租了辆紧凑型的大众Polo。白色的两厢车,小而便宜,他把自己一米九的高个子塞进驾驶座的时候感觉像是把自己塞进了一个紧凑型的行李箱,座椅的位置调到了顶点,腿还是委屈地曲着。发动机一启动,车子里的立体音效就轰鸣着唱起歌来。John被这逼仄空间里突然响起的男女声混唱巨响惊得猛踩了一脚刹车,花了大概五秒钟才找到车子里音响开关。他无奈地摸索一番,发现作怪的是租车公司忘记清理的CD。

John耸了耸肩,调小了音量,重新打开了车载音响,踩着刹车放下了手刹、把挡位换到了“D”,轻踩油门让车子离开了车位。

立体声的男女混唱梦呓般重复着“Don’tbesoserious”,像是某种漫不经心的玩笑。John皱了皱眉头跳过了这首歌,听着这男女混唱不死心般在下一首歌里继续低唱着“Causewearelongwayfromhome”,他终于放弃地翻了翻白眼,不再折腾音响,只专心开车。

五个半小时的车程里,只有这一张CD在循环播放,以至于到后来John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那些旋律,不自觉地在跟着哼唱。

开车加音乐。这占据了他绝大部分的注意力。

在码头买船票花费了John一点功夫。他的意大利语不好,码头窗口员工的英语不好,他在窗口连比带画地才表达清楚了自己只想买最便宜的水上巴士票的意图。那个年轻的女孩子撅着嘴递给他一张距离开船只剩两分钟的票,John不得不一路小跑着从码头冲向那艘水上巴士。

船程大概也就十五分钟。John没找座位,只支着手臂站在船尾、靠着白色的栏杆,出神地望着在视线里渐渐远去的码头。

Grace在威尼斯的住处是Harold亲自挑选、交由John处理购买的。是一间坐落于斯基亚沃尼堤岸沿河畔的白色小屋。离圣马可广场不远,还在圣马可广场前往叹息桥的必经之路上。接过那个地址在电脑上搜索的时候John还在跟Harold开玩笑,“全世界游客最爱的步行路线,绝对不适合艺术创作的地方”,换回Harold不以为然的一个白眼。

那个绕口的意大利语地址John已经记不清了。但多亏了Harold的那个白眼,那间小屋的模样他还记得清清楚楚。

渡轮靠岸了。John最后一个下了船,思考了两秒要不要掏出手机导航,然后他决定跟着游客沿着河畔往前走。

游客很多,人群来来往往、几乎能赶上纽约高峰时期的地铁。John无心欣赏威尼斯城陌生的风景,只顾着往前走、扭过头寻找记忆里那间白色的独栋小屋。

在走过叹息桥后,John终于看见了那间屋子。跟他记忆里照片上的一模一样,三层楼,正面八个窗,墙体是有点年岁的奶白色,门是墨绿色的方形木门。看起来不像是他这一路追寻而来的终点,而只是他记忆里照片上的一间屋子。

John于是深呼吸了一次,加快了步伐往屋子走去,敲门的频率完全是不必要的急躁。他大概等了十秒钟,觉得屋子里没有回应,就加大力道又敲了一次门。

然后他等了十秒钟,没有回应,于是又加大力道敲了…捶了一次门。

又一个十秒钟。他仍然没有从屋子里得到任何回应。

“这可一点都不友好,Finch。”

John一边低声喃喃着,一边毫无愧疚地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了开锁工具,动作熟稔地撬起锁来。

锁不消十秒就开了。

他大大方方地打开房门,主人一般理直气壮地跨进了屋子。

而屋子只是…屋子而已。

John花了大概十几分钟从一楼到三楼快速巡视了一圈。

客厅茶几上杂乱堆叠起来的杂志旁靠着一只浅黄色的马克杯,马克杯旁放着电视的遥控器。厨房水池中泡着一套没清洗的餐具,零星的油星还漂浮在水面、黏附在白瓷的盘子上。二楼卧室里床铺上叠放着两个枕头,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地码在床尾。浴室里是一个看起来很有点年岁的浴缸,洗漱用品都收在洗手台前的橱柜里。浴室旁是洗衣间,洗衣机和烘干机并排放着,旁边躺着个塑料衣篮子。三楼只有一个房间,是画室。John刚推开门,就正巧看到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映在窗边一副未完成的肖像画上。画上用的是橙色和黄色的暖色颜料,被阳光辉映地熠熠发光、映得那个模糊的人的轮廓也在发光一般。

John没由来地觉得自己打扰了什么,关上画室的门下楼了。

他最后停在站在一楼的客厅中央,有些茫然地站在那里。

不需要多高超的特工技巧,也能清楚地看出这个屋子只有一个人生活的痕迹。

只有Grace,没有HaroldFinch。

John不明白这都是为了什么。

他慢慢挪到了电视柜旁边,时隔数年,又一次拿起了那个相框。

在那里面,被红发女子亲吻着的Harold毫不吝啬地笑着,跟他认识的那个总是警惕着、戒备着的他人,固执地保护着自己的隐私,谨慎周密的男人一点也不一样。他在那张照片里看起来如此年轻、如此鲜活,从未被残酷的现实所击溃过。

John试着制止自己。

然而他的手指还是不由自主地拂过了照片里那张微笑的脸庞。

这间屋子不是他追寻的终点。它从来没是过。

它是Harold为Grace挑选的最后的安全之所、最完美的栖身之地。

Harold在选择这间屋子的时候,从未把自己包括在内。

John茫然地发现自己捏着相框的手指在颤抖。

他一直避免让自己思考。思考生死,思考离别,思考自己这毫无缘由不可理喻的执着。他一直避免让自己思考当自己终于见到Harold,以这样一副面目全非的模样,站在他和他所爱的女人面前,他究竟应该说些什么。他是应该仅仅只是用自己的双眼确认Harold的安好,还是要不顾一切地告诉他真相?他是应该是Unger的身份,还是以JohnReese的身份,站在Harold面前?

他是如此恐惧。恐惧于他的重活一次,对于这整个世界来说,都只是一次模拟、一个臆想。他恐惧于他所爱的,所恨的,所在乎过的,所为之拼尽性命过的一切,都只能是往日旧事。他恐惧于他终于从死亡中复生而回,却被困死在Unger这具躯壳中、再也无法作回JohnReese。

他怕Harold不相信他。

他怕连Harold都不相信他。

可是他搞错了,他把这一切全都搞错了。在这里,远离纽约万里之外,陌生的国家、陌生的城市,他终于想通了这一点。海边的车祸和爆炸,墓碑上的“HaroldWren”,坟墓里的空棺,百合下的书。那不是新生,那是告别。Harold曾以“DASHWOOD”八个字母为钥匙,开启了最后一场战斗的帷幕,借以送别他最为骄傲、深爱着的造物。然后他不过是故技重施,用一本掩藏在空棺下的《理智与情感》,斩断了一切。

屋子只是屋子而已。

Harold不在这里。他从未在过。

他不在图书馆,不在纽约,不在威尼斯,不在Grace身边。他不在任何John以为的他会在的地方。他不在任何John能够找得到他的地方。

他把他弄丢了。

John死死捏着相框,许久许久,喉咙里发出了一声模糊的呜咽。

威尼斯其实并不大。他顺着斯基亚沃尼堤岸往远离码头的方向走,没多久就到了圣马可广场。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在那里拥挤成巨大的种群,密密麻麻、来回涌动。他穿越这个种群,路过白色的总督府,路过高高耸立的钟楼,又路过圣马可大教堂。人们大笑着,在被一汪又一汪海水淹没的广场前拍照、拥抱、接吻,纷纷扰扰、喧闹嘈杂。

他继续走下去,拐进狭窄的小巷,漫无目的地转向下一个又下一个路口,路过下一个又下一个游人。

白色的石质地砖凹凸不平。有女孩子穿着皮质的小高跟在小巷中疾走,每走一步脚下都发出一声清脆的敲击声。

两侧的墙面上的窗户都嵌着五颜六色的玻璃片儿,被阳光一照,反射出有些刺目的光。

他没意识到自己在游荡。

一直到他停下来之后,他都没意识到自己在游荡。

那是威尼斯成百上千家手工玻璃制品小店儿中的一家。他停在橱窗前,对着橱窗后面那只玻璃的小雀鸟发起呆来。

樱桃大小的一只小雀鸟,看起来像是只麻雀属。黑色的喙、黑色的眼睛,披着一身深棕色的羽毛,乳白色的腹部圆滚滚地挺着。小雀鸟微微歪着脑袋,活灵活现地蹲在一堆玻璃珠子串成的手链和耳坠子旁边,看起来就像是…就像是活着的一样。

他直愣愣地站在那里,盯着那只小雀鸟,直到店主过来推开门热情地招呼他进店看看。

他动了动嘴唇,想说点什么,但是大脑里像是缺了一个齿轮、卡在那里,让他没法正常思考、没法正常说话。于是他只是安静地走进店里,没有理会店主热情的问好,自顾自又转身看向那只小雀鸟。

店主好性子地只是笑,走过来站在他身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他一直盯着的是那只小雀鸟,店主发出了感慨般的笑声:“你喜欢这只雀鸟啊。说起来挺有意思的,我前几个月去佛罗伦萨旅游,坐在路边台阶上休息的时候,这只胖胖的小家伙忽然就这么飞到我面前歪着脑袋看着我。它看起来一点儿也不怕我。我向它伸手,它也不躲开,只是跳开了几步不让我摸。”

店主提起那只小雀鸟的时候,她用的是“finch”这个词,语气亲昵又喜爱。

这让他陡然间像是被领地被触犯了的野兽一般怒不可遏,但连他自己都知道这汹涌而起的怒火毫无道理。相较于将这不讲道理的怒火发泄在旁人身上,他只能伸出手去、指尖小心翼翼地抚上那只玻璃制的小雀鸟。

玻璃的制品,很冰。他的手指只瑟缩了一下,然后就把小雀鸟牢牢握进了手心。

“……我要了。”

他的声音干涩空洞。

他在衣服口袋里揣着那只玻璃的小雀鸟,就这么离开了威尼斯。

回程的水上巴士上他还是没找座位,只沉默地靠着船尾的栏杆失神地望向远方,手指在衣袋里拨弄着那只玻璃的雀鸟。

他不知道自己该要去往何方。他已经不是JohnReese了,他只是一个想要成为JohnReese的Unger。但Unger的生活与他并无关联,而纽约也已不再是他的归属之地。那么不管他要去哪里,其实都没有太大差别了。

他在口袋中拨弄了一下玻璃雀鸟的小小的喙,想着,那就佛罗伦萨吧。

反正都是…没有目标的游荡。

他望着远处,漠然地勾了勾嘴角。在那个方向,缓缓下沉的落日将水面映照得一片殷红。

John从罗马一路赶往威尼斯的时候路过了佛罗伦萨。现在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两百五十公里的路程,他倒是慢慢悠悠开了四个多小时,而且恬不知耻地霸占了最里面的快车道。夜晚的高速路上车不多,但John一路上被不少跟在他后面的车闪了大灯摁了喇叭。他也不当回事,就慢悠悠地点着那么一点油门,跟着车载CD里循环播放的音乐哼哼唧唧。

他在路过的第三个加油站拐进去加油。加完油John也没急着上路。他把车往便利店旁的车位里一停,跑进去买东西。

熟食柜台里摊着各种口味的生烟熏火腿和大块奶酪块,旁边的柜台里则是看起来尤为干硬的面包,让人毫无食欲。John叹着气转到放零食的几排架子旁,研究了一会儿,抓起一包看起来像是海盐口味的薯片和一大瓶青柠苏打水去付账。走近柜台发现柜台旁还放着冰柜,于是他没忍住又探过头去在里面掏出了一个健达缤纷乐口味儿的冰淇淋甜筒。

冰淇淋很甜,甜得齁人。薯片则是炸得太硬。唯独那一大瓶苏打水气泡够足,猛地灌下一口激得整个人都清醒了过来。

John靠在车引擎盖上,就着高速路上呼啸而过的车流吃完了那一袋薯片,又几大口硬灌完了那一大瓶苏打水,打着青柠味的嗝、扬手把空下来的包装袋和瓶子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一扭身又钻进了那辆小小的两厢车里。

刚启动车子,双手握上方向盘,John就打出了一个大大的呵欠,眼皮忽然之间变得无比沉重——从飞机降落罗马直到现在已经足足十六七个小时过去,一路上他没顾得上吃东西没顾得上喝水,只拼了命地匆忙奔波,早疲惫得无以复加。他坐在那里,又打出一个青柠味的嗝,却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撑不开自己那对沉重的眼皮了。

John长长叹息了一声,把两边车窗各降下三分之一,熄了发动机,放倒座位躺了下去。

他一闭上眼睛就沉沉睡去,直到清晨破晓的阳光将他刺醒。

他仰面躺在那里发了一会儿呆,扭了扭因为睡姿而酸痛难忍的脖子,又爬起来重新启动了发动机,再度驶向来路。

而佛罗伦萨则是…相比在海洋中拔地而起、如海中明珠的威尼斯,在John看来,佛罗伦萨就只是佛罗伦萨。

他对这个城市知之甚少,知识储备中唯一数得出跟这个城市有关的只有达芬奇和但丁和圣母百花大教堂。他开车驶过阿尔诺河,沿着水泥路拐进了第一个转弯口,驶进一条长而宽的巷道中。巷道两边零零星星地停着好些车。John在巷口犹豫了一下,贴着一辆红色的甲壳虫把车停好、熄了火下了车,跟着几个路过的游人往里走去。

巷道很长。巷道尽头是一间白色的教堂和一个很大的广场。

John教堂门前停了一下,手揣在外衣口袋里,摩挲了一下那只已经被他体温捂热的玻璃雀鸟,抬眼望了一眼教堂的大门,又转过头去跟上另外一拨游人,穿行过广场、继续往里走。

佛罗伦萨很大,那条路很长。John默默跟在那群有说有笑的游人身后穿行过一个又一个街口,有些漫不经心地想着,至少他跟着的人知道自己想要去往何方,那也很好。他跟着他们往前走,目光心不在焉地扫过佛罗伦萨的街景,都是些白色的、黄色的、浅红色的墙。

“能有什么区别呢。”

他嗤笑着,从鼻子里哼出气来,又把手伸进口袋里去拨弄那只玻璃的小雀鸟。

他跟着的人群忽然停住了,发出了呼吸被扼住了一般的惊叹声。John跟着停了下来,顺着人群惊叹的方向望过去——

——是圣母百花大教堂。

无需任何介绍,他知道,那就是圣母百花大教堂。

John伫立在那里,久久仰着头、凝视着圣母百花大教堂。他看着它,这经历了数个世纪、却仍旧如同屹立的人间神殿,美丽绝伦、神话一般,泪水顷刻间模糊了他的视线。那是……无法用任何言语、任何词藻形容,凝聚了无数艺术家与建筑家、工匠与劳动者的心血,超出大脑理解与想象、而直入灵魂的,纯粹的美。

在那一瞬间,John忽然感受到了一切。午前的阳光晒在脸上带来的温度,拂过耳际的风声,身边惊叹着的人群。他的脚板很痛,小腿肚子也酸痛不已,而他的背上和后颈都在出汗,可嘴里还残存着发酸的青柠味。太多太多的感知,打破了他麻木空洞的屏障,倒流的潮水般汹涌而回他身体里。他努力吸气和呼气,挪动步子,透过被泪水模糊的视线看向眼前这一切。

宏大的教堂,路过的游人,站在警车边有说有笑的警察,坐在小小的纪念品亭边画画的商贩,白色的高头大马拉着的文艺复兴时期样式的马车——

——这里,坐在小小的纪念品亭边画画的商贩。

John愣住了。

Harold。

John愣在那里。

空洞又冰冷的胸腔里像是忽然间长出了一颗心脏。而那颗心脏在跳动着、越发剧烈地搏动着,一下一下、砰咚砰咚,声响大得如同一声声在耳边炸响的惊雷。

那个坐在纪念品亭边画画的商贩…个子不怎么高,穿着浅绿色的衬衫和白色裤子,戴着圆圆的眼镜片、长着一张…长着一张HaroldFinch的脸的商贩。他坐在那里,手里拈着枝铅笔,微微歪着脑袋对着面前的画板上涂涂画画,看上去放松又自在。有年轻的女孩子走过去跟他说话,小个子的商贩停下了画笔,站起身来对她微笑,带她走向自己卖纪念品的小亭子。

他跛着一只腿。

John愣在了那里。

他站在那里,离那个亭子几十米的距离里,远远地看着他。

欣喜又贪婪又狂热又无限怀念地看着他。

这个小个子的商贩跟他记忆里的人一点也不一样。他穿着松垮跨的亚麻材质的衣服,表情很自在很放松,身上一点都没有那种对外界的戒备和紧张感。他卖纪念品的亭子里挂着跟所有佛罗伦萨的小贩卖得一样的东西,廉价的皮带手串儿、冰箱贴、明信片跟金属巴黎铁塔的钥匙串,同批供应商批发进货,毫无个人特色。没有人找他买东西或者问路的时候他就坐在路边画画。他画画的时候偶尔会脑袋一点一点的,微微翘着嘴唇,像是在哼歌。有人找他他就停下笔、站起身来,毫不吝啬地对对方微笑。

他的笑容有那么多。

John终于走上前去。

每靠近一步,那个人就距离他记忆中的人更近一点。

他不扭头跟人说话,只会梗着脖子带着整个上半身转过去。

他坐在画板前思考的时候会不由自主抬手撑着下颌,看起来有些孩子气。

他的眼睛很绿,是那种深不见底的湖泊的深绿,又是映亮了夜空的极光的深绿。

他说话不急不缓、恰到好处的声调和速度,既像是大学里资历很深的教授,又像是企业中积威甚重的老板。

他鬓角的白发。

他唇角的涡旋。

他眼角的皱纹。

他的笑。

John拼了命的回顾着记忆中的每一个片刻、每一点细节,如同在沙砾遍地的黑色海滩上竭力奔跑着、想要找回沙砾中散落贝壳的遗失者,尖锐的石头尖划开了他的脚面而他却一点都不知道痛。那些小小的、脆弱的贝壳,每一枚都弥足珍贵,这使他的脚步越发胆怯。他迟疑着,却一步也没有慢下来、一步也没有停下来。

他是捧了满手贝壳的遗失者,终于走到了送他贝壳的人身边。

小个子的商贩成了他的HaroldFinch。

先前他打量小个子商贩的视线有多肆无忌惮、贪婪狂热,此刻他站在Harold面前就有多局促不安、畏缩不前。

他不敢直视Harold的脸,躲闪着对方望向他的近在咫尺的视线,不知道如何回应对方的问好。想起自己身上的衣服三天没换,他两天没刮胡子没洗漱,头发因为汗水和灰尘结成一缕一缕的,浑身上下都是汗味。他现在的身体太瘦了,背也有点驼,头发是不惹人喜欢的棕金色,笑起来甚至比不笑更难看。他的样子太不干净、太不体面了,是Harold绝对不会喜欢的落魄模样。

这让他有那么一瞬间甚至想要转身逃跑。

然后Harold只是眨了眨那对深绿色的眼睛,歪着脑袋,友好地、温和地、毫无保留地对他微笑。

“你看起来…经历了很辛苦的长途跋涉。”

Harold站在他面前、不到一米距离的面前,看着他、凝视着他,声音柔和,带着真诚的关切。

只这么一句话、一个瞬间,几乎将John整个人击溃。

他想冲上去拥抱他,叫他Harold,告诉他我找到你了。他想就在这里彻底地崩溃一回,把所有曾刺进他胸腔里的悲痛、恐惧和绝望都彻底抛洒出来,就这么彻底崩溃一回,然后让Harold再一次把他修好。他想痛哭,想大笑,想喊叫,想坏脾气地抱怨你就是个偏执狂,HaroldFinch,伪造了死亡还不够还要消失得离所有人都远远的,就他妈的完全彻底的不可原谅。

他走了这么远、这么远的路,从纽约到威尼斯到佛罗伦萨,从那个海滩到这个世界,从死到生。他在那个海滩上来回奔走、潜下海底。他坐那些操蛋的经济舱,为了挣脱Shaw绑的绳子不得不折断自己的手指、把自己的手臂搞脱臼。他让别人挖了HaroldWren的坟墓,然后千里迢迢跑来意大利去撬Grace的家门。他跑去买那只玻璃的小雀鸟,听了一个故事,然后跑来了佛罗伦萨。他走了这么远、这么远的路,经受了这么多、这么多的艰难,才终于走到了这个人面前。

他想冲上去拥抱他,叫他Harold,告诉他我找到你了。

我一直在找你。

可是他想着,现在的Harold的笑容有这么多。

事实上,Harold的笑容太多了,多到对任何人都不吝微笑。他对找他买东西的人微笑,对找他问路的游客微笑,对路过的行人微笑,对一个三天没换衣服两天没洗漱胡子拉碴的陌生人微笑。那样柔软的、温和的、毫无掩饰的笑……是啊,JohnReese再不是那个特别的、HaroldFinch会给予最多这样微笑的那个人了。

John想起那座图书馆里孤独徘徊着的Shaw对他露出的旧日鬼魂一般的笑,想起那一个个被抹去的Wren和Crane和Whistler和Martin,想起那本被掩埋在空棺之中、百合之下的《理智与情感》。他想他认识的那个Harold,总是紧绷着、僵直着脖子,坐在电脑前,眼睛里藏着浓得化不开的阴影,把自己的一生都埋葬在无人得以窥见的秘密里。

他想他认识了Harold五年,从未有一次…从未有过一次,他看见过Harold这么多的笑容。

在离开他…他们之后,Harold终于能这样自在的、不带任何负担的生活,这样的笑。

他的愿望成真了。

他想冲上去拥抱他,告诉他,我找到你了。我一直在找你。

可就在此刻,他忽然终于明白过来。

他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能叫出口。

John站在Harold面前,心脏疯了一般地剧烈跳动着、浑身微微颤抖着,血液在耳边隆隆地搏动。胸腔里鲜活脉动着的那部分热得发烫,他浑身却冰凉。口袋中握着玻璃小雀鸟儿的手指发着抖、痉挛着,如同溺水之人握紧了最后一根浮在水面的稻草,又如同朝圣的信徒想要抚摸着神座之上的雕像。

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是一口气。

他握紧了那只玻璃的小雀鸟儿。

John真的必须得要非常努力、非常努力地尝试,才能让自己对Harold说话的声音不至于颤抖。

“是为了找一个朋友…再怎么辛苦,都是值得的。”

那是他能告诉眼前这个人最接近真相的部分。

Harold为他的回答微微睁大了双眼。他看起来似乎有所触动,由衷地感叹道:“一定是你非常重要的朋友。”

John于是终于能在此刻抬起头,凝视着他、深深凝视着他,告诉他、终于在跨越过生死后告诉他。

“我最重要的。”

John最后买了六条皮带手环儿。

二十欧。一条棕色的,一条红色菱形格子图案的,四条黑底白色小圆点图案的。棕色的手环儿上面还印着着一行“IloveFirenze”加爱心符号和爱心符号的黑色斜体字样。他一边扒拉着那一大串手环儿,一边絮絮叨叨地给Harold解释自己有两个妹妹。非常讨厌、非常烦人、非常难搞的那种,不给她们带点什么她们能把人烦得恨不得把脑浆都掏出来就为求个清静。

“妹妹嘛,你知道。”

他捏着那六条最便宜不过的纪念品手环,恬着脸赖在Harold摊边不肯走、眼睛一直黏在Harold身上,嘴里抱怨个没完:“一个没心没肺,一个反社会,说不定还要大打出手,就为了决定谁能拿到这条棕色手环儿。”

他说妹妹这个词的时候,想着的是Root和Shaw,编排起人来是毫无逻辑的恬不知耻,就为了能从Harold脸上多看两秒钟被他逗乐的笑。他一边有些蠢兮兮地想哭,一边又不由自主地咧着嘴笑。脑子里有个声音一遍又一遍告诫他该走了、该走了,让Harold好好过他的生活吧,嘴里却没完没了地吐了一个词又一个词。

他以路过买纪念品游客的身份,絮絮叨叨了好些话,终于无话可说到把最开始的话又重复了一次。这时候他已经付了钱给Harold,手里捏着Harold给他包好的六条皮带手环儿,按正常人来说已经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可他的脚生了根、长在原地,就是挪不开半步,他牢牢盯视着Harold的视线也是。

Harold大方迎视他的盯视,还是那么友好又温和地笑着,附和着他的絮叨:“是的,妹妹们,总是让人很头痛的。”

但这一句话,当Harold开口的时候,John立刻地发觉有什么不一样了。Harold说话的速度慢了那么一点点,加重了一点点每次断句时的尾音。他像是为了自己说的话感到无奈似地耸了耸肩,闭了闭眼睛,然后又微微歪过脑袋重新看向John,唇角笑容的弧度甚至在加深。

“您还有什么需要的吗?Signore……”

Harold直直地望着他,脸上是再真诚不过的一点点好奇,用那种很圆润的意大利口音让话音的尾调微微上扬。一个问句。

这是Harold开始慢慢释放出自己戒备的姿态。

John立刻知道,如果他不想就这么毁了Harold好不容易得来的没有任何威胁、悠闲安乐的生活,让他又陷入那种时刻戒备着周遭的一切、吝于展露出任何情绪的境地,那自己真的需要立刻、马上,离开了。

“哦不,这就够了。”

John希望自己接下Harold话音的声调足够从容。他让自己仿佛是随意般扭了扭脖子,一边扭过身作出一副准备离开的姿势,一边捏着手环向Harold挥了挥:“谢了。”

他强迫自己真的转过身去,仿佛是再普通不过的游客,迈出一步又一步、再自然不过地离开路边卖纪念品的商贩。

“日安,先生。”

他听见Harold在他身后喊的这一句。

“诸事皆安,Harold。”

他用只有自己能够听到的声音喃喃着,一步步离开Harold。

但John没有真的离开。

他当然不会真的就这么快离开。他在跟踪Harold这件事上贯来劣迹斑斑、丝毫没有脸面廉耻可言,哪怕他已经再清楚不过地认定了自己不应当再去打扰Harold的生活。但拜托,他走了那么远的路…好不容易,甚至真的是靠着纯粹的巧合才终于找到了Harold。只这么简单的一个照面,几句话,真的不足够打发他。

John捏着那六个包在小纸袋里的手环顺着圣母百花大教堂绕了一圈,又绕回了Harold的小亭子附近。

得亏了佛罗伦萨也是个旅游胜地,来来往往的游客人又多又杂,他一直蹲在一个地方盯着Harold也没人在意,甚至拿出手机偷拍也没人在意。John蹲了会儿觉得腿都麻透了,于是又站起来伸展了下腿脚,原地来回走了几步,又蹲下去继续盯着Harold。

像个变态一样。

John在举起手机远远偷拍Harold打喷嚏的表情时,自己都没忍住给自己补了这么一句。

期间Harold离开了一下,按John的猜测多半是去上洗手间了。于是他抓紧时机跑上前去翻Harold支在亭子边的画板。

John冲过去,第一眼没落在画板上,反而落在搁在画板旁的调色盘上。调色盘里是水彩颜料,四十八个格子中盛的大多半都是大地色系,颜色调得浅而淡、没几格鲜亮的。就挺…挺Harold的。

然后他才去抬头看画。不知道该说是出乎意料还是意料之中,Harold画工竟然还不错,没到能上杂志封面的水平,但好歹是个拿出去别人称赞时是真心实意的水平。画板最上面一张画画了大半,是半个圣母百花大教堂跟来往的人群。教堂的色没上完,只上了浅红色的部分,搞得整幅画看起来粉不兮兮的,像那种嫩了吧唧的小姑娘画的一样。John挑着眉去翻下面的画,无一例外都是风景跟风景前的人群,连整体大地色的色调都一模一样。

结果翻到最底下一张画他怔住了。最底下的那张画色调既不浅又不淡,是再锋利尖锐不过的冷色涂抹出的城市。勾边的线条杂乱又硬邦邦地交叠在一起,透出再明显不过的混乱,完全不是Harold会搞出来的风格。John皱着眉头研究了几秒,感觉画的像是纽约,又觉得不怎么像,正想仔细琢磨琢磨时,无意中抬起的视线里瞟到远处像是Harold的身影,于是赶紧猫着腰做贼般地躲进人群里走远了。

John顺着人流往外走了两个街区,才又折返回来,换了个位置继续盯着Harold。

那幅画总是时不时在他脑子里闪过来又闪过去。

大概下午五点多的时候,Harold站起身开始收拾画架。

John跟着Harold的动作站起来伸展了一下麻透了的腿脚,想着这回自己真的该走了,该让Harold好好过他的日子去了。可是等Harold拉下亭子窗口的铁卷帘、锁好了亭子,背起装好的颜料和画板往外走的时候,他没忍住又跟了上去。

“车还在那边呢,只是顺路。”

John一边远远跟着Harold,一边这么喃喃着,语气理直气壮的,即使一路跟着游客乱走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车停在哪个方向。

但结果真还让他说对了顺路的这部分。他一路跟着Harold穿过佛罗伦萨弯弯绕绕的小巷,回到了最初他进佛罗伦萨时走过的白色教堂和广场。这时候广场上已经没什么游客了,John要是再跟着Harold往广场上走,Harold一回头就能把他看个正着。他不得不停在巷口边的墙侧,看着Harold瘸着腿穿过广场、直到身影消失在他视线里。

但广场沿着那个方向过去两侧再没什么小巷了,几乎就是一路直通着出去,他也不担心会跟丢。John小跑着往那个方向赶过去,快要跑出广场的时候他又远远看到Harold,急忙脚下一停、一扭身就缩到了广场边缘那个白色的雕像后面,探头探脑地往那边看去。

Harold这会儿没往前走了。他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画架放在脚边,正在吃冰淇淋。他手上拿着的是那种装在圆形小纸盒里的冰淇淋球,得用小勺子一勺勺挖。John远远看见他拿着浅绿色跟浅黄色跟紫色的三个冰淇淋球,颜色鲜亮地不得了。而Harold正捏着个小勺子去挖那个浅绿色的冰淇淋球,一勺子挖下去一大块、看样子是准备往嘴里送。

“开心果无花果西梅……”

John嘴里念叨着想象中那三个冰淇淋球的口味,声音里不乏怨气。他这一整天就顾着盯着Harold,结果又是一整天没吃没喝,这时候看着Harold吃冰淇淋,觉得自己饥渴交加得简直想冲上去抢Harold的口粮了。可是他眼睁睁看着Harold捏着勺子挖了那一大块绿色的冰淇淋,明明看样子像是准备往嘴里送,可Harold就捏着那一勺子刚挖的冰淇淋,停在那里、再也没有动了。

就在那一瞬间,他的肩膀塌了下去。

这一整天,John变态一样神经兮兮地盯着他的一整天,Harold都一直挺着脊背、对着别人放松又自在的笑。他对找他买东西的人微笑,对找他问路的游客微笑,对路过的行人微笑,甚至对一个三天没换衣服两天没洗漱胡子拉碴的陌生人微笑。他守着他卖那些纪念品的小亭子,坐在亭子旁边举着画笔画画。他画路过的游人,画圣母百花大教堂,按着教堂外墙调出的浅红色甚至粉不兮兮的。

他明明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笑容。

可是这一刻,在远离人群、过路人寥寥无几的日落时分的路边阶梯上,Harold安静地坐在那里,捏着三种口味儿的冰淇凌球,脸上再没有了一分一毫的笑容。他只是塌着肩膀佝偻着背孤独地坐在那里,视线像是失去了焦距一般落在脚边某个地方、一下都没有再动弹。

他手里的冰淇凌球慢慢融化、流了满地绿色黄色紫色参杂的鲜亮色彩。

John愣在那里、看着Harold,手指在口袋里打着颤捏着那只玻璃做成的小雀鸟儿,只顾紧咬着牙关,喉咙里一下下、艰难地吞咽着。他看着Harold,脑海里茫然地无端想着,那混乱的、没有暖意的、藏在所有画纸下的纽约。

——是纽约。

John猛地转过身来,蜷缩着肩膀、深深弯下身去——

——就像有人用力在他心上开了一枪。

而他真的知道那种疼痛有多难捱。

John没有离开。

他在Harold住的屋子附近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下,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就胡子拉渣地跑出来,跑到Harold住宅的门口,躲在Harold出门看不见的地方,然后一路尾随别人到圣母百花大教堂旁的小亭子边。Harold在那儿画画、卖东西,他就每天带着水跟面包换个地方往那儿一蹲、远远盯着Harold,变态似地举着手机开着远焦偷拍,晚上回旅店后放大了照片一寸寸细细查看。

John也不敢确定自己究竟想要找些到什么。

是Harold其实过得很好的证明,还是Harold其实过得一点也不好的证明。

他重遇Harold的那个下午仿佛是个…倒错的片段。他偷偷跟了Harold小半个月。Harold总是那么平和又放松,笑容多得可以论磅卖,连走路的样子都不像他记忆里瘸得那么厉害。那个午后,Harold垮下去的肩膀、失神的目光和融化了满地的冰淇淋就像是John臆想里的画面,只为了满足他那卑劣又可悲的一点点自私——哪怕就那么一小会儿也好,在Harold心里,纽约、他…他们共同经历过的一切,并不是什么一口气打包塞进棺材埋进地底就他妈再也不用回顾的破烂,而是,真的是,Harold认认真真放在了他脑子里的一点东西。

John心心念念那个午后,胸腔里每一次跳动都是一次闷痛,脑袋里却挤满了五颜六色的肥皂泡。他蹲在背阴的雕像下,歪着头远远看着Harold,脑袋里的泡泡每被理智戳破一个、又爆裂成新的十个,挤得他头昏脑胀、脑子再也腾不出一点思考的空间。

他又跟了Harold几天,终于肯在嘴上告诉自己行了够了就他妈地滚开让Harold好好生活吧。结果第二天他爬起来漱了口洗了把脸,出门立马就跑到Harold住处把人门锁给撬了,理直气壮地进了门、像在自己家一样恬不知耻地摸索了好几个小时,出门前还不忘顺走Harold一小袋煎绿茶的茶包。

那一天,John站在Harold住处门口,左手捏着那个偷来的茶包、右手捏着玻璃的小雀鸟儿,吹着风晒着太阳,挤了他满脑壳子的泡泡终于在风吹日晒下砰砰砰尽数爆裂开来。

John一屁股坐倒在台阶上,脱力般从腹腔里哼哼出自嘲的笑来。

自私是一旦起了头只会越发放纵的恶习。

一开始他只想要Harold活下去,然后他想要自己活下去,然后他想要看到Harold好好活着。

Harold活下来了。他活过过来了。他还亲眼所见,Harold活得很好。

可是现在,那些心愿都已经被好好满足了的现在,John坐在那里、捏着偷来的茶包和玻璃的雀鸟,坐在Harold住处那扇刚被他撬完的大门口,他终于在此刻、在现在,不得不对自己承认,他想要的、真正想要的,远不止这么一点点。

从一开始,他想要的,就远不止这么少得可怜的一点点。

John坐在那里,没有再试着离开。

John坐在那里,一整天,直到夕阳西下、Harold背着画板一瘸一拐地向这房子走来。

他站起身迎上前去,就像在纽约的图书馆里、地铁站中,他做过无数次地那样。他微微侧开身体,看着Harold慢慢向他走来,让自己唇角挂着一点点愉悦的笑意,既不殷勤、也不算怠慢,从容得仿佛两人已是相识半生的挚友。

“午安啊,Harold。”

John自在地向Harold问好,喊对方名字的尾音撩逗般微微上扬,像逗弄一只易惊的麻雀。Harold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稍微抬起头皱着眉头透过眼镜片儿看他,抿起的嘴略有些歪,看起来很有些疑惑的模样,没有回应他的问好。John淡然自若地站在那儿,任由Harold狐疑地上上下下打量着自己,心里却好笑地想着,Finch,Finchy。

“你……”

足足打量了John大概两分钟后,Harold终于迟疑地开了口:“……你跟踪了我一个月,为什么?”

John觉得自己应该为Harold这句话感到惊讶的,真的。他认识的HaroldFinch绝不是那种会任由别人跟踪自己而什么都不做、像没事人一样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的人。但取而代之的是,John没法阻止那种自豪得甚至有点傻的笑容浮现在自己脸上。

HaroldFinch,格外热爱自己隐私的人,当然不会被佛罗伦萨这太过美丽的城市所腐蚀,安逸到、迟钝到甚至不知道有人在跟踪自己。

“我们在纽约的一个共同朋友托我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Harold。”

John信口开河,谎话说得就像情真意切的大实话一样,说出口的每一个词甚至都不经大脑:“看看意大利的煎绿茶合不合你的口味,看看你有没有养只新的马里努阿犬。”

“我跟你可没有任何共同朋友,Mr.Unger。”

Harold喊出John这具躯体姓氏的声音甚至懒得掩饰里面的嘲讽。

然后他抬手给了John一电击枪。

第二天一大早,John在警车后座上醒来,一丝不挂,身上堆满了空酒瓶。前座两个年轻英俊的意大利警察小伙儿正回过头来盯着他笑。

OhHarold——

而John躺在那堆酒瓶里,恼怒地低喃着这个名字,却又毫无道理、满怀愉悦地笑了起来。

笑容里满是那种蠢兮兮的骄傲。

他变本加厉地跟踪Harold。

当他决定变本加厉地跟踪,那意味着他不仅是跟踪,更是完全恬不知耻、大摇大摆地频频出现在Harold面前。

他一屁股坐在Harold最喜欢的早餐店里最喜欢的位置对面,带着一杯煎绿茶一杯咖啡,在Harold警惕又恼怒的目光里点一份本尼迪克蛋。他举着两个香草味儿的冰淇淋球去Harold的小店旁边,笑嘻嘻地被Harold拒绝,然后就着Harold画画的画面一个人干掉两份硕大的冰淇淋。他跟圣母百花大教堂旁的游客小女孩儿调情——感谢他那双还算好看的眼睛——诓骗别人去买Harold的纪念品。他跟在Harold屁股后面往Harold住处走,在Harold重重摔上屋门前在他背后笑着大喊“明天见”。

Unger本身的生活很干净,Harold即使把这躯体的生平扒个底朝天也找不出任何可疑之处,因此也不会真的把他怎么样。而且因为他盯得实在太紧,Harold有好几次想要再度销声匿迹,但计划不等实行都被他搅得统统胎死腹中。

Harold对他简直不胜其烦。

John大概统计了一下,他因为盗窃骚扰非法入境等各种鸡毛蒜皮的事进了十次警局,两次在将要起飞的飞机上醒来,两次在将要出航的轮船上醒来,还在各种情况下吃了Harold七八次电击枪的招待。

但当然,对他而言、他只是越挫越勇。

“你到底想要什么?”

终于在某个下午,他又一路跟着Harold到住处后,Harold没有进门,而是扭过身几乎有些气急败坏地问他。

Harold从没主动跟他搭过话,这反而让John愣住了。他在实话跟谎话之间犹豫了片刻,还是搬出了最开始的那个借口。

“我告诉过你了。我们在纽约的一个共同朋友托我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Harold。”

至少这句话他说得非常情真意切。

但Harold只是站在那里,没有丝毫半分钟前的恼怒,看上去冷淡而遥远:“我联系过Sameen了。”

他冷冷看着John,声音却异常轻柔。

“我不管你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一切…但现在,告诉我实话。再一句谎言,我保证你会非常、非常后悔。”

于是John明白,这将会是他最后一次告诉Harold真相的机会。

也将是他最后一次…最后一次试着成为JohnReese的机会。

“天台上。”

他说,“在天台上,我跟你说,‘Goodbye,Harold’。可是那个时候,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不能说的是——”

“Don’tletmego,Harold.”

他深深望进Harold的眼睛,告诉他。

“Pleasedon’tletmego.”

他终于把这一直以来…他隐藏了这么久,欺瞒了自己这么久,他一直以来,真正想要对Harold说的话说出了口。

知道也许这将会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这样,站在他面前,与他对望。

他绝对没有想到的是,Harold怔住了,完完全全地怔在那里。他微微皱着眉头,微张着嘴唇,嘴唇颤抖着、毫无血色,结结巴巴地小声重复自语着:“这不可能…你,他…他已经,他已经……”

他急切的话音消失在最后一个没能说出口的词语里。

Harold猛地抬起头,目光几乎是凶狠地一寸寸仔仔细细扫过僵直在原地的John的脸庞,几乎像是想从他这张干巴巴的脸皮上看出几个洞来一般。血液像是在此刻忽然尽数涌回他的大脑,烧得John双颊滚烫、理智全无。他也怔在原地,只顾瞪大了双眼看着Harold像是想要举起手来亲手确认这张全然陌生的脸,却又踉跄般后退一步。

Harold死死睁着眼睛、凶狠地瞪着他,像注视着一个不共戴天的仇敌一样。可与此同时他又深深凝视着他,痛苦地、渴望地、绝望地……仿佛竭力想要透过他,望向另一个他曾深信不疑、再也不会归来的故人一样。

“他死了……”

当最后Harold终于开口说话时,那句话里,每一个词,都像是带着血、疼痛不堪地从喉咙里挤出来。

“……你死了……”

他一字一顿。

“……我找过,那栋楼…那片废墟,我找过……我确认过,亲手埋葬的你…你死了……”

当Harold说出这句话时,就像是有什么将他彻底击碎、让他崩溃殆尽一样。他瘸着腿冲上前来,伸手揪紧John的衣领把他扯向自己,红着眼眶不管不顾地对他大吼:“你死了,John!这不科学!你已经死了!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就在这一瞬间,在他说出那个名字的瞬间,整个世界停摆了。

John发现自己在微笑。

不由自主地、没有办法抑制地微笑。

他凝视着眼前这个男人,Harold,看着他红着眼眶死死揪着自己、颤抖着、带着孤注一掷的孤勇,这样一副全然不惜一切、完全向他敞开的模样。他想说点什么话,一些好听的、安抚的话,让那些悲伤的难过的希冀的绝望的神情永远从Harold脸上消失,让Harold能再度对他展露出那种愉快的微笑。可当他张开口时,他听到自己用那种再漫不经心不过的语气说:“死后的事情不归科学管,Harold。”

啊,是那种他最喜欢用来调侃Harold的那种,很混球的调笑。

“所以我爱怎么的就怎么的。”

Harold揪着他的衣领、看着他,只是良久地看着他,直到最后,终于把他拉进一个蛮横又凶狠的拥抱里。

“你给我闭嘴,JohnReese。”

John知道,Harold永远都不会承认此刻他声音里的哽咽曾经存在过。

于是他只能伸开双臂,把他更紧地摁进自己怀里。

“我偏不,Harold。”

他在他耳边喃喃着,微笑着,红着眼眶,固执地重复道:“我偏不。”

回纽约的飞机上,John终于还是没忍住问起了Grace。

“我以为你们在一起呢。Grace…你还是担心Machine的事情会连累她吗?”

“Machine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我跟Grace只是……”

Harold说着,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皱了皱眉,就这么停住了话音、没再说下去。John疑惑地追问“什么?”,换来Harold一个不甚耐烦的白眼:“……你真爱管闲事,Mr.Reese。”

“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Harold。”

这幅样子的Harold真是太让他怀念了。John几乎是兴高采烈地应下了Harold的话,在看到Harold又不甚体面地翻了一个几不可察的白眼后,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笑得更开心了。

“John?”

大概是他笑得太过不加掩饰、毫无形象,Harold没忍住向他递出了一个疑惑的眼神。

他一边笑着,一边解释道:“我就是想象了一下…我口干舌燥地给Shaw解释了好几个小时,她都不相信我。然后我在追查你假身份的时候还几次差点被她追上门来一枪崩了。结果现在,我跟你,我俩一起回纽约,她看了准要气疯,说不定还会觉得你也是被什么模拟给洗脑了呢。”

Harold看着他,也慢慢笑了起来。

“没关系,John。我可以告诉她,死后的事情不归科学管,所以我们爱怎么的就怎么的。”

John看着Harold,看着他笑起来时眼角泛起的皱纹,看着他眼睛里戏谑的光,看着这纯然快乐、向他全然敞开的模样。

他想起最初是跟这小雀鸟同名的人把他从浑浑噩噩的自我毁灭中拽了出来,给了他一份工作、一个目标,让他得以重回人世。是那个人给了他一间可以被称为“家”的屋子、一个…归属之地。那个人救过他的命,很多次,其中一次是在一个天台上,那个人颤抖着手指去拆那个可能会让他们死在一起的炸弹。

最后也是那个人面不改色地哄骗他、把他反锁在金库里,叫着他的名字跟他道别,然后一个人走上天台。

“哦——”

在这一瞬间,他终于顿悟。

经过这么他妈的久,整整五年这么他妈的久……他每个早上给Harold带甜甜圈和煎绿茶,然后在晚上花言巧语地哄骗Harold跟他出去吃晚饭看电影喝啤酒。他带给Harold一只叫小熊的很讨人喜欢的狗,跟Harold一起给小熊洗澡、带小熊出去散步,称呼小熊为“我们的狗”。他在Harold身上装窃听器和GPS,在Harold背着他处理号码的时候勃然大怒,在Harold不通知他就失踪的时候不依不饶地追着Harold满世界跑。他也离开过Harold,好几次,直等到Harold也追着他不放、局促地开口挽回,他才心满意足地回去。他救了Harold的命,一次又一次。最后一次,他甚至用自己的命去救Harold的命。

他为Harold坦然赴死,又为Harold从死而生。

可直到现在,他才终于明白过来,他对Harold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Harold对他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JohnReese终于倾身上前,亲吻在HaroldFinch微笑的唇角。

不论发生什么,不论多少次,即使是死。

他也要竭尽全力,不顾一切,一次又一次,跨越生死、超越生死,回到Harold身边。

Fin

彩蛋1:

直到她看到了Harold被那个干巴巴的男人揽着肩膀走了过来。

“啊Sameen,你已经跟John打过照面了。我了解你们之前发生了巨大的误会。就这个问题我们会跟你解释的。”

Harold微笑着看着她,声音里蜜糖味儿一样的快乐简直多得都要渗出来腻死人了。

Harold,她们的Harold,全世界最冷静最睿智的Harold。

任由那个笑得一脸蠢样的男人揽着自己肩膀,喊他JohnReese,还满脸温柔的微笑着跟那个男人对视的Harold。

是被这个干巴巴的混蛋男人洗脑了吗!!!???

Bear欢快地冲上前。

Lionel愣在原地。

Machine在她的耳朵里尖叫。

Shaw开始掏枪。

然后那个男人得意地看了她一眼。

然后那个男人扭过头拉过Harold……接吻。

……

就这么说吧,那天JKF发生了不止一声枪响。

而纽约的网络在那天经历了噩梦般的大瘫痪。

彩蛋2:

JohnReese发现,这具不是自己的身体,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

从某个方面来说,甚至比自己原本的身体还要好。

比方说——

“Mr.Reese,我希望你能体谅一下我的年纪…我没法这么快跟你再来一回!你给我放手!”

“没关系Harold,你看,我这不又硬了吗。”

看,小年轻的身体,就是这么棒。

彩蛋是800字if世界线,是关于薛珅真·疯魔,不顾小涛意愿吻下去的可能if,入股不亏

cp只有珅涛,姜凡好同学友情客串

(壹)

薛珅不明白。

为什么张涛不要自己?

“姜凡,”薛珅背对着人,手里白色洒水壶淅淅沥沥落出点未尽的水滴,尾音上扬,应着是含笑的语气,“你是不是对小涛说了什么?”

姜凡赖在懒人沙发上,坐姿不算端正,暖棕色绒毛布料一整块坍陷下去,手里拿了本灰蓝色封皮的书,翻开,没看,只是随意地搭在腿上。

...

“说了。”

姜凡这话说得自然,平仄起伏都对得起他一甲的普通话证书。

跟薛珅玩心眼是天底下最耗费心神的事,不如早早丢盔弃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说了什么?”

水雾均匀地洒在绿植上,薛珅声音四平八稳,听不出是闲聊还是审问。

“没错的话。”

当然没错。

薛珅相信,别说“的地得”了,姜凡讲话,连语气助词都挑得精准。

话不多,但一辈子不说错话。

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为人为己都积福德的好事。

薛珅终究是别过身来,倚着阳台栏杆,半边身子越过围障隐入夜色,空调暖风把皮肤蒸腾出一层潋滟水汽。

他半眯起眼,虹膜上那层绿跟着剔透一晃。

但是姜凡——

“你这事做得不对。”

你不地道。

无关你的事横叉一脚,佛还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呢?怎不见得圣僧朝暮课诵?

你害得我人跑了,那就别怪我找你麻烦。

“嗯?”

姜凡鼻尖一皱,不清不楚唱戏般回了个单音。

他有胆子掺和进这事里,自然是笃定薛珅拿他不成。

姜凡对人际交往习惯性躲懒,却不是个怕事的。

他没个正形地瘫坐在那里,手长脚长胡乱折成一堆,指甲有一搭没一搭地敲打封皮,暖色书页折了角,通身上下明晃晃凝出四个字——

奈我如何?

“姜凡——”

薛珅看他良久,倏忽一笑,连带拉扯动脸侧那枚黑色斑点,阴影般的,恍若一个人工酒窝。

美人嬉笑怒骂都能成诗成史,养活多少风流韵事。可惜姜凡对凡间情爱兴致索然,看着只感觉一股寒气从脚下的地暖直直的往头顶跑。

若见野兽披着张人皮朝你呲牙,出于对生物本能的尊重,也合该要怵他几分。

“小涛说了,”

“生命没有喜欢,是活不下去的。”

所以,姜凡你现在干的是谋财害命的勾当。

小涛若是跑了——

于情于理,你合该再赔我一个。

左右男未婚男未嫁,两小无猜竹马竹马。

你要不要猜猜,我会挑哪个人顶班?

姜凡闭闭眼,黑框眼镜跟着他的动作在鼻梁上一颤。

“薛珅。”

声音明显一个卡壳,倒不像是唬着了,而是这话怎么接都是错。

无解的题,写个略字都要扣分。

姜凡预设过诸多严重后果,失了这点体面跟人物理斗殴也不是没想过——薛珅练过擒拿,自己难道就没点本事在身上?

薛珅是什么人?

一个积极的虚无主义者。

没有原则没有立场,只做值得自己开心的事。

算计清白,一石二鸟都是臭球,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兴许值当写进他回忆录里,封为此生的奇耻大辱,

没成想,薛珅这次竟是疯魔了,何止自损?简直自杀。

活脱脱是同归于尽的路数。

“姜凡,”薛珅好整以暇地拍了拍袖口落的水珠。

“我不为难你。”

姜凡了解薛珅,薛珅何尝不知道姜凡如何做事?

薛珅眼皮一撩,目光晃晃荡荡扫过一圈后,定在姜凡手里的书皮上。

封面上明晃晃三个大字——《局外人》。

“我只需要你,”

葱白的指尖点了点唇珠——薛珅生了一副极薄的唇,水色清淡,软绵又冷硬。

“保持沉默。”

(贰)

从深秋到隆冬,外面的银杏和着枫叶掉了个精光,学生们苦哈哈给校里面当免费苦力,提前感受社会打压,为了点班级分把走道扫得一尘不染。

薛珅依然是那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安心给校长充门面,当个会喘气的金字牌坊。时不时摇摇那张张扬的脸蛋,大发慈悲出两套竞赛题去普渡众生。

他依旧常常笑着转过身来给张涛讲题,摸着脖子撑头看人被题目难得抓耳挠腮一整个课间,再轻飘飘地点出要害。

做事太自然,顺理成章应当应分,谁都看不出这两人间发生过什么不可告人的故事。

张涛偶尔都会恍惚,自己是不是失心疯了才会幻想薛珅跟自己表过白。

只是美人耍赖撒泼都有特权,薛珅挑挑眉,眉眼间那颗红色珠子俏丽一闪,张涛便自愿沉沦在美色里当个风流鬼。

他自己心里有愧也有鬼,难免件件都退让。

而且张涛自有一套骗人骗己的说辞——姜凡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接连几周问题都被他半遮半掩糊弄过去,那这累人行当自然顺延给薛珅。

直到班主任开口,说起数学竞赛三人小组的事,薛珅几乎是贴在张涛话尾句号说——

“要不我们三个一组吧。”

他动作幅度有点大,后桌的张涛明显感受到桌肚一晃,在腹部嗑了一下,热烘烘得疼。

尖子班总共没几人,此时却因着竞赛发奖的名头,目光齐刷刷地都聚集在他身上,连旁边睡得昏天黑地的沈杰都轻微地偏了耳朵。

张涛后知后觉地醒悟过来,得,又被这人算进去了。

随即抛了话。

“希望我不要给你们帮倒忙。”

话留余地不说死,却一个劲往左边递眼神,只期待姜凡能披着那张情商欠费的皮,一脚把自个儿踢开。

虽说也不算个善主,好歹也能指望一二。

姜凡近乎怜悯地瞧着人,看看这只一无所知的小羊羔,分明都已经看清了面前那个红粉骷髅,居然还悍不畏死地往上送。

妍皮不裹痴骨,外美必然慧中。薛珅哪能是个什么好玩意?

他又转转眼珠,那具红粉骷髅对自己就没有什么好颜面,连遮掩都懒怠,黑黢黢的眼珠里绿色鬼火飘渺地划过,聪明人之间不稀得费这点挑明的唾沫。

“别这么说。”

两面夹击,姜凡谁也没搭,手上灰色细长笔杆又转过一圈,跟指甲碰撞时发出硬质爆破的声音。

“你可以帮我们加油。”

一锤定音。

这事,稀里糊涂就算张涛应下来了。

(叁)

“看来张涛压力真的很大。”

参加生物竞赛时,姜凡数着步子落后张涛几分钟,抬脚挨着薛珅的肩膀,声音实实在在人进了耳朵。

“每天都闷闷不乐的。”

法官裁决前,总归还得给个辩护的资格。

说好话找门路,卖笑脸博同情,上下打点买通人情,收人钱财替人着想,死刑死缓有期无期高低透点口风。

始作俑者没急着开口,只是皮上挂了那点虚假的笑意,不轻不重压了他一眼。

这个天气其实已经不适应于毛衣了,可是薛珅还是拢着那件云雾般的墨绿色,日光灯下玄色长发流转光华,鸦羽般垂下来,被扑面的寒风吹得四处翻飞。

“是啊,学习压力真可怕。”

薛珅抬手拨开挡眼的碎发,阳光照着腕上发绳黑亮亮的一圈,动作斯文好看,半点没有披头散发适时的狼狈。

接话也好听,三平二满干净利落,嗓音带些南方水乡的柔,不见一星愧疚。

“幸好——”

迎着天然人工二重光影,瞳仁上一层荧光灿灿的绿意,透净繁茂,说不出是阴郁还是明亮。

“我们都是施压者。”

咬字很重,声声分明。

“我们”是个很妙的词。

它意味着一种隔绝环境的身份绑定,荣誉罪恶五五分成,谁也别指望脱开身去。

收了那点虚假的同情心,别在不合时宜的时候伪善,真当我不知道你心里打量多少计较?

姜凡没接话了。

他只是象征性争取一下,左右这把火烧不着自个,他也算鞠躬尽瘁,就不必死而后已。

思及如此,姜凡浅浅拍了拍张涛的肩膀,果不其然看到人给自己投了一个询问的眼神,色泽浅淡的眸子里干净得透底。

权当是临终关怀。

(肆)

薛珅对完答案出来时,张涛背着自己的包正等在门外。

三人车上说得好,考完顺着车到薛珅家接着思路准备数学竞赛。

薛珅姜凡两个人精只言片语就能把张涛带进阴沟了,他索性便躺平摆烂,由着他们摆布。

“对完题了?”

即便经了那么一遭,勘破人空虚皮囊,张涛仍旧不防他。

面对薛珅,张涛有心也无力,有力也无心——他生得惹眼又招人,男女看他都脸热,就合适这样半弯不直、暧昧不清地活下去,天下放任他来去自如言笑无忌。

张涛不一样,这人活得过分真诚,一是一二是二,人生信条是绳锯木断滴水穿石,做题推个方程式都端正规矩,一个步骤不敢跳,半点捷径不会走。

没多少惊艳底色,胜在耐得起琢磨。

别人对他好便千倍百倍还回去,更遑论他欠着薛珅一笔真心账。

“嗯哼。”

这人刚从监考老师的座椅上下来,脖子上堂皇挂了块蓝色牌子,映衬着墨绿的底,大马金刀舒展筋骨,漂亮一个被学生簇拥整个高中年代的年轻教师。

“姜凡说他有事,先回去了。”

什么事?为什么?打哪来到哪去?何时何地何人何物?

问就就是别问,模模糊糊大小都由得你猜。

“他说,让我们先备着去。”

薛珅打的是一招阳谋,明晃晃冲着你张涛来的。

可你又能拿他如何?

理由,时机,地点,天衣无缝合情合理。

学神的一对一辅导,风声放出去就有成团的人往上凑。

没有拒绝的客观原因,所有理由都是余情未了的证明条件。

惯于暗地里打点阴诡计策的人,突如其来地耍一回新鲜把式,沈杰迎着都要嘬着牙花啐他一口,兴许还混一句京味浓厚的骂。

可那是沈杰,打着瞌睡拿国奖,头昏心明,寻常人还讨不着他半句话——张涛没这本事底气,肉体凡胎必然处处受制。

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他连自己这颗鲜活的心脏都守不住。薛珅靠着半面瓷砖墙,污渍遍布的白灰反衬出他鲜亮一张脸,眉尾一点红在黑白分明的底上明目张胆地勾人,雌雄莫辨的骨貌,眼睫月盈秋水地一垂,张涛每个笔画都想放轻了跟他说。

天生天赐的风情灵秀,不能怪罪他卖弄。

张涛定力不多,大约也勉强就够死守着那条警戒线不撒手,至于薛珅在线外是怎么摆美人计,他是分不出半点神魂去抵抗了。

他心底里劝自己,罢了罢了,算了算了。

能让这模样的人花费心神坑你,张涛你也算艳福不浅。

(伍)

话归这么说,可真到了家里,张涛却坐也不是站也不能,本就眼花缭乱的数学题更是半分不进脑。

也不是谁都能跟薛珅似的,无情无义一颗大心脏,桌缘边上危险地放了一盆绿植,安分坐在对面一道道刷题,张涛的眼睛跟不上他的笔速。

薛珅正经学过几年国标——家里断然不会准他去端这碗饭,但仪态是扎扎实实练出来了,坐行提笔,垂眼添茶,样样都做得端正好看。

张涛看着看着便出了神,不自觉想他那天是怎么回的家。

想着想着愈发地想象不出来,无关其他,脑子里实在无法把“薛珅”和“被甩”两个词组合在一起,就像缺角凸起全然不搭的拼图,怎么放都不对。

可惜干这惊天动地第一事的人,正是自己。

打住打住。

张涛四指曲起,浅浅给了自己眉心一锤头,复又失笑着揉了一揉。

他倒不建议被薛珅坑蒙拐骗偷——人家确凿的本事在身上,遇着了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加流年不利,但认输不代表认栽,总归还得保着这点泥巴身子活个自在。

“小涛。”

张涛抬头,发现薛珅正笑着喊他,双手交叠着曲起,右手食指中指夹着根水性笔,头支在手上,不知道看了多久。

空调调得有点高,墨绿色毛衣被他拽着露出一点肩颈肌肤,伶俐的骨头俏生生立在那里,奶白色的,爬了一点黑色的痣。

“这题做错了。”

两句中间有一个奇异的停顿时长,不上不下地勾着人好奇心。张涛还疑心他要讲出什么荡气回肠的发言,结果他只是伸出修长的指,在自己白茫茫一片的卷子上点了点。

“套的数值不是这个。”

不知怎么的,看着那葱白一节手指,指甲修得干净,张涛下意识目光往上延伸,瞟到袖口空荡荡露出凸起的腕骨,发绳向上一卷,黑色,两圈,严丝合缝箍着皮肉。

莫名地感觉到耳热。

不知是羞愧于自己天资愚钝,还是别的什么。

薛珅当然把这一切尽收眼底。

他总有办法,把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做得旖旎。

姿态,声调,细微到角度刚好露出的皮肉裸露。张涛当然无法察觉到他的有意为之——事实上,大部分人都没有办法将身体自如控制到这个地步。

于是薛珅如愿以偿地看到人乱了阵脚,只说借口说突然想看他家许久未见的花树,薛珅没戳破,只说都放在书房了,随即便看见人逃一般地往书房跑。

剧情这样顺遂,不枉他处处留心。

(陆)

张涛在薛珅家,算半个熟门熟路。当时谁都未起心思,他周周往人家里跑,打着侍弄花草的名头,登堂入室堂而皇之。

而薛珅也由着他胡闹,只拿那双漩涡般的眼睛望着他——也没其他意思,无论谁来他都这个样,一边把人当贵客一边把人当空气,高低不碍着他。

薛珅个高腿长,三步两步便赶上张涛,在人拧开房门前先一步从背后握住他手。

与看起来不同,薛珅体温较旁人还要高一些,连着金属把手,拢住张涛指尖到掌根一整片骨肉。

“那两盆多肉没放在这边。”

他清晰地感受到怀里人身子一僵,随即肩膀一耸一耸的颤动,后颈露出的皮肤上层层起疙瘩,显然是遭他骇着了。

薛珅的语气近乎爱怜,热气拂着耳廓过去。

“想去看看吗?”

(柒)

张涛几乎是蹭着过去的——他脚不住地发软,而薛珅权当没看见,跟在人后面细细地走。

人就是犯贱,对未知危险的明知多看一眼多一份悚,仍然逃不开那点肾上激素的勾引,越怕越想看,越怕越要看,凝视深渊死不回头。

又是一道阳谋。

这招数粗糙甚至拙劣,一点不像薛珅的手笔,端的是愿者上钩的姿态,但就问你张涛动不动心吧?

那可太诱人了。

如果在此之前,情感这门期末考,薛珅是干干净净交了张白卷上去,谁也不知道他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抑或压根没放在心上,面对如此简单的题目甚至自觉委屈——现在他就是拿着崭新的成绩单在人面前晃。

不想知道吗?我可以为你做到多少分?

阳台是开放式的——这在晴天少雨水多的南方很是少见,不知要花多少金银心神去打理——原本装点着奇葩名草,可如今已经入冬了,风生硬地刮在脸上,刺刺得疼。

推开玻璃门才发现,外面不知何时下雪了。

南方的雪大多如此,白,细软,但没用,落不着实地,迎着风就化了,泥泞一脚的污水,无辜糟蹋天地难得的浪漫。

只衬得那两盆多肉绿莹莹的,繁茂得碍眼。

(捌)

直到在碰到肉叶的前一秒,张涛还觉着薛珅拿了两盆假物在唬他。

多肉是出了名的沙漠植物,畏寒怕冷,以往刚刚入秋就要往家里搬,可这瓷盆的底跟窗台都要融为一体,哪像是移动过分毫的样子。

薛珅靠着门框,雪粒纷纷扬扬撒了他下来,融在他皮肤上,镜花水月般的,仿若镀了一层流转的雾。

“天气冷了,阿姨说要搬。”

薛珅的声音还是稳当,一点涟漪不起。

“可那是你放的。”

你放的,你养的,你自顾自闯来我家塞给我的。

“我不愿意,只好自己想法子。”

话简单,没一个生僻字,偏偏背后满满当当全是不可说的用心。

“可是下雪了。”

薛珅的声音被冻得凝了一下。

“下雪了,它们就活不久了。”

生命没有喜欢,是活不下去的。

“你不来。”

“我也要下雪了。”

(玖)

多好的机会啊。

望着张涛在天地里渺茫的背影,薛珅对自己说。

陈希是个杂家,阴阳八卦触类旁通,奇诡玄冥样样沾边,手上一掐早早下了定言——

今日有雪。

宜婚丧嫁娶,红白喜事。

薛珅很清楚,此时此刻,张涛不会拒绝他的吻。

张涛是个好人。

上帝没有给他万中无一的天赋,却将人性最美好柔软的部分毫不吝惜地倾注在他身上。

好人活该被人用枪抵着。

这次之后,单单是愧疚心便能将他压死,更遑论他本就对自己抱有不可说的情意。

他会接受我的。

即便他不爱我。

薛珅感受到脸颊上奇异的燥热,心跳加速呼吸失频,他想自己正在为这个想法而感到兴奋。

他曾经试图献出自己,可惜张涛不要他。

薛珅的手碰上张涛宽大的T恤领口,顺着锁骨凸起的形状蔓延,随即如蛇般缠上他的脖颈——颈动脉鲜活有力地跳动着,他几乎能听见血水汹涌流动的声音。

薛珅轻柔地拢着张涛的发丝,棕黑色海洋软绵地凹陷,宽容地接纳了这个不速之客。

他用了点巧劲,半强迫地逼张涛仰起头。

看呀,他的爱人如此心软,连推开他都做不到。

张涛不要自己,没关系。

薛珅会要张涛的。

他会成为他世俗意义里唯一合法的伴侣,也会在死后墓碑上深情地刻上未亡人。

即便张涛不爱他。

利己主义,虚无主义,情感缺失……扯了那么多粉饰太平的借口,表现在面前,薛珅也不过是一个道德败坏自私自利的疯子。

这一点,甚至可能无关乎先天疾病。

张涛判断得很对,薛珅对世间无所爱恨,自然有资格漠视围绕此而生的规则体系。

没有人可以管束他。

(拾)

半大小伙子,大雪天被淋了满头,又气喘吁吁跑回家,身上热汗夹着冷凝水一冲,张涛果不其然地病倒了。

姜凡代表班上去看望时,还贴心地附赠了一打试卷和一本龙飞凤舞的笔记。

看着张涛略微扭曲的表情,姜凡觉得自己今天的任务圆满完成,起身就要走。

他着实不喜欢跟人共处一室——连家里父母的存在都让他偶尔呼吸不顺。

姜凡确信自己不是个冷血生物,对父母也抱有常人该有的亲情依恋。他只是单纯对人类情感的亲密表达生理性过敏,进而演化成不适用于群居生活的异类。

所以姜凡每每乐意躲到薛珅那去,左右那是个成了精还没编制的野怪,不算是个人。

那个野怪如今躲在单元楼下,连抬脚上几层台阶的胆量都没有。

“来都来了,”姜凡环着手,饶有兴致地看着脸色不明的薛珅,“不上去看看?”

薛珅没答他,围巾罩了大半张脸,只有那双柳叶般的眼睛兀自一转,深色弧光跟着煌煌烨烨,显然是听进耳朵里了。

姜凡前些日子才在他那吃了亏,此时也不打算顺他的意,嘴里一点不涩幽幽飘出半句话——

“猫舌头。”

又想吃,又怕烫嘴。

(拾壹)

“我没有。”

苍白又单调的反驳,隔着重重衣料传出来时显得很是底气不足。

那天张涛离开的身影,可以称得上落荒而逃。

薛珅清晰地知道,将张涛变成他的所有物的机会,只有一次。

而他就这样轻易地放过了。

从未有过的烦躁席卷而来,薛珅拨了一下混在围巾和皮肤空隙里的长发,胡乱地扎了个小辫。

“我只是——”

只是什么?

薛珅这次是真的卡了壳,连带表情都冻住,眉眼蹙到一起,过分艳丽的容貌跟着冷下来,凛凛冽冽露出磨牙吮血的本样。

没玩够、没意思、没兴趣、没想法——每一个恰当理由拿出来都不恰当。

薛珅得的是心理疾病,不是脑子有问题。

没有人可以管束薛珅。

十几年来约定俗成客观阐述,就差像校规一般打出来糊墙上再镶个金属框框。

他活该要在人群里胡作非为,无论是仰仗着脸蛋才华还是天赋。

可是在张涛抬头看向自己的那一刻,浅色瞳仁里落了雪,和着体温顷刻便融成一片,水珠鲜润地在眶骨里滚了一圈。

含着,没落。

可薛珅却像被那水烫着了一样,手上泄了力,烧痕扎实伤在心脏肺腑里,至今未得痊愈。

他终究还是落进了痴男怨女琐碎的纠葛中,失足掉入了世间情爱沉沦的陷阱。

这笔交易亏得太大,薛珅半点好没捞着。

而张涛真的成为了他的“唯一”。

(拾贰)

它只是,束缚你。

喜欢是无上的欢喜,爱只有无尽的苦痛。

喜欢是绝对感性的产物,而爱是理性的至高作品。

瞻前顾后,当断难断。

(拾叁)

“拿他没办法。”

步步筹谋,事事计量。

薛珅把人心计算得再精妙也无力——没用,人家一颗泪珠都还没掉,他自己这关便过不去了。

薛珅失了先机,从此心肠性命便捏在张涛手里。

再由不得自己。

(拾肆)

姜凡没讲话,倚着楼梯扶手,下三白的眼睛直白地瞪过来。

“行了。”

半晌,人终于动了,开口第一句话却不是冲着薛珅去的。

“话我给你套出来了。”

随着他的声音,楼梯口露了一片衣角,仿佛春日里探头的鹿。

“下来,自己说。”

迎着薛珅的目光,背着张涛下楼踢踏地跺脚声,姜凡转身离开的背影写满了四个字——

仁至义尽。

(拾伍)

张涛站在面前,明亮亮的眼睛含笑望着他。

薛珅的第一反应是屈光状态改变引起的短暂视线模糊,于是他随即准备抬手揉眼。

抬不动。

张涛双手捂着他——他手上还握着一个小暖手宝,轻柔的热量源源不断地输送到薛珅冰凉的身体里。

“怎么手这样冷……”

薛珅嘴唇约莫是蠕动了一下,到底没说话。

平日只有薛珅几句话噎得旁人喘不上气,少见他哑然至此。

张涛细细打量着这张脸,心下叹息怎么忘记带个相机下来。

如此可以称之为慌乱的表情,没个实在记录到底可惜。

“你啊……”

张涛又去帮他拢没扎干净的碎发,而后发现薛珅着实技术感人,头发进一半散一半,胡乱掩着他那双绿莹莹的眼睛。

张涛顿了一下,嘴巴开合却出不了声,上牙含住下唇,清楚留了点凹陷的痕迹。

最后他只是微微用力按下薛珅,额头抵着额头,如同野兽互相交换体温。

“算了。”

等春天吧。

等到雪融化的时候,等到我病好的时候。

等到东南季风再次降临到这片土地的时候,等到风里充满水杉香味的时候

等到你阳台上多肉又一次需要移接,等到繁茂的绿意充满你的房间。

等到雨水淅淅沥沥地落在新叶上,等到我又一次拿出柜子里那把墨绿色的伞。

等到那时,我再来吻你。

end

分割线—————————————————

●原作:《当我转入尖子班》

●含张涛死亡情节,一切设定和情节均为剧情服务

●私设众多,ooc预警

●一发完,全文3.1w+,节奏较慢,含姜凡/陈希/薛珅x张涛

你所以要更加地,更加地幸福下去。

——太宰治

张涛知道,他马上就要死了。

他最开始没办法接受,或者说任哪一个正活的好好的、人生正茁壮地走向未来的人都没办法在一个大雾弥漫的凌晨平静坦然接受自己命不久矣的残酷预言,且这个预言还有百分之二百的真实性。

他躲在床上试图把自己蜷缩成一个团子,裹着被子靠在墙上,试图让墙壁的凉意降低自己身体内翻涌的情绪。他从三点坐到六点,脑子里一片空白地看着窗外的茫然雾气被霞光染成紫红色,再看着绚烂的颜色和大雾一同散去,街道上逐渐出现人影。整座城市都在慢慢的清醒过来。他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想不到,大脑像个运转了多年后突然出现了问题的分析机,吃进去的信息被原封不动地吐出来,空荡荡地令人作呕。

《星际穿越》里的机器人塔斯说,在和智能生物交往时只需要保持90%的真诚度。是的,人的交往中需要适当的谎言来调节平衡,不是所有的真话都能得到应有的真诚回复,他总不能对班主任直说自己得知了不久后会死掉的消息,或者说是事实,所以一时难以接受无法上学吧。那样的话不是被人当成是厌学的借口就是会被抓进精神病院隔离观察的。

他也没有妈妈,在他七岁生日的前夕妈妈就因车祸去世了,他的爸爸像世界上的那些沉默寡言的父亲一样,自从妈妈下葬后就很少回过家。张涛小时候很害怕爸爸有一天突然领回家一个阿姨,指着她说“这是你的新妈妈”,他每次想到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就会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鼻子。但后来他慢慢地发现,受到妈妈去世影响最大的人是爸爸,挚爱之人的离世带走了他爱人和被爱的能力,哪怕面对的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也没办法生出疼爱之情。

他和爸爸一直过着互不干扰的生活,除了必要节日里他们俩会坐在一个桌子上沉默地吃完一顿饭外几乎毫无交集,他做着他的普通高中生,他爸爸在世界各地做着他的单身成功企业家,他们两人之间的纽带就是一张薄薄的银行卡。

没人照顾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这样。从七岁开始他就学会了辨认各种药物,知道去哪儿买饭、走哪条路回来会更快一点,知道怎么在考卷上模仿爸爸的笔迹蒙混过关。他被推着长大,每次下晚自习回家后面对的都是一片漆黑毫无温情的房子,他对着空荡荡黑漆漆的房子说“我回来了”,没人回应他,黑洞般的死寂大口吞噬着他仅剩不多的活力。

这样长大的孩子一般会养成两个极端的性格,要么过分沉默,要么过分积极,显而易见的张涛属于后者。上帝在创造他的时候估摸着是把装满积极乐观的瓶子打翻了,里面的积极因子全装进了他的身体里,从有记忆开始到七岁前的那段家庭美满的幸福时光被他珍藏在心脏最深处,揉碎了再重组,每当他遇到不可抗拒的困难时都会给他坚持下去的勇气。

张涛想,不知道哪位先人说的很对,爱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它能给人直面困难的勇气。

后来他养了只猫。

宠物店的人最初听到他一个人住时给他推荐的是大型犬,金毛、萨摩耶、杜宾犬,那个人说这些大型犬能给主人提供安慰。但他最后选了一只猫,一只和他一样没人照顾的猫,不是品种猫,品相不好,性格也不讨喜,在一群蹭他的手冲他喵喵叫撒娇的猫里显得格格不入,窘迫得让人心疼。

宠物店的人说那只是个弃猫,他们捡到它时它正半死不活地躺在宠物店门口。因为被丢弃过,这只猫也不亲人,宠物店的员工也是在连着喂了它一星期之后才能摸到它的。

张涛把它带了回去,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小奈,你叫小奈好不好?”

黑白混色的小猫乖巧地待在他的掌心,琉璃色的大眼睛受惊地盯着他,张涛继续和这只和他语言不通的生灵做着无用的解释,“我喜欢的歌手叫別野加奈,那我可以叫你小奈吗?小奈,如果你同意的话就叫一声,不同意的话就叫两声。”

小猫还是沉默地盯着他。

张涛挠挠头,“好吧,那我就当你默认了。小奈,以后我就是你的家人了。”

小奈最开始和宠物店的人说的一样不亲人,张涛给它添饭的时候从来不见它的身影,后来张涛躲在墙角里等了十分钟,才发现这个小家伙左看右看地跑到了猫粮盆前大口吃起来,小小的嘴张的很大,像个铲子一样铲着猫粮,不过掉出去的比吃进嘴里的多。

大约一个月之后小奈愿意和他一起睡觉了,虽然还是不亲人,但张涛每次起夜的时候都会发现这只不喜欢被摸的小猫乖巧地趴在枕头上睡觉,轻声打着小呼噜。如果张涛回卧室太晚的话它还会跑出来,在房子各处寻找张涛的身影。

张涛也试图给它改变这个吃一口漏半口的吃法,各种网上能搜到的方式都搜到了,但对它没有半点效果。小奈继续着它的铲子吃法,张涛只能任劳任怨地在旁边捡起被它弄掉的猫粮放进盆里。

他晚上出门的时候都会带上小奈,这只在逐渐长大长胖的奶牛猫不喜欢走路,每次都是走上两步就绕着张涛的脚喵喵叫,直到张涛把它抱在怀里才停止。张涛抱着猫遛弯的时候经常能撞见同小区的几对年轻父母带着孩子散步,大人握着孩子的手,小孩蹦着跳着向大人说着一些奇思妙想的东西,大人带着一副珍爱的笑脸认真倾听,认真回应。

张涛以前会羡慕,想象着被牵着的孩子是他,过分的难过压垮了他一向高抬的头颅。但后来他怀里有了个沉甸甸的重量,打着呼噜的呼吸声轻响,让他生出价廉又温馨的幸福感来。后来,他想,后来可真是个好词,所有好的坏的存在的虚无的可能性都蕴藏在这两个字里。

张涛又想到了死亡。

死亡,和后来相对立的一个词,它斩断了所有的可能性,像个法官一样给他窄窄的一生判处了最终宣言。

他对死亡没有多少了解,他不喜欢哲学,也不喜欢在生活中做过多的思考,死亡对他来说是一个随处都能听到的、却离他很远很远的事实。

他用搜索引擎搜索了“死亡”,浏览器里跳出了无数条新闻,国家高层人物的去世、古代人物的祭日、社会新闻上的绑架案、抑郁症患者的自死、诗、文学……他找不到答案。

他对死亡的最初了解是七岁时亲眼目睹了妈妈的死亡。他拿着棉花糖,纤细而杂乱的各色糖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空气里都融化着甜甜的味道,头顶的树叶绿的发亮。他站在路的这边,盛夏时分过曝的阳光透过树缝洒在他脸上,他被这过分刺目的光照的晃了一下眼,再睁眼时就看到了猩红一片的柏油路,血肉和鲜血在棉花糖上染出一道虹桥。

他想,死亡,就是丢下一个人在世界上拥有的一切吗?

张涛想,他没有什么不可以丢下的,但又没有什么可以丢下的。他最放心不过的还是小奈。小奈是只又懒又不亲人的猫,不喜欢走路,吃饭的时候总是漏一半。他想,如果他死了,小奈该怎么办。

他抱起比起最开始已经胖了快两圈的奶牛猫,在它刚睡醒迷迷糊糊的注视下碰了碰它的鼻子,“小奈,我快要死了。”

奶牛猫没听懂他的话,只是睁着大眼睛注视着他。

他难过地把脸埋进小奈柔软的肚皮,声音闷闷的,“你听到了吗,我要丢下你了,小奈。”

他摸着小奈的头,语重心长地教诲,“小奈,冷漠的人要回来了,晚上你别被吓得不敢吃饭。”

他把几本借来的书装进书包,给小奈的食盆里装满猫粮,摸了摸跑到门口送他离开的小家伙毛茸茸的脑袋,夏天刺目耀眼的阳光慷慨地洒在这片满是幸福和苦难的大地上,温情又残酷。

图书管理员对他微笑,声音像是被高温烤化了一样流进耳朵无法捕捉。他在路上遇见了一只流浪猫,脏脏小小的,拱起的脊背上能够看见凸起的脊柱,它乖巧地蹭着张涛的手指,乖巧地让人心疼。

张涛跑着去超市给它买了盒猫罐头,蹲在它身边看它兴高采烈地吃着,吃相比他家里的那只奶牛猫好看多了。直到流浪猫吃完他才站起身准备离开,如果他不在这里看着,其他流浪猫会抢走的。流浪猫绕着他的脚冲他喵喵叫个不停,跟在他脚后不肯离开,张涛恍惚间还以为看到了小奈在撒娇。

他甩不开它,只能再次蹲下来摸着它的头和它讲道理,“我没办法收养你,我快死了,小猫,我如果收养了你再丢下你的话,你会变得更可怜的。”

张涛只是笑笑没做评价。虽然不是最好的结果,但有这样的结局已经很不错了。他说的是这只流浪猫。

他说了流浪猫所在的地方,抱着猫坐在路边的一条木椅上等待宠物店的人。流浪猫安静地趴在他的腿上,尾巴尖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拍着他抚摸着它的手,路过的人总是会转头看向这对神奇的组合一眼,然后又步履匆匆地从一人一猫的世界里路过。

夏天的风轻柔地吹过,带来阳光的味道,蝉趴在树上孜孜不倦地鸣叫着,唱出他们在泥土下蛰伏三年后生命的绝唱。

他想起自己没读完的一本书——太宰治的《斜阳》里女主和子与妈妈的一段对话:

“都说喜欢夏花的人会死在夏天,是真的吗”

“我喜欢玫瑰,不过,它四季都开放,所以,喜欢玫瑰的人,春天死,夏天死,秋天死,冬天死,一年要死四次,是吗?”

两人都笑了。

他不是很喜欢太宰治,太宰治身上的颓废和孤独他这样的人没办法理解,但他很喜欢《斜阳》这本书。《斜阳》里女主的妈妈总是会让他想起自己的妈妈,或许世界上的母亲大多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温柔细心,在遇到困难时他第一个想起的总会是妈妈的笑。

他有点后悔没看完《斜阳》了。

他又想,他不喜欢夏天,也不喜欢夏花,为什么会死在夏天呢。他讨厌夏天的阳光,讨厌柏油马路,讨厌腐烂的水果,讨厌蝉鸣,讨厌闪着光的棉花糖。但他偏偏死在了讨厌的夏天。

他想不通,小时候妈妈经常会摸着他的脑袋,温柔地对他说,“既然想不通那就不要再想啦,就算糊涂地过完一生,只要小涛开心就好了。”

张涛不再去想了,死亡这回事他一直没想通过。

“妈妈,我最近每天晚上都有喝一大杯牛奶。”

“妈妈,我考了年纪第一,老师给我发了礼物!是支钢笔哦!”

“妈妈,我最近看了《哈利·波特》,我很喜欢里面的小天狼星,可是他死了,我哭了好久。我是不是太不男子汉了啊?”

“妈妈,我考进了重点高中,邻居阿姨给了我一个杯子做礼物。”

“妈妈,小奈吃饭的样子好好笑哦。”

十七岁的张涛重拾了七岁的自己没想明白的问题。他想,人的生命能有多轻,又能有多重。它轻到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一场车祸就能结束。它又很重,重到张涛到现在都无法接受死亡的事实。

宠物店的人来接走了流浪猫,临走前它舔了舔他的指尖,像是在告别。张涛笑着朝它和宠物店店员挥挥手,为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他挠着头问,“你们有樱桃吗?”

店主遗憾地摇摇头,“樱桃前几天还有的。小伙子,樱桃期短易坏,夏天搁不了多久,你运气不好。要不看看苹果和香蕉?苹果和香蕉一年四季都有。”

张涛感觉自己的眼睛被樱桃汁水蒙上了一层,眼泪倒灌进鼻腔,让他想猛烈地咳嗽,“那就来点苹果吧,家里没有苹果了。”

他又去超市买了盒樱桃蛋糕。樱桃会有季节,但樱桃蛋糕一直都在,像就算他讨厌至极也依旧会如期而至的夏天一样永恒。

如果死亡是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他想,那是不是应该像庆祝节日一样庆祝死亡?

陈希的红发出现在小小的屏幕里,他还没找好视角,张涛只能看见铺满阳光的天花板和他的红发,像半露的太阳。

“小涛,听说你生病了,现在还好吗?”

或许是一回生二回熟的缘故,张涛这次回答的很应心顺手,“烧已经退了,现在好很多了。”

“那就好。”陈希露出那副招牌笑容。像太阳,张涛想。

张涛一直都知道学校里有很多女生喜欢陈希,他们一起打篮球的时候也有很多女生围在篮球场边上看他们,当然,绝大多数都是在看陈希而已。或许每个女生在中学时都曾经暗恋过这样一个成绩好又开朗的男生,他站在遥不可及又触手可到的领奖台上,和校领导轻松地说笑,面对颁奖也不在乎,自由地像桀骜不驯的烈马,像永不熄灭的火焰,像飞扬跋扈的狂风,像流动沸腾的铁与血,肆意地奔跑在别人痛苦又缄默的中学岁月里。

陈希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张涛没问他怎么发现自己的,只是遗憾地感慨又一个女生失恋了。陈希个子比他高小半头,揉他头发的手法像是给狗顺毛,“我不喜欢她,我有喜欢的人了”,他是这么解释的。

张涛震惊地睁大眼睛,眼睛里充满了好奇和求知欲。但陈希显然没想给他解释这句话里的那个人是谁,他拉着张涛嚷嚷着要逃课出去买奶茶喝。张涛还是不死心地问他那个人他们俩都认识吗。陈希瞥了他两眼,张涛没看懂那双浅褐色瞳眸里的复杂。

“认识,但不告诉你。”这是陈希的回答,说完他就捂上了张涛的嘴不让他再问。

说起来到现在他都还不知道陈希喜欢的人是谁呢,说不定以后也没机会知道了。他颇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他没想明白的事情还有很多,数学试卷上的最后一道大题、生命的意义、死亡的过程,他统统都没想明白过。他短短一生的阅历局限了他的思考,他狭隘的思考又局限了他的一生。

陈希看到了视频左下角出现的小块蛋糕,“小涛,你不是不喜欢吃甜食吗,怎么突然买蛋糕了。”

张涛毫无头绪的思考被他打断,嘴巴快于大脑先一步编造出了谎言,“啊……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

实际上不是,他的生日还有半个月才到来。不过转念一想这十年里他都没给自己过过生日,和自己相隔不知道多远的爸爸显然也不会记得他出生在哪天,但他们都能记住妈妈的祭日——在他生日的前一天。但如果他的生日真的是今天,他抱着点庆幸的心思想,那是不是意味着他的七岁生日也是和妈妈一起过的了?

听筒里传来了另一道声音,“我记得你的生日还没到吧?我之前帮班主任整理学生资料的时候看的日期不是今天。”

是姜凡,他从陈希身后露出一个侧影。

张涛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还能有人记住他的生日,这个他自己都认为很糟糕的日子。他在心里给姜凡的细心道了个歉,“可能是我填资料的时候不小心填错了吧,你也知道我对数字不敏感。”广泛说起来这句话也没错,他的资料里有不少信息是虚假的,虽然出生日期是难得的真实。

“……6。”

张涛不好意思地挠头笑了。

“小涛,生日快乐。”薛珅从陈希的另一边探出头来,阳光公平地铺洒在他们三个人身上,张涛看着他们三个人挤在一个小小方方的屏幕里的景象觉得有点好笑。

张涛拆开了樱桃蛋糕,圆滚滚的殷红樱桃嵌在柔软蓬松的雪白奶油上,让人看起来食欲大增。他插上了蜡烛,一共插了七根,蜡烛是从角落里现扒出来的,颜色大小都不一样,歪歪扭扭地像一排乱栽的树种。火红的烛火从打火机口冒出,摇摇曳曳,舞动的火光照亮了张涛漆黑的眼睛,宛如宇宙中的灿烂繁星。

陈希拉着其他两个人给他唱生日歌,薛珅答应的很快,他学过音乐,唱起歌来也是温柔动听的,温润笑着的眉眼隔着屏幕注视着张涛,好似能够温柔地包容着他的一切。姜凡也不情不愿地开口,张涛音乐课也和他坐在一起,因此知道他这么不情愿的原因是什么。姜凡有点五音不全,虽然他本人不这么觉得,但被音乐老师指出来的次数多了还是会对唱歌这件事有种本能的厌恶。

生日是假的,但这歌声是真的。最好的朋友在为他唱歌。真真假假,都是一种幸福。

陈希又催着他许愿。张涛有些好笑地在他的指挥下闭上了眼睛,虔诚地双手合十,脑袋里却空空荡荡的。他不知道能许什么愿,先不提已经被厄运选中的他许下的愿望会不会被神听到然后让他得偿所愿,现在的他已经觉得很幸福了,他没什么想奢求的了。

他怀着空荡荡的脑袋吹灭了蜡烛,没有许下任何愿望,他只希望现在的美好能再长一点。

陈希在屏幕那边为他欢呼,掌声和不知道哪儿来的彩炮声一同响起,张涛为这难得的吵闹笑了。姜凡不合时宜地问他许了什么愿望,语气很理所当然,被打断的时候还不虞地看了眼薛珅。

薛珅无奈的叹了口气,给这个情商低还无自觉的多年同学解释原因,“愿望是不能被说出口的,否则就不灵了。”

姜凡又把目光转到了张涛身上,张涛意外地在他这位一向觉得一切都很理所当然的同桌眼里看到了不解和恼羞成怒,他急忙安慰道,“没关系的,就算说出来也没关系。我许的愿望是……呃……”

三个人又都好奇地看着他,目光专注而认真。

张涛叹了口气,为自己不得不再编造一个谎言,“我的愿望是,希望我周围的人都能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已经是他能想出的最好的祝福了。

“俗套的愿望。”姜凡唱完歌还是不太乐意,脸色不太好看,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比'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顺遂'还俗套。”

“长命百岁挺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做其他事,死掉的话就没办法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陈希笑着把话揽过去,他又兴奋地招呼张涛吃蛋糕。

张涛先用勺子把那颗樱桃放到碟子里,殷红到发黑的颜色让人食欲大增。他一口吃下了樱桃,咀嚼的动作却一顿,随后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接着去吃蛋糕的其他部分。樱桃的汁水很足,果肉饱满,但被虫蛀了芯,苦涩的味道顺着舌尖蔓延到泪腺,他在那颗坏掉的樱桃里尝到了眼泪的味道。

他往嘴里塞着甜腻的奶油和噎人的蛋糕胚,薛珅劝他喝点水,他又往嘴里灌可乐,但都是没有味道的,苦味占据了上风,无论如何也压不下那股苦涩到令人作呕的味道。他又想起了水果店老板的话,“樱桃期短易坏,你运气不好。”他听不见手机里三个人说的话,他的噩运像蚕蛹般严丝合缝地包裹了他,他看不到也听不到外界的声音,这个蚕蛹里只有他和一只虫。

夏天,腐烂的夏天,刺眼的夏天,被虫蛀了的夏天。春华秋实,而他偏偏会死在这个夏天。

晚上的时候张涛点了外卖,在他刚开始吃的时候门锁突然响了一下,在一片死寂的房子里显得格外刺耳。张涛一时没想起来上午的时候父亲说他要回家的话,从早上起他的记性就不大好了,他用那昏昏沉沉的脑袋思考了一下如果是入室抢劫加杀人的怎么办。他无用地思考了一瞬,转而就安心地想反正他马上就要死了,早一天晚一天也没多大差别。

“老人和预测中一样死去,但至少,他的子女还是认得他的。”他觉得自己就像那个被预测包围的女孩,迟早会跳出预测,死在预测之前。

遗憾的是他没有死成,他的猜测从根本上就没成立。穿着西装三件套、外披了一件西装披风的男人挟着一身冷气走进屋里来,他一副刚从商业晚会上下来的清冷模样和这个暖黄色调的小屋格格不入,像是士兵闯进了少女的闺房一般矛盾。小奈“唰”地一下窜进阳台,张涛庆幸地想还好自从上次他被关在阳台上之后就把阳台上的那个坏了的门把手给换了,否则小奈可能一整夜都要睡在四面通风的阳台了。

他爸爸一脸漠然地去厨房洗了个手拿了双筷子,然后坐在了张涛的对面,慢条斯理地吃起和他一起外卖。张涛把原本伸直的腿收了回去,在伸手拿远处的菜和只吃面前的菜之间犹豫了半秒,然后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

“对不起。”

张涛猛然抬起头,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注视着仍是一脸淡然表情的爸爸,没忽略掉他眼底隐藏着的痛苦。在他的印象里,这个男人一直都是说一不二的代表人物,能让他心甘情愿道歉的人只有妈妈而已。现在这份特殊的待遇一下子落到的他身上,像是给他本就过载的信息分析机构来了个信息炸弹,他在这句出乎意料的话里嘭地一声炸开,留下满地的肢体残骸。

他不知道该说点什么,舌头像打了结一样难以发声。这份沉默时常发生在他们父子间,他常常以各种沉默作为应答,今天不是世界末日,世界也不会因为他的沉默而在宇宙中爆炸,被选定的死亡之人只有他自己一个人而已。

张涛专心地盯着面前的酸菜鱼,似乎它是他九生九世轮回不止的爱人。爸爸见他一副不想听的样子,也从胸腔里探出一口浊气,继续进行着自己以前从未做过的演说家进程。

“你的妈妈,”他说话时的声音也是平淡清冷的,咬字断句都带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感,浓郁的夜色透过玻璃流进来,灌满了这张不大的饭桌,“她在车祸的前几天也告诉过我,她快死了。”

“啪嗒。”

张涛的筷子掉到了地上,他垂下眼帘,直照的灯光投下的阴影遮住了他眼中的情绪,他说着抱歉去厨房又拿了一双筷子,步履匆忙,像逃一般走的慌张。男人像是没看见他明显的情绪外露,或许也只是因为不在乎,他只是面无表情地继续吃着菜,说着足以将张涛狠狠闷死的预言。

“我劝她干脆不要出门了,但她说什么也不答应,她说在生命的最后几天她不想对着一座空落落的房子燃烧自己,我和她甚至为此吵了一架。她在某些时候和你一样犟。”他说到这儿顿了一下,声音像是被沉重的石头猛击了一下一样发出闷响,“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了,她带你去了游乐园,在你生日的前一天,然后为了救一个小孩,她被一个精神病开车撞了,在救护车赶过来之前就断了气。”

张涛一直努力做着一个温柔的包容的人,一个像记忆里的妈妈一样温柔的人,但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这是他的身体在发出拒绝的信号,多年以来一直这样。每当他直面妈妈死亡的事实、酷暑将近的事实、无法拒绝的残酷事实时,他总是只能浑身颤抖着抱住自己,这客观公平的身体本能把他从自我构建的美好象牙塔里拽出来,直面洪流和风雪。

他保持着百分之九十的真诚,剩下的百分之十都隐藏在这身躯体的颤抖之中。

他努力平稳着呼吸,从颤抖中挣扎出来,问出了那个午夜梦回之间如梦魇般纠缠着他不愿放开的疑问,“你恨妈妈吗……或者说,你恨我吗?”

你恨妈妈为了救一个不知名的小孩而抛弃你吗。

你恨她不得不死去吗。

你恨最后没有见到她的最后一面吗。

你恨因为我才间接导致了妈妈的车祸吗。

你恨我要向妈妈一样把你也抛下了吗。

你恨我们吗。

张涛看不清爸爸的神色,只知道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周遭的空气都开始有些不流通起来,张涛这只活在这片空气中的动物艰难地呼吸着,试图从闷热的空气中找出一丝活的生息。

“就算我恨你们,那又有什么用。”他的声音像是从相隔两个季节的寒冬里传来的一样僵硬,“如果我恨你们,你们就会为了我活下去吗。”

张涛没办法回答这个注定无解的问题。这或许要牵扯上哲学,需要牵扯上什么爱的哲学啦什么艺术和美啦,但张涛最不擅长的就是哲学了。

这顿饭在来自寒冬的沉默里度过。

父亲放下筷子,穿上了西装外套的他又从那个沉溺于亡妻和儿子死亡中的父亲变成了那个不近人情的商业精英,他一边收拾碗筷一边问张涛,语气很公事公办,“需要帮你办退学吗?”

张涛早就熟悉了和他对话的这种风格,“不用,我想最后几天再到学校里看看。……不过明天可以再帮我请个假吗,我想去看看妈妈。”

“……嗯。”

门关了,在暖气包裹住他时,冷气已经先扑了他一身。

他们家一直都是这样,爸爸从来不在家里睡,下午从外地坐飞机赶回来,晚上的时候和他沉默地吃完一顿饭后再找家酒店度过一个晚上,这套比客人还要客套的流程每年都要上演至少一次,在他们俩之间形成一种缄默的成约。

张涛草草地扒了几口饭,就把碗筷都收拾放进洗碗机了。他把自己甩到床上,脸下枕着柔软的枕头。卧室里没有开灯,小奈从门缝里挤进来,矜持地跳上床,在枕头边慢悠悠转了几圈,最后在张涛的头边围成一个团子安睡起来。

张涛把脸又埋进奶牛猫松软的皮毛里,小奈拿爪子扒了一下他的头,没扒动,于是也半推半就地任着张涛发泄自己的情绪。张涛就着这个姿势打开手机,在对着默认页面愣了五分钟神以后他才想起来自己是要去网上发布小奈的有关消息的。爸爸世界各地飞,小奈又怕他,所以绝对没办法以后和他一起生活,他又舍不得让小奈再次被抛弃,只能尽早给小奈找到下一个领养人。

这种事情他从来没有做过,从前也没想过要这么做,他以前还以为小奈会比他先一步离开,甚至半开玩笑地和小奈商量要不要给它的小棺材上画满猫粮和罐头。他又故作轻松地想,给自己的骨灰盒上画满猫粮和罐头也不是不行。

想到这里他埋在柔软的猫肚子上闷声地笑,小奈闭着眼蹭了蹭他的头发,像是安慰,也像是在撒娇。

第二天一大早,张涛就起床了。他把还在酣然睡着的小奈喊起来,手指指着它的小脑袋问,“小奈,你醒了吗?”

小奈抗议地叫了两声,张涛相信如果它会说人话的话现在肯定已经在骂骂咧咧地骂他有病了。

张涛视若无睹,把它抱到已经装满了猫粮的食盆那里,对还昏昏欲睡的奶牛猫嘱咐道,“我要出去一趟,中午就不回来了,你别把猫粮一个早上就全吃完了。”

小奈对他叫了两声,不知道是不是答应了。他无奈的笑了笑,又把奶牛猫小心翼翼地放回卧室里的枕头上,小奈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喵喵叫了两声当做告别,接着把脑袋再次埋在了枕头上。

张涛轻声锁了门,一路上一直和同小区的大爷大妈挥手打着招呼,他们笑眯眯地回应,有几个大妈还硬要塞给张涛几个苹果,张涛连连摆手拒绝却被强硬制住,“自己家里种的,你拿两个吃着就行,跟我客气什么”。这群热心的人总是拿这个做借口,张涛早就不是七岁小孩了,将近十年里这群大爷大妈连换都不换地拿这套话来给他塞东西,他都快能背出来这套话术了。

张涛把几个苹果装进空落落的背包里,边看风景边慢悠悠地朝公交站牌走去。他戴着蓝牙耳机,耳机里循环播放着宇多田光的《BeautifulWorld》,在他百无聊赖地滑着手机等公交的时候,几个初中生打打闹闹地走了过来,在他身边站定。

他们在聊着最近新出的电影、学校里的八卦、喜欢的歌手、讨厌的老师和学校,情绪激动时还会手舞足蹈地描述,其他几个人会发出善意且欢乐的笑声以鼓励他的卖力表演。青春的活力也感染了他,他情不自禁地也跟着透过耳机传过来的只言片语笑了起来,笑的很轻,没有出声。

一辆公交车慢慢悠悠地从街角处出现,像是在为这逐渐鲜活起来的街道伴奏助兴。一个男孩拿手肘怼了一下其他几个人,“快别说了,车来了!今天要是再迟到的话老妖婆肯定不放过我们!”

公交车缓缓地停下,几个初中生活力四射地三步并作两步地跨上公交,张涛在车下都能听见他们嘻嘻哈哈的笑声。车又缓缓地启动,晃晃悠悠地消失在下一个街角,再次留下张涛一个人在原地等待。

属于他的公交车在十分钟之后到了。

他选了个后排有阳光的位置坐下。早班车上的人很少,除了他还有一个坐在前排的头发花白的大爷。他戴着耳机闭上眼睛专心晒着太阳,哪怕是夏天,早晨的阳光也是柔和的,让他升起一种被温暖包容着的感觉。前排的大爷在和司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他的嗓门有点大,至少比刚才那几个初中生大,张涛在后排戴着耳机都能清楚地听到他在说什么。

“老大哥,您这是去哪儿的啊。”

“去医院。”大爷笑着回答,声音也暖洋洋的,“前几天查出了肺癌,晚期了没得治,这次去医院也就是去拍个片拿点药的。”

司机沉默了,他有些抱歉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对不起啊大哥,我没想到是这样的。”

“这有什么。医院说可以住院做化疗,这样能多活至少半年,但我没答应,让我天天对着消毒水和白花花的墙壁,哎哟我可受不了。再说了我一把年纪也活够了,也没什么死了也要带到地下的遗憾,这辈子就算够幸福的了。”

张涛把脑袋靠在玻璃窗子上,感受着公交车经过细小石子时不断放大后发出的震动,失律的心跳逐渐和车窗的震动达成共振。他最近总是会想很多事情,这或许是大脑在报复性地补偿着他前十几年不爱动脑筋的坏习惯,但同样的,这些想法也都是无厘头的、无意义的,你总不能指望一个临近报废的机器做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分析来。

他在一处花店附近下了车。卖花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女生,穿着一身白裙子绿围裙,头发随意地扎了个低马尾,低头修剪花叶的时候像是和花卉盆栽都融为了一体。

挂在门上的风铃轻响,叮叮咚咚的声音真切地纪录了风的经过。女生抬起头对他笑着说欢迎光临,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声音是温柔的,却不过分殷切,恰到好处地满足了张涛此时的需求。

“我想包一束花,送给妈妈的。”

女生了然地点点头,“现在是夏天,我给您包点夏花吧,刚好应季,花还能放在家里多养几天。”她似乎先入为主地认为他的妈妈还活着了,等张涛终于反应过来想要说清楚地时候,他已经点完头付完钱了。

女生从店面后的小院子里抱出来几束鲜花,一边插着花一边给张涛介绍花的品种,“这种花叫洋甘菊,一般店里包花都会用上几朵,洋甘菊清新又淡雅,很招女生喜欢。这种花盘很小的叫油画小菊,这种是多头玫瑰繁星,名字和花朵一样漂亮……”

张涛努力集中精力听着,虽然他也不知道听了这些用不到的知识有什么好处,但他现在只把要求一降再降到了能听懂就好了。

女生又在花束外套了几层装饰纸,最后在花茎处绑了一个米白色的丝带,她笑着把花束递给张涛,“祝您的母亲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这四个字可能有什么奇妙的魔力,张涛觉得自己的心脏被这四个字烘烤地融化开来,一滴一滴地渗透进身体的各个器官。他也认真地回了句“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利”。女生被他这句道谢有点吓到了,然后宽容地笑笑,她不知道这句道谢里包含的沉重含义。

不过还好她不懂。

墓园依旧沉睡,张涛抱着一捧夏花在墓园的长明灯前深深鞠了个躬。墓园里比墓碑还多的是葱葱郁郁的灌木和矮树,光影被隔断,青石板铺就的台阶上只有星点的光斑在随着风移动着。台阶两边的石狮子面色各异地注视着闯入者,或凶狠或温柔,都是对墓碑下沉睡之人的最后守护。

张涛拨去墓碑上的浮灰和杂草,然后才把那捧夏花放到台子上。他无声地和墓碑上的照片对视着,照片上的女人五官清秀,正温柔灿烂地笑着,是连灰暗的黑白色调都没办法减去她脸上半分的喜悦。张涛在家里的相册里翻到过这张照片,车祸来的突然,妈妈没来得及拍遗照,只能从以前的照片里截下一张做遗像,被裁下的这张出自妈妈抱着刚满一周岁的他过生日的合照。

“妈妈,我快十七岁了。”他说完这句话却顿住了,他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能说什么。他有很多很多得话想要倾诉,关于他突如其来遭到的噩运,关于他的猫,关于他新交的朋友们,关于爸爸的冷漠,但这些情感却都只能在胸腔里发酵,没办法汇成具体的语言词句。

妈妈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墓碑上的那张笑颜上,他沉默地行了一会儿注目礼,最终只是从嘴里跑出来一句轻到几乎微不可见的低语,“妈妈,再见,我下次再来看您。”

再见。但不知道是以什么方式再见。

他逃也似的离开墓园,步履匆忙,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逃避,也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他只是向前走,直到前面有一堵无法跨越的逾墙为止。有人叫住了他,他急忙停住脚步,像急刹车一样差点扑倒在地。他抬头环顾四周,最终在一颗大树下找到了戴着墨镜的出声者。

张涛见过他几次,是个在墓园门口算命的,每次见到他都会招呼他,但张涛那时对宿命论很不信任,所以每次都是装聋作哑能躲就躲。不过实话实说,张涛不太理解他为什么要跑到墓园门口这个明显没有客源的地方来算命。但他的不理解也不会给那个神棍带去一丝改变,他依然在墓园门口帮人算命,年复一年。

反正也许是最后一次见了,招呼招呼他的生意也没什么不好的。张涛乖巧地走过去,坐在神棍拿给他的小马扎上。

“见过你这么多次,你还是第一次答应我。”神棍戴着墨镜,张涛看不清他的表情,但理应是笑着的。

张涛颇为好笑地摇了摇头,给他转去一百块钱,“不用打折了,我只算一次,剩下的钱就当做前几次我装作看不见您的补偿吧。”

神棍惊奇地叫了一声,“哟,大手笔吧,小伙子还挺上道。”

神棍摘下了墨镜,张涛惊奇地发现他的一只眼睛是深黑色,黑到几乎看不见瞳孔,另一只眼睛则是浅淡的钴蓝色,像只褪了色的布偶猫的眼睛。这是美瞳吗?张涛颇为好奇地盯着那只不同寻常的眼睛,神棍也满不在乎地任他打量。

“小同志,你这面相啊……”神棍又重新戴上了墨镜,后仰靠到了粗壮的树干上,那张不正经的玩世不恭的笑容被他尽数收了起来,声音低沉,“看你这面相,最近有血光之灾啊。”

如果放在以前,张涛肯定会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算命的都喜欢搞这一套,逮着人就会说对方印堂发黑有血光之灾。但现在的张涛被命运下达了通知书,他不得不相信命运。他吐出一口闷在胸口的浊气,“是的,我最近就要死了。”

神棍随意地嗯了两声,毫不惊讶的态度让张涛忍不住朝他看去,“你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吗?”

神棍指了指墓园的铁栏门,笑的坦然,“我整天待在墓园门口,最不惊讶的就是死亡,最相信的也是死亡。人命天定,否则你觉得我们这行靠什么吃饭?”

张涛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向墓园的大门,铁门上的油漆斑驳了几块,像是一块上好的黑色丝绒被虫蛀了几个丑陋的口子。他问,“那我能改变命运吗?”

“还是那句话,人命天定,否则你觉得我们这行靠什么吃饭。没人会修仙炼丹,逆天改命这种事在小说里看看就得了,当不得真。”

“是吗。”张涛的语气平淡,这个答案意外地在他的意料之中,让他有种逃不掉躲不开的宿命感,他选择问出来不是想求个答案,而是求个心安罢了。

神棍乐乐呵呵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别这么悲观啊小同志,虽然你有血光之灾,但我看你最近红鸾星动的厉害,招了好几朵桃花呢。”

张涛勉强扯出一个笑出来,“这也是个坏消息吧,在临死前被好几个人喜欢上什么的,太可悲了。”

神棍无奈地摊摊手,表示这不是他能控制的,“看在你是我的大客户的份上,我再给你透露个消息。你一会儿会在回家的路上会路过一家殡仪馆,在你进门之后左手的第二个房间里,从左数第三行第十列会是你死后骨灰盒放置的地方。”

谈论自己死亡之后的处置无论如何听起来都会有一种怪异荒谬的感觉,但张涛莫名其妙地被这荒唐逗笑了,“这不应该是天机吗,天机不可泄露,电视剧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

“天机是不可泄露,”神棍摸着自己的下巴故作深沉地思考了一下,然后冲他扬起一个无所谓的笑,“但我也说了,你可是我的大客户,这是大客户专享特权。”

他的指尖搭在他未来会待着的小方格子,不知道该做什么感想,这或许是种诅咒,也或许是种宿命。这是独属于他的归所,一年四季不变的寒冷或许会让他跳出夏天的诅咒,在死后能稍微心安点。

他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看着寥寥无几的人来来回回地走动着,他们有的早已麻木,面色僵硬冰冷,有的眼眶通红,仍旧无法从挚爱之人的死亡中恢复过来。他坐在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亲眼目睹着别人的死亡。

等到几天后,他的爸爸和朋友也会成为这些人中的一员,他们可能会为他的死而悲痛不已,潸然泪下,也可能会静默地送他离开,为他献上一束花。如果可以,他不想要夏花,不想要什么洋甘菊和多头玫瑰繁星,随便什么花都好,只要不是夏花。

殡仪馆外的柏油路的两旁栽着两排高大挺拔的枫树,宽大的树叶层层叠叠地铺在一起,在树下抬起头,就能看到莫奈画中的绿色。再过几个月,这些葱郁的树叶就会全部变红变枯,只需一场不算大的秋风它们就会纷纷扬扬地落下,像一场独属于秋天的雪。人们会踩着枫叶的尸体大步流星地向前走,他们会为落叶难过,因为落叶会使他们想起亲人朋友的死去。枫叶替死者背了罪。

张涛闭着眼走在树下,稀疏的光影投到他的身上,他想象自己正踩在枯黄的枫叶上,耳边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噼里啪啦。

晚自习的时候语文老师特批他们看电影,班上的同学欢呼雀跃着,七嘴八舌地讨论起一会儿看什么。陈希凑过来贴在他的耳边问他想看什么,张涛迟钝地反问原来这也是能黑箱吗。

陈希随意地笑了,声音里带着些许的骄傲,“我可是语文课代表,你要相信语文课代表还是有这点特权的。况且就这一次而已,我又不是什么专政的暴君,你也不是苏妲己,别担心。”

陈希也赞成地点点头,那模样不是暴政的商纣王也高低是个为取褒姒一笑点烽火的周幽王。

也不知道陈希是怎么说服其他人的,总之最后定下的电影就是《遗愿清单》。班上的同学拉窗帘的拉窗帘,关灯的关灯,还有偷偷换座位吃零食的,陈希趁着这份不大的混乱光明正大地搬着板凳坐到了张涛的桌子旁边。

姜凡不乐意地皱眉看着大摇大摆正在试图和张涛说话地陈希,他原本就对陈希之前偷偷和张涛咬耳朵的行为不满了。后者察觉到了他的目光,挑衅一笑,语气却像是带着委屈,“我可是帮你黑箱了你想看的电影了,张涛,难不成我还不配坐你旁边和你一起看电影吗?”

张涛一向吃软不吃硬,装委屈这招对他来说可谓是屡试不爽,这件事陈希和姜凡都心知肚明,但和姜凡拉不下脸去装委屈不同的是,陈希已经熟练地能把张涛的这个弱点拿捏在手里了。

“当然可以了,如果同桌你怕我们打扰到你的话,我可以去陈希座位上的。”

看着张涛一副认真的表情,姜凡如鲠在喉,半天了只是说了一句“6”。陈希带着胜利的笑容瞥了他一眼,姜凡用力到把手中的自动铅笔捏出吱吱的响声。

张涛捧着脸看电影,实际上思绪早已游离到千里之外去了。但好在这部电影的节奏不算快,哪怕他偶尔走神,回神后也能大差不差地把剧情看个完整。他走神后的警惕性太差,因此完全没有察觉到身旁的两束目光在他身上隐晦打量的事实。

电影里的主角老卡特在知道了自己的死亡日期后说,“以前有过一项调查,调查者询问一千名被试者,是否想知道自己确切的死亡日期,96%的回答是否定的。我本以为自己是剩下的4%,知道自己的生命还剩余多少,我本以为这将是一种解脱。其实我错了,我们没得选择。”

张涛想,他不是那96%也不是那4%,没有调查者询问他是否想知道自己的死亡日期,他是最后的那个“我们没得选择”。他从凌晨开始呆坐到太阳升起、城市苏醒、花朵开放,只是为了接受他是“我们没得选择”的事实。

但他又转念一想,如果真的存在那个调查者,问他你想知道自己的死亡日期吗,他会怎么选择?这是个难以抉择的两条死路。选择那4%,会让他提前丧失对生的希望,无情流逝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会变成凌迟他的一把刀子,把他的血肉和灵魂不断地折磨切割。但倘若他选择了那96%,他又会失去能够和每一个人告别、珍惜剩下的每一天的机会。

这是两条无法回头的死路。

他自我安慰地想,或许那个调查者不存在才是最好的选择,这么说起来他或许也算是得到了一份幸运。

姜凡在昏暗的光线下看着他神游天外的侧颜,他的目光放的很轻。姜凡向来喜欢直视别人,他自己是没办法理解别人为什么会感觉有巨大的心理压力的,但在张涛吐槽过几次之后他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别人的话姜凡一向是不愿意接受的,他不赞成的逻辑体系在他那里只会是废纸一堆,但张涛是特殊的,特殊就特殊在姜凡对他格外的宽容。姜凡会把他的话放在心上,虽然当时没有预料到,但到了后来他再次做同样的事情时总是会想起张涛皱着眉头的样子,想象清晰地让他自己都震惊。

叔公一边笑着一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从书架上拿了本书递给他,是一个远房表妹过年时忘在他家的恋爱小说。姜凡疑惑地看向叔公,恋爱小说封面上画着的红色爱心让他觉得这本小说都变得烫手起来。

“小凡,你爸妈一直说你情商低,你还不信,你看这不就表现出来了嘛。你喜欢小涛那孩子,就这么简单而已。”姜凡睁大眼睛想要反驳,叔公赶在他开口之前接着说,“别不信哈,你摸摸自己的心,问它是不是喜欢小涛,我从第一次去学校见他的时候就看出来你喜欢他了。咱们家也不是什么封建家庭,支持自由恋爱,你爸妈那边我去说,你就放心大胆地追小涛吧。”

姜凡一下子被“我喜欢张涛”这个含义巨大的信息措手不及地打地愣住了,他一向性能优良的大脑这次卡在了这个信息点上,循环播放着“我喜欢张涛”这句话。

叔公去而复返,“你要是觉得一本不够的话,我可以再帮你找你表妹借几本。”

“……不用了。”姜凡红着耳朵同手同脚地回到卧室,忘记了手里还拿着那本恋爱小说。

那本恋爱小说到现在了还在他房间的书架上摆着,粉嫩的封面和他书架上的其他精装的外国文献或是严肃文学显得格格不入。

他凝视着张涛清澈的眼睛。

他很喜欢张涛的这双眼睛,清澈又明亮,在想起有关他的面容时最先被构建出来的总会是那双眼睛。有次他说漏了嘴,张涛满怀期待地用那双眼睛看着他,问他为什么喜欢自己的眼睛,姜凡抿着嘴,大脑飞快地转动,最后随便从之前读过的哪本讲了关于殖民地和侵略的书籍上摘了一句话,“因为你的眼睛有一种没被文明浸染的美。”

鬼知道当他看着张涛失落的神情时是多么痛恨自己几秒前说的话。

张涛的目光落在多媒体屏幕上,但没有聚焦,或许可以说他看向的只是一片虚无,姜凡记得这是他走神的表现。以往每当这时候姜凡都会故意不提醒他,只等着张涛回神后一脸慌张地看着老师已经讲到了他不知道的知识点,只好小心翼翼地用那双眼睛可怜地望着自己。

不过今天有点不同,或者说从张涛请假返校后就变得不同了。他开始更频繁地走神,也不会在回神后小心翼翼地拽着姜凡的袖子求他给自己讲没听到错过的知识点。姜凡冷着脸问他为什么老是走神,张涛只会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解释说最近天太燥了,他的心安静不下来。姜凡勉强接受了这个解释。

电影里的爱德华·科尔和老卡特已经经历了跳伞、飙车、在长城上开摩托、去了印度、在非洲草原上开越野的奇妙冒险,班上其他同学时不时发出的笑声会把张涛的注意力短暂地拉回来一会儿。在爱德华·科尔和老卡特一起登上喜马拉雅山的山脚上的一座佛庙时,陈希用小指勾了下张涛的小指。张涛疑惑地看向他,陈希笑着比了个口型:“我们出去聊。”

张涛点点头,拍了拍正在认真看电影的同桌的肩膀一下,示意他和陈希出去一趟,姜凡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目光却晦暗地追随着两人并肩从后门离开的背影。薛珅听到后座传来的声响,转过头来看时也刚好撞见了张涛和陈希的背影。他指尖轻轻地敲击着木质桌面,试图靠回想今天中午看到的数学公式来缓解几乎无法压抑的烦躁感。

夏天最美好的东西有三种,冰激凌、绚烂的晚霞和晚风。文艺墨客爱好写夏夜和晚风,和他们喜欢写春天万物复苏的频率几乎相等。张涛和陈希并肩站在走廊上,晚风轻柔地抚走白日的清凉,两个人把胳膊放在台子上,晚风也毫不吝啬地给予他们拥抱。

“今晚真凉快。”张涛看着对面教学楼的灯光和远处的在家灯火,没由来地感叹了一句。

“死亡是个凉爽的夜晚。”他突然谈起了死亡,张涛的心咯噔了一下,不受控制地想起这几天已经被他努力淡化的死亡预言,陈希看不到他的神情,他把头埋的太低。陈希笑了笑,仍然是那副肆意的笑容,“这是海涅的诗句,小涛你读过吗?”

“没有。”张涛的声音很弱,像是被风裹携着吹过一整个星球再卷回来一样,“我没读过海涅的诗。”

陈希不会像别人一样追问他为什么不读海涅,再给他花一两个小时讲解海涅这个人和他的作品,他大大咧咧但又很包容,很会给别人台阶下,比起薛珅那样密不透风的保护,张涛更习惯陈希这种性子。

“小涛,你要给你的猫再找个主人吗?”

张涛愣了一下,他再三回想了一下自己确实没有向同班同学透露过自己想给小奈找个新家的消息,他想不明白也就不折磨自己了,直白地问陈希,“你是怎么知道的?”

“是吗。”张涛露出了个真诚的笑来,他端出了那套自从发帖后就一直在脑中反复删减修改练习的话,尽管他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不得不抛弃小奈,他也不想让小奈的下一任主人认为它是只弃猫。小奈不能做两次弃猫。“我爸妈以前一直在外地,我一个人在家和小奈——啊,就是我的猫——一起住。但现在他们回来了,我爸爸又对猫毛过敏,我就只能给小奈再找个领养家庭了。”

说是爸爸对猫毛过敏,实际上是小奈对爸爸过敏才对。

陈希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领养小奈。我家里人都很喜欢小动物。上一只待在我家的猫刚刚老死,我妈妈还在考虑要不要再去宠物店买一只猫呢。小涛,你这可真是雪中送炭,而且你还可以经常来我家里看小奈呢。一举两得。”

张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但他突然想起来小奈最开始的样子,有些不确定地说,“陈希,谢谢你。但小奈它有点特殊,它以前被丢弃过,所以不亲人,不过它不伤人的!还有,它吃饭的样子真的很丑,像个铲子坏掉的挖掘机……”

“没关系,它是你养的猫,肯定会招人喜欢的。”

张涛剩下没说完的话在陈希的一句话里被再次咽下去,他觉得陈希说的有点微妙,但给小奈找到主人的高兴眨眼间就把这点微妙盖过去了。

“那要不明天或者后天的午休你和我一起去把小奈带走?我怕没有我在场它会不乐意,它藏起来的时候谁也找不到它。”

陈希略带苦恼地开口,“明天开始的后四天我都没空啊,我和薛珅要去邻市参加物理竞赛的,老师在课上说过了,小涛你不会忘记了吧。”

“啊,是吗。”张涛真情实感地感叹了一句,他不是忘记了,而是根本就没有听见,他想老师在说这件事的时候他肯定在走神发呆。但四天,他可能等不了四天了,每天晚上入眠前他都会猜测今晚会不会一觉长眠不醒,但上天可能是担心小奈再次被抛弃后会变得更可怜,所以给他的生命多续了几天的费。

他纠结后还是决定开口,“那你能不能今晚去我家把小奈带走,就当先寄养在你家了。我有没办法说的原因,但是很急,我想让小奈快点被收养。不耽误你明天去邻市的,只需要一会儿就好了。”

这下轮到陈希露出惊讶的表情了,但他随后也安然地点头,表示自己清楚了,“没关系,不耽误,我今晚去你家带走小奈,明天早上照样去机场,还能在飞机上补个觉。”

张涛的笑里带着不舍和安心,混杂着的情绪让他的脸在朦胧的夜色里显得更艳丽几分,“谢谢你,陈希。”

等他们俩回来之后电影已经到片尾了,黑底的荧幕上不断浮现出制作组的姓名,班上的其他人打开了灯拉开了窗帘,张涛被这突如其来的光亮恍的睁不开眼,他戳了戳姜凡的手肘,“同桌,电影后面讲了什么。”

姜凡原本正低头做着物理题,闻言抬起头看向他,那股不对劲的目光一时让张涛怀疑自己身上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但姜凡只看了两秒就移开了目光,“电影的后面爱德华和老卡特没有……”

薛珅从前面转过来,刻意弄出的声响打断了姜凡的话,他不动声色地给姜凡递了个眼神,极其自然地接过话柄,“后面爱德华和老卡特经历了千难万险,最终两个人爬上了珠穆朗玛峰,回去后爱德华和女儿解开了多年的矛盾,老卡特也回归了家庭。他们两个人一起完成了遗愿清单上的所有内容。”

张涛愣了一下,随即高兴地笑起来,“那还真是个好结局啊。”

其实这部电影他之前看过,因此也知道在后面因为暴风雨的原因爱德华和老卡特没能登上珠穆朗玛峰,然后因为老卡特的病情加重,两人被迫回国。爱德华因为老卡特想让他和女儿解开矛盾而和他发生了剧烈的争吵,两人恢复了在入住同一间病房前的毫无交叉的关系。但老卡特再次病发,在手术前两人解开了矛盾。再然后老卡特在手术中离世,独留爱德华一人完成他们两人的遗愿清单。

最后的最后,爱德华的助理登上了珠穆朗玛峰,把用猫屎咖啡盒装着的两人的骨灰并排放在山顶。

这个结局或许也不算个悲剧,但张涛更喜欢薛珅为他编造的那个结局,幸福美满,像是每一个童话故事的终章一样美好。

薛珅为他构建的世界里没有疾病和死亡,也没有不想见和离别。

薛珅趁他不注意往他嘴里塞了瓣橘子,张涛被这强烈的酸味刺激的几乎要落泪,“现在……现在还有橘子吗?”

薛珅坏心眼地笑眯眯地看着他吃下酸橘子,“从澳洲空运来的,不算反季节水果,也没有催生农药。”

张涛好不容易把那瓣酸橘子咽了下去,皱着脸抱怨道,“空运来的还这么酸,这不是坑人吗。”

薛珅赞同地点点头,“毕竟也有钱办不到的事情啊,比如说让橘子都不酸之类的。”

张涛小鸡啄米般点头。

薛珅突然凑近了他,小指像毒蛇一般暧昧地缠上他的指尖,他觉得薛珅的缠法和刚才陈希绕上他手指的方法很不一样,但具体是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出来。

薛珅压低了声音轻声问他,“小涛,你要不要和我一起逃课?反正下节课是自习,上不上都没什么差别的。”

张涛惊奇地哎了一声,尾调上扬,似乎没料到薛珅这样的标准三好学生也会有逃课的一天。但他还没来得及给出回答就感觉自己左边的袖子被拽了一下,他又转头看向身侧冷着脸的姜凡。姜凡没看他,只是面色不虞地和薛珅对视着,“你逃课不要带上张涛,他的成绩不好,再逃课就得回到普通班了。”

姜凡最后这句话太过于刻薄强硬了,他的话一向伤人。他的妈妈教育过他很多次要说话委婉,每次他都答应的好好的,后来却屡次再犯,这么多年来他妈妈早就不得不接受自己儿子的情商全都加到智商上的事实了。

张涛没有被他话里的锋芒伤到,他早就习惯了姜凡时不时的残酷发言,性格的包容也让他无意识地化解姜凡话里的尖锐。但他这次缓慢且坚定地摇了摇头,那双澄澈的眼睛里是无法改变的执着,这是他第一次完全站到姜凡的对立面,“无论会不会成绩下降,我这节课都不想上了。同桌你也知道的吧,我最近上课老是走神,自习课的时候也经常只对着一道题发呆,这节晚自习上不上对我来说也没差的。”

姜凡还是抿着唇不语,周身的气压低到几乎要化作实体,张涛在说完那些坚决的话后态度又软了下来,“同桌,明天我给你带早饭,就麻烦你帮我和薛珅掩护一下吧。”

“是啊姜凡,就拜托你了。”薛珅也跟着帮腔,但显而易见地姜凡很不喜欢他的声音。

最终薛珅和张涛还是成功逃课了,这是张涛从幼儿园开始到现在第一次逃课,感觉新奇的很。他们俩大摇大摆地走在空旷的校园街道里,老师和学生都在上课,他们俩从小小四方的水泥盒子里一起逃了出来,拉着手跑在一片宁静的校园里。校园的林荫路下只有两个出逃的人和几只歪头瞅着他们的鸟雀,树叶窸窸窣窣地轻响,伴着渐行渐远的脚步声演奏出一首夏之歌。

张涛被拉着向前跑,有些气喘不匀地问薛珅,“薛珅,我们……我们要去哪儿啊?”

薛珅回头看了一眼他,然后牵着他到一处台阶那儿坐下,歪头看向他背着光的身影,“不知道,你想去哪儿?”

“我也不知道。”张涛这话说的真情实感。他一向是个没多大主见的人,一个人孤独地成长给他带来的最多的就是“我们没得选择”,很少有人会问他去哪儿,他也很少会反问自己“你想去哪儿”,他只需要向前走就好了,东南西北上下左右,无论向哪个方向走都是向前走。因此他总是形单影只,哪怕一个人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晃上两三个小时也不会有人在乎。

“那就先看看星星吧。”薛珅拍了拍自己身旁的台阶,张涛了然地坐过去,和薛珅一起仰头看着满天的繁星。

“没想到还会有这么多星星。”

“是啊,环境污染在日益严重,这样的星空夜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看到了。”

“我们还真是幸运。”张涛笑了,他指着天上随便的哪颗星星,“我小时候会唱的第一首歌就是一闪一闪亮晶晶,我妈妈还教过我英文唱法,但我小时候很笨,没学会。”

“唔,那我们去音乐教室吧。”薛珅转头看他,视觉留影效果使得张涛在薛珅的眼眸里看到了无数颗星星,“我给你弹小星星,去吗?”

张涛愣了下,然后顺从地点点头,薛珅把手伸到他面前,他就把手搭上去,让两个人潮湿的掌心紧贴在一起。夏夜,晚风,紧握的手掌,奔跑的少年。张涛看着薛珅在前方的背影,没由来地觉得他很像一只鸽子,一只懂得方向和目的地的鸽子,让张涛这个漫无目的的人只需要牵着他的手跟紧他就好了。

薛珅不知道从哪儿摸来了音乐教室的钥匙,张涛看着满教室的音乐器材和满室明亮的灯光,觉得在那只鸽子的设定里还得再加个“拥有哆啦A梦的魔法口袋”。薛珅钢琴前坐定,他的手指骨节分明,细长白皙,看他弹钢琴只会是一种享受。

以前音乐课上老师最喜欢喊薛珅起来唱歌,其次就是让他表演乐器,薛珅会的乐器很多,绝大多时候也都很乐意展示,唯独在公众表演弹钢琴这事上屡次坚定地拒绝,他给出的原因是“我弹得不好,就不献丑了”。张涛不懂音乐,但他觉得薛珅弹的很好,哪怕是小星星这样简单的乐曲都被他表演的更加悦耳动听,极富渲染力。

他轻巧地敲击着琴键,仿佛置身于人声鼎沸的大剧院,但他所有的精心表演都只是为了在场的唯一一个听众。

“Twinkle,twinkle,littlestar

HowIwonderwhatyouare

Upabovetheworldsohigh

Likeadiamondinthesky.

Twinkle,twinkle,littlestar

Whentheblazingsunisgone,

Whenhenothingshinesupon

Thenyoushowyourlittlelight

Twinkle,twinkle,allthenight.

Thenthetravellerinthedark,

Thanksyouforyourtinyspark,

Couldheseewhichwaytogo,

Ifyoudidnottwinkleso.

Inthedarkblueskyyoukeep,

Oftenthroughmycurtainspeep,

Foryounevershutyoureye,

Tillthesunisinthesky.

Twinkle,twinkle,littlestar.

HowIwonderwhatyouare.”

薛珅轻声哼唱着,他没用多少让人眼花缭乱的技巧,朴素又真挚的歌声却让张涛的心跳乱了一个节拍。一曲毕了,薛珅笑眯眯地看向他,“你学会了吗?”

张涛尴尬地挠挠头,“我又不是和你一样过目不忘,所以没记下来。”

薛珅好脾气地纵容他,“没关系,人得到些什么就会失去什么,所以哪怕从最开始就没记住也无妨。”他随手翻了几页乐谱,最终停在一页上,转头询问张涛,“接下来弹《MerryChristmas,Mr.Lawrence》可以吗?”

张涛有些惊讶,“音乐教室里居然会有这首歌的乐谱吗?”

“原本是没有的,我自己复印了乐谱,偷偷替换了教室原来的乐谱。”薛珅一脸的“我认错,但我下次还犯”的理所当然,让张涛透过这张温润面庞看到了些许内在的傲气和叛逆,带着少年气的肆意妄为,“我很喜欢这首曲子,所以就这么做了。”

“你弹得这么好,为什么音乐课上却说自己弹得不好啊?”

薛珅用一种温柔缱绻的眼神看着黑白琴键,像是能从这一堆黑色色块看到什么人一样,“最开始学钢琴的时候,我的钢琴老师告诉我,他能和爱人走到一起多半是多亏了钢琴,因此他说钢琴最好在一个人的时候对着喜欢的人弹,这样告白成功的几率会更大点。我不想让我的告白混在一群人里,我只想让喜欢的人听我弹琴。”

张涛一开始被这话里巨大的信息量冲的一愣,等反应过来之后才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在倒流翻涌,他好像神魔入体一般愣在原地,艰难且僵硬地消化着“薛珅喜欢他”这个无论对谁来说都是残忍至极的事实。

那边薛珅已经开始了新一轮的演奏,张涛的纷繁思绪混在琴声里艰难地试图理清一点头绪。他没想到不被他放在心上的“红鸾星动”的预言会真的上演,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有人说喜欢他,说想只为了他弹琴,这个证据确凿的事实在随时有可能到来的死亡面前显得多么荒谬可笑。喜欢上一个将死之人会多么可怜。海水涨潮,海水落潮,他的生命混杂在海水里泡沫里被浪打翻,随即永远消散无踪,钢琴声隐没在风里,像世界上任意一条被遗忘的枯竭的河。

张涛抑制住身体发抖的冲动,哑着声音出声打断了未完的演奏,他的声音也带着颤抖,张口询问着和这场蓄谋已久的告白格格不入的问题,“薛珅,如果明天我就死了,你会做什么。”

张涛在他的话里笑了,眼泪却止不住地滚落眼眶,仿佛他从预知死亡那天起被刻意埋藏起来的所有委屈都如水堤崩溃一般奔涌泄出。隔着一层泪雾他看不清薛珅的脸,灯光在泪水的折射下泛出七彩的光辉,他只能含着泪水道歉,“对不起,薛珅,我没办法答应你。”说到这儿他哽咽了一下,“我要死了,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后天。我没办法答应你,对不起。”

有一双手轻轻地擦去他的眼泪。

张涛不记得后面发生了什么了,那段满是泥泞和泪水的记忆被彻底从记忆储存库里清除,形成一段虚无苍白的真空地带,爱和死亡在那段真空地带里都不复存在,他只能在那里保留的零星火光上感受到剧烈到灼人的情感,仿佛这样就能抹去他的负罪感。

等他跑出学校,看到校门口里孤零零地站在路灯下等待他的陈希时才再次恢复记忆的储存功能。路灯昏暗,陈希看不太清他的面容,但隐约也能看到他眼角的泪痕,他问怎么了。张涛打着哈哈说刚才脚尖撞墙了,被疼哭了。陈希勾住他的脖子,把他的书包放到自己肩膀上,安慰地揉了把他的头发。

张涛从防盗门门外的地毯下拿出钥匙开了门,打开灯后暖黄色的灯光一下子照亮了不算大也不算小的房子。

陈希不赞成地皱皱眉,“小涛,把钥匙放到门口不安全,小偷会很容易摸到的。”

张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因为我老是忘记随身带钥匙,所以会在地毯下面放一把钥匙做备用。之前有个冬天到半夜了我出去丢垃圾,结果发现自己没带钥匙,只能在门口抱着腿睡了一晚上。”

陈希的动作一顿,“你爸爸妈妈当时都不在家吗?”

“他们经常出差,很少回家的。”

“没带手机吗?”

“没啊,门禁卡也没带,所以也没办法下楼找物业,只能等到第二天天亮借别人的门禁卡出楼。”

“邻居呢?如果大声喊邻居的话他们会听到的,就算找不到物业也能暂时先去他们家睡一晚上。”

“他们当时全家都出去旅游了,楼上楼下也都在装修。”

“……”

张涛似乎意识到这个话题过于沉重了,连忙转移话题,笑着对他说,“没事的,一个人住也没什么,至少我特别独立。你看那个书柜,就是我一个人装的,我还会打蟑螂捉老鼠,阳台门上的那个门把手还是我自己换的呢,家里的医药箱也一直都是满的。至少我一个人活下去没有问题。”

他说的都是真话,但其中也有很多难以言说的隐情。

装书柜的时候拧螺丝拧到手破皮,等快装完了才发现装错了,就只能再拿着锤子撬开重新钉,书柜很高,超过一米八的地方他只能踩着板凳小心翼翼地装,就算这样也还是从凳子上摔下来好几次。他还是怕老鼠和蟑螂,有次看到一个没怎么用过的柜子里遍地都是老鼠生活过的痕迹,他抱着马桶吐了半天,连着好几天都吃不下饭。换阳台门把手的时候还不小心把玻璃打碎了,那个不是钢化玻璃,玻璃碎渣在他掌心划了一条横穿整个手掌的血痕,那道血痕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愈合,每到冷天里就会隐隐发疼。有个冬天的凌晨他因为肠胃炎被疼醒,结果发现医药箱空空如也,想着这里离医院只有几百米的距离走着去也行,但在半路上疼的走不动路,只能叫了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还好心地扶着他去拿了药。

他被丢下的太早,只能被迫学会这些生存的技能。

陈希沉默着,客厅的灯光在他眼下投下一片阴霾,“我相信,我相信小涛是个独立的人。但……但这得多艰难,很疼吧。”

“已经过去了。”张涛朝他露出一个笑,他没有对其他人说过自己成长历程中的那些痛苦和眼泪,那些苦难一丝一毫地构成了现在的他。他不会歌颂苦难的意义,但也不会仇视它们,该放下的就应该坦然放下,没人会在他哭泣的时候安慰他。

陈希无言地把他揉进怀里,力道大到让张涛觉得自己的肋骨在隐隐发疼,但他没有阻止,有人会心疼他,这是他之前想也不敢想的美梦。他拍了拍陈希的后背,“走吧,我们去看看小奈。”

一般来说看到陌生的人小奈会飞快地跳下床躲起来,或者在原地炸毛,嘴里发出“嘶嘶”的低吼,但看到陈希时它只是稍微睁了个眼打量了他一会儿,然后又安详地换了个姿势躺下接着打起小呼噜。

张涛原本还在担心如果小奈讨厌陈希怎么办,这下那点担心彻底烟消云散,之后浮现的却是针扎般细密的不舍和刺痛。他拿指尖碰着小奈的鼻尖,语气故作难过,“小奈,你真是个负心汉,看见帅哥哥就不跑了,最开始我把你带回家可是整整一个星期都见不到你的影子呢。你真偏心。”

陈希在旁边善意地笑了几声,也试图抚摸这只乖巧的奶牛猫,结果小奈蓦然睁开了眼睛,张着嘴向他露出尖牙。见状陈希也没生气,只是转头对张涛说,“你看吧小涛,你是特殊的,他都不让我摸,他只喜欢你。”

理智告诉张涛他不该庆幸,小奈不亲近陈希会让它以后的生活难办很多。但感性又在无时无刻地告诉他,这是你和小奈的最后一次见面了,你和它在一起了这么久,会难过也是很正常的,你希望自己是它的唯一它的特殊也是正常的。

这份复杂的思绪让他几乎无法思考,他强撑着张笑脸去挠小奈的下巴,小奈躲了一下,片刻后又主动凑过来,闭着眼用毛茸茸的脸蹭着张涛的指尖。张涛故技重施,把脸埋在小奈后辈的绒毛上蹭了蹭,声音沉闷而不舍,“小奈,你要去新家了,你会有对你很好的新的家人的。恭喜你啊,小奈。”

“不用!”张涛尖锐地叫了一声,小奈睁开眼睛看他,反应过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情绪过于激动了,他深吸了一口气,亡羊补牢般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我有不得不尽早送走小奈的理由,虽然舍不得,但没办法。我没有埋怨你的意思……”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陈希从背后搭上他的肩膀,双臂缚住他,把脑袋搭在他的颈窝处,脸颊紧贴着他侧颈裸露的皮肤。张涛能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在自己耳边轻轻抚过,他的呼吸黏腻地和张涛的混在一起,暧昧地像一对恋恋不舍的情人,“我知道,我会给小奈一个新家的,你别担心。”

张涛闭上眼睛,企图对这场荒唐到极点的闹剧视而不见,他有直面死亡的勇气,孤身一人走向死亡没什么可怕的,但他不敢触碰别人鲜活炙热的一颗真心。

小奈走后的家显得更冷清了,明明只是恢复到了没有收养小奈前的生活而已明明是同一个房子。张涛半夜起来喝水,迷迷糊糊之间感觉脚踢到了什么东西,他条件反射地赶紧拿走脚,“小奈,别离我这么近,小心踢到你!”

但没有那声总是喜欢和他唱反调的猫叫。他在一阵死寂中逐渐清醒地认识到,小奈已经离开他了。

他几乎要被这个事实击垮。

他深呼吸了几口气,目光环顾四周,把这个他生活了十几年的老房子尽数收进眼底。这个房子是爸爸妈妈刚结婚时买的婚房,哪怕后来爸爸白手起家有了钱也因为妈妈的念旧没有搬家。妈妈车祸后爸爸曾为此事特意找过他,问他想不想换个房子。张涛坚定地摇了摇头。爸爸的眼里没有意外,只是评价道,“你和你妈妈一样念旧。”

他站在阳台上吹风,现在整个世界都还没清醒过来,人们还没有戴上那些表情各异的面具,现在是这个世界最真实的时候。楼下有几个年轻人喝醉了酒,嬉嬉闹闹地唱着歌扰民。远处还有在放烟花的,张涛仰着头注视着天边的不断消逝然后又理解不断补充的烟火,似有万千星星藏于其间,彩色的光直洒到地上,光线不会因为他的消失发生任何偏转。

张涛想到了遗书,他看过的那些煽情电影里主角总会在死前写好遗书,然后等死后会有人把遗书交给他的朋友,他的朋友则会在遗书里找到人生的意义。张涛自认没办法告诉其他人生命有什么价值意义,但有些东西有总好过没有。

他打开小夜灯,从床头柜里抽出几页信纸。

第一封被否定,太煽情了,显得很矫情。

第二封被否定,这也太没感情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死的是个仿生人呢。

第三封被否定,写的太废话了,没人想看死者把小时候跑步摔倒的事情也写上去。

最后涂涂改改,那封遗书上只剩下了简短的三句话:

“死者张涛,非自愿死亡,惟愿身边的人都能长命百岁。”

教室里也是空无一人,但他一进教室就看到了他的桌子上摆放着的醒目的东西——一捧鲜红的玫瑰花和一个精致的黑丝绒盒子。

他在原地愣了一下,然后才慢慢地挪到座位旁,走近了才发现玫瑰花旁边还有一张便签纸,上面用清逸的字体写着“长命百岁”四个字。他认得这个字迹,再者说哪怕不认得也能猜出是谁送的。

这算什么?离别礼吗?张涛苦笑着打开丝绒盒子,发现里面是一块银制的长命锁。

长命百岁。

他一时竟不知道是被送了一个长命锁更好笑还是假如盒子里装的是个钻戒更好笑。

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回头才发现是姜凡,他颇为惊讶地问道:“同桌?你怎么来的这么早?”

姜凡推了下眼镜,从他身边的空跨过走到自己座位上,目光晦暗地在几乎占满他桌面的一大捧玫瑰花上扫了一眼,“早上醒的早就来了,一来就看到你在发呆。这些是什么东西,哪个女生要和你表白?这么大手笔。”

张涛也不解地回视过去,颇为无奈地摊摊手,“不是哪个女生,是薛珅送的,我一来就看到玫瑰花和长命锁放在这儿了。”

“……呵呵,6。”

张涛敏锐地发觉到他同桌今天的心情不太好,眼底略微发青的黑眼圈也表明他不像他说的那样“早上醒的早”,有可能和他一样几乎一整宿都没睡。他抱起玫瑰花,犹豫了一下怎么处置它们,最终还是把花束放到了最后面的置物架上,这毕竟是薛珅送的,他没有丢掉它们的权力。至于长命锁……他在心里叹了口气,最终还是放到了书包里。这份礼物太贵重,虽然他能送出同等价位的礼物,但这个长命锁里蕴藏着的浓烈的感情却是他没办法偿还的。只能以后找个机会托人还给薛珅了。

但姜凡只是板着脸看了一眼他,语气冷淡又坚决,“不给。”

“啊?为什么啊?!”

姜凡呼出一口闷气,在心底反复默念“不要生气”,他同桌是个迟钝的,昨晚已经生了一整夜的气了,今早还和他打谜语犯冲,用不着,没必要。他敲敲张涛的桌面,骨节和木头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想想你有什么事情答应我了又忘记的。”

“呃……”张涛费劲地动脑想了一下,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他实在没办法从一片混乱的脑袋里揪出一句或许只是他随口提及的承诺。他苦恼地皱着眉,最终决定坦白从宽,诚实地承认自己的罪行,“我想不起来了。”

姜凡猜到了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但没料到张涛会这么诚实且快速地认错,他被噎的顿了一下,最终决定不再为难他们两个人了,“你昨天让我帮你和薛珅打掩护,代价是今早给我带早餐。掩护我打了,早餐呢?”

张涛艰难地从记忆储存库里扒出有关这段的记忆,发现确有此事。他悲催地想,如果当时听姜凡的就好了,至少不会和薛珅闹成现在这幅样子。但人生只有向前走一个单视角,只能回忆,无法回头,哪怕他再想改变当初的选择也是无能为力。

他真诚地道了歉,说明天绝对不会忘的。

姜凡抿了下嘴,提醒他明天是周六不用来学校,没办法送早餐。张涛这才反应过来,迷茫地反问他那怎么办。

“作为补偿,明天你陪我去图书馆看一天书好了。”

张涛有些纠结,他不是不想和姜凡一起学习,只是担心他今晚就一睡不起的话会无法赴约。但姜凡一副“如果你敢拒绝我就把你从天台上扔下去”的冷脸表情让他没办法拒绝,最终他叹了口气,还是答应了。

姜凡这才稍稍满意,把自己早就写完的作业拿给他,“明天上午九点钟,市图书馆,别迟到了。”

张涛发现,除了被死亡提前选定这点除外,他的幸运值还是蛮高的,至少他活到了给小奈找个新家,也没有负了姜凡的约。

姜凡和他约定的图书馆就是他几天前送还过书的图书馆是同一家。张涛很早就出了门,他不想坐车,因此决定走过去,反正图书馆离他家不远,二十分钟左右的脚程就能到。

或许是周末的原因,街上的人明显地比上次他出门时多了很多,穿着校服急匆匆向前跑的初高中生都消失了,大人、小孩、老人、宠物都一股脑地涌到街道上,欢声笑语点亮了盛夏的太阳。

张涛路过了两个牵着博美十指相扣散步的女生,走了有一段路了才发现那两个女生里有一位是给他包过花的花店里的女生。等他回头再想找寻她时,两个女生相靠的身影已经像水滴入大海一样融进了人群中。

人和人的相遇有时候奇妙的让人浮想联翩。

姜凡在五分钟前就发消息和他说自己已经到了,张涛在阅读区找了一圈没看到姜凡,就在他打算再找一圈的时候,手机振动了一下。

同桌:【回头】

张涛转头看去,姜凡正坐在靠窗的两人桌上拿着手机,镜片后的目光和他撞在一起。夏日明媚的阳光尽数洒在他身上,让他冰冷的气质也变得温暖几分。

张涛兴冲冲地跑过去,坐在他对面的位置,并不刺眼的阳光晒得他整个人都暖洋洋的,姜凡煞风景地给他发了条消息,【你迟到了两分钟。】

姜凡看到消息后挑挑眉,然后把手机屏幕锁死倒扣在桌面上,摆的是一副“就算我看到了也不回你”的架子。张涛气馁,深感挫败地从书包里掏出卷子写试卷。

张涛把手掌贴在玻璃上,和玻璃上的阳光隔空握手。这个世界以一种新奇又美丽的方式展现平铺在他面前,他积极地和这个世界打着招呼,把每一次相遇都当做最后一次来献祭自己。

他看着窗外,姜凡就这么看着他,看他在阳光下闪着光的眼睛,看他剪短了的发尾,看他嘴角上扬的弧度。

他拿起手机给张涛发了个消息,【想去游乐园吗?】

张涛回了个问号。

【我看你一直在盯着外面那个打滚要去游乐园的男孩,以为你也想去。】

【我哪有!……不对,你怎么知道那个小男孩说他想去游乐园的,难不成你那个座位能听到声音?】

【6,我只是会唇语而已。】

【我不想去游乐园,但也不想待在这儿了。同桌,好同桌,我们出去玩吧!】

【去哪儿。】

【不知道。呃,要不,我们去轧马路?】

【……6。】

【去不去吗!】

【……走。】

张涛奔天喜庆地迅速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姜凡走在他后面,看着他活力四射向前跑着的背影有些想发笑,张涛总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

两个人在图书馆门口的一处绿荫下站定,张涛一只手扇着风问他,“我们往哪儿走啊。”

张涛也苦恼地皱眉,“我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这周围我都走过,往哪个地方去的都有,只要不是一直向西走就行,一路向西的话只会走到郊外的农田去,我那次差点没找到回去的路。”

姜凡叹了口气,任命地点开导航软件查看周围的路段,张涛则蹲在旁边,和一只流浪狗玩握爪子给狗粮的游戏。两道截然不同的风景微妙又和谐地融进同一副画面中,惹得路过的女生总会多看他们两人几眼。

“我们可以先向北走,到了华天大厦再转弯,向左走的话能路过一个公园……”

姜凡还没解说完他们接下来的安排,就被张涛拉住了裤脚,姜凡低头看他,张涛和小黄狗摆出同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同桌,我想吃棉花糖,刚才我看有个小男孩拿着,他应该是在另一条街上买的。我也想吃。”

姜凡和他对视着,不自觉摆出一副哄小孩的语气和他商量,“为什么不自己去买?”

张涛不答,只是和小黄狗一起摆出那副无辜的表情看着他。他最终败下阵来,无奈地啧了一声,感觉自己像是在遛狗,“你在这别乱跑,我一会儿就回来。”

张涛满意地笑着点头,这时候看起来有多乖巧就有多乖巧。

姜凡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人群中,张涛收起了那副献媚的表情,他艰难地从胸腔里吐出一口长气,手掌温柔地揉了揉流浪狗的脑袋,“谢谢小狗你刚才陪我把姜凡骗走,我要去找妈妈了。小狗,再见。”

今天起床后他就一直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在刚才那股预感直接到达了顶峰,他的每一片灵魂都在怒吼地警醒着他——“你马上就要死了!”他没想到死亡会来的这么措不及防,哪怕他早已做了多天的准备,这死亡也仍然差点把他击倒。

他想,幸好他没有违约,这样已经足够了。

流浪狗舍不得离开,张涛赶了几次无果后也就让它躺在自己的脚边了,他在树荫下再次环视了四周的世界,每一缕阳光都被他刻在脑海里,他闭上眼睛,脑袋放空,什么也想不到,空荡荡的全是一片苍白。

他听到了刹车的声音和女人的尖叫,再睁眼时就看到了一辆飞奔的轿车和站在马路中央的男孩。那副场景在他的眼里扭曲又重组,鲜红的血、棉花糖的甜气、警笛和耳鸣声一下子击穿了他的大脑。童年的创伤后遗症让他的眼前一阵一阵地发黑,心脏如鼓般不断地敲击着耳膜。

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等他回过神时,眼前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他试图活动指尖,但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他感觉有东西沾在了他的睫毛上,黏糊糊地让他很不舒服。比起视觉最先恢复的是听觉,耳鸣渐渐褪去,他听到了女人的尖叫声、男孩的哭声、男人们的低语、警笛尖锐刺耳的鸣叫,以及似乎离他很远很远的蝉鸣声。

然后是视觉。

他透过一层层重重叠叠的黑色屏障,看到了大片大片的红色,血液的鲜红。他努力地眨了几下眼,黑色褪去了更多,他透过血色看到了姜凡。那或许不是姜凡,因为他只能看清一个个模糊的色块,但直觉告诉他,那个人就是姜凡。

姜凡的身影和十年前的那个手拿棉花糖的小孩逐渐重叠在了一起,张涛的视觉又再次被血液染红,他猜自己的头一定流血了。

他闭上了眼睛,想,死亡真是个残忍的轮回。

骨头的破碎通过痛觉清晰地传递给他,他轻吸着被阳光烤化的空气,感受着生命在躯体内的流逝。人在死亡是最后失去的是听觉。一切喧杂的闹声都渐渐离他而去,这些声音抽丝剥茧后留下的只剩下了离他很远很远的蝉鸣。

他讨厌夏天。

张涛以前抱怨说,前人都说夏天在开始和结束时都该有一场雨,但今年还没下雨就这么热了,太讨厌。

他死在了那个令他讨厌的夏天,而在他下葬这天,天空下起了雨。

前来吊唁的人很少,除了几个平时不大交往的亲戚外就是几个张涛的朋友,张涛的爸爸——那个看起来和张涛毫无相似之处的男人冷漠地组织着这场葬礼,理智且有条不紊,但处处都显得格格不入。

陈希咬着牙,把薛珅抵在墓地外的一棵树下,两把黑伞相继掉在地上。他看起来和前几天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相差巨大,雨水顺着被打湿的红发滴进赤红的眼眶,让人分不清他落下的是雨水还是泪水。他的声音像是从喉管里挤出来的一样晦涩,“你早就知道了他会死,是不是,那你他妈的怎么不告诉我。”

薛珅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宛如看一头丧失了理智的野兽,“告诉你了又能怎么样,你能让他为了你活下来吗。”

“但至少,至少我能……”

“你什么也做不了。”薛珅用了巧劲,把陈希拽着自己衣领的手甩出去,他的声音冷漠而隐含难过,“陈希,别给你自己加码,也别给自己立悲苦人设。真正被他伤害的人,只有亲眼目睹了他死亡的姜凡而已。”

说完他也不管陈希的反应,推开他后蹲下捡起刚才在争执中掉落的长命锁,正是之前他送给张涛的那个,刚才被他爸爸原封不动送还回来。

今天下了这个夏天的第一场雨,大雨接连不断地下了七天,七天后的夏天再次灿烂明媚。

有人的夏天在这场暴雨中开始,有人的夏天在这场暴雨中结束。

———————全文完———————

重编的一些题外话:

我的成长和「野蛮生长」与「死亡」挂钩,随着年龄的升高,性格的缺陷让我向往那些温柔宽容的人,于是我拼命学习她们。这也造就了我看似温柔实际上尖锐的性格。后来我意识到,成长痛不等同于死亡,生活中的每一处创伤都是成长痛,我讨厌他们,我希望它们都消失不见,但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构成了现在的我。

小奈是我家的猫,別野加奈也是我喜欢的歌手(虽然我平时都是叫小奈咪咕酱啦)。小奈最开始是只流浪猫,瘦骨嶙峋的,身上只剩皮包骨了,我在路上遇到了她,给了她一点面包,她就跟着我回家了。她最开始特别乖巧,给摸给抱给亲的,但现在她已经变成了一头猪咪(我爱人天天喊着把她下火锅),还搞欲擒故纵那一套,真的是太坏了。

其次是因为我在北方,寒冬里写酷暑是件很折磨人的事,是很想穿越到过去狠狠揍那个不知好歹的自己一顿的程度。

下一篇文不出意料的话就是新春企划文了,我打算搞点我喜欢的狗血滚滚的白月光文学来吃(嘿嘿)。彩蛋讲的是张涛死后十年后的同学聚会,照例的粮票就能解锁,之前没看过的小可爱可以来看看。

——————————————

二编:

2024年7月5日小奈回喵星了

●ooc预警,轻松无脑小甜饼向

●含原创人物,私设如山

●是跨年礼物,讲的是一个关于「爱和离别」的故事

●全文2w+,一发完,含陈希/姜凡/薛珅x张涛

总有一个人在爱,而另一个被爱。

——阿加莎·克里斯蒂《尼罗河上的惨案》

张涛在进入尖子班的一个月里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才叫真正的天才,过度学习是可耻的,被唾弃的,因为对这群怪物来说完全没必要。多才多艺...

张涛在进入尖子班的一个月里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才叫真正的天才,过度学习是可耻的,被唾弃的,因为对这群怪物来说完全没必要。多才多艺是入门条件,要有各式各样的叛逆是被打进骨头刻在肺上的至理名言。

不过他性子好,哪怕成绩一直倒数也没气馁过,不管对谁都一副开朗的笑脸,至少他的同桌姜凡就没见他和谁生过气。他有时候也热心地过头,只要别人有难事就愿意主动伸手帮个忙,也不管别人到底需不需要他帮。

总之,用姜凡的话来说,他这位同桌就是个「和其他人不一样,一眼就能看穿」,或许后面还要再加上一句国民homo说过的话,“值得我对你有好感”。

张涛最开始和班上的男生玩的很开,后来和班上仅有的几位女生也在不知不觉中聊开了。

能在一班的女生也不是什么普通人,其中最怪也和张涛聊的最来的是个叫季长青的女生。季长青人如其名,是个给人温润感觉的漂亮女生。黑长直的头发一直到腰,说话声音又粘又软,吐字总是带着点黏腻的暧昧感,很好说话,笑起来很漂亮,看的书很多,从《痴人之爱》到《地下室手记》均有涉猎。总结一下,简直就是张涛理想型的现实复刻。

张涛不好意思说的是他对季长青一见钟情过,当时他刚转进尖子班不久,对班上的人都不太熟悉,季长青作为英语课代表站在讲台上说要收作业。张涛当时还没弄清楚班上这群人根本不写作业的真实状况,屁颠屁颠地交了英语作业,得到的交换是季长青惊喜地捂着嘴的夸奖。

张涛被她夸的不好意思,红着耳根回了座位,少男怀春地戳了戳自己的同桌。姜凡用复杂的眼神看了一眼坐回座位看书的季长青,又看了眼刚刚经历了一见钟情戏码的张涛,最终只是说了句“她叫季长青,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

张涛沉溺于自己的小世界里,没看到姜凡眼里的同情和叹气。

这份感情张涛没有告诉任何人,他也不知道有谁能告诉,他没谈过恋爱,但有些基础的东西还是懂的,比如说他和季长青之间的差距太大,季长青生竞化竞都拿过金奖,而他连一张完整的竞赛卷子都做不出来。

就像张涛曾经预测过的,这份感情在沉默中萌芽,最终也在沉默中被狠狠地扼杀了。

起因是陈希又在英语课上看言情小说。好巧不巧,他借的小说就是季长青的,下课之后季长青来问陈希看完了吗,陈希挠着头说没呢,才刚看到一半。季长青就顺势在陈希前面的座位上坐下来了,张涛的眼睛一瞬间不知道看向哪里,只能把自己再次埋进物理的题海。

偏偏姜凡的毒舌技能又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被触发了,指着张涛的最后一道大题,“第一步开始就错了。”

薛珅也从前面转过来,自动铅笔在他手里被转出残影,探着头也凑过来看张涛的英勇战绩,看完也笑着点头说确实从第一步开始就错了。

张涛此时此地真的感觉自己像是作文里写的“不见天日的土拨鼠”,恨不得现在就钻出个地洞钻进去。

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景象发生了,季长青也凑过来看那道题,女生洗发露的香味令他恍了一下神,直到姜凡嫌弃的声音把他的思绪再次勾回来。张涛甚至认真地想了想自己一天不搭理姜凡的可能性,最后判定为-2,多出来的两点是用来训斥他的不切实际的。

季长青也抿嘴笑了,嘴角两旁的梨涡浅浅的,“这道题的题型确实很难,简便方法只能用大学的知识点。不过我爱人给我讲过一道不算麻烦的笨方法,我可以给你讲讲。”

张涛先是为季长青给自己讲物理题的事实高兴了一瞬,然后才注意到她话里的“爱人”。

季长青正用一根细皮筋把头发扎起来,闻言笑盈盈地答道,“是我的女朋友,正在国外念大学,她在学物理。我最讨厌物理了,最开始的时候物理竞赛只考过五分呢。”

“那是因为你刚做完一道选择题就交卷出去买奶茶了。”姜凡在旁边补充道。

季长青腼腆一笑,“没办法,谁让那天奶茶店上新品呢。”

张涛也勉强地跟着笑了笑,觉得自己的脑袋随便晃晃都能听到噼里啪啦的心碎的声音,他颇有些心不在焉地听完了季长青的方法,在季长青询问他听懂了吗的时候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薛珅把练习册转到他那里,“还是我换个方法来讲吧,你刚才说的方法可能不适合张涛。”

季长青也没坚持,反倒赞同地点点头,“确实,我的方法不适合所有人,其他人的很多方法我也用不了。这种东西和感情一样真是奇怪。”

张涛没办法插嘴这种他没涉及过的领域,只是感慨了一句,“原来尖子生也会谈恋爱啊。”

“当然会了,尖子班又不是什么怪物聚集地。”季长青坐回陈希前面,黑色的漆皮皮鞋有一搭没一搭地敲击着地板,“你原来的班上没有谈恋爱的吗,张涛?”

“有是有,不过他们都很怕被逮到,所以不太明显。”再说了,尖子班不就是一群怪物的聚集地吗。张涛在心里诽谤到。

季长青又笑了,是张涛很熟悉的那种甜腻的笑意,梨涡浅浅地像是融化着冰糖,“听上去真有趣,我还没试过那样谈恋爱呢。”

“你每次都这么说,每次秀恩爱最主动的也是你。”薛珅插了句话。

张涛意外发现薛珅和季长青有点像,不是长相,而是他们的笑容里都带着让人心生好感的甜腻,却又不会让人感觉太过。

张涛的一见钟情彻底死在了那个枫糖色的午后,但他向来心大,这份无疾而终的感情也和以往考试失利后的难过一起被扔之脑后。他最后弄清楚了,他没那么喜欢季长青,最多只是多巴胺恰好在那时分泌得多了点而已。好感是好感,他没有把这份好感说给任何人,所以倒没必要为多巴胺负责。与此同时,他和季长青的友情却迅速升温,季长青有时候还会笑着对别人介绍张涛说“这是我的好闺蜜”。

张涛每次都只能尴尬地笑着应下这个称号。

一班人很少,高一刚开学的时候班上一共二十个人,整个教室空空荡荡的,和其他班后门口男生堆在一起塞满教室的情况好了不知道多少。一年多过去了不少人早就走自招或者竞赛被提前录取了,加上普通班的人来来去去了几次,最后人数基本稳定在十五个人左右。

人少的好处是地方大空闲多,坏处是老师能清楚地记得你的名字和长相,摸鱼和逃课完全是想都不要想。

但就算只有这十几个人,班里也常常闹翻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和想法,谁都不愿意听其他人的,讨论问题时讨论着讨论着就容易吵起来,男生之间还有可能火气上来就揪领子动手。

季长青这天下课又来找张涛聊天,薛珅和陈希都出去打球了,姜凡的羽毛球拍前两天被班上的一个男生不小心弄坏了,因此现在正在座位上看《人类简史》。张涛凑过去看了几眼,满页的专业术语,完全看不懂。

季长青刚和一个女生吵完,现在脸颊都是红的,张涛好奇地问她为什么会吵架。他是真的挺好奇的,毕竟在他看来季长青性格相当随和,并且那份随和里多少带着点和薛珅如出一辙的对人类的不在意。当然,后面的这点张涛完全没看出来就是了。

季长青拢了拢长发,“因为她居然不认可陀思的观点。她批判陀思在作品里大肆宣扬信奉我主观念,还贬低唯物主义论。我反驳说那是因为他受到的苦刑劳役,才导致他从一个无神论者变成了虔诚的基督信徒,西伯利亚本来就是苦寒的,如果太宰治跑到西伯利亚那种地方也会改变的。我没想和她吵的,结果后面发现她只是单纯地信仰所谓的'美与崇高'罢了。简直太无趣了。”

张涛听的一愣一愣的,一知半解地附和着点点头,姜凡转头看了眼他那清澈的眼神,心知他完全没听懂什么美与崇高,甚至有可能都不认识陀思是谁。

好在季长青也不为难他,并没有追求他有多大的反应,只是叹气一般看着张涛,“所以我经常会想,怎么会有你这么好脾气的人。我可从来没见过你和别人吵架,别人和你观点不同的时候你也不会去争论,在这个浮躁肤浅的时代你这种人可不常见。”

季长青说话时常没有距离感,也从来不会吝啬夸奖,张涛就时不时会被她的一发直球打的措手不及。慢慢的张涛也就习惯了她的发言风格,只是习惯了不代表不会害羞。

为了掩饰自己被直白夸奖的羞涩,张涛添了句“我同桌的脾气也很好啊。”

这句话是张涛真心说的,姜凡是他在这个班上认识的第一个人。人的本性里多少都带着点雏鸟情结,姜凡就是他在这个班上的锚点,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这位同桌虽然嘴巴毒舌了点,性格里却带着几分温柔和耐心来。

但季长青闻言却笑了,很不给面子的那种嘲笑,姜凡从书里抬头,面色不虞地看了眼还在笑着的黑发女生,然后把目光转向了略显手足无措的张涛身上。

“张涛,你真的很让我惊喜。”季长青的笑意还挂在眼睛里,“夸姜凡脾气好的人,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我和他初中就认识了,你知道初中的那群人是怎么评价姜凡的吗,有说他高冷看不起人的,有说他是高岭之花的,还有人猜他是不是面瘫。上了高中也就是他和其他人的接触少了点,否则对他的负面评价可能得更多。”

“不会吧……姜凡他挺乐于助人的……”

“不一样的,张涛你未免也太甜了吧。你这种才叫乐于助人,像姜凡这样的,只是单纯地遵循法律和道德条律罢了,即使心里没有任何尊敬感,但为了融入人类社会才会做那些事情。你知道他怎么对待之前的同桌的吗……”

“够了吧。”姜凡皱着眉打断季长青的话。

季长青也没有生气,只是手指骨节轻轻敲着木质桌面,颇为好笑地看着面前一副不可置信表情的张涛和被戳穿了所以恼羞成怒的姜凡。

张涛还是不死心,试图挣扎一下,“陈希性格也很好。我们迟到被罚站以及去网吧被逮到的时候都是他陪我做检讨罚站的。”

“但你迟到和去网吧都是陈希害的吧,他只是在补罪而已。”

“薛珅人也很好的,他经常教我题,还在我没考好的时候安慰我。”

“薛珅更别说了。我和他做了十几年邻居,他是什么样的人可没人比我更清楚了。说起性格恶劣,他可是比姜凡还要高上一等的,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愉悦犯,如果有天他发现炸学校会很有趣,说不定第二天他就会开始自学制作炸弹了。张涛,别那么不可置信嘛,你身边确实是这样的一群疯子而已。”

像是想到了什么,季长青捂着嘴看向张涛,她的眼睛也是全黑的,黑葡萄一样的澄澈,“你不会觉得我脾气很好吧。”

“……”张涛没办法反驳,因为他刚才确实是打算说季长青的脾气也很好的。

“那是因为你没见过我发疯。”季长青的表情完全不像是在说自己的缺点,更像是在讨论哪家的甜点更好吃,张涛被她的话堵的一滞。

姜凡出言打断了这两个人无厘头的聊天,语气里带着张涛没见过的不耐烦,当然,不耐烦是对着季长青的,“够了吧,别把你的那套想法随便传给其他人,不是谁都能接受你那套理论。”

“这不一样,张涛很愿意听我说自己的理论呢,是吧?”

被两个人同时注视着,张涛的性格注定了他不可能在此刻说出什么一碗水端平的圆滑的话来,只是尴尬地笑了一下,“我确实愿意听,因为大家都是朋友嘛。”

被姜凡瞪了一眼,张涛连忙又补上一句,“但季长青的想法确实有点……呃……太尖锐了?”

“我确实很尖锐,这点你说的没错,在很多时候我没有距离感,也没办法和其他人共情。”

“不是你的错……”

看着张涛手忙脚乱想要安慰自己的模样,季长青被逗笑了,顶着姜凡不善的表情揉了下张涛的头发,不算软的短发,像摸小狗一样的感觉。

离上课还有七八分钟,陈希和薛珅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三个人之间不对劲的氛围。陈希对人们之间的尴尬向来没什么实感,因此先一步走到张涛桌子旁打破这份令张涛难熬的尴尬,薛珅不紧不慢地把自己和陈希的乒乓球拍放到后面收好,才又慢悠悠地走到他们旁边。

“你们在聊什么呢?”陈希好奇地问。

“在说你们的坏话。”季长青捋捋头发站起来,完全不在乎自己说出了什么让人愣住的话,她敲敲张涛面前的桌面,清脆的声音让其他人的视线再次聚集到了张涛身上。

“周末来我家玩吗,我家里有个放映室,可以用来看电影。”

小市民张涛听到放映室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当上帝给你打开一扇窗的时候,也会给你打开一道门”。

“可以的,我周末没事。”

姜凡闻言皱了皱眉,“你周末不去图书馆学习了?”

“本来就是因为周末没事干才会去图书馆的。”张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为自己的不热爱学习。

“……我可以……”

姜凡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季长青打断了,她用那副姜凡看不顺眼的甜腻笑容看着张涛,“既然不放心的话,那姜凡你周末也来好了。”

他们对视了一眼,最后姜凡在沉默中同意了。

“那我也去吧,人多才好玩,不是吗?”薛珅也笑着加入了对话。

“你周末没有钢琴课?”季长青瞥了眼他虚假的笑容,很理解为什么张涛说他们俩的笑很像,毕竟都是一样的假笑,能不像吗。

“没有,钢琴私教请假了。”薛珅面不改色地撒谎。

季长青也没兴趣去探究这是不是真话,她只觉得现在的场景有趣的很,一群疯子被爱恋冲昏了头脑,抢着去接触一个什么状况都没搞懂、完全避开了爱恋的火花的人,这种飞蛾扑火向光自焚的景象简直是罕见,因此她也不介意让这场火烧得更大一点。

她笑盈盈地看向陈希,“陈希,你也来吗?人多才好玩嘛。”

看着薛珅强撑着笑的表情,季长青只觉得开心,难得能看这家伙破防的样子,还是被自己的借口破防,想想就让人开心。

“我就不去了,我周末还要看三本言情小说呢。”陈希状似遗憾地拒绝了。

季长青本来也就不是真的想邀请他,所以也不介意他借口敷衍的拒绝,只是装作遗憾地摆摆手,“那周天上午十点见,地址我会发到你们的手机上的。张涛,别迟到了哦。”

张涛原本还在想明明才是周二,为什么要说“周天见”,直到一连几天都没在学校里见到季长青的身影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真的是周天再见。

但张涛给季长青发过去的消息也都是“已读不回”,他有点担心季长青一个女生独自在家会不会出什么意外,于是还特意去问了和季长青是邻居的薛珅。

薛珅被问的时候完全没有惊讶的情绪,像是早就料到张涛会来问他一样。不过他好像知道些什么,但又不和张涛明说,把单线条的张涛绕的一愣一愣的,直到姜凡来解救他才结束了宛如猫和老鼠翻版的剧情。

“她一个人真的没问题吗?”张涛还是不放心。

虽然从早到晚本来就一直都亮着就对了。

张涛还想再问几句,话还没从嘴里滚出来就被姜凡拽着袖子打断,姜凡把手机屏幕摆在他脸前,“最近外面不太太平,你一个人回家的时候小心点。”

手机页面上显示的是几条近日来高中生频繁失踪的社会新闻,夸大的标题和半真半假的文字配图让人看了触目惊心。

他刚想开口问问姜凡家在哪儿,是不是和他家近点,最好两个人还能顺一段路,陈希就从旁边凑了过来,“张涛,要不晚自习下课我和你一起走吧,我家和你家顺路。姜凡他家在城的另一边,薛珅家和你家也不顺路。”

姜凡面无表情地看了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一眼,被提到的薛珅也从书里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在努力为自己争取和拖姜凡下水两个选项中犹豫了零点一秒,然后果断选择了后者。

“是啊,陈希还练过跆拳道,这样再好不过了。”

张涛看上去完全不相信这个“练过”真的只是简单地练过,“……不会是黑带吧。”

“你怎么知道的。”陈希傻笑着挠头。

他就知道!

由于得到了晚自习下课后能和张涛一起回家的身份,陈希难得没有在晚自习上玩手机,认真听课的样子把新来的代课老师都吓了一跳,下课后还小心翼翼地来问陈希是不是他讲错了。陈希顶着个藏都藏不住的明媚笑容胡乱夸了代课老师的讲课方式一顿,把代课老师吓得够呛,落荒而逃。

张涛却难得有些走神,手指在季长青的朋友圈划来划去。季长青两个小时前刚在朋友圈发了几张图片,里面有花有草有猫,聊天界面却还孤零零地没有回复,只有张涛最后发的那句绿框的“你还好吗”。

好在今天已经是星期五,看在明天就要放假的份上老师也放松了晚自习的课程,就连物理老师也稍微放慢了讲题的速度,再加上自己同桌虽然臭着脸但还是保证他会给自己讲题,张涛走神也走神的心安理得了点。

北方的冬夜很冷,高二下晚自习已经接近十点了,整座城市像是总会到来的太阳一般一半正在步入沉睡,一半正在缓缓苏醒,张涛告别了一个又一个以前班上的同学,和陈希一起并肩走在不甚明亮的一排排路灯下。

“你真受欢迎。”陈希比张涛高上小半头,只要稍微低头就能看到他的侧脸。暖黄色的灯光下张涛脸上的细小绒毛清晰可见,陈希的视力很好,他也能清楚地看见张涛暴露在冷空气里泛红的鼻尖和藏在围巾下的耳朵,随着呼吸在轻微地起伏着,像是一片片有生命的乳白色山丘。

张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往手心哈了一口气,以此来缓解手指的僵硬,白气缕缕升起,蒙住了他在夜色下变得模糊的面容,“你也很受人欢迎啊,班上的人都很喜欢你。”

“那你呢?”陈希垂下眸子,浅色的眼眸藏在阴影里不可见,他看着张涛的样子,心血来潮地问了句注定得不到想要回答的问题。

“啊?”张涛疑惑地反问,没理解陈希想问的是什么。

“我问,那你喜欢我吗?”

张涛愣了一下,认真地皱起眉头思考起来。即使知道张涛对他并没有任何超越友情的想法,陈希的内脏也在这一瞬被狠狠揪起,等待着面前之人不久后的残酷宣判,清醒且沉沦。

“你会带着我一起去网吧玩,还会陪我一起罚站。我不会打篮球,是你一点点教我怎么打的。我的语文不好,也是你教我怎么写作文怎么做阅读理解的,否则我的语文肯定还是班上的倒数第一。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

是啊,怎么可能不喜欢。有这样一个好朋友,怎么可能不喜欢。

应该知足的,朋友比情侣更长久,网上不总是这么说吗。该知足的。

但为什么内脏像是被填满了冰渣一样僵硬,今天晚上怎么能这么冷,胸口为什么在痛。为什么而不甘心。

陈希缓缓地吐出了一口热气,像是垂死之人临死前的回光返照般漫长而清醒,他的声音像是刚从南极的冻土里扒出来一样沉默,随声附和道,“那太棒了。”

漆黑的天幕上炸开了一道绚烂的火光。

两个人同时抬起头,张涛看向那处的绚烂,陈希在张涛的眼睛里看到了那束烟花。

暖橙色的焰火划破漆黑的夜幕,拖着长长的尾巴飞向深不可测的穹顶,随即在最高处绽放出一朵巨大的橙色焰束,在那一瞬间照亮了一方的天空,流光乍现,美丽的宛如假象。

张涛兴奋地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拽着陈希的袖子,脸上还带着还未褪去的激动,陈希恍惚间觉得那束烟花没有消失,它只是跑到了张涛的眼睛里,“你看到刚才的那个烟花了吗!是橙红的!和你的头发好像!”

陈希闻言一愣,他倒是没在意那束焰火是不是他头发的颜色,但无所谓是不是,张涛说是那就是了。

“没想到还有人在城区放烟花。”

“反正就一束,应该没事吧。”张涛真情实感地为放烟花的那个人担忧了一会儿,转念又想到了别的事,“陈希,你要不要许个愿,我看网上的烟花视频上都有很多人在许愿,听说很灵的。”

陈希忍俊不禁地看着张涛认真的模样,“这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只是人们的希望而已。去爱永远不会看到第二次的东西,在火焰与狂喊中去爱,随即毁灭自己。人们就在这一瞬间活着,所以他们才会珍爱转瞬即逝的东西,像是流星,像是烟花,并且把自己的祈愿寄托在这类虚无缥缈的东西上。”

张涛被他这番话说的目瞪口呆,“……我还以为只有姜凡会说这种哲学的东西呢。”

“他啊,大概只会给你介绍焰色反应的原理。”

张涛被逗笑了,也赞成地点点头。

陈希就这么看着他笑,冬季,每年的冬天都是这样,每个夜晚都是这样,连续十几年相同的这个节候,路旁常青树的叶子在窸窸窣窣地摇曳,他可以生动地感受到自己肺里迅速地交换着刺骨的寒意,寒意在他的肺里萦绕,汲取着所有热量。前年、去年,他都如此孤挺在这般的冬夜之中,仿佛造物里萎色的一点黄斑。如今,这黄斑因张涛的一抹笑点醒,晕开使他全枯。

“张涛。”

“嗯?”张涛抬头和他对视,那双眼睛里的焰火盈然不灭,一两颗火星不小心溅到陈希的身体里,顺着肋骨在身体里跳动。

“我说,■■■■。”

烟花在这时候升起来了,橙红色的焰火划破天际,噼里啪啦的声音遮住了陈希的声音,但它的两位观众都没来得及欣赏它。

“我没听清,你能再说一遍吗?”天边再次归于平淡寂静后,张涛抱歉地拽着陈希的袖子说。

陈希自然地把他冰冷的手连同自己的一起塞进棉服口袋,露出一个温顺的笑来。

“没什么。我只是在说,烟花真漂亮。”

冬季,寒冷的刺骨的冬,陈希趁机握着张涛的手,感受着焰火在肋骨间的跳跃,这个冬天或许会很不一样。他出门邂逅了烟花,撞见了结伴的两只流浪猫在奔跑,一片常青树的叶子落到了他的肩膀上。这个冬天或许会很不一样,他有些说服自己不要在乎结果了,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伟大的生命和美好的爱可以见证和体验,无论结局是否如意,他都见过张涛眼里的橙红色烟花,感受过焰火在胸口炙热的跳动。

他想,他大概是没救了。他居然觉得就算张涛不喜欢他也没关系。张涛不像他生命前期出现的那些简单易懂的东西,真即是真,假即是假。这个人以一种不怕头破血流的方式横冲直撞地一脚踏进了他的冬天,带来了火种。

这样就够了。

陈希握着张涛的手,慢悠悠地在他身旁并肩走着,浅色眸子里倒映出张涛的侧脸。

约定像不可抗拒的冬天一样如期而至。

“小伙子,不能因为年轻就穿这么少啊,小心年纪大了得老寒腿。”

张涛一边道谢一边拔腿往里跑,虽然已经迟到了,但能快点还是得快。

开门的是姜凡,他同桌今天穿了件灰色羊绒大衣,配上黑框眼镜显得他比在学校里更加冷漠和不近人情。扑面而来的暖气扑了张涛满身,张涛带着不好意思和心虚跟姜凡打了声招呼,后者看着他衣着单薄地站在门口皱了皱眉,伸手他一把拉进别墅,木质雕花大门在他的身后嘭然关闭。

姜凡从鞋柜里拿出一双灰色的棉拖鞋递给张涛,和他脚上的那双一样的颜色款式,只不过张涛没注意到他的小心思。

张涛放包的时候不小心踢到了什么东西,他低头一看,是个被摔烂了的小提琴,显然是被人砸烂的。他被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抬头对上姜凡的目光,后者朝他摇摇头,示意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他低头再次看向那个小提琴,沉默着,他隐约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这沉默中脱了轨,绿皮火车从老化的轨道上离开了,火车尾气蒙了他满脸,他只能无措地沉默地看着脱轨的绿皮火车驶向望不见边际的白桦林。

他摇摇头,试图把小提琴和绿皮火车从脑海里甩出去,小心翼翼地从小提琴上跨过去,跟着姜凡一起进了客厅。

厨房是半开放式的,从客厅里能看见厨房的全部模样,季长青不在客厅也不在厨房,穿了件黑色高领毛衣的薛珅正在厨房里泡水果茶,他看到张涛来了笑着和他打了个招呼。房子里开着地暖,电视机里放着当下流行的综艺,嘻嘻哈哈的声音把冷清的别墅装扮地热闹了几分。

“季长青呢?”张涛几步走到薛珅身边,帮他把几杯果茶端到客厅的茶几上。

“在楼上,说是一会儿就下来。”薛珅颇为无奈地耸耸肩,“是路上堵车了吗?”

“没有,我坐公交来的,结果公交车一直没来,我就晚了半个小时,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张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目光心虚地放到果茶上。

“6。”姜凡端了杯果茶到侧边的沙发上坐下,以一种老干部的姿态慢悠悠地喝着茶。

薛珅递给张涛一个安慰的眼神,给他递了杯果茶,“外面温度很低,你穿的也少,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姜凡喝茶的动作一顿,面色不虞地和心满意足地笑着的薛珅对视,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明晃晃的炫耀之意。

讨人厌的伪君子。

这就是他对薛珅和季长青两个人没好感的原因。

季长青在三个人聊天的时候轻悄悄地下来了,动作很轻,走路像猫一样没有声音,把正在喝茶的张涛吓了一跳,差点把茶喝进气管。季长青也被他的大动静吓了一跳,不好意思地向他道歉,张涛一边咳着一边连连摆手说没关系。

张涛平静下来后才看清了季长青现在的模样。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心理作用,他总感觉季长青瘦了点,黑眼圈也很重,所以哪怕化了精致的妆容也挡不住浓重的黑眼圈。她穿了条卡其色长裙,外面只搭了件薄款的乳白色羊毛开衫,看起来和这个寒冷的冬天完全不相搭。张涛原本以为因为害怕迟到所以急急忙忙地套了件外套出门的自己已经穿的很薄了,直到和另外三个人相比他才发现原来自己居然是最怕冷的。

他把保安大爷塞给自己的暖宝宝转塞给季长青,季长青收到暖宝宝的时候一愣,然后笑着收下了,“这多不好意思,来做客还带礼物。”

张涛不好意思地笑笑,端着玻璃杯小口喝着果茶,结果被姜凡的一句话说的差点呛死,“你喝的那杯是我的。”

张涛深觉今天时运不济,早知道今天出门之前就看看黄历了,上面说不定写着“忌出门”几个大字。

薛珅重新泡了杯果茶递给张涛,状似无意地替他解围,“你们是同桌,而且大家都是男生,用一个杯子也没什么。”

“是啊,没什么,姜凡也不会放在心上的吧。”季长青也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帮腔。

“……”姜凡沉默着。

“没事没事,我和姜凡可是好哥们,怎么可能在意这个。”张涛连忙赞同。

姜凡瞥了眼幸灾乐祸的两个人和完全没有察觉的张涛,心里的烦躁几乎要涌上喉咙。

张涛一梗,想到了进门时看到的那把几乎成了两半的小提琴,想问的话在舌尖上滚了两圈最终却被咽进喉咙。他不是心理医生,没立场去过多地探究别人的悲痛,人类需要假装和逃避,就像需要食物和酣睡一样理所当然,他只能装作视而不见。薛珅和姜凡也没有异议,或者说他们俩都不是很在意在哪儿看电影,看什么电影,在某些特定的时候,和谁一起看电影才是首要问题。

季长青挑了几部电影,问其他三个人得到的回答也只是“都行”“随便”,她为他们毫不掩饰的敷衍翻了个白眼,最终挑了一部她没看过的日本电影,《还会与你相见三次》。

季长青自己坐在单人沙发上,张涛坐在姜凡和薛珅中间,两个人一人抱着一个抱枕,看到煽情处落泪的也是他们俩,姜凡和薛珅像是被Ti糊了脑,Fe完全缺失一样神色平静地看完了整部电影。

男主能够看见和别人一起相见的次数,女主被他感染后也拥有了这个能力。哪怕从最开始就知道了注定要分开的结局,男主也义无反顾地想和女主拥有羁绊。在仅剩最后一次相见次数后,男主给女主留下了纸条,纸条上说他想珍藏他们的最后一次相见。但下一次见面时,女主已经结婚成家,两人只是在各自的车上相视了一眼。

张涛却不赞成,“我还以为会有奇迹发生,男女主最后能在一起的。”

“张涛,虽然以前就说过,但我还是想再说一遍,你总是在某些方面拥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单纯。”季长青的眼泪还挂在脸上,她却是笑着的,“奇迹,听上去真美好。两个人还能再相见就已经是美好结局了,现实中有很多人都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和心爱的人见完了最后一面,以至于没有来得及好好告别。”

“你太悲观了。”张涛反驳道。

“但事实是,有时候真实比小说更加荒诞,因为虚构是在一定逻辑下进行的,而现实往往毫无逻辑可言。”季长青似乎哽咽了一下,但她是笑着的,加上客厅确实昏暗,因此张涛也没法确认那是不是他的幻觉。

“张涛,如果你和一个人相遇的时候就知道终有一天会和他不再相见,你会选择和他交往吗?”

张涛听到问题后愣了愣,认真地思考了这个问题,“不知道,我没想过关于离别的问题,在看这部电影之前我一直以为离别这种事情离我很远,或者可以说是没有太大的实感。分开就分开了,终究会再次相遇的,我是一直抱着这种积极的心态面对分别的。但要是因为害怕分别就拒绝相遇的话,不就和顾城说的一样吗。'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那样未免也太可惜了吧。”

“缺乏逻辑,完全是感情用事。”姜凡评价道。

“但我很欣赏哦,张涛说的话很有哲理性呢。”薛珅笑着说出和姜凡相反的评价。

哲学家张涛不好意思地笑笑,季长青就这么在黑暗中默默旁观着他们三个人略微有点幼稚的互动。

“我之前听过一种说法,任何一种环境或者一个人,初次见面就预感到离别的隐痛时,你必定爱上了他。那么像张涛你这样乐观的人,是不是永远都不会意识到自己爱上了一个人啊。”

“哎?”张涛被季长青的话说的一愣,薛珅和姜凡也从互相拌嘴的状态转回安静,目光或明或暗地注视着张涛。

“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吧,之前的朋友也说过我对感情很迟钝来着。”

“看来你那位朋友说的很准嘛。”

季长青拿纸巾小心地避开眼妆给自己擦干了眼泪,动作带着点笨拙的不熟练,她起身拉开窗帘,昏暗的客厅顿时大亮,大把大把泛白的光晕透过冰冷的玻璃前仆后继地钻进客厅,“我们出去吃饭吧,去吃火锅。”

薛珅无奈地朝张涛耸耸肩,“我和她认识这么久,她总是想一出是一出。”

张涛点头表示理解,他抬头看向姜凡,可是是刚才看电影的时候他们离得很近的原因,张涛觉得他同桌的这身冷酷精英穿搭此时也变得温暖了不少,“同桌,你也去吗?”

“去。”姜凡推了下眼镜,黑色瞳眸里染着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温柔。

“你们随便逛逛,这个房子里有不少有趣的东西呢,我上去换身衣服,外面太冷了。”

“随便翻东西不太好吧。”张涛犹豫地开口。

季长青无所谓地耸肩,“没关系,我爸妈常年出差,有时候过年都不回来,整个房子只有我一个人住,也经常会请同学回家玩,除了卧室没有哪儿是看不了的。”

一个人住啊……张涛环顾了下偌大的别墅,冰冷的雕花的墙,冷色调的家具,无人时吃人般的死寂,都在昭示着“孤独”两个字。

他只在客厅周围转了转,姜凡和薛珅以前来过季长青家里,因此只是跟在张涛身边陪着他四处看看。

张涛在一个角落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整个书架的《小王子》,各种语言各种包装的,光是立体书就有将近二十本,足足有一整个书架。

“季长青喜欢《小王子》,是个不折不扣的脑残粉,她还有一个柜子专门用来放《小王子》有关的周边的。”薛珅的声音里带着不易被察觉的起伏,他顿了一下,“不过都是她女朋友给她买的。她当时一听季长青喜欢就一次性买齐了,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了季长青。她一直这样,季长青说喜欢星星她就去买陨石,季长青说喜欢玫瑰花她就请人在后花园里种了一院子的玫瑰,什么颜色的都有。她完全把季长青的幸福当做自己的幸福了,没出息。”

“你很羡慕吗?”姜凡从书架里抽出一本立体书,随手翻开了一页,玫瑰花在两人的注视中缓缓升起,鲜艳的花瓣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之下,“我和太阳一起升起”,玫瑰花的下方有这么一句摘编。

“是有点,”张涛不好意思地笑笑,“因为我周围谈恋爱的人都没有这么上心的,他们好像只是为了谈恋爱而谈恋爱一样。但季长青不一样,她是被爱着的。人只有在感觉'只要跟这个人在一起就可以自由尽情地展现自我'的时候,才能真正地感受到爱,我是这么理解的。”

“干嘛,说我坏话呢?”季长青依旧没有脚步声地走过来,看到他们在看《小王子》,就着张涛手里的那本翻到一页,指着一句话念道,“我喜欢这句话,'我当然是爱你的,没能让你感觉到,是我的不对。请原谅我。'”

张涛没听懂她话里的揶揄,但薛珅和姜凡却听懂了,纷纷脸色一沉。

季长青对他们的吃瘪很满意,转头问张涛,“你看过《小王子》吗?”

“看过,不过只看过中文译本。”张涛如实回答。

“没关系,那就够了,要是没看过《小王子》会留下遗憾的。”季长青从书架里挑出一本书,塞到张涛怀里,“送你了,我最喜欢这本立体书了,中文译本,插图也很漂亮。”

“哎?为什么给我,这不是你最喜欢的吗……”

季长青只是朝他笑笑,没有直面回答,笑的不舍又洒脱,转而她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一样拉住张涛的衣袖,“你还没见过我家后花园的玫瑰花吧,姜凡和薛珅他们都看过,你也来看看。”

“这么冷的天,玫瑰花也会开吗?”

“一直有人照顾着,而且这种玫瑰很抗寒,冬天在室外也能活。”

季长青带着张涛去后花园看玫瑰花,姜凡跟了两步,最后又停下了脚步,选择留在客厅里等他们回来。和姜凡的犹豫不同,薛珅端着果茶一直站在原地,目光轻飘飘地落在白花花的窗外,浓重的云朵层层叠叠,低水位地压过天空,走过半个冬天,空气干燥。快下雪了。

玫瑰花很漂亮。

张涛从匮乏的语文词汇量里勉强找出几个形容词,最后却都觉得不合适,只有“漂亮”两个字才能形容他此刻的震撼。

“我很喜欢在后花园晒太阳,最好是带着一本诗集,看着困了就小睡一会儿,这是我觉得一天里最幸福的时刻。所有的诗里我最喜欢的是玛莉·伊莉莎白·弗莱的《化为千风》,你读过吗?”

“没有。”

“你会喜欢的。”季长青笑着注视着院子里的玫瑰花,声音轻轻的,像是下一秒就会被轻风吹走一样温柔。

Donotstandatmygraveandweep

Iamnotthere,Idonotsleep

Iamathousandwindsthatblow

Iamthediamondglintsonsnow

Iamthesunlightonripenedgrain

Iamthegentleautumn'srain

Whenyouawakeninthemorninghush

Iamtheswiftupliftghtrush

Ofquietbirdsincircledflight

Iamthesoftstarsthatshineatnight

Donotstandatmygraveandcry

Iamnotthere,Ididnotdie

或许是冬天的原因,火锅店里人很多,但正因为火锅所拥有的特殊含义,这股热闹的氛围也多少增加了热闹和喜庆,让人的幸福感也提升了不少。

季长青在来的路上就定好了单独的一个包间,此时正在挑饮料,拿着张饮料单子头也不抬地问其他三个人,“你们喝酒吗?先说好,我不喝酒,我发起酒疯来没人能哄的了我。”

张涛有些震惊,“玩的这么大的吗,我们都还没成年吧。”

季长青闻言笑了,“这怎么了,之前薛珅逃课去玩老虎机,还赢了不少呢。”

薛珅喝着白开水,谦虚地说,“没什么。”那姿态像极了做竞赛题时被夸奖后的表情,完全如出一辙。

张涛更加震惊了,他再次体会到了他身边到底是怎样的一群怪胎,他颇有些小心翼翼地转头看向正在悠闲地调蘸料盘的姜凡,“同桌,别告诉我你也会玩老虎机。”

姜凡瞥了他一眼,张涛敢保证他正在心底嘲笑自己是个弱智,“我不会玩,也没喝过酒。”

“果然我们俩才是正常高中生!”

薛珅挑挑眉,对此不予置评。

季长青还在挑饮料,随口说道,“谁家正常高中生高一就保送啊。”

张涛顿时颓废地瘫在椅子上,“果然这个屋里只有我一个正常高中生了吗。”

“那就不要酒了。”季长青把选好的饮料单交给服务员,转头问向张涛,“你吃冰激凌吗,我给你带一个。”

“……冬天吃冰激凌吗?”

季长青面色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冰激凌不就是该冬天吃吗。夏天吃冰激凌会化掉,黏腻腻地会滴到手上,春天和秋天又没有那个氛围,况且冰激凌,这个名字一看就属于冬天啊。”

“不健康。”老干部姜凡如此评价道。

“……”张涛觉得他有点被季长青说服了。

“去吃吧,难得放纵一次。”薛珅笑着说道。

姜凡不赞成地看了明显兴奋起来的张涛。

季长青觉得现在的场面很有趣,很像慈父严母外加一个单纯的儿子,而她就是那个宠着孩子的小姨。不过这种话不能说,否则互为情敌的两个人怕是得用眼刀把对方杀死。

看别人被说教的样子很好玩,毕竟看热闹不嫌事大是刻在她骨子里的,平时学校里有人吵架她都会在第一线吃瓜。以前被说教的人都是她,现在没人能说教她了……

对哦,没人能说教她了。那个总是很纵容她,但遇到原则性问题却会坚持,哪怕她撒娇也不为所动,能一直说教她两个小时的人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了。那个人总是对她说,“我不会离开的”,但最后食言的人还是她,当然,这也是自己咎由自取。

她想,一切都是因为她太贪心了。她从小爹不疼娘不爱的,父母一年到底回不了家两次,整栋别墅里只有她和保姆。后来照顾她长大的保姆也辞职了,除了定期做饭打扫的钟点工外,她没见过其他人主动走进这栋别墅。她不该奢求太多的爱,尽管那个人一遍遍地对她说,“你可以多要求一点,因为我爱你”,她还是不敢。

事实证明她是对的。因为那个人还是消失了,永远的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她觉得连接心脏的血管被堵塞了,否则胸口怎么可能会这么痛,像是有什么东西急于从身体里破洞而出一样,哪里都尖锐地疼着。有噪音不断地鼓动着耳膜,电流声噼里啪啦地打乱了心跳的节奏,她手抖着从口袋里摸出几粒早就从锡箔板上拆下的胶囊药片,想趁没人注意到她的时候吃掉,但没能拿住杯子。玻璃杯摔碎在地上,打破了几个人勉强维持着的平静场面。

张涛坐的离她近,第一个听到玻璃杯被打翻的声音时就转头看向了她。

他顿时手忙脚乱起来,季长青明显不对劲的状态令他手足无措,“你没事吧?”

说完他自己也觉得这是废话,求助地看向坐在他们对面的姜凡和薛珅。

两个人也被吓了一跳,但明显比他更镇定点,薛珅给她倒了杯水,让张涛混着药片给她喂下去。

季长青吃完了药就开始咳嗽,泪水从眼眶里不受控制地涌出,她咳嗽得椎心泣血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眼泪沾湿了衣领。张涛再次看见了那辆轰隆隆驶过的绿皮火车,白色的尾气喷了他满脸,他在绿皮火车上看到了车上唯一的旅客在咳嗽着哭泣,大滴大滴的眼泪抛洒在尾气中。

他不知道这辆火车最终要驶向何方,或许就连火车自己都不知道它将去向哪里。它只是向前走,无所谓目的地,直到前方是一片悬崖,把它连同旅客一起摔得粉身碎骨。

季长青慢慢地停止了咳嗽,她闭上了眼睛,张涛看不见她黑色的瞳眸,看不懂她的神情,只觉得她仿佛被悲伤压倒,连声音都虚弱地像是从刺骨的西伯利亚传来,“抱歉,我扰了大家的兴。”

“怎么会呢,你健康才是我们希望的。”张涛急忙安慰道。

季长青睁开眼睛,漆黑的眸子轻轻地看向他,蓦然笑了,很艰难的笑容,“谢谢你,张涛。”

她说完之后又闭上了眼睛,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轻声抱怨道,“我以前一直听别人说,'都会好起来的……'陈词滥调惹的祸。怎么可能好的起来。痛苦会停止,新的人会出现,但缺口永远不会消失。那份特殊性不会被抹消,任何人都无法填补。”

薛珅从沉默中开口了,张涛从来没见过一向对一切都随心所欲的薛珅露出过这种悲痛与埋怨交织纠结的表情,“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我打算去旅游。”季长青说着说着好像把自己逗笑了,只是那份笑意里也带着脆弱,像玻璃一样纤细的脆弱,“去哪儿都好,我一直没怎么出去过。没有什么计划,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末了她又添上了一句,“别担心。”

虽然她没有明说,张涛却隐约明白那句别担心是说给他听的,他想上去调解两句,却被姜凡拉住手。姜凡冲他摇摇头,神情一如他进门时踩到那个坏掉的小提琴之时。

薛珅复杂地看了她一眼,沉默片刻后最终还是不发一言,最后摔门而出。张涛心急地给姜凡递了个眼神,然后对季长青打着哈哈说,“我出去买瓶水,一会儿就回来”,就跑出去追薛珅了,总要有个人陪在情绪崩溃的人身边。

张涛是在街角的一个无人的角落找到薛珅的,他跑到的时候薛珅正在抽烟。街道空旷无人,只有浓厚的云朵压着低水位飘过,风从左耳灌进右耳,张涛气冲冲地夺下薛珅嘴里的烟,恶狠狠地用脚踩灭,为这乱成一团的局面和什么都不清楚的他而生气。

“你知不知道自己还是未成年?抽烟?薛珅你真是厉害,平时看不出来你还会抽烟……”

薛珅不发一言地看着他做完这一切,张涛抬眼撞进他满是难过的眼睛里,动作一滞,宛如溺死在平静无波的大海里。

薛珅朝他张开了双臂,看起来像是在拥抱着满怀的冷风,“能给我一个拥抱吗?”

张涛没有任何犹豫的撞进了他的怀里,感受着他细微颤抖着的身体。

薛珅在他耳边轻叹,“拥抱真的是一个神奇的动作。用双臂碰触另一个人,包围另一人,与他相连,顷刻之间,在没有神灵的苍天之下,两个人就能在生命的洪流中合二为一。”

张涛更用力地抱紧了他,薛珅的声音顿时戛然而止。

“这下能告诉我到底怎么了吗。”他的声音闷闷的。

薛珅沉默了一瞬,“季长青的女朋友坐的飞机失事了,飞机在美国的一个海湾坠毁,一飞机的人都没有幸存的。我也是今天上午刚知道的,你和姜凡来之前我还和季长青吵了一架,她不想活了,她觉得那个人会死全是因为她的任性,否则那个人就不会坐上那架飞机。”

张涛沉默着,他没办法以旁观者的立场去若无其事地安慰,安慰是最廉价最无需投入的,他只能把自己身体的热量多分给这个苦难的旁观者一点。

“我和季长青从小就认识,我们的父母都很忙,他们的爱只在给予我们大额的生活费上稍有体现。我和季长青从小无恶不作,整个小区的孩子都被我们捉弄过,后来上学我们也一直是一个班。一个童年缺失父母的人会活的很悲惨,张涛,这样的人是不完整的,年幼的阴影是一剂隐形的催长药,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和周围的人都格格不入了。我过早地看清了很多残忍的事实,也看清了家人和自己的全貌,季长青比我懂的更早,她告诉我,这是一个隐秘而残忍的轮回。”

“然后她遇见了那个人,就像内在腐烂的玫瑰花遇见了它的小王子一样,她遇见了自己的爱情。她说世界上没有奇迹,但这件事本就是个奇迹,那个人几乎填满了她童年的所有缺口。这是个很难做到的事情,一个童年缺失的人一般来说都不够幸运,否则他们的童年也不会这么难过,季长青算是走了大运。她家别墅里几乎到处都是那个人存在的痕迹,就像她的灵魂也是被那个人补全的一样。”

“张涛,一个人在那么大的房子里待着,是会把人逼疯的。一个小孩坐在窗台上,身边尽是乱扔一气的玩具、被推倒的积木高塔、眼珠凸出来的洋娃娃。屋里很黑,房间里的空气慢慢冷下来,暗下来。这里没别人;他们都走了,不见了,但你仍可以听到他们的言语声渐渐消失,踢踢踏踏的脚步的回音,几声遥远的笑声。窗外的庭院里空无一人。黑暗从天而降,轻柔地弥漫开来,像黑色露水般落在一切物事上。那种寂静是最让人难受的,稠密,几乎肉眼可见——阴寒的暮光、钠蒸气灯的昏暗灯光都已沉入黑暗,灯光只能照出几英尺远。没有任何事发生——黑暗的蔓延止于家门,所有的喧嚣渐息,归于静默,就像热牛奶冷掉后凝成的那层厚厚的膜。房屋映衬在天空的背景里,渐渐失去了鲜明的边缘、分明的棱角,那种轮廓似乎能弥漫到无限远。”

“张涛,孤独是能杀死人的。”

张涛拍着他的后背,动作很轻,像是在安抚一只随时有可能逃走的胆小的动物,“你还有我,还有姜凡,还有陈希,季长青也还在。薛珅,没事的,你不会再孤独了。”

薛珅笑了,“张涛,季长青说的没错,你的脾气真的好过头了。但陪伴这种誓言,可是不能随便许下的。”

“我会努力做到的。”他的眼里满是认真和坚定。

薛珅的呼吸一滞,“加缪在《加缪笔记》里说,这个世界的悲惨和伟大就在于,不给我们任何真相,但有许多爱。荒谬当道,爱拯救之。张涛,谢谢你的爱。”

“我没有爱你,”张涛认真地摇摇头,“爱你的应该是你自己,薛珅,你应该先爱你自己,别人才能爱你。”

薛珅能感受到张涛平稳的呼吸和身体接触时传来的热量,冬天的空气里没有水汽。张涛站在干燥的空气里,对他说“你要爱自己”,他把薛珅从那个漆黑一片的房子里拉出来,擦干他满身的孤独,摇晃着他的肩膀,“走啊,我们一起向前走”。

他是该向前走了。就像七岁生日那天,季长青翻过他家的墙头,穿过后花园敲开他家的窗子,把他从一片漆黑的别墅里拉出来,“一个人过生日有什么好玩的,姐姐我带你去游戏厅玩。”

“……谢谢我的大哲学家,我知道了。”

那场火锅还是没能吃成,薛珅也还是不愿意和季长青说话,张涛和姜凡把季长青送进出租车,黑发女生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朝他们挥手,她的眼眶还是红的,“张涛,我会给你寄明信片的,别忘了经常和我联系。”

“应该是你先回我的消息。”张涛也朝她挥手。

“知道了——张涛,再见——”她的声音融进风里,泪水是咸的,夹着窸窸窣窣的风声穿进张涛的耳朵,模糊的声音听不甚清。

她一说再见,张涛就觉得心脏像是被狠狠刺痛了一瞬。

他恍惚间想起今天上午在季长青家看的那部电影,电影里男主面对一次次的离别也会是这种心情吗,哪怕知道终究会分离,还会义无反顾地选择相遇。女主看着男主离别的背影时也会是这种心情吗?期待着相遇,却又害怕用掉最后一次相遇的机会。

他有点理解为什么季长青说电影有个“美好的结局”了,不知是否会再次相遇的故人,无法制止的离别,随时有可能出现的意外,都在一次又一次地提醒着离别的事实。真正的离别没有长亭古道,没有劝君更尽一杯酒,就是在一个和平时一样的清晨,有的人留在昨天了。他意识到,他有可能再也见不到季长青了。这个意识几乎压的他喘不过气。

张涛第一次清楚地弄懂离别的真正含义,在他正和无数人相遇的年纪。

他疲惫地吐出了口气,缥缈的白气在空中飘荡,他和薛珅在路口道别,然后和姜凡一起并肩走在路边。

他慢腾腾地向前走。眼神盯着脚尖,低声问道,“你也知道吗?”

姜凡摇了摇头,“不知道,但能猜出来。”

张涛抬起头来,让风吹过他略微有些干涩的眼角,他不解地问,“为什么相爱的人总要被迫分离呢。”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爱首先不是同一个特定的人的关系;它是一种态度,一种性格倾向。这种态度、性格倾向决定了一个人同整个世界的关系,而不是同一个“爱的对象”的关系。如果一个人只爱一个人,而对其他人漠不关心,他的爱就不是爱,而是一种共生性依恋或者是一种放大的自我主义。只要两个人在交往,那就会有分离的风险。《小王子》里也说了,和人建立起羁绊的时候,同时也要承担着流泪的风险。”

“是啊,但为什么没有奇迹呢。”张涛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快哭了,“姜凡,不是有神吗,为什么奇迹没有发生呢。”

“神是不存在的。”姜凡垂下眼眸,浓密的睫毛在光线下投出一片阴影,“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自然就会忽略着科学,向虚暝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祈盼。迄今人类最美好的向往也都没有实际的验证,但那向往并不因此消灭。”

张涛抬头看他,泛着泪光的眼睛和他对视,“你说的话和陈希一样,'去爱永远不会看到第二次的东西,在火焰与狂喊中去爱,随即毁灭自己。人们就在这一瞬间活着。'陈希是这么说的。”

“……”姜凡的回答是沉默。

张涛又笑了,他的笑带着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是啊,没有神,只有我这样的傻子才会相信会有奇迹发生。”

“不是的,”姜凡的语气里带上了着急,他从来没有安慰过别人,他从小受到的教育与思维方式总是让他在遇到问题时先想解决方法,而不是安慰一个情绪低落的人。

但张涛是个例外,所谓例外的意思就是,他的一切选择都可以为了张涛打破再重组。

姜凡从小学到现在有过很多同桌,无一例外地他都很讨厌他们。当然,他们也不见得有多喜欢他,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自从他的那个尖子班的同桌转走之后,他的同桌就变成了那些普通班转来的学生。不同的人来来去去,有的只待了一天,有的待个十天半个月,最长的也不超过半个学期。他和他们的交集一直少的可怜。

但季长青说的没错,他和薛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他会为了融入社会人群而做一些符合道德和法律的事情。所以他会在那些同桌问题的时候出于人道主义给他们讲题,也会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对他们智商和能力的鄙夷,毕竟那些人不会也不敢去找老师告状。

最开始他也以为张涛会是这群随时可以被替代的人群中的一员。笨拙,没必要的努力,有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普通地扔进人群里也不出众,这是姜凡对张涛的初印象。

但这个同桌出乎意料地给他带来了惊喜。无论是他真的在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一点点努力进步,还是每次被他的刻薄发言评价却笑嘻嘻地应下,姜凡都会觉得他这个同桌不似常人。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最好也不过是一对相交线,在短暂地接触后变会逐渐分离。但他却在这短暂地相交里动了心。他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教科书上没有教他什么才是心动,人为什么会心动,从古至今人们一直在谈论爱,却始终没有给爱一个标准的定义。他只知道一件事,他喜欢张涛。

哪怕知道他们有永不相见的概率,姜凡还是想为这心动负责。

他清楚地知道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这是宿命。不管爱得多狂烈,不管曾经共享多少時刻平静宁和的“接近”,事情的本质就是这样。每次任由自己贪婪地需要对方,任由自己享受对方所供应而正能满足自己需要的爱,就觉得自己像自杀飞机,快速俯冲的快感与浪漫热情之后,就是爆破的灰飞烟灭。

他说过的话一般不会收回,但这次他心甘情愿地打破惯例,“奇迹,也是可以存在的。”

雪,纷纷扬扬地下了。

明明一分钟前还干燥的天空,现在却飘着鹅毛大雪,张涛把自己的围巾缠到只穿了件羊绒大衣的同桌身上,此时也没心情管奇迹到底会不会发生了,只想着先找家店躲一下雪,否则姜凡绝对会感冒。

一向冷静的姜凡此刻却像个没得到糖果的孩子,固执地站在原地,他握着张涛瘦削的手腕,目光炯炯地撞进他疑惑的目光里,“张涛,奇迹是存在的。下雪了。”

下雪了。

“初雪时许愿,会被神听见的。”

张涛想张嘴笑他,但一张嘴就有一团雪塞进嘴里,让他连说话都有些困难。他的眼睛在雪里显得格外清澈,“愿望……可以说出来吗……”

姜凡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张涛陪他在鹅毛大雪里站着,街上的其他人在匆匆忙忙地离开,或是忙着回家,或是忙着和他们擦肩而过。这两个见证了奇迹的人忙着在初雪里郑重其事地许愿,向不存在的神明诉说着人类的祈求。

“我希望……”张涛艰难地吸了一大口气,“我希望季长青能够幸福,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心想事成。我祝所有人都能美梦成真。”

雪下的更大了。

张涛拉着姜凡的手,两人一同穿过无数的奇迹。瞎子睁眼聋子复聪白骨复生,他们一同走过只属于他们的奇迹。

张涛最后在一本外文诗集上读到了那首《化为千风》,此时距离季长青和他失联已经快一个月了。他从最开始的慌张失措到现在已经能平静地拿出季长青以前从世界各地寄给他的明信片来翻看了。

他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有人问他为什么突然开始写日记了,他笑了笑,只是回答想留个纪念。

纪念什么?张涛自己也不知道。

最后他也不再思考这个问题了,那种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如同卡在胸口的鱼骨,不致命,但就是卡着,而且会越卡越深,卡得越深,胸口越疼。后来别人问起他写日记是为了纪念什么,他只会笑着回答,“纪念离别”。

“听上去像是村上春树一样的回答。”对方这么评价道。

陈希某天看见他又拿出《化为千风》在看,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首诗。

“因为喜欢,所以喜欢。”张涛正色道。

陈希气的要挠他痒痒,张涛怕痒,笑着把他推开了,“因为我喜欢这首诗的意境,这首诗同时写了死亡,爱和离别,我觉得很神奇,所以才会多看了几遍。”

陈希不信,但张涛看快上课了就把他推回了座位上,也没打算再多和他解释。

坐在窗边的同学躁动起来了,他们的声音窸窸窣窣的,像是下雪的声音。

“又下雪了,今年的雪好多啊。”

“下雪不好吗?我最喜欢玩雪了!”

“好神奇,像是奇迹一样。”

张涛看着窗外纷纷扬扬飘下的雪花,耳边响起女生轻轻地低语声。

请不要站在我的墓前哭泣

我不在那里,我并没有睡去

我是激扬起的风,千丝万缕

我是雪地里的钻石,熠熠生辉

我是温暖的阳光,亲近着稻谷

我是秋季里的细雨,轻轻柔柔

当你清醒于早晨的安宁

我奔放着飞升的激情

在鸟儿幽静的盘旋中

我有是释放温柔的朗朗群星

请不要在我的墓前悲泣,

我不在那里,我并没有离去,

我不在那里,我并没有离去。

最开始只是想写点“张涛意外发现班上有谈恋爱很沉迷的人,结果发现他周围的人都想和他谈恋爱”的俗套故事,结果写着写着就牵扯上了死亡和离别。立意是不是更深了我不知道,但我很心疼季长青和薛珅就对了。

在写这篇文最大的感触就是“我的文风真的变了啊,变得好怪”。文风这东西一向是令我搞不懂的,前两年我写文极其多样化,今年写的少看的多,结果自己上手写正文的时候就变成这幅既不搞笑也没有很正经的文风,很怪,但也挺有趣的。

这篇写的很长,最开始的时候我甚至在想究竟能不能写完,写出来的东西也和最开始构思的剧情相差很多(虽然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构思的是什么了),不过现在的剧情我也很喜欢,就当给自己的新年礼物了,希望新的一年也能有奇迹发生。

新增了一个彩蛋,在回礼里,粮票就能解锁,是季长青在旅行期间寄给张涛的一封信。因为觉得回礼的格式很适合写信所以特意现写了一个彩蛋,没看过的小可爱可以去看看。

Summary:同一血脉的两个孤独者之间的接近注定与友谊无涉,却有助于他们承受将两人分离又联合的神秘孤独。Notes:s4失去哥的小夏与s2失去弟的麦哥相遇

——X——

若我再见到你,事隔经年,我该如何对你?以沉默,以眼泪。

——GeorgeGordonByron《Whenwetwoparted》

十一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太阳已经消匿。因此每个清晨的到来,都显得更为晦暗。

他们沉默地并肩走着,能听到耳边传来潮水涌来,撞碎在岸上的声音,周而复始;这种响声来得...

他们沉默地并肩走着,能听到耳边传来潮水涌来,撞碎在岸上的声音,周而复始;这种响声来得如此冷酷而规律,以至于约翰可以在它们的间歇中数上那已经永久根植入记忆里的那些节拍: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泰晤士河的入海口,像一条没有尽头的水路的起点在他们面前伸展开去。曾经,或者说在他的记忆里,只有船只留下的几线浮油,或者海鸥御风时那几抹惊人的白光才能破坏它的无暇。而现在,它展示了另一面,浑浊的、愤怒的,甚至是痛苦的,倒映着天空阴沉的颜色。

人们并不总是注意到身边熟悉的事物。

约翰出神地看着那片暗沉的、无生命的灰蓝,当记忆里突然闪现过那个微笑着对他们道别的男人的眼睛,他隐下内心的颤悸,看向他的好友,旋即便意识到了他所注视的终点与那位是一样的。

“你打算到哪去,夏洛克?”

停下脚步,他落后半步像往日那样对侦探问出问题,心里却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有了正确答案—这是无可挽回的。

“在哪都没有区别,约翰。”

在走上甲板之前,夏洛克最后一次转身与他对视。他依旧裹着那身暗色大衣,系着那条蓝色围巾,尽管脸色苍白,神不守舍,却不知为何看上去更年轻了,像恢复到了他们第一天相遇的时候,仿佛时光倒流了,约翰却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感知到自己的衰老。

传奇的冒险故事结束了。

人心会破碎,生命会消逝,英雄会迟暮,只有生活依旧是生活本身。

没有人可以从战场上一次次地生还。他明白,被留下的人,即使是侥幸存活,也注定在余生被噩梦缠绕。

“Goodbye,John.”

——Goodbye,brothermine.

停步在原地,约翰仿佛被冻僵般注视着夏洛克的背影,他向后挥手的姿态如此随意,往前走的步伐亦没有一丝停顿。

一如那位一样。

Byeforgood.

当那艘沉郁的航船开始在秋日的汪洋上梦游般前行,夏洛克最后的告别无声地飘进灰色的海风里,落入约翰的耳中,最后彻底散在了伦敦经年的雾气中。

伦敦的雾气会消弭一切。

望着航船渐行渐远,记忆也染上愈来愈浓烈的悲凉色彩。孤独地站在海岸边,约翰有一刻在迷失的记忆里开始想念玛丽,但在每个孤独的夜里醒来,他率先想起的依旧是他安睡的小女儿。

他是生活这场不幸里更幸运的一个,至少他还有一个念想。

在看到血液迸溅的同时侦探瞳孔收缩,然后慢慢转为难以置信的眼睛那一刻,他就知道,一切都完了。

对夏洛克来说,即使是曾经玛丽的死带来的痛苦与此刻相比也要显得苍白而逊色,尽管痛苦的本质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如果这就是你展示给我的结局……”

在那令人绝望的一天,在枪声的彻底消寂与鲜血的无声流淌里,夏洛克跪在麦考夫的尸体前,那双向来稳定的双手颤抖地抓着年长者的衣领,他看起来恨不得打麦考夫一巴掌,约翰胆战心惊地想。然后那句被侦探恨声重复的低语就那么以一种黑暗且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烙入了他的脑中。

——你本应该死在我的手上。

他无法不注意到夏洛克使用那些词汇的方式——充满怨恨,但边缘破碎。而在它的最深处,是那么多的信任——让他想起东欧之行,在那架准备启航的飞机前,夏洛克在他面前自然而然地坦言麦考夫永远是对的。那时他看着他的好友的脸,明白那绝非恭维,侦探也从来不屑于那样做,他真的认为那就是与地球围绕太阳转一样的他可以选择性遗忘但不可置疑的真理。而现在,这条真理被人轻蔑地打碎了。

当夏洛克双目空洞地凝视着麦考夫的脸被救援队注射镇定剂昏迷过去的那一刻,他看上去更想要得到另一场同等的死亡。

在哪都没有区别。

当然了,生活还能有什么变化?过往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

“……祝你好运。”

喃喃着,对夏洛克,也是对自己,约翰发出了一声叹息,不知道这虚无的祝福是否能够被接收到。

你知道,世界是圆的。

你从这里出发,然后你回到这里。

你会意识到往昔日渐衰落却不会彻底消亡,因为它是在自身之中无休无止地败落下去,每过一刻便向彻底灭亡更近一步,却永远无法抵达最后的终结。

当夏洛克下船的那一刻,感觉就像他已经穿行了几个世纪回到这里。

他像每一个疲惫的旅人重新踏上故土,却不是因为思乡之情使运河中污泥和腐败水产的气味升华成了花朵的幽香,他只发现了一件事情。

他不记得过去了有多久,但他的容貌在恢复年轻之后就没有再变过,一切都在他身上静止了,连同孤独一起。

他被爱情、被孤独、被爱情的孤独幽禁。在看到兄长胸口绽放血花的那一刻,他感到骨头里充满了泡沫,并伴随着一种无力的恐惧,以及哭泣的强烈欲望。那是一份迟钝的领悟,像易碎的泡沫,迟早会消散,但也会在往后的日子里源源不断地冒出来,直到他死去的那一天。

于是他无法死去。

所以他回到这里。

麦考夫的住宅在其主人死去的那一刻就已经归入了他的名下,他始终拒绝并缺席了葬礼,然后孤身像幼年寻求噩梦后的安慰那样躲入其中。这所充满温和寂静的巨大房子,曾经他无法理解的那些刻骨空洞,现在却安抚了他破碎的心。在这里,除了自身便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存在,身处其中就仿佛与世隔绝,他在里面像亡灵般游荡了两个星期,直到遇上每个月来打扫一次房子的家政人员。

这位朴实、忠厚的男人从未见过这所房子的主人,因此看到夏洛克不免吃惊。旋即他注意到了这栋向来整洁的无可挑剔的房子也发生了变化,凌乱,那些仿佛会永远固定在原处的物件们看上去有些不协调的移了位置却没有丢失,像遇到了一位过于挑剔的于是什么也没偷走的窃贼,而夏洛克见到他时唯一的要求只有别碰楼上的书房。

当对方回答他那里从未被允许进入时,夏洛克意识到了什么。也许从那时开始,他就模糊地预感到了自己注定要再回来。

夏洛克抬头看着面前熟悉的建筑,安保系统仍然没有被撤掉,多半是安西娅的功劳。

当麦考夫还在的时候,他总是喜欢闯入。

至少去惹恼麦考夫不会让他感到无聊。他总是以此为借口然后去以各种形式给他的兄弟找麻烦,一种他无聊的宣告,幼稚的吸引注意力的方式,但富有成效。与此同时,看麦考夫不得不短暂脱离他那完美控制的外壳展露出一些更生动的情绪,这一直是他无法厌倦的挑战——通常那是一些故作无奈、佯装恼怒、冷幽默与文雅讽刺的随机混合——但那种懒洋洋地放松姿态,外人无从得见的包容眼神,这些都是只属于他的。这个想法有时令他感到一种古怪而隐秘的满足。一种占有欲,但当然,他总是对自己纳入自身领地的一切都充满占有欲–有一次,他将试图伤害汉德森太太的蠢货从楼上扔到楼下持续了至少三十次。

显然你也很高兴见到我。看着兄长的眼睛他想到。随后他不禁注意到麦考夫在见到他时脸上挂着的那种特别的模糊微笑让他看上去有多么超凡脱俗。

当他开始以讽刺的口吻抱臂奚落外面迟钝的特工,他们都知道这是夏洛克用来转移注意的方式。

“没有必要对他们那么刻薄,brothermine。”

(Thereisnoneedtobesomeantothegoldfish,brothermine)

他就那么沉静地坐在那里,嗓音韵律轻柔。夏洛克于是沉默下去,品尝着其中的笑意,然后将剩下的每一分贸然无礼尽数化为一声漫不经心的鼻息。他对麦考夫话后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了:他们根本不值得你费心。

“如果你真的那么无聊,或许你可以帮我——”当他继续那么说下去的时候,夏洛克粗鲁地打断了。

他迈步走近,直到双手搭在他兄长的扶手椅两侧,俯身慢慢靠近他懒惰的兄长,然后他居高临下一字一顿地说道,“你只是想驱使我帮你跑腿好不扰你的清净,想都不要想了,麦考夫。”

他才不真的需要那个,就像他查案从来都不是为了别人,他只为了他自己,而麦考夫也是如此。他坐在那个位置,只是因为他没有更可做的事情,夏洛克对此心知肚明。

他们都很无聊。

你是我的兄弟,正如我是你的-这份源自血脉深处的联结让他们明白他只是乐于装作轻蔑于兄长以任何形式抛来的诱人橄榄枝。但与此同时,它不知为何听起来几乎像是某种超越了无形界限的、无限趋近于纵容的东西。

当他无数次看进他的兄长的眼睛,去试图弄清楚那东西究竟是什么,却直到现在才隐隐看到一点被隐藏的边角。

——你就没想过,我们是同一阵营的吗?

过往的遥远回声萦绕于他的耳边让他短暂地闭了闭眼,手下待破解的密码感觉是如此的熟悉,他将此归咎于时光的原因,直到走入门的那一刻,夏洛克才不得不直面内心隐隐的不平衡感。

房子内依旧保持着往日的整洁空洞却不见一丝一毫的衰败。

夏洛克沉默地站在原地。

屋外突然起风了,他感知到是因为一扇未被关紧的窗户。

皱着眉走近,然后他看到了其外本该无人打理的花园里的植物们还长的很盛,没有一点要被野草疯长吞没的趋势,苍白的阳光倾落,仿佛从始至终,一切如常。这种感觉,这种扑面而来的昨日重现,仿佛他在下一刻就能重新见到他的兄长。

他的心突然在这片连飞得最高的回忆之鸟也无法企及的高邈空间里感到疼痛。

这种想法只是在犯傻。

关上窗户,闭上眼睛自我讽刺地转过身,在抬眼看到麦考夫面容沉静地走下楼出现在楼梯口上的那一刻,夏洛克不自觉后退了一步,后腰猝然撞抵上窗沿,他的眼前迅速模糊了,同时感到自己骨节的深沉耸动声。

屋外未止的风在大量杀戮他胃里的蝴蝶。

在下一刻,他听到麦考夫的嗓音冷漠而锋利地朝向他,同时,一把枪正不偏不倚地对准他,枪口漆黑而空洞。

春逝/

——“你是谁?”

看着面前举枪指向他如同在看一个陌生人的麦考夫,夏洛克清晰听到了脑内齿轮卡住的声音。

这不可能。

他们在彼此观察,他能感觉的到。与此同时,在心脏为这场绝不可能的意外冲击而急促跳动的短暂屏息里,一丝微末的苦涩感悄然爬上了他的神经末梢。麦考夫当时是怎么做到毫无波澜的?他那时甚至还在对他微笑,冰人的演技果然无可挑剔。嘴唇压出一个沉郁的弧度,他低声开口。

“你知道我是谁,麦考夫。”

“No,he'sdead.”

麦考夫摇头,没有接受这个答案。

他死了。

夏洛克忽然感到疲惫重新占据了他的整个身心,曾经他很无聊,但现在,生活充分戏剧性的荒诞不经简直令他想发笑,但他累得甚至提不起嘴角。

“那你为什么不开枪,brothermine?”

他们彼此对视了三秒,然后麦考夫同样有些倦怠地丢开了手中的枪。

就像扔掉一个垃圾。

夏洛克注视着麦考夫的动作,然后不可避免地又记起了在谢林福德麦考夫的表现,他不愿意拿枪,也不愿意见到无辜的人死去。

因为你见得太多了,是不是?

——我残忍是为了仁慈。

麦考夫那典型的马基雅维利式的头脑大概始终在践行着这句话。而事实也证明了从来不只有夏洛克拥有福尔摩斯家族血脉里天然流淌着的残忍天赋。

毕竟不见血的杀戮往往才更具毁灭性,而要求自己的弟弟枪杀自己还能镇定自若微笑地大概也唯有他这一个。

“来找我有什么事,弟弟?”

你看,你是否曾经有注意到过在这句问话背后种下的残忍暗示?

所有的简单私事在这一句下都被禁止了来访,因为你骄傲的性格,你绝不愿意承认你无事来访,毕竟那将会成为被纳入多愁善感标签的又一个脚注。

……如果我只是想来呢?

这本就是一件不需要任何原因、借口的事情,他们却扭曲了它。

直到这一刻,夏洛克才终于理解自己的兄长才是最早迷失在孤独里的人。这高明的骗子,不同于欧若斯的疯狂,麦考夫永远是不动声色的。疯狂的情绪从来不会出现在麦考夫的身上,就像冰块只会慢慢融化成水。

在谢林福德真正需要被拯救的人,那个镇定自若地望向枪口的人——

“我想你,麦考夫。”

“停止恶作剧。”

“我想你。”

在一片沉默过后,麦考夫冷漠回答道。

“不,不是我。”

“如果你真的能分的那么清的话,你刚刚就不会称呼我为你的弟弟。”

夏洛克眼神强烈地直视着他,同时夹杂着一丝熟悉的嘲讽。这让麦考夫率先移开了视线,他微微别开脸,然后以一种几乎可以称之为惯性的无可奈何自胸腔内发出了一声叹息。

它如此轻柔,却仍然如同一道最微弱的风卷起回忆涡片那样在记忆的冰层上划开了一道轻微的裂痕,夏洛克终于从中捕捉到了真正的熟悉感。他从来不知道他会如此地想念这个,在他几乎已经麻木地度过了如此漫长的孤独时光之后。

这么多年了,麦考夫对他的叹气方式从来也没变过。

“你的变化很大,弟弟。”他说。

“我活的比你更久一点,brothermine。”夏洛克回答。

这太明显了,他哥哥与他现在的样貌变得同样年轻。

看看我,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再是了,麦考夫。

“他是怎么死的?”

现在他们坐在了相对的扶手椅里。

大厅内巨大而高耸的壁炉在他们身旁安静地燃烧着,偶尔才爆发出一点哔剥声。

“一场坠落。”

显然麦考夫也是如此。

也许他终于疯了,这些都是他的臆想,一场孤独创造的最终幻梦。夏洛克凝视着麦考夫,感觉自己像某种一触即发的汽油,而麦考夫就是那致命的火源。

总是如此,只要放在一起,他们便远超他们各部分的总和,仿佛他们不再由他们自身的原子和分子所构成,而是等离子体,是热量,一种化学反应,一种噩梦般渴求缓慢又迅速的剧烈燃烧。

保持安全距离比保持接近要困难得多。

“巴茨医院?”

麦考夫沉默地颔首,而夏洛克皱起眉回忆着那场坠落,他还想问些什么,但麦考夫已经趁这个当口转移了话题。

“他呢?”

好吧,礼尚往来,很公平。

“枪击心脏。”

夏洛克回答的同样简洁。

这种行为只是在自揭伤疤。他终于不情不愿地意识到,关于对方的死因,他们都不愿意再进行更多的回忆了。

“威士忌?”

他的兄长在短暂的沉默气氛里起身询问道。

酒柜从来不会离任何适合交谈的地方太远,夏洛克得承认这个布置相当有先见之明,视线跟随兄长挑选的手指移动,他下意识地说道。

“开那层最右边的那瓶布朗拉,麦考夫。”

麦考夫取酒的手顿住了。他无法不惊讶于夏洛克的熟稔度,因为他确信他的弟弟从来也没有对他的酒柜感兴趣过,更不用说直接脱口里面摆放着的酒品位置与名称。

“不是你的口味,弟弟。”

他取出夏洛克指定的那瓶布朗拉,30年的,是他相对喜欢的口味之一,但对夏洛克而言,没有给出甜度惊人的评价就已经是给面子。

“我喝惯了,麦考夫。”

梦幻的琥珀色液体滑入玻璃杯中,散发出的气味就像加了泥煤的小猫。麦考夫将酒杯递给夏洛克,在手指相触的瞬间,感觉就像他伸出手,然后碰到了另一只即将在黑暗中沉溺的手。

“事实上,我花了两个星期糟蹋掉了你所有的宝贝藏酒,麦考夫。”

微微仰起脸,夏洛克紧紧盯着他的兄长那双在壁炉燃烧的火光映衬下显得略微发灰的蓝眼睛,与此同时,对方的影子此刻也正经由那火光投映在他们身后的高耸墙面之上。

“那很好。”

麦考夫回答。明白在这一刻两人都已抵达孤独的彼岸。

另一只手撑在夏洛克的椅扶手上,他慢慢倾身贴近他,然后他们为在彼此眼中看到的相同的东西交换了一个孤独的吻。

墙面上的影子彼此交叠。

“你完全维持着坠落前的样子。”

当麦考夫如此低喃着抬起那只作支撑的手,指尖轻柔地划过他的颧骨眼角,仿佛是火光为那只雕塑般优雅而苍白的手涂抹上了冰冷的阴影质感,夏洛克突然感到了一片彻骨寒意。

并非是一种迫近的威胁,但仍然危险。

“麦考夫,你的手很冷。”因此他说。

然后他看到他的兄长手腕一顿,收回手同时站直身体,姿态优雅,那副冷静的iceman面具仍然在他的脸上严丝合缝,但他可以察觉到麦考夫的魔王面隐藏在那背后窥探时冰冷而黑暗的探究痕迹。

当然,死者不会复生。

但他们的演绎法也几乎从不在细节上出错。

–那么你到底是谁?

最初的困惑重新横亘在他们之间。

四目相对,当麦考夫重新开口的时候,夏洛克只是沉默地颔首,在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郁结的迷失感,但他还不能理解它。所以他任由麦考夫那不紧不慢的声音来为他漫长的旅途在这一刻短暂地划上休止符。

“你看起来很疲惫,弟弟。喝完这杯你需要去休息。”

——待续——

删减了,完整版在凹3上有。

兄弟衰老,迈克罗夫特中风设定。

CliveWentworth故意写成了克里夫·温特沃斯的音译,这是哥夫在世界最险恶之旅的角色,我把他写进来了。

祝新年快乐。

今年十月——甚至更早,夏洛克·福尔摩斯从帕丁顿车站坐火车快线前往希思罗机场,现代的车站早已摒弃了那所谓的售票亭,以及推开大门便进入站台的“落后时代”,先进的文明席卷了世界的几乎每一寸土地。他仍是一副冷漠的神情站在等待快车进站的人潮里,凭借着一双锐利透彻的眼睛判断来往的各色人种。这是机场快线,不少人都拖着行李箱。他们大多穿着带有帽子的衣服,露出属于各自的神情,忙着...

今年十月——甚至更早,夏洛克·福尔摩斯从帕丁顿车站坐火车快线前往希思罗机场,现代的车站早已摒弃了那所谓的售票亭,以及推开大门便进入站台的“落后时代”,先进的文明席卷了世界的几乎每一寸土地。他仍是一副冷漠的神情站在等待快车进站的人潮里,凭借着一双锐利透彻的眼睛判断来往的各色人种。这是机场快线,不少人都拖着行李箱。他们大多穿着带有帽子的衣服,露出属于各自的神情,忙着赶赴到属于各自的道路上去。福尔摩斯只提了一个箱子,很小,大约二十六英寸。鉴于他没有任何行李配额,这样恰好能够拿上飞机的尺寸的箱子正是他所需要的。他不像那些需要乘坐飞机回国度过圣诞节的欧洲移民们一样,箱子里塞满了伦敦的姜饼、哈利波特的围巾、皇后乐队的唱片亦或莎士比亚的书籍。有的地区的重金属音乐远胜过英伦摇滚,只是他仍然不理解为什么他们要对那些嘶吼、愤怒、解体和无尽的疯狂趋之若鹜,那才是人类兽性的本真。

他是真真正正被这句话激得嗤之以鼻,然而缄默却禁锢了他的口齿。他真讨厌这个死胖子,手持匕首,转动刀尖,自上而下笔直地刺穿被小心掩藏的弱点。他被突如其来的刺痛感撕裂,但又因为现状而哑口无言。

那是他三年间见到迈克罗夫特的最后一面,他想,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好了,一切从黑变白,然后悄无声息地回到正轨。他拥有他想拥有和他能拥有的全部,剩下的一切都被抛洒在他连头都不会回的后路上。夏洛克还记得那个故事,旅行者背着包周而复始地走在没有终点的圆弧上,周遭人劝诫他把鼓鼓囊囊、沉重而不可衡量的包放下来——老天,瞧瞧地上的脚印。旅行者笑呵呵地拒绝,说他的行李里装着他无法放弃的一切,尽管那些在他人眼中只是腐烂而浮肿的、探出舌头的人头。

列车开始行驶,他的位置靠过道,一个脂粉味很浓的女人坐在旁边,他能闻到她腋下的狐臭。此刻她正托着下巴望向窗外试图补眠。放在以往他会直接发泄他的怒火,不,往常他甚至不会乘坐公共交通离开伦敦。而现在,他看出这个女人疲劳得够呛。她厌倦了伦敦的阴冷、风和雨,她不稀罕这被标榜的英伦风情亦或任何难以被体验到的优雅格调,她要回家,回到有沙滩、海水、咸腥、潮湿、滚烫、阿波罗驾驶马车承载太阳的地方。于是他选择了沉默。沉默是他当下唯一拥有的东西,就像那个旅行者所拥有的包一样。事情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在职员“咔嚓”地往他的护照上敲下一个印章之后,夏洛克·福尔摩斯走进海关,拉着他的行李朝登机口走去。候机区域的人稀稀寥寥,他们的神情显得迷茫而困顿,仿佛窗外的阴云和阵雨已经将他们从这一位面冲刷到了一架漂浮的游轮上。他站在窗边,通过观察打在廊桥窗户上的雨丝判断风力和风向,他想起迈克罗夫特时常呆在窗边,从他有印象时,他会坐在窗户边就着不通透的亮光读书——除了在221B,他和约翰的家具(准确的说这些家具都属于哈德森太太)把通向两扇窗户的路堵得死死的。

老宅的窗边很冷,无论冬夏。尤其是迈克罗夫特的屋子,窗户朝北开,阳光照不进来。夏洛克记得,某次圣诞节上,迈克罗夫特抱怨说他的屋子是蜗牛和蛞蝓的温床。炉火能够温暖整个房间,但是朔风会夺走窗边的温度,因此迈克罗夫特永远冷冷的。幼时,夏洛克会在迈克罗夫特从寄宿制公学回来时跑到他的房间里找他,每次推开门,他就总是在那儿。扶手椅必须放在窗边,没有一张毯子,他手中的书页永远朝向窗户,以便光线能照亮白纸上的铅字。他的脸总是朝向大门,无论什么时候,夏洛克像只刚诞生没多久的猫一样推开门时,他的视线就抬起又离开,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迈克罗夫特的手从来都谈不上温暖,他自称是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夏洛克部分同意他,毕竟他在工作时又像蜘蛛又像蛇。

机场开始广播登机,他握着登机牌开始排队。看着穿着妥帖制服的工作人员将他的机票撕去一部分再递还,嘴里说着“祝您旅途愉快。”这一次夏洛克省去了象征性的微笑,他跨过廊桥迈上飞机,将行李放好后,百无聊赖地将自己丢进靠窗的座椅中去。三个小时的飞行,中途只有一杯葡萄汁。他从高纬度飞到了北极圈内,眼见着天空变成无尽的黑暗,飞机在赫尔辛基落地,相似的海关流程再进行了一次。越过海关转机的时候,入境询问只吐出了简单的几个词语,用的是英语,但听起来更像喉音,内容有关目的、离开日期以及最终的到达地。他挂上了那副烦人的微笑答复这些问题,他被足足追问了十分钟。

赫尔辛基正在下雪,雪花纷纷扬扬,将湖泊之国的首都浅浅掩埋。因为太淡,有的雪花飘落便直接在地面上融化,夏洛克不难想象市政交通因此受到影响的景象。又或者芬兰远不及伦敦来得繁忙,生活只是在无尽的雪花中,速度慢慢腾腾地下降。他在赫尔辛基机场转机,搭载当天唯一的航班飞向基蒂莱机场。

又是一小段飞行,人类对飞行的渴望在二十一世纪已经变成了一种稀松平常的活动。从加速到副翼、襟翼翘起,升力战胜了引力,托举着飞机向上,夏洛克感受到一股熟悉的、起飞时的力将他按在座椅上。这班飞机没有延误,拉升高度时遇到颠簸的乱流,好像五脏六腑在身体中移位,随着惯性抛起落下。

夏洛克挑中这辆车只是因为它便宜、显眼。在一片永夜和厚重的大雪中,最不需要的就是黑色或者白色。迈克罗夫特的三件套会瞬间被北极圈以内的冷风贯穿,他很冷,他是洞窟里的蛇。夏洛克时常想,他有一个蛇一样寡情冷酷的哥哥,怎么他还会想要当一个海盗。海盗都是在热带海域活动的,再不齐也得是地中海。至于北大西洋上的私掠船长,他不是没想过,但那岗位拿钱办事受制于人,就算能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他还是得按照一纸契约走上军事法庭,拿着他的战利品任人评判他的掠夺是否能被判定有效。把这事放在现在考虑,判定他的掠夺是否有效的审判长大概率是他的哥哥,所以私掠船长不行,绝对不行。

他是热情似火的海盗,血管里流淌着自由的激流。他不要安逸,不要轻松,他要冒险,他要风。可这些,习惯了守株待兔的迈克罗夫特怎么会懂。

夏洛克将车子发动,油箱是满的,发动机的喘息是正常的。哪怕前轮已经绑好了防滑链,租车给他的人仍然强烈建议开车的时速不要超过五十公里。他松开手刹,踩下离合,挂挡,然后缓缓轰起油门,催动车子向前走。他需要一路向南,偏西一些,沿着乡村公路向着科拉里出发。

路上几乎见不到车,但道路上还是撒过了融雪盐。白色的马路线不再清晰可见,整条道路像是滑雪场上被积雪堆出来判定的粗犷赛道。夏洛克一边开车,一边将电台扭到一个英文的频道。它发出咝咝啦啦的噪音,隐约能判断出这是一档子儿童节目,内容有关漂亮青年和他的手指狐狸。夏洛克听了一会,兴趣寥寥,但失去了声音的驾驶让他如同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不想在树木的阴影间瞥见任何亡灵,也不想在奶白色的光雾中看到奶牛站在路中央舔舐盐巴,而路边又怎么可能趴着一条狗?这里不在任何地方,所以他任由广播咝咝啦啦地响着,好像那就是确定他在现实世界的锚。伦敦、海峡、赫尔辛基、苔原、极光、北极圈、矗立的欧洲赤松和挪威云杉、逐渐溢出的傍晚与黄昏、被冰雪晕开的路灯光线、标识牌、头上加点的元音、空茫一片,他感到自己浸泡在无处可逃的沉默中,寂静的,只有广播员发出自以为轻柔的声音:“太阳升起,太阳落下,今天的节目就要说再见了。”广播员播报片尾曲名的声音被一串噪音干扰,夏洛克没听清楚,但他感觉到有什么在周遭啸叫。

这解释对夏洛克来说是无效的,三十五岁之前,他都没见过萤火虫。毕竟他生长在伦敦,而那些虫子说死就死,对环境的感知比豌豆公主还敏感。他觉得迈克罗夫特是故意的,在他的心里种下向外的种子,哪怕他遗传了福尔摩斯家共有的固执,将自己圈禁在伦敦,他也在他的兄长将他欺骗去侦破海外犯罪网络时,感到期待和兴奋。

夏洛克见过银河了,没多久,他就被指示立刻前往马来西亚。那次航程非常久,机舱狭窄,他在座位上坐到浑身酸痛,终于在头昏脑涨间落地了吉隆坡。那会他对迈克罗夫特的怨言比太平洋的海水还多,直到有一天晚上,他随着那些皮肤黝黑的亚洲人坐船前往新加坡的码头,亚洲人关了船上的灯,在一片漆黑中让他用学到的客家话数一二三。他暗觉愚蠢,直到话音落下,平静河水边的红树林显露出满树萤火,他才重新想起迈克罗夫特的话。

萤火虫飞得很慢,轻飘飘就能抓住;它们的寿命也很短,所以本能会为它们指出清晰的路。迈克罗夫特是这么说的。七岁之前,夏洛克深信不疑。直到四十年甚至更久之后,他再次不情愿地认可碌碌无为,认可短暂,认可消逝,认可错误不会延长不灭。他感到……尘埃落定,出于一种他也无从自察的原因。迈克罗夫特肯定明白为什么。他拥有夏洛克没有的天赋,他那傲人的直觉总是先一步赐予真相,而他又足够聪明,足以填补起点与终点之间的空白。这是基因的优势,在评判一个人时能够达到占比百分之七十,而这就是福尔摩斯家更偏爱夏洛克的原因。起先,他挣扎。尝试的举措包括退学去做世间唯一的咨询侦探。但现在,他明白那只是一种向下炫耀的傲慢。人们寻找补偿的方式多种多样,而有些事情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他花了几十年才明白这个道理,迈克罗夫特是什么时候明白的?从他被迫在欧洛斯的事情上做出抉择的时候吗?在欧洛斯烧掉整座房子的时候,在他伪造妹妹的死亡的时候,在他看到正常人类的纽带关系并看到阳光下他们明媚的笑脸的时候,本能也会为他指出清晰的路吗?

电台已经停止了喋喋不休,进入了一段轻快的儿童歌曲。车里很暖和,哈气逐渐在窗户上蔓延,油箱还有一半,夏洛克找到空调按钮,让凉风从前挡风玻璃的下方打着旋吹过。他计划着在六点钟到达二十四小时加油站加油并稍作休息,两趟航程与自驾已经消耗了他不少精力,夏洛克突然开始怀疑此行的目的。实话说,先前在他假死时,每次迈克罗夫特将他派往任何国家,他都会怀疑他的目的,为什么是芬兰?如果是为了接近圣诞老人诞生的地方,那么为什么不选罗瓦涅米,而是选择了科拉里这个处在瑞典与芬兰交界的城市?为了永夜?为了极光?为了这些他没见过的自然景象?夏洛克总是呆在伦敦,这点所有人都知道。出行不驾车,也没有公共交通的存在。他生命里的出行除了迈克罗夫特分给他的那些任务,就只剩下伦敦的街道和出租车,间或城市间的火车——但自从父母过世之后,他鲜少去伦敦以外的地方了。

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孤独或是寂寞可言,尽管约翰已经不再与他合租了。夏洛克觉得他现在能够理解迈克罗夫特了,也许他真的不孤独,也许他真的只是享受一个人的时光。不然还能怎么样呢?世界被愚蠢的人填满,世界被不顺意的逻辑操纵,世界太缺乏理性又太过理性,那些旁人看来的孤独不过只是单纯的独自一人。太过吵闹,难怪上帝不让人类修巴别塔,太吵。

加油站在雪里看上去就和一团明亮的雾没什么区别,便利店亮着灯,但玻璃上糊满了雾气,看不见人。这地方就算发生了凶杀案大概也不会有人在意,夏洛克拿下油枪的时候想,觉得手掌的血肉几乎要黏在油枪铁质的扳机上。在机场买的汉堡他已经吃完了,垃圾被他丢在便利店门口,他进门买了水和面包,顺带蹭了一杯免费的咖啡。店员是个金发的年轻女人,看上去只有十九岁。她打了鼻环、眉钉、唇钉、耳骨钉,整个面部的线条被那些金属制品刻画得更加锋利,夏洛克有点惊讶于她会讲英语。她问他恶劣天气下要开车去哪里——她的英语有股浓烈的毛子味。夏洛克说去科拉里,去见他哥哥。剩下的问题和在赫尔辛基的海关时询问得差不多,那个女孩最终只是说,你应该找个旅店好好休息,等明天雪停了,天亮了再继续赶路。他说,谢谢。然后离开了。

比他想象的,少了更多的冷漠,又或者只是她还年轻。相同文化会形成相同的圈子,那是任何移民、旅行者都无法融入的一小片天地。都说地理环境会影响一片区域的人的脾气,夏洛克相信这套理论,但尽管他听闻了太多关于北欧五国的人如何冷漠的宣传,他还是习惯相信自己的判断。所以,她还年轻。这一判断让他无声的微笑:她还年轻。

夏洛克不相信这是迈克罗夫特的作为。他的兄长早在拥挤的伦敦,就恨不得将蓓尔美尔街圈起来放进异世界。他作为大英帝国的公仆恐怕有一半的薪水都开销在了雇人驱赶更多的人——就像是养了一群羊并给他们戴上帽子,要求这群戴了帽子的羊扬起蹄子踹飞任何没戴帽子的羊。夏洛克对此鄙视至极,具体行动包括和约翰一起喊上流浪汉突破蓓尔美尔的防线。马奇洛防线,夏洛克如此嘲讽。流浪汉——他们的名字是什么来着——说喔,夏洛克你听起来就像个该死的英国人。

小汽车的轮胎哪怕绑了防滑链,依然在上坡的爬行中打滑。他的兄长没有雇人清理上山路上的雪,只是任由车辆将那些积雪压实,由此形成天然的路。夏洛克完全凭借着树木对道路的引导向前,林子里是一片黑暗,远光灯也落入一片黑暗,大概开了二十分钟,他才真真正正看到一座两层楼的房子。他忍着火将车子停稳,接着深一脚浅一脚踩着积雪去敲门。开门的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屋子里很暖和,夏洛克站在门口向里面观望——他没看到迈克罗夫特,没看到要求他前来的始作俑者,只有这个比他矮一些的男人带着礼貌的微笑观察他。那笑容让夏洛克想起他的哥哥,这感觉让他恶心。

迈克罗夫特在哪。夏洛克问。

男人的笑容明艳了几个度:他说了你第一句话绝对会这样问的。我猜你就是夏洛克了?

你是谁?夏洛克问。

男人在他身后关上了门,他的眼睛在高深的眉骨以及昏黄灯光所投下的阴影中呈现出一种浓厚的黑色。他说自己的名字是克里夫·温特沃斯。语速很快,音节在舌尖跳动,没有一丁点口音。温特沃斯是个英国人,但夏洛克说不出他来自于哪里。

他们的谈话到这里告一段落,剩下的部分变成了温特沃斯单方面的输出,内容有关房子的布局,夏洛克的更衣,以及他今晚休息的房间。他们只字不提迈克罗夫特,哪怕该被提及的人才应该是两人会面的真正纽带。温特沃斯对于夏洛克的全部了解都来自于他的兄长,而夏洛克不需要任何揭示就能靠自己的眼睛捕捉到他所需要的一切。他看出温特沃斯知道、明白夏洛克不需要任何问询,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能够在今晚保持心照不宣。夏洛克有点明白为什么迈克罗夫特乐意忍受这只金鱼的存在,他是如此……大方地聪明着,在让人感到不自在和维持高自尊人格的界限之间,骑着墙头,走得稳健。在忙活完杂七杂八的事项,夏洛克终于坐在床边时,温特沃斯站在夏洛克的房间门口说,首先,不是迈克罗夫特让你到这儿来的,让你来这儿的人是我。其次,今天太晚了,你的哥哥已经早早休息了,明天你会见到他的。最后,我希望你能在这里一直呆到圣诞节。然后他露出了先前在门口时夏洛克见到的微笑,门被他带上,发出咔哒一声轻响。

夏洛克坐在床边,感觉着那扇门好像迎头扇了他一巴掌。他就像被审判长敲锤宣判有罪的嫌犯,律师放弃或是拒绝了继续为他辩护,因为没有人能在如山的铁证下相信他的无辜。一种被他长久遗忘的、被抛弃的无助,很快被熊熊燃烧的怒火掩盖。什么叫是他让夏洛克到这儿来的。迈克罗夫特不知道这件事?迈克罗夫特不认可这件事?迈克罗夫特不想见到他?迈克罗夫特只是无所谓?迈克罗夫特让温特沃斯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在莫里亚蒂之后,他久违地再次感觉到自己像是某一出蹩脚舞台剧中被人操纵的小丑。这次没有国王,这次没有圆桌骑士,这次只有小丑盒子,端端正正地摆放在思维宫殿的正中,摆在夏洛克的面前。夏洛克只是移开视线,盒盖就会自动裂开,里面的小丑像拳击手飞出来的拳头,底下挂着标签——是签了名的器官捐献。只有一种可能,但夏洛克有些拒绝承认,于是结果变成了他想不通,这个该死的天体物理学家到底是什么人。

屋子里很暖和,暖气的热量灼得人发热。房间里是有壁炉的,正对着床。尽管并非装饰用,但也随着21世纪的到来,烟囱被封死以阻挡冷空气下沉侵袭,实际功用早就小于装饰的作用。房间有两扇窗户,都装着厚重的窗帘。眼下窗帘没有被放下来,外面是一片不能被看透的黑暗。也许他们没在大地上,也许他们在一片湖水里,一片幽深、黑暗、充满故事的湖水里,被一位作家书写着。夏洛克还记得那个故事,美丽而怪诞的故事,诗人与缪斯,无月之夜在湖岸边散步,他很喜欢那个故事。而眼下他意识到,这个房间的布置与幼时他在马斯格雷夫时相差无几,又或者这是其它别的什么深埋在他的记忆里的地方。难道除了欧洛斯的存在,还有什么别的记忆被他的兄长隐藏了?

夏洛克是在偏厅的沙发上找到温特沃斯的。他本以为温特沃斯会去查看迈克罗夫特,或者之类的,但没有,桌上放着两个酒杯,再旁边放着一杯廉价的孟买蓝宝石金酒。温特沃斯在等着他,等待着一场意料之中的谈话。于是夏洛克在他的对面坐下。那是一把单人的椅子,背靠着窗户,旁边的小桌上放着三四本硬质包装的书籍。夏洛克忽然意识到,这是他的兄长常坐的椅子——靠窗,拿起书时书页会朝着窗户,面朝着门,而偏厅在北。温特沃斯在微笑着倒酒,酒杯放在夏洛克的面前,他先于夏洛克意识到了。夏洛克很少在这样的竞赛中输给谁,可人生中总有那么几个时刻会突然发生,不经意间就将人的骄傲碾得粉碎。就像是那天约翰睡在女友家,他和迈克罗夫特的博弈,沙发和充气床,他至今都记得。

所以,我猜你有一些问题要问。温特沃斯说,柔和地看着他。

那么,我猜你有一些话要对我说。夏洛克搭起手指,向后靠了靠,没去碰那杯酒。

想要掷硬币决定谁先开始吗?他变戏法似的,一枚铜色的硬币在他的指间翻动。

为什么不结束这些无意义的对白?那一瞬间夏洛克想。也许他应该直截了当地去到迈克罗夫特的门前敲门,而不是呆在这里看温特沃斯炫耀他灵活的手指。他见到过类似的神情,胜券在握的,志得意满的,像那个得了癌症的老出租车司机。温特沃斯也许会不一样,鉴于他是迈克罗夫特的选择,但夏洛克蔑视于他选择了这一方式的抉择。

迈克罗夫特从来不与我掷硬币。夏洛克说。

我不是他。温特沃斯回答,不卑不亢。

夏洛克无视了短短几个音节所蕴含的所有潜台词,他说,你是谁。

这个问题像一声尖锐的破鸣,敌意几乎要溢出他的体表。温特沃斯没有嘲笑这个被提问了两次的问题,但他的笑容彻底落下了——夏洛克头一次发现一个人笑与不笑的差别远大于晴天和阴雨,烦躁罕见地从男人身上浮现。也许他也是一个强势的人。夏洛克想。

我是克里夫·温特沃斯,天文学博士,曾经在欧洲空间研究与技术中心工作。我和迈克罗夫特认识了很久,契机是我仍在职时的一次科学会议。那次我们聊得很投机,但有所保留。之后的几次会面,我们便逐渐熟识了。

等一等,等一等。夏洛克竖起手指。为什么迈克罗夫特会参与你们的科学会议?我以为英国已经脱欧了。

温特沃斯被最后一句话逗笑了。你的哥哥是个天文学爱好者。夏洛克,你不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夏洛克眨了眨眼,他想起指向天空的手指——星星与星星相连,人们用想象力给天空加上线条。蛇夫座在这里,这里的故事有关医药——他的哥哥当然是个天文学爱好者,他如何能将这一点忽略。

温特沃斯看穿了他,前者的眼神变成一种能被触碰的怜悯。夏洛克罕见地觉得不自在,而温特沃斯无视了他的感受继续说:见到你哥哥第一面,我就知道他不是一名学者。他那仿佛永远不会改变的体面透露着纯然的冷漠,只是存在,就足以锋利到将人割伤。

噢,我以为你要说他的三件套。夏洛克有点厌烦那些可以用浪漫主义来修饰的形容词。所以你就是这样和迈克罗夫特熟识的?

合上了被分开的红海,那些被合上的红海所淹没的人就开始沉默地尖叫了。温特沃斯露出了爱莫能助的表情。

为什么我不能直接去见他。发生了什么。夏洛克问。

温特沃斯站起身,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话结束了。

那天晚上夏洛克睡得并不安稳。温特沃斯没有实施任何阻止他见到迈克罗夫特的手段,但是,那扇大门紧闭着,夏洛克走到了门口却又停下,看着沉重的木门,数着门边茛苕纹墙布的枝叶,没能叩响,没能离开,直到寒冷让他的脚趾麻木在冰冷的地板上,恍惚间他以为自己又回到了马斯格雷夫。幼时他被红胡子的噩梦纠缠,他梦见冰冷的河水流进他的口鼻,化作发丝缠绕住他的胸骨和肺泡。他睁开眼能看到波光粼粼的水面,阳光在他的眼皮上跳跃。紫色斑纹的鱼群闪耀着鳞片托举起他的双腿,他感到脚趾被鱼嘴周围的利齿割伤,手上的皮肤被寄宿在死去珊瑚虫上的海葵点燃。他还拥有什么。海水、河流争先恐后地撑开他的双臂,温柔的水流推搡着他,让他向前。往前跑,夏洛克。找到。无法呼吸。找到。找。他会在这样的声音中醒来,老宅一片漆黑,而他的眼睛适应了黑暗,能看到月光从窗帘的脚下透进来。夏洛克就这样离开他的噩梦,在马斯格雷夫赤脚踏过冰冷的地板,然后站在迈克罗夫特的房间门前。

夏洛克离开了,转身的时候带起一阵风。他回到那个酷似马斯格雷夫的、他自己的房间,关上灯,没有放下窗帘,在床上蜷缩起身。他在芬兰拉普兰省。他没在英国马斯格雷夫。明天大概十点,甚至更晚天才会亮,夏洛克久违地感觉到奇怪的异物囷集在他的胸肺,他闭上眼,静静等待睡意的到来。

你好,迈克罗夫特。他靠近餐椅,无视了曾经被严格规训的用餐礼仪——为了什么呢?虚伪的文明?

他的兄长没有回应,只是脊背挺直地端坐着,花俏的烛台和跳动的烛光模糊了迈克罗夫特的视线。温特沃斯将餐盘放在他的面前,递给他刀叉,随后走到迈克罗夫特的身边坐下。一切都静悄悄的,但就像是正在地震,正在火山喷发,巨大的爆鸣掀翻了凝固的空气,真空迅捷地清扫大地。

……亏你的墙布用的还是茛苕纹呢。夏洛克静悄悄地说。

回应他的是一声含混不清的低笑。

十点一刻左右,黑暗的浓度降低。摄影室灯光下,干冰正在融化,他们仿佛处于那样蒸腾的浓雾中。夏洛克站在窗边喝茶,他眼见着天空一点点亮起,残枝败叶挑起浓雾,大雪覆盖窗沿,人工湖露出一个模糊的、弧线形的暗色轮廓。昨天他租来的那辆红色的小汽车正停在雪里,而雪下了整整一夜,他看到的一切变成了膨鼓的洁白。夏洛克想起了白色鸽子的胸脯,羽根处的绒毛在阳光下纤毫毕现。但那幅景象的颜色因为掺杂了可见光谱中的红橙黄,相较当下显得更为温暖。老宅有一幅描绘冬天的画。那幅画用的是三分法的构图,只有单侧篱笆的小路自正下方引导着视线向上,白色的树木会使视线在中间停留,而阳光从道路尽头、正上方云层的空洞间落下。画面上没有一个人,寂静透出画框,伴随着照亮整个画面的阳光,纯洁得仿佛耶稣诞生。有一次,年长他七岁的兄弟留意到他站在画前,迈克罗夫特走过去站在夏洛克的身边,他说,那是波兰的景象,在英国,这幅景象也许只能在苏格兰高地找到。夏洛克已经过了崇拜兄长的年纪,他说,你与我相处的对策就是用未知类比未知。年轻的迈克罗夫特说无知是恶。夏洛克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攻击武器,他回以漠然和鄙夷:你比我大七岁,担起你的责任来,迈奇。

那眼神一如既往地把人类看作物品,幸好温特沃斯下山去了城镇,夏洛克得以坦然地展露他的不自在。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毕竟在他的印象里,迈克罗夫特还停留在那个坐在第欧根尼俱乐部看报纸,敲打手机,功能健全,口齿清晰的状态。面前这个跛行、身体僵硬、起身和坐下都格外困难的……病人,让夏洛克尴尬得难以直视。他的兄长,原本修长漂亮的手指微妙地处在水肿边缘,皮肤却松弛地垂坠在他露出的手腕上。眼眶的轮廓被眼袋勾勒,嘴唇只剩一条线,脸显得更小。那双眼睛是夏洛克唯一还熟悉的、迈克罗夫特的部分。至少那双眼睛还是清澈锐利的,疾病没能将它们侵染。

干什么。夏洛克问。

温特沃斯告诉我你有成吨的问题。迈克罗夫特费力地、试图将每个音节说清晰。

夏洛克看着迈克罗夫特将摊在膝盖上的书合上。我有全部的回答。

你呆到什么时候。迈克罗夫特走到偏厅大门的时候问。他的眼睛越过一个狭窄的角度看向他的兄弟。夏洛克想了想,说圣诞节。就在这会,敲门声响起,他的兄长离开了。

今天的雪已经停了,只可惜天气没有放晴,夏洛克因此没见到波兰画家画作中的雪景。他带着手套跟在迈克罗夫特的后面,防止他摔倒。很冷,体表温度也许有零下二十五度,他们在空白的画布上踩出一条阴影的斜线。雪有几十厘米深,迈克罗夫特现在抬不起脚,雪花随着他的跛行被顶撞在他小腿的前面。夏洛克突然想到那些西裤裤脚上会黏上狗毛的人。

嘿,迈克罗夫特。夏洛克揣着兜突然站定,白雾跟着音节飘散在空气中。

迈克罗夫特的脖子梗住,他在前面一步步挪着转过身,鼻尖在寒冷中变得通红。

那一瞬间夏洛克忘记了想说的话,他说,你像个大矮人老地精。

你应该带着你哥哥出门走走。温特沃斯说。

直到那句话砸进空气,摔出可怕的寂静。夏洛克不敢看迈克罗夫特的表情,他只能故作镇定,把平板打得噼里啪啦响。他听到起身的声音,朝夕相处间夏洛克分辨出那是迈克罗夫特。温特沃斯发出了一个模糊的音节,他没听清楚。夏洛克转过脸,就看到他哥哥左手捏着盘子,一瘸一拐地往厨房走。迈克罗夫特的后背佝偻着,从后面看,他的哥哥就像是干瘪缩水的海绵。也许他的身体还保留着年轻时些许的颀长与高大,但他已经不再笔挺,甚至腰部向下的上衣都尴尬地褶皱堆叠着。夏洛克将平板扔到一边,起身离开了。

这真的很奇怪,只是短短几天,夏洛克就完全接受了他兄长的病症,除了对漫长的黑夜难以忍受,芬兰的一切都使他习以为常。反正每天起床醒来是恒定的黑暗,两个甚至三个小时后,太阳升起。白色的雪染上阳光的痕迹,他带着迈克罗夫特在有限的范围内散步,那一圈都被他们踩出了各种各样的道路。吃过饭,他们在偏厅阅读,夏洛克和温特沃斯会交替着到城镇去购买必须的生活用品。而一个月左右的重复,足以让夏洛克对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完全脱敏。对病症表现得冷漠是不对的,对病症表现得过于小心是一种变相的怜悯、同情、歧视,高自尊的迈克罗夫特也不需要这些,对病症表现得好像他的哥哥就像没得病一样才是正确的。危如累卵的平衡随着一次莫名其妙的愚蠢轰然坍塌,羽毛般的雪花引发了地动山摇似的海啸。

最后他深夜敲响了迈克罗夫特的房门,没等哥哥应声就推门走了进去。迈克罗夫特站在窗边——他干嘛老站在这儿,他是板正挺直的,至少从气场上来说。夏洛克扫了一眼,房间内只远远亮着一盏昏黄的夜灯,床铺整齐,迈克罗夫特已经打理好了自己,做好了睡眠的准备——老天,他说:不,夏洛克。

不,夏洛克。

给存在或是进行的每一件事想出相应的正在进行的理由是困难的,而他们长久以来的相处模式——犯下错误时便身体力行地进行偿还,已经决定了后续的进行。夏洛克乐意在他假死之后被他哥哥丢去干活,那是他们的交易。他们计算感情得失如同计算股票债券,数字让人感到确切的安全,哪怕他们的数学家母亲永远致力于研究数学最极致、最深刻的混乱。迈克罗夫特会评估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按照效用和收益给关系进行打分评级。他比最严格的黑珍珠餐厅评选员还要无情,他不会做什么把叉子放在地上的愚蠢举动,他只会在悄无声息间给人类宣判死刑。夏洛克笃定自己绝不在列,他是他兄长的责任,而非资产。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西西弗斯的巨石就算不比钻石更坚硬,也绝对无法被砸烂。

吻是在死一般的寂静里进行的,夏洛克猜不出他的兄长在想什么。他的脑海里有几个潜在的可能性,每一个都对应着相应的结局,而他的选择其实只有一和零,简单,直白,精准,非黑即白。他感觉到了大约百分之六十五的默许,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五他说不出是什么东西。他莫名地想到了幻灭的宇宙精灵球,无数个被编号的宇宙在燃烧至解体的恒星周围四散运行,其中七千四百一十八个夏洛克进行了与他一模一样的抉择,他是七千四百一十八分之一,他是亿万万星尘中的沧海一粟,他的所作所为在柔软的灯光里变得如此微不足道,他思考这是否是迈克罗夫特钟爱天文学的原因之一。

陈词滥调。他想。这太压抑了,整个黑夜,整个冬天,整个北极圈内由地球公转所带来的极致的沉重铁幕。他的兄长是铁幕的一环,因为他什么也没干,只是任由夏洛克扯开他的衣服。夏洛克讨厌这幢屋子里有时会播放的音乐,那些肤浅单薄的音符还不如室外的空气来的凛冽,他倒希望他的兄长像那些音乐一样——只是发出声响。他已经说过一遍了,他只是不知道他的兄长在想什么。植物的生长需要水、温度和阳光,他只找到了种子,剩下的条件蒙蔽在薛定谔的黑雾中,他的兄长熄灭了灯,拒绝让他观察。船长失去了灯要如何在风雨中找到方向,尤其天空比塔尔塔罗斯的混沌还要虚无。夏洛克不肯把帆降下来,他在自己兄长的双腿之间跪下。迈克罗夫特的反应是考究的,夏洛克突然想不起上一次直视自己的身体是什么时候,但他记得和自己的兄弟厮混在一起的日子。

(……)

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两个可能有什么毛病?面前的视野里有暗绿色的光斑,夏洛克把他的兄长按在窗边的扶手椅上。他们跨过了十一月和十二月的门槛,现在正站在门口向新的一年张望。作为答复,迈克罗夫特给了他一个笑,嘴角上翘,眉头紧锁,眼睛却是一动不动的。偏厅向北,没有阳光,夏洛克看着那个笑容,感觉先前囷集在胸肺之间的异物感开始拖拽着他的脊骨向下沉。他又想起了那个湖中女人的故事,像是六岁的女孩用绳索套死了一只灵巧的雀鸟,前者在镜头前举起她的猎物,露出胜利的微笑。

我答应了要留到圣诞节。夏洛克说。

那么你应该在圣诞节之后离开。迈克罗夫特磕磕绊绊地说。芬兰的极夜不适合你。

夏洛克冷笑:当然,它只适合你——一个快死了就算是离开伦敦跑来北极圈等死也要维持最后体面的畜生。你知道什么和你最像吗?爸几十年前养的那条老死的狗。

说完了吗?迈克罗夫特说。还是说你又要在半夜跑来给你亲哥(……)?

他妈的,你到底什么毛病?夏洛克拖长了声音骂。你那狗屁尊严就深刻到要让你在北极圈自我流放?

他哥哥的眼神冷得几乎要结冰。闭嘴吧,夏洛克。

他们的矛盾本应该是简单、轻易就可以调和的,只可惜他们的脾气从年轻到现在只是看起来磨平了棱角。把一切事情搞砸,逃避,在身后留下一片废墟。当年他们就是这么对马斯格雷夫的,当年他们也是这么对科茨沃尔德的。那些地点封存着死去的记忆,一丛丛墓地记载着他们不再回头的曾经。科拉里也会成为这么一个地方,反正它在北极圈,在瑞典和芬兰交界,在他们压根屁都不在乎的寒冷苔原,只需要闭上眼睡一觉就能把它当做梦境的一角。人类的想象力无法带着精神穿越到他们没见过的地方,现在夏洛克的记忆里多了一片苔原、大雪,黑暗结冰的湖水和干枯的赤松林,噩梦增加了新的质料,他要在地狱的一隅多走一遭。哈哈,太好了。总该有些记忆点好让他能将所有的事情记住,他的大脑太他妈的聪明了,他不需要过多的感情为房屋添砖加瓦,抽出去,把那些情绪化的愤怒人格抽出去。

没兴趣。夏洛克说,抬手关上了门。

随着门一起被关上的还有全部的相处的时光。平安夜是在一片漆黑中到来的,直到偏厅燃起了炉火,圣诞树在墙角里闪闪发光。那些装饰的灯球发出暖黄色的光亮,打在玻璃上,火焰跳动着把影子拉长。夏洛克在那天重新和他们坐在一起,他看到圣诞树下放着三件礼物,往常惯例放着书籍的地方压着姜饼的盘子,桌上摆放着牛奶、茶点和刚刚煮沸过拿下来的茶壶。没有过多的圣诞装饰,一切简单得就像是他们正在经历一场浩劫中的短暂停歇,就像战场上的圣诞节。

福尔摩斯家对待争吵和分歧的态度与处理手段非常简单。他们互相攻击,使用头脑和逻辑压迫对面屈服,亦或使用刻薄的话语对着语法细节深入攻击,直到一方高声呼喊另一方的名字,砰,拿破仑拿下了欧洲,希特勒踏平了苏联,上帝在梵蒂冈死去,宇宙在银河系展开。但和一个近乎失去言语能力的福尔摩斯吵架太过无趣,纵使他的头脑里有上千种看法观点,不表达、不形容、不陈述、不行动,那些想法就和不存在没什么区别。他是在给迈克罗夫特宣告福尔摩斯层面的头脑死亡,他尊重他是他的哥哥这一事实,但当脆弱成为全部的基底,尊重与否又有什么意义。这就好像是所有人都认为树木是从地下生长上来的,却无视了他们想法中关于“地下”和“生长”之间的关联。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很蠢,配不上思考这一动词。他们只是在用自己的观点反复证明自己的平庸却永远都不知道闭嘴。无意冒犯,他们看自己多过看世界,在自己的身体里装一座镜屋是完全没问题甚至很酷的一件事,只是,闭嘴。没人在乎,没人问起。

夏洛克伸手去抓桌子上的饼干,它尝起来有很多姜。与姜同等的,尝起来有很多糖。母亲在做点心时擅长遵照古老东方流传至今的食谱,她永远在这件事上一丝不苟,孜孜不倦,但永远会栽倒在”适量“上。厨房在圣诞节是她手下的魔方,她欢迎任何人帮忙,前提是魔方不会被任何人拧乱。擀面杖经常被她拿来驱逐福尔摩斯兄弟,而那个病态的福尔摩斯妹妹总在捕捉不被所有人注意的瞬间窃取她的小实验所需要的任何材料。最后饼干的成品是糟糕的,理所当然就全进了迈克罗夫特的餐盘。有时候他的兄长倒掉,有时候他听到饭后迈克罗夫特抠喉咙催吐的模样。

谁做的饼干?夏洛克说,但紧接着问题的多余蠢到了他的大脑。在他试图用另外一个话题像埋尸体的土一样把这个问题遮盖住的时候,温特沃斯秉承了他作为学者一贯的严谨,回答说,是迈克罗夫特指挥着做的。

夏洛克看向迈克罗夫特,后者仍在出神地望着炉火。他的右手蜷曲在他的膝盖上,毛毯就像是被谱夹固定的乐谱,妥帖地覆盖在他的腿上。夏洛克突然感觉疲倦,仿佛他兄长某一部分的虚无病毒一样下载到了他的身上,现在虚无病毒和他的DNA融合,好消息是他有一部分兄长在他的体内,坏消息是他自己正在被他的兄长吞噬。迈克罗夫特绝对在饼干里下了毒,他不知道具体用了什么手段,也许改变面粉的分子结构吧。

第二天,夏洛克需要起早。温特沃斯打算开车送他,一直到基蒂莱。临走之前,温特沃斯问他是否要向迈克罗夫特告别,因为天色还早,他没有叫他起来。夏洛克揣摩地看了他一眼,思忖着究竟是一次装糊涂的友好,还是天真烂漫。迈克罗夫特没有睡着,夏洛克半夜站在兄长的门前犹豫着是否要敲门,但却被迈克罗夫特沙哑地呼唤吓得落荒而逃。他们已经不需要更多的寒暄或是客套,一切都将成为堆叠过去的石子和杂草。

他们大约在六点钟出发,车程三个小时,两个人交换着开车。路上他们没怎么说话,任由收音机的芬兰语广播填充空气。夏洛克仍不能完全听懂芬兰语,哪怕他已经在科拉里呆了将近三个月——临近深冬,鲜少有人出门,他缺少语言环境,而那幢房子里唯一精通芬兰语的人因为瘫痪而口齿不清。克里夫·温特沃斯有时提起话题,但那些话题都平平无奇,甚至算不上聊天。他也足够聪明能够理解话题的聒噪,于是更多的选择闭口不言。开到临近机场时,天空开始落雪。先前的积雪在融雪盐的作用下只是变成黑色的雪泥,而这次的雪落在窗户上便直接融化,很小,很敷衍。温特沃斯把车停到停车场,陪着夏洛克去办行李托运,打印机票和登机牌,然后他们坐在安检外等着。

所以你打算在这儿住一晚再回去?夏洛克看温特沃斯没打算走,试探着发问。你知道如果这雪下得更大的话,你可能就没办法开车回迈克罗夫特那儿去了,对吧?

对。但如果雪下得更大,航班延误或是取消,你得有个地方去。

我会用翻译软件。

什么?温特沃斯看上去有点疑惑。

呃,我没有想说什么话。温特沃斯笑着搪塞。

好的,再见。夏洛克给了他一个堆叠褶皱的假笑,转身就走。

等一等,等等。温特沃斯跟上了他的脚步:我很抱歉事情以这样的事情结束。也许我本不应该提出邀请。我知道你们兄弟有自己的处事方式,我无意干涉,但,我只是很抱歉让你们的圣诞节以这样的形式结束。

夏洛克头也没回,任由焦急的天文学者跟在他的身边。他不是来听这个的。他们越过了托运口K,路过了国家地理杂志开的旗舰店,里面的店员在整理他们首推的毛绒动物娃娃。

邀请你来并且邀请你留下,这两件事都是我擅做决定,与迈克罗夫特毫无关联。温特沃斯继续说:你们看上去在芥蒂之上有了更多的芥蒂,我不知道,但昨天你们看起来并不愉悦。我希望我做了一些正确的事,我希望你们也是。

夏洛克翻了个白眼,停下来——现在他们站在海关的门口,两棵摆放在走廊端口的绿色植物因为往复的寒冷黄了叶子,一个安保站在附近,视线扫过他们。温特沃斯,我不意外邀请我前来这件事是你个人的决定,你猜我的哥哥会不会意外?既然在这件事上我和迈克罗夫特能达成共识,你猜在芥蒂之上共识是否也会青睐我们?福尔摩斯们都认可正确与否本就是相对的概念,我无法对你说你做了正确的事,那是你的妈妈该做的事。以及,你最好在说更多的蠢话之前多动动脑子,也许我还有耐心,但耐心不是给蠢蛋的。

他们走进了走廊,夏洛克开始跟着人流排队,温特沃斯站在他的旁边。他说,那么你后悔吗?

夏洛克提行李的手顿了顿,随即他恢复如常。后悔什么?

温特沃斯停了下来,他不被允许跨过安检。于是他停在那儿,像被雨水淋湿的鸽子。他说,我不知道。

夏洛克觉得可笑,但他在安检的流程中只能向前。他不再能看到温特沃斯,他感到先进的文明再次席卷。航班没有延误,这趟旅途将会格外漫长,他在候机的期间半梦半醒地看向屏幕,那是一档当地火爆的美食节目,话语间,他辨识出节目的嘉宾在给英国人的烘焙颁奖。

泪滴陆和e拌嘴zc说像爸妈吵架啊啊啊啊啊AAA

zc你杀死了比赛

想看长发银,画之

这个银八先生动画化贺图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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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莫如深》系列之二,先开坑,把脑洞放起,以后慢慢填。

Sherlock被迫删除关于Mycroft的所有记忆,他的思维因此重塑了逻辑,推演受到严峻挑战,理智和情感的纠结常常让他不知所措。直到一个案件中,Mycroft以平民身份出场与他见面,短暂而默契的交流和彼此共通的演绎论让Sherlock逐渐正视他思维里模糊的情感归属,但深重的矛盾也随之而来……

“我对你的爱可以是任何形式,有一点可以称作永恒,就像浩瀚宇宙里亿万粒星尘中的一颗微不足道的恒星,固定着自己的位置,毫不吝惜地吸取旋转的孤独咒语,直到度过最漫长的岁月,最终迎来生命的极限,不断地坍塌收缩,沦为宇宙中最寂寥的一...

“我对你的爱可以是任何形式,有一点可以称作永恒,就像浩瀚宇宙里亿万粒星尘中的一颗微不足道的恒星,固定着自己的位置,毫不吝惜地吸取旋转的孤独咒语,直到度过最漫长的岁月,最终迎来生命的极限,不断地坍塌收缩,沦为宇宙中最寂寥的一抹幽灵。”

思维宫殿里长灯不灭,琉璃灯炽白的光芒沿着幽长的走廊遮盖雪亮的薄纱,挤到墙棱拐角后的立体阴影,一路掠过密整的地缝,攀爬上透不出鲜活绿意的窗口,深蓝的玻璃也反射不出任何惊惶而过的照影,而雪白的墙面此刻竟蒙上一层浓稠的殷红。

Mycroft从弯曲的旋梯尽端直步而下,停在Sherlock瑟缩的身体前,他摸出西装口袋里的金铜色怀表,指尖随着秒针的滑动轻微地摩挲:“五秒钟,我们得快点!”

Sherlock攥紧了猩红的手掌,腰部和腿骨的钝痛全然麻痹,密匝匝的细小针尖一刻不歇地刺进他的大脑,Mycroft的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轻易地把那一阵阵残酷的尖锐逼作毛刺披身的毒虫,顺着他温热的血管直指心脏。

他像是被烫伤般来不及痛吟,只是条件反射地弹起身子,然后猛冲到Mycroft跟前,双眸喷出滚烫的熔岩,在与Mycroft幽深的海蓝色眸子不到一公分的距离时,熔岩急滚而下,顺着他的面庞,挖掘出一条笔直的沟壑。

“我不会那么做,抹去天使的泪水,挥剑斩杀恶龙,这些我统统都不会做!”

“我做不到……”

Sherlock垂下脑袋,手掌抵住Mycroft的胸膛,Mycroft雪白的衬衫无可避免地粘到了腥烈的血水,他努力地靠着那点平衡支撑他倾斜欲垮的身躯。他的喉咙被坚硬的石块堵着,肺腔的气流冲啸着挤入血管,隐隐发出些细微的肥皂泡涨裂的回声。

“我做不到……我怎么能把你抹去,我不能抹煞我的理智,我的演绎论将因此饱受攻击。”

“你真的蠢极了,Sherlock,我只是你理智思维的一个符号,你不该逃避,你比任何人都清楚,抹去Mycroft在这里留下的一切资料,不会扭曲你任何的理智。”

Sherlock现在不得不承认,Mycroft看向他的的眼眸中从未有过分毫的动摇。他的眼前浮上乌黑,慢慢吞没他的视线,那个Mycroft在他面前的形象也随即飘渺,朦朦胧胧得太不真实。

“情形不会相差太多不是吗?”

“谁知道,你从未尝试过删除Mycroft的存在,后果仅在一知半解的范围内,但这很值得,你和Mycroft都会认为非常值得。”

Sherlock忽觉齿间萦绕着丝丝腥甜,琉璃小灯破灭的速度骤然加快,心跳催促的跃上舌尖的咒骂被唇口磨成低沉的呢喃:

“……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道别?”

Mycroft整理着一丝不苟的领结,微微笑道:“再见,Brothermine!”

服用药物镇静并不是长久之计。

Sherlock需要的是陪伴。

因此在权宜之下,Mycroft的门禁卡变成了写着Mycroft信息的Sherlock的所有物。

在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放开对Sherlock的限制,就好像他又回到了那明媚的午后,而幼弟的恶作剧也不过是带着海盗帽从身后扑上来的偷袭。

“Queen?”

年长的Holmes从书本中抬起头来,视线顺着光线望到坐在一边地毯上与自己对弈的幼弟身上。他微微扬了一下眉头,目光的焦点凝在棋盘上,头脑中同时回忆着...

年长的Holmes从书本中抬起头来,视线顺着光线望到坐在一边地毯上与自己对弈的幼弟身上。他微微扬了一下眉头,目光的焦点凝在棋盘上,头脑中同时回忆着片刻前是否听到棋子落地的声响。

“主教xb3?”

“啊…白痴。”

中规中矩的走法,虽然称不上是精妙,但是被叫做白痴未免太过苛刻。尽管Sherlock在面对兄长时会下意识提升交流的标准,但显然让他说出这样刻薄话的原因更可能是Mycroft尚未理解他的本意。

“你就像是这颗——Queen。”

年轻人纤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捏起白色的棋子,Mycroft尚未来得及将目光的焦点凝聚在光滑的棋子上,Sherlock就像是丢石子一样将那颗棋丢向兄长的方向。

“Sherly…”

年长者迅速端正坐姿伸手接住差一点落在波西米亚风纹饰的地毯上的棋,他颇为无奈地咕哝着幼弟的名字重新倚回靠背,指腹摩挲在仍带着些许胞弟体温的物件上。

“你还记得我四岁的时候,你教我规则…”

“当然,那是个噩梦,因为有个笨蛋小鬼。”

“哦,得了吧,完全是因为有人空长了年龄而完全不懂得何为教学。但是我要说的不是这个…”

Mycroft露出一个了然的神情,他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等待幼弟的补充,合上手中的书本,将那颗白色棋子放在平坦的书顶。

“你记得你跟我讲过什么吗?Queen的责任是什么?”

“责任?”

“是的,责任。”

“Mycroft!”

“抱歉…”

“如果你要说‘回忆扰人’之类的话我就把所有的棋子都放在你的枕头下面。”

男孩抢着将后半句话先一步说出口,从兄长吃瘪的表情不难看出他确实料中了对方即将出口的词汇。

“责任…我记得,我说过它的责任是保护King,但是你知道,我只是为了让你尽快理解规则,那并不准确…”

“足够了,Mycroft,你就是Queen。”

Mycroft愣了一下,他微微偏着头望向正凝视自己的幼弟。那样子就像是一只听到奇怪声音的大猫,Sherlock被自己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但随即他便眯起眼睛试着将自己的微表情掩饰过去。

“Ibegyourpardon…”

“Well——你的脑筋已经生锈了吗?你已经把答案公布了,Queen的责任是什么,你的责任又是什么?”

“噢…Sherly…”

Mycroft低低地嘟哝一声,他无意地将书本上的棋子用指尖推倒。有种奇妙的感觉从心底滋生,金属城墙依旧尽责的抵挡着名为“感性”的情绪蔓延,但他却忽然意识到,那句话正隐喻着什么,或许、或许他们同时步入了人性的谬误。

“所以你知道吗?”

“什么?”

“拜托,思考一下再回答,Mycroft,你现在就像是我们班级里面每次老师提出问题后立刻追问的白痴学生。”

“我在配合你的炫耀。”

指腹在书脊上轻轻落下,Mycroft扬起一个浅浅地笑容。Sherlock认真望着兄长的表情,良久才意犹未尽般挪开视线咂咂嘴开口。

“谁是King?”

“是你。”

又一次干脆利落的回答,但是这回Sherlock倒吸一口气,他如同受惊的猫咪一般灵活地从地毯窜上沙发,连着挪动两次身子变换坐姿无疑展露他的焦虑,仿佛那一声回应比戒断反应最甚的时候更恐怖几分。

“你疯了?”

“你的计划是谁?”

“…是我。”

雨落下来了,窸窣声响逐渐连成片,Mycroft起身将书本放在沙发垫上,他绕过Sherlock的沙发,站在凸肚窗前将厚重的窗帘掀开一条细缝。黑暗将街道的细节淹没,雨滴落在窗上连成细线,室内的光线折射在光亮的平面,他看得到身后从沙发靠背一段探出的毛茸茸的脑袋。

“你该去睡觉了,Sherly。”

Sherlock从喉咙里咕哝出一声含糊的抗拒,但尽管如此,他还是选择听话地上床睡觉。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无论是对年长的Holmes来说还是对年纪尚轻的男孩来说,在他们对视的时候,在两双有着细微差异的蓝色眸子将对方盛入眼中的时候,有什么升腾起来,无法言明也无法用经验解释,完全不同于幼年时满怀信赖的注视…

那更像是…

巨大的座钟发出沉沉的报时声,飘扬在空中的思绪骤然被落下的雨滴冲淡,Mycroft将沙发上的棋子重新放回未被幼弟规整的棋盘,他停顿一下,眸中的忧虑一闪而过,随即迈开步子走上二楼。

他本计划着看看精力充沛但依旧饱受药物成瘾性摧残的男孩是否安稳入睡,但推开房门后漆黑的房间中唯有雨后泥土的湿润气息。年长的Holmes轻轻舔了一下嘴唇,他迅速地更换了一下支撑脚,随后在黑暗中扬起一个笑,小恶魔,他在心里重复着。

“噢——你被土臭味素吸引到空房间了吗?我真没想到你已经迟钝到会中了放线菌的陷阱。”

在卧室门被推开的一瞬,Sherlock的声音随着昏暗室内的暖橙色光芒一并冲击他的感官。男孩将铺在床面上的厚重书本“砰”地合拢随后推到床边,接着翻个身滚进被子,无比自然且熟练地撑起头对仍站在门口的兄长望一眼。

“晚安,Mike。”

“晚安?Sherlock,你已经是个大人了。”

尽管这么说,但Mycroft依旧在进入房间时顺手关上木门,他站在床边用指腹摸索着解开衬衫的扣子,目光留在被子隆起的小丘上,他只能努力不让自己尾音上扬。

“我会做噩梦的。”

无法反驳。

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难以在溺爱与教育中抉择的Mycroft最终还是以钻进了Sherlock留给他的那一半被子的举动默许了他的请求。夏日里被体温温暖的布料并不能带来丝毫愉悦,而一向厌恶肌肤之亲的Mycroft却毫不介意地感受着幼弟似有似无的触碰。

灯光熄灭,均匀的呼吸声随着落雨填满整个房间。Sherlock的睡眠被不断出现的“跌落悬崖”或“陷入深海”而截成片段,他努力让自己不要像是无措的孩子一样在黑暗中茫然地抽气,但频繁而无序的抽身于梦境再跌入黑暗,终于击碎男孩最后的理智.在某次惊醒后,他的呼吸急促起来,随着窗外渐缓的雨声响起的是轻轻地抽噎。

温暖的触碰让Sherlock下意识地颤一下,他无意识地压低喘息的声音,企望对方不要发觉此时正从眼角滚出的泪珠。他笃信自己的声音足够轻,但是似乎Mycroft就是这样,每次在他认为自己孤立无援的时候,就会发现兄长正站在自己身边。

沾着泪水的皮肤湿漉漉的,尚未完全摆脱困意的Mycroft皱皱眉头,他犹豫片刻,指尖顺着那只被沾湿的手臂滑到的手腕,轻轻点几下男孩的掌心,随后摸索着探下去十指交叉。

Sherlock用力吞咽一下,尽管他清楚自己此时的焦虑与恐慌不过是因为戒断反应,但是神经对于休息的渴望已经远超对行为合规的掌控,于是他下意识的调整姿势将自己转向靠近兄长的一侧。随着他的动作,鼻腔里被填满了淡淡的薰衣草混合菠萝的香味,那个曾被他讽刺挖苦的香水味道,竟然在此时伴随着Mycroft的温度带来了难以言说的安心感。

睡眠与清醒的界限在药物作用下变得模糊,Sherlock在发觉天光大亮的时候,窗外已然铺满啁啾鸟鸣。

“你感觉怎么样?”

“撒旦在召唤我到他身边。”

“Sherlock…”

别用那种奇怪的比喻。Sherlock在心里为兄长落下的声音补上后半句。

“好了,那么就是,像磺化反应过程中温度忽然过高造成原料燃烧,这次你该明白我的意思了。”

男孩将自己蜷起来躲在被子里面,闷闷的声音模糊地传出来。Mycroft撑起身子小幅度的活动肩颈处的肌肉,几个小时保持着同样的姿势让他累极了,但毕竟受益者是Sherlock…那个经常讨厌的让人牙根痒痒的小恶魔。

“让我去苏格兰场。”

“不行。”

如果国际谈判的流程也如同此时一样简单,或许此时已经陷入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备战期。Mycroft有些头疼的揉揉额角,尽管他的回应干脆而笃定,但心中却已经仔细衡量放任Sherlock在伦敦兴风作浪和将人牵制在身边的各项利弊。

“实践也很重要,Mycroft,我的大脑就像是一部精密的机器,不能每天只接受1+1=2这样的输入。”

Sherlock听到一声低低的叹息,他忍不住扬起笑容,凭借对兄长的熟悉,再清楚不过,这是妥协前的无奈。

“三本旧案,只能在我隔壁的办公室。”

“成交。”

嬴政这个人身上的“孤独感”太重,就像遥不可及不可亵渎的北极星。但其实仔细想来,嬴政生命里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很多,甚至与不少人共同走过了相当长的一段路,但由于这份“孤独感”,哪怕遇到再多的人,绝大多数也都像雁过无痕,是匆匆而去的过客。

有政斯,政非,恬政,政丹,政苏,彻政,一句话使政使,民政,水仙,注意避雷。

政斯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政斯首屈一指,这对君臣的是非功过已经纠缠在一起了,提到一个必然绕不开另一个。他们...

政斯首屈一指,这对君臣的是非功过已经纠缠在一起了,提到一个必然绕不开另一个。他们的姓名相伴于后世的每一份史书,不可分割;他们的羁绊在那些传至百世的制度里永生,凝结在那方有着李斯亲手刻上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字样的传国玉玺中。

嬴政的陵墓由李斯主持修建,“你看顾的这片土地是我百年之后的长眠之地”;两个人始于《谏逐客书》的初遇太过经典,被写进课本供无数后人学习,这是属于他们之间的君臣顶级浪漫。

可以说,嬴政的立场、秦国的立场就是李斯的立场,李斯完成了自己整个人从母国的摘除又彻底投身决定报效的国家,这才成就了君臣佳话。李斯的做法像是赌场上赌徒的买定离手,却也孤注一掷地押上了全部身家。

嬴政是千古一帝,其实李斯何尝不是千古一相呢?

斯相算是我心目中的政哥正宫。

至于两个人的收梢,没有什么好多说的,太唏嘘了。但毕竟一方在世时能做到不相负已经不易,何必再去苛求善始善终。

政非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政哥看非非的著作时说的那句“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绝对是君王对于一个人才华的最高评价了。可以想见,那时年轻的秦王嬴政是如何憧憬着这位他眼中的旷世奇才,期待与这样的人推心置腹,期待将他收归麾下为己所用(小迷弟政)。

而我们的非非子呢?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他的选择,在这里不过多赘述。但以韩非冷眼看尽庙堂权术乱世之大势的智慧,怎么会不明白嬴政其实是自己理念最优秀的践行者?无奈立场不一,韩非放不下自己的家国,终于因韩国而死。

不知道韩非在使秦的时候,是否也遗憾过自己的理想与忠诚无法两全呢?

然而,韩非的生命结束,政非的故事却没有。韩非虽死,大秦的规章政令里却恍惚看见韩非子的影子,嬴政少年时读到的惊为天人的那卷书的影响,没有结束。

(非非子你想不到吧,政哥的“死不恨矣”不是说他死也无憾,而是你死了也无憾bushi)

*李斯和韩非这对同门师兄弟仿佛对照组,但难逃“多年以后每段故事原来结尾都相似”的结局,多年前李斯在狱中告别了韩非,多年后李斯自己也从狱中奔赴刑场。

恬政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这对其实跟政斯有点类似,但是文臣跟武将还是有差别的。

蒙氏兄弟是在嬴政少年时期就陪在身边的,绝对的信任。当然后来嬴政也有信任的臣子,但赵国邯郸时还是质子就在身边的肯定更进一层,是那种介于竹马的亲近,这是一众臣子中蒙氏兄弟所独有的。再后来为帝国驱逐匈奴,拱卫北疆,是政哥的底牌与底气,而政哥把扶苏交给蒙恬真的是莫大的信任,甚至是一种未雨绸缪的托付。

还有一个点,恬政是同年生同年死,政哥东巡在沙丘宫崩逝之后没多久,蒙恬就在狱中服毒自尽了。某种意义上算是政哥的cp里甜的比例最大的了()。

政丹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不多说了,荆轲刺秦王人尽皆知。但同在赵国邯郸为质的时光,是他们最无忧的童年。那段共患难过的岁月,那段岁月里无人知晓的孩提间的趣事,与后来的家仇国恨比起来太轻了,或许多年后嬴政成为皇帝了,再想起那段时光里的那个尚未与自己反目的姬丹,也会在安静的长夜里淡然付之一笑吧。

*又来一对赵国质子时期的对照组()

政苏

雷霆雨露,俱是君恩。

最初磕到这一对的时候还是秦时明月启蒙的,两个人的建模实在太像了,父子cp有点带感()

曾看到一个说法,有人问嬴政在乎什么,底下有一个回答是:他的江山,扶苏也能算一个。深以为然。即便是孤寒的帝王家,相信对于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也必然是意义非凡的。嬴政的童年“父亲”是缺失的,也很好奇如果政哥做了父亲会是什么样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爱之深,则为之计深远。政哥绝对是对扶苏寄予了厚望的,从取名就可以窥见一二。“山有扶苏,隰有荷华”,出自《诗经》;对比后来据说嬴政非常宠爱的胡亥,“亥”是小猪的意思,嗯……只能说“宠爱”也许是体现了,毕竟后世武帝也有个“彘”的乳名,但人家好歹还有个“彻”字作为大名(我真的没有在拉踩胡亥……好吧我就是在拉踩)。

结局嘛……一句“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我的心都要碎了。

关于扶苏自尽的解读有太多版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这里不说了,容易掐架。

彻政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感谢忘川!感谢忘川!感谢忘川!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一开始我对这种跨时代cp是抱着观望态度的,但无意入坑后意外好磕。

而且虽然彻政两个人的名字经常并列出现,二人的功绩也同样耀眼,但深究下来两个人其实有点“冰火两重天”的感觉。

嬴政的童年里,父亲完全缺失,在赵国作为质子,日子估计不会很好过。再后来,自己的弟弟成蟜叛乱,自己的母亲“要情人,不要我”。扫六合时期,曾经共同为质的姬丹派荆轲来刺杀他。死后,扶苏“奉诏”自杀,子女被胡亥屠杀,赵高把朝堂搞得乌烟瘴气。嬴政的一生乃至他的身后都在经历背叛,我在开头也说了,个人认为嬴政身上的孤独感极重,他一生都没有留下关于后妃记载的只言片语,这在整个历史上都是极为少见的。这是一种疏离,是压抑和克制,是对于自己感情的绝对掌控。

刘彻不一样。刘彻一生下来就在汉宫,锦衣玉食金尊玉贵,这个世界上没有他要不来的东西。刘彻一生留下的风流逸事不可谓不多,他对于感情向来不吝惜去表露。这是一种坦荡,是绝对的自信与自负。

我的功绩唯有你可以比肩,倘若可以相遇,冰与火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

若果他们见到了彼此,真的会“胜却人间无数”吧。

使政使

就是说,嗯……给了我肖想陛下的机会吧。

父皇,嘿嘿,父皇,嘿嘿嘿……我来啦!!!

民政

龙游四海惊尘世,凤舞九霄傲苍穹。

双秦王

这对了解还不多,不过拿来和猪猪对比的话,感觉二凤的性格更倾向于那种虽然没有那么明显外放的热烈情感,但是属于不动声色的强大温柔,是一个很生动健全的人格呢(笑)。

了解多了会补充

嬴政水仙

我与我周旋久,宁做我。

你没有看错,这次是真·双秦王。

不是拉郎,不是鬼畜,我非常正经。

如果是两个政哥的话,漫长的路途一定会温暖很多吧,知我所思、懂我所想、永不背叛……又或者是一方像指路的明灯一样,指引另一个的自己前行。

毕竟,没有人比自己更爱自己。

入史同大半年了,第一个爱上的也是最爱的就是政哥,有关政哥的cp也磕得遍地开花百无禁忌。但磨磨蹭蹭这么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爱得太深反而不好动笔的缘故,一篇政哥的cp向同人都没写出来(之前写过一篇政苏的,但基本属于亲情向),本文也算是给自己梳理一下思路吧……然后就要开始尝试着动笔了(_)

纯粹个人感想,谢谢你看到这里~

男人要和老婆AA.女人说的话句句扎心。

开端背景1975年,脑洞补全计划之玉泉山优秀霍格沃兹交换生(bushi)

涉及剧情包括神奇动物系列HP系列新神榜系列招魂系列好兆头提及西方众神话提及

原作cp不拆

cb向为主

魔性走向警告

ooc预警

黎明的曙光透过厚厚的云层,为霍格沃兹镶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边。禁林的风刮过一片狼藉的战场,为1998年的春天画上了并不完美的句号。

哈利·波特坐在礼堂的长桌旁,一身狼狈,正在享用他的早餐——一份培根鸡蛋三明治。克利切强烈要求他在吃完早餐后再回去格兰芬多休...

哈利·波特坐在礼堂的长桌旁,一身狼狈,正在享用他的早餐——一份培根鸡蛋三明治。克利切强烈要求他在吃完早餐后再回去格兰芬多休息室闷头大睡,这位布莱克家族的家养小精灵素来在这些小事上坚持着那些古老的礼仪规矩。哈利实在是不想和他争辩,也就随他而去。

战争刚结束,五十位勇士的尸体还在主席台上静静地躺着,悲伤的气氛弥漫在四周,打败伏地魔那一瞬间的狂喜此刻都后知后觉地化作茫然痛苦。他抑制不住地去想,在主席台上有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还有弗雷德·韦斯莱。

他的故人紧闭双眼,身体逐渐僵硬发冷,再无声息。他机械地啃食着三明治,周围的人们或是劫后余生,或是抱头痛哭,但这都不重要了。

最后一个要消灭的敌人,是死亡。

各个学院的学生们坐在一块儿,什么年纪的都有,就连斯莱特林的孩子们都难得在其中,生涩地与其他学院的同学们相处。斯拉格霍恩一头乱发,但还是抓着一个茶杯坐在长桌的角落里和斯普劳特教授与弗立维教授惊魂未定地交谈。特里劳妮以水晶球的精准投放博得了不少学生的崇拜,此刻她却也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神情恍惚地喝着雪莉酒。

“你需要休息,哈利。”

赫敏·格兰杰坐在他身边低声说道。罗恩.韦斯莱正在和他的家人们对着哥哥的尸体落泪,所以三人组此刻只有他们俩呆在一块儿。

“我——我知道。”

哈利回过神来,把剩下的三明治塞进嘴里,低声说道。

赫敏一脸担忧地看着好友,正想说什么,却看到了米勒娃·麦格快步向他们走来。

“你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休息,波特先生。哪怕你刚打败了伏地魔,你再不休息恐怕只会更加糟糕。”

这位临时担任校长一职的格兰芬多院长在统领大局这件事上向来井井有条。哈利开口想应下,却发现自己口干舌燥,而且虽然身心疲惫,却毫无睡意。

他沉默了很久,忽然陷入了迷茫。

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我们会去休息的,麦格教授。”

赫敏低声说道。

“恐怕还不到时候,格兰杰小姐。”

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他们抬头看去,看到了海格正站在他们面前,正一脸惊讶。

“哦——不是我。”

海格连忙摇手,难掩眉眼间的震惊。“麦格教授,有人让我带他过来见哈利——”

一个长发的亚裔少年从海格身后走了出来,模样俊秀,额上佩抹额,鼻梁上横着一道疤,一双看着略带攻击性的眼睛看向哈利,对他礼节性笑了笑。

不知道为什么,哈利觉得他的目光像是在透过自己望着谁。

麦格教授看着来者,倒吸一口冷气。

“梅林的裤子啊,你是——”

“好久不见,麦格教授。我是来送走最后的故人的。”

沉香如是道。

尖叫棚屋里,斯内普的尸体倒在地上,无声无息。沉香半跪在他面前,注视着他的脸,沉默了很久,最终伸手在他的额头上画了个符。金光在他的指尖亮起来,一道符咒被打入了斯内普的体内,很快就消失不见。

“那是什么咒语?你怎么不用魔杖就可以……”

赫敏忍不住问道。她身边站着跟了过来的罗恩,他耸了耸肩,低声对女朋友说:“或许他们东方人施咒都不用魔杖的?下次可以问问秋·张。”

沉香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俯下身,轻声地在斯内普的耳畔说道:“死者不应该多流连凡间。阿尔忒弥斯答应了莉莉,她会在冥河的岸边等待,亲自带你去往斯提克斯的尽头与旧人相聚。西弗勒斯·斯内普,你应该长眠了。”

不知道是不是哈利的错觉,他仿佛看到斯内普的尸体在一瞬间松弛了下来,眉头也舒展开来。沉香站起身,在尖叫屋棚里环顾四周,在看向一个方向时顿了顿。

“是你?我以为你已经离开霍格沃兹了。”

谁?少年们疑惑地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像是为了应证他的话,尖叫屋棚本来打开着的门此刻缓缓关上,露出了门后的身影。

一个背对着他们的女人。她有着一头乱糟糟的金发,穿着拉文克劳的袍子,但哈利可以确定,他的确没有见过类似身形的拉文克劳女生。

“……我不是瓦拉克,我本来就是霍格沃兹的鬼怪,只是之前一直被困在有求必应屋罢了。”

背对着他们的女人平静地说道,抬起头来露出了脸,一双宛若湖水般清澈的蓝眸里没有任何情绪。

赫敏倒吸了一口冷气:“梅林的三角裤啊——她的脸为什么在后脑勺上!”

沉香没有理会少年们的惊愕。他仔仔细细地看着那张脸,低声道:“这是她离开霍格沃兹前最后模样吗?我记得你只会变成一个人最想见的那个人的样子。”

鬼怪平静地看着他,最终点了点头。“伏地魔死了,我的心愿已了。我该回到地狱了。”

沉香看着那张他记了二十二年的容颜,闭上了眼睛,声音有些沙哑:“我知道了。一路顺风。”

鬼怪朝他点头示意,然后凭空消散。沉香睁开眼睛,看向身后三个少年,沉默了一下,把目光转向了哈利。

“你的眼睛很像莉莉。”

哈利听着他的话,呼吸一滞。“你——你认识我母亲?”

“当然,莉莉·伊万斯,一个聪明勇敢的格兰芬多……也算是我的故友之一。”他看着少年额头上那个闪电般的伤疤,“你母亲保护你时所用的魔咒是我一位故人教给她的。很抱歉你父母出事时我不在这儿——我当时不被允许进入英国……算了。”

他像是突然觉得自己的解释如此无力。神明本就不得干涉凡人的抉择生活,哪怕他当时在英国,他也无法阻止莉莉和詹姆的死亡。

“你们所有人一起终结了这一切。这很好,不会再有人为此而牺牲了。”

“我想起来了。”赫敏突然出声,看向沉香,“刚才那个东西,你说它能变成你最想见的那个人。刚才那个金发的拉文克劳——我在凤凰社的合照上见过她。她是多卡斯·梅多斯,最终被伏地魔亲手杀害。”

乍一听到故人的名字,沉香眼眸微动,抬头看向赫敏。他张了张嘴,声音沙哑:“是的,你的记忆力很好,格兰杰小姐。聪明的格兰芬多。或许……你愿不愿意告诉我关于她的一些往事?我只知道她死了,没人肯跟我说她最后的时光里是如何度过的。”

赫敏被他的目光刺痛了,不自在地转过视线。“我也是听穆迪说的……她似乎是因为家人的死亡而加入凤凰社,打乱了无数次伏地魔和食死徒的计划,最终死在了巫师战争结束的前夕。她好像还是波特夫妇的朋友。”

果然啊,沉香恍然地想。她放不下达芙妮的死亡。

“你有些像她,格兰杰小姐。一样的聪明,一样的敏锐。”他轻声说道。

但是她不肯见我。我回到西方后三番两次去到斯提克斯的河畔,她都不肯见我。

铁三角陪着这位奇怪的霍格沃兹故人漫步在战后的霍格沃兹里。他是那么神秘的一个人,似乎与谁都熟识——路过的阿不福思拽着山羊准备去挤奶,看到他时瞪大了眼睛,似乎下一秒就要蹦出脏话来。

他们走到了禁林边缘。禁林里的神奇动物们也都或多或少参加了本次霍格沃兹战争,他们从树林间隙望进去,很容易就看到了马人们在疗伤,独角兽在穿梭,阿拉戈克的后代在巡查。少年们对这类八眼巨蛛甚是恐惧,不欲接近,沉香却仔仔细细地打量寻找着,然后看向了一只断了一条腿的八眼巨蛛,肯定地喊道:“但丁。”

那只八眼巨蛛顿了顿,转过身来用它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八只眼睛看了过来,然后一瘸一拐地快速爬了过来。

“沉香,是你。”

但丁低声说道。

沉香注视着它的残缺的那只腿,半跪下来查看伤口。“这是旧伤。你在霍格沃兹大战之前就受伤了?”

“磕磕绊绊罢了。你怎么回来了?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回来的。”

“哈利·波特终结了这场命运的流转。西方诸神终于明白自己往日的不作为会影响到凡人的命运,这同样也是一种无形中的干涉,所以我在西方的禁令被放宽了。不只是我,阿尔忒弥斯和阿波罗也都结束了放逐,回到了奥林匹斯山上。”

沉香抚摸着它的腿,低声说着。

“哈利·波特。”

但丁重复着这个名字,看向一脸紧张的哈利。“或许,我也该说句谢谢。我喜欢的女孩儿就死在伏地魔的手上。”

它不会忘记1975年的9月,它爬进霍格沃兹,不小心掉落在那个金发女孩头上后所发生的一切。它拥有了名字,拥有了朋友,却在那个冬天失去了这一切。

“我们都被留下来了,但丁。你得要好好地活下去。”

沉香低声说道。

“所以,是我理解错了还是那是真的,你刚才说的那些话——你似乎是个神?”

罗恩怀疑地问道。

“……不重要,韦斯莱先生。我是神也好,不是也罢,总之神明是这世间最无用的存在。决定历史走向、能够打破命运漩涡的是你们,而不是神明。”

沉香低声回答着,注视着天空散落下来的阳光。

阿尔忒弥斯站在霍格莫德的街头,看着巫师们脚步匆匆。沉香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她的身边,与她一起注视着人世百态。

“我已经把西弗勒斯·斯内普送到了斯提克斯的对岸。”狩猎女神低声说道,“伏地魔湮灭,西方诸神已经召开了会议,各方守诺不会让魔法和西方神明影响到凡人的过多生活,也会派神明时刻监察世间是否有邪神动乱。我和福波斯也结束了流放,回归了神位。”

“这很好。凡人的确有我们无法想象的毅力。你有见到梅多斯吗?”

沉香问。

“没有。她应该不想看见我们。但是不管怎么说,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狩猎女神看着街头的巫师们互相庆祝自己存活下来,低声说道。

沉香默默地看着这一切,忽然低声道:“阿波罗知道莉莉·伊万斯和詹姆·波特去世后是什么反应?”

“他很难过。我们当时失去了神力,甚至不能下到冥府去见那夫妻二人最后一面。莉莉·伊万斯是他这千百年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学生,他不是以光明神的身份向凡人传授知识,而是单纯以老师的身份教导她。”

阿尔忒弥斯轻声地说道。“在1976年我们离开霍格沃兹后,我们四处游荡,也曾帮助过沃伦夫妇驱逐瓦拉克(注1),也曾帮天使和恶魔寻找过撒旦之子敌基督(注2)。福波斯一直和莉莉·伊万斯保持着通信……直到她死去。”

“听起来他终于拥有了人性,终于学会了与凡人感同身受。”

沉香回应道。

“我当你在夸他了。实际上现在想来,或许过去几千年我们神明的确一直想错了。其实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也只是一群不老不死拥有法力的凡人罢了。凡人们总是书写命运悲剧,但是神明又何曾逃离得了命运漩涡?”

这位古希腊的女神伸手想要抓住一缕阳光,眯起眼睛。她的目光似乎透过了千百年,看到了俄狄浦斯王那流血的眼眶、安提戈涅临死前的绝唱。她看到了特洛伊的海伦在战乱中飘荡,看到了中世纪萨勒姆那场逐巫案的死伤无数。

“神也好,人也好。总有人为了自己的私欲让世界陷入黑暗,也总有人为了光明不惜献出生命。”

沉香说着,也伸出手来。金色的光芒在他的掌心迸发,就像他在霍格沃兹特快初见莉莉·伊万斯那般,流光溢彩,夺目灿烂。

“命运啊——命运捉弄人,但因此人种下了因果。天总会亮的,不是吗?”

阿尔忒弥斯低声应和:“是啊——但也有人永远留在了黎明之前。太阳升起来了,但那不属于他们。可存者总该向前看,继续走下去。”

“说到这,阿波罗呢?”

1998年的春天伴着细细雨丝消逝。杨戬握着收好的伞漫步在香港的街头,看着立交桥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有点想抽烟。

香港回归后大陆与其的经济来往变得更多了些。老姚老康当然没有放过这个机会,跑来了香港发展,很快就风生水起了起来。李云祥跟孙悟空也跑来分了一份羹,唯一的凡人小姑娘喀莎如今也是个成熟的女人,竟也走出了东海市,成了家喻户晓的歌星。

似乎到头来,一直留在过去的只剩了二郎真君。

他刚看完一出戏,现在只想发发呆,看看雨。他站在立交桥的栏杆旁,一边在兜里找着烟,一边回想刚才看的那出戏。

《德龄与慈禧》,何冀平写的新戏。他很喜欢这个剧作家的《天下第一楼》,所以看完这出新戏后,他其实更多的是有些失望。

但是再怎么失望,这出戏也没有很差,起码值这个票钱了。他一边想着一边翻找,忽然没征兆地翻出了一本书来,顿了顿。

TheCrucible.《萨勒姆的女巫》,是阿波罗在伦敦的街头送给他的那个剧本。

眨眼间二十二年转瞬即逝,他一直把这本书带在身上,他一直记得自己当初翻开这本书时看到的那句台词。

“信仰如果带来了鲜血,就不要坚信那种信仰。而原则,即使是光荣的原则,也不可以成为剥夺人生命的正当理由。”

阿波罗说对了。他的确很喜欢这个剧本。凡人们总是拥有着超乎时代的智慧观念。这一点,神明始终望尘莫及。

而且他不能否认,他的确在想念阿波罗。

杨婵已经死了一千七百多年了。故人来来往往,人聚人散,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放下了,却时刻惦记着自己那位同样相识多年的友人。

他知道沉香最近去了英国。据说伏地魔死了,战争结束了,阿波罗和阿尔忒弥斯也重回了奥林匹斯山。但他没有一起前去,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终究还是有些累了。

“我呢,现在还是就养养老,守着万物生生不息,这也就够了。”

他想着,终于从怀里掏出了一盒烟。烟盒上印着小葫芦药仙的标志,代言人是他那几百年没有联系过的小姨婉罗。他撕开纸烟盒,抽出一根用蓬莱仙草卷好的烟,习惯性地在手背上敲了两下,才想起来自己没有打火机。

但他不需要打火机了。一只修长骨节分明的手伸了过来,打了个响指,香烟就被点燃了。

“我们好像说好了,要一起看出戏的,对吗?”

阿波罗伸手在他的烟盒里抽出另一根烟夹在指间,冲他笑了笑。

杨戬没有说话。他夹着烟抬手抽了一口,抬眉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东方的古老神祇与西方的古老神祇对视着。

他贴近阿波罗,仙草淡淡的香气弥漫在他们之间。

“请你看戏。潮剧的《宝莲灯》,看吗?”

细雨霏霏,人来人往。他们相视一笑。

“焚香升天高,还魂更好。

谁不识花儿好。

奈何人易老,在弥留尽处,

望檐前滴雨,飘渺间,

琼楼和玉宇,都化朝露。”(注3)

END

注1:《招魂》系列重要剧情

注2:《好兆头》的剧情

注3:知名剧作家何冀平作品《还魂香》(又名《梨花梦》)里黑妞白妞的唱词

“哥,我早就长大了。是你跪下来,让我踩着你的脊骨长大。”

*江弘文第一人称

*私设:在学校逃跑的时候在一起了。

*破镜重圆=披着be外衣的狗粮

*结局一设定

*不到5k的一个小小短篇

——

我其实从来也没把张扬当成谁。

我第一次见他还是他刚到那个感恩学校的时候,他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跑出来的。

就那么一瞬间,我突然就想到了林琳——她也是这样,做事的时候爱不管不顾,理性在情感面前不值一提。

所以同事们问我对张扬怎么看的时候,我下意识把这句话答了出来。

不过其实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天晚上他躲在餐车里逃跑的样子。

我当时真的没有想到,在这个人人心怀鬼胎死气沉沉的学校里,我居然还能...

我当时真的没有想到,在这个人人心怀鬼胎死气沉沉的学校里,我居然还能看到他这么有点机灵又有点蠢的人。

所以后来,当我把被电了十五天的他送到校医室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悲哀。就像是给曾经的自己、林琳……那些冲动过的生命,给他们默哀一样。

逃出来之后,我把张扬送回了他家里,然后自己回了北京继续读书。结果没过两天,我就看到这个小孩背着一个旅行包,手里还拿着火车票和身份证,站在我家门口,可怜巴巴地跟我说自己没有地方住了。

他说自己还没想好怎么面对那个把自己送进去的妈妈。我没多问,其实我也理解,毕竟信任这种东西,一旦被打破了一次,就很难再修补回来了。

张扬考了个北京的大学。虽然不是什么看得上眼的学校,不过他自己还挺满意的。

我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他说先留在我这儿再说。

我都明白。虽然我们每个人看起来都和那些普通人一样,但是经历过这种事情之后,又有谁能强大到没有受到一点影响呢。

所以这在我看来也不是什么问题,反正我们两个都是一样的。

他上的大学离家里也不是很远,除了军训那几周,他一般都是走读。

话又说回来,他前两天好不容易抽出空来回家看看我这个“糟糠之夫”,谁知道他怎么就从我同事那听说了我无意间那句“张扬让我想到了林琳”。

他倒是没有和我生气,这事都是我同事告诉我的。只不过他这几天明显就情绪不高,我问他,他就只说是累的。

我心里总觉得过意不去。虽然我说那句话从来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我就是怕他听了有什么想法。可是他这么说,我也挑不起话头,只能在休息的时候多陪陪他。

事实证明,他果然还是在意的。

我问他是不是在意我说他像林琳的话,他说不是。他说他觉得我们两个在一起得莫名其妙,他说他描述不出来这种感觉。

他这话说出来让人摸不着头脑,很像是那种玩腻了的人想要离开的时候敷衍的话。但是我懂。我知道他在害怕。他大概是打从我同事那里听说了那句话之后就在想吧。他一开始可能会怕我是把他当成林琳,再到因为我曾经交过女朋友而怕我其实喜欢的还是女生,再到,再到这个我也曾经害怕过的——

我们之间的感情不过是一起冲破过强权的“革命友谊”,不过是年轻气盛,一时把反抗的热血不知不觉地移花接木成了爱情的吊桥效应。

所以呢,所以我们现在大概算是分手了吧。因为这个问题我也没想明白。

我一开始并不认为自己还会开启一段感情,林琳的死让我痛恨整个世界。恨杨永恩,恨她父母,甚至恨那些被她用生命保护下来的学员,他们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有一个叫林琳的女孩为了他们而被活活电死在感恩室里。我那时候觉得自己剩下的生命就应该用来复仇,推翻那个感恩学校,制裁杨永恩,成功,或者失败,然后凭着我记者的身份,一生为了抵制他们而活。

我想我这一辈子大概也就这样了,然后我就看见了张扬。

他没有我身上的血债,一开始的时候甚至也没有计谋。他在反抗,用他作为初生牛犊的勇气,做着最不顾一切的战士。

我看着他一次又一次替那些其实他并不亲近的人承受电击,看着他在我被关起来之后,被他们当成叛徒一样羞辱。然后我问他,他不觉得委屈吗?

他说不觉得。他说自己是这个游戏的主角。

我说,主角也有会死的时候。

他说,那就要死得有价值。

我被他这话说得心里一颤。明明他不过是高中的年纪,怎么会面对死亡表现得这么平静——也或许就是因为他这么年轻,所以他没有顾虑,只要是他认定的事情,哪怕是死他也要去试试。

他让我看见了另一条路。

或许我不应该给自己背负上这么沉重的包袱。

他们两个真的很像。当初林琳父母认为我们早恋而施压的时候我就问过她,如果我们被迫分手了怎么办。她回答得也是这么干脆。她说如果真的挽回不了的话,那就把彼此忘掉就好了。

他们都活得潇洒,或许我看起来比他们过得更好,可是他们比我过得要明白得多。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我被杨永恩困在禁闭室里,每天睁眼,闭眼,梦里,生活里,全是他。

那时候我把杨永恩惹得不轻,以至于我现在还能回想起当初脑袋里每一秒都有千万根针猛刺的感觉。我见不到杨永恩以外的任何人,我见不到被砖块砌死的窗外的世界,我感觉自己要疯了,所以我拼命地想他。有时候我恨不得跪在杨永恩脚下的时候,我想的也是他。我想他被连续电了十五天,我想他为了我们一次一次消耗自己。我想如果现在在这里的人是他的话,他一定不会放弃。

后来他来找我。禁闭室的门打开了,我依旧闻不到外面的新鲜空气,眼睛被阳光刺得泪水横流。他把我嘴上的胶带撕下来,让我自己选要不要坚持下去。

我点头了,想起他之前的告白,沙哑着嗓子说“如果我们成功了,我就和你在一起”。

他朝着我笑,说那他拼了命也要把这里干翻。

后来我们果然成功了,他说老天都想让我们在一起。谁想到最后是我们自己放弃了。

分手的日子不好过,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物理上的。我为了防止自己每天像自虐一样地不停想他就给自己安排了一堆工作。

还没等我喘口气歇歇的时候,手机上的日历提醒我,张扬下周就要毕业了。

毕业了,也就是说,以后可能再没有机会看到他了。

北京还是太大了啊。

我把手机翻过去扔在茶几上,自己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放空。

我想了很久,反应过来以后,我已经拿着相机站在他面前了。

他穿着博士服,帽子上的装饰跟着他的动作一晃一晃。

他瞪着眼睛问我怎么来了。我说你毕业了我怎么着也得来看看。

他“哦”了一声,也没想着说声谢谢,一脸尴尬地站在一边。

我在心里庆幸自己带了摄像机,打着给他拍照的借口一直粘着他到了最后。他还是那个习惯,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也会下意识用目光找我。我一开始还很得意,后来越想越觉得心酸。这个习惯估计他自己都不知道——否则怎么可能怀疑他自己对我的感情只不过是“革命友谊”。

典礼结束之后,我说他还有些东西在我家,让他回来收拾一下。他还是点头,像是个小孩一样跟在我后面。

说起来也是奇怪,他明明在那群同学面前和我互动得那么自然,留下一个人对着我的时候就这么呆。

我让他坐在沙发上等一会儿,自己去卧室里把准备好的键盘拿出来送给他。

我说这是给他的毕业礼物,祝他以后都可以尽情打游戏了。他说太贵了不想收,眼神却不由自主地往那里瞟。我看着他偷瞄的对象从我变成了键盘,心里好气又好笑。

我说他听了我下面的话可能就不会觉得这个礼物贵了。他这才看我,看得我话到了嘴边一句也说不出来。

我深吸一口气,举着胳膊轻轻环在他身体两边,等了一会儿不见他把我推开之后才抱紧他。

我把头靠在他肩膀上,感觉到他在我怀里不停地颤抖,只能让他原谅我这一次——如果不是这种方式我怕我一辈子也说不出来这些话。他点点头,逐渐放松了身体。

我说我这两个月想了很多,想我们有些狼狈的初见,以及因为一个玩笑就在一起的荒唐。我说我这个脑子实在想不出来什么我们应该在一起的理由,可是我还是知道我没办法不想他。我说:

我喜欢你,从来不是因为你让我看见了曾经喜欢过的影子,也不是因为强权压迫下对一段亲密关系的渴望。我喜欢你,是因为我不知不觉地被你困在了一个只有张扬的世界里,你把我所有的生活都占据了,所以我迫不得已,只能选择喜欢你。

我没敢抬头看他,像是鸵鸟一样把头埋在他颈窝,等着头上时时可能掉落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我以为他不想复合,想了想自己说这么一堆话,就算他想拒绝我恐怕都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就给他找了个台阶,说如果你不想的话,咱们也可以做兄弟。

然后他把我推开了。

还把键盘送到我手里。

他的表情很严肃,真的,否则我也不会愣在当场,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意思。就在我以为自己和他连朋友都要做不成的时候,他突然朝我肩膀锤了一拳,然后抱上来把头埋在我胸口,说:谁想当你兄弟。

他这一拳大概没收劲,锤得我左边肩膀、胳膊,连着心脏一起麻了很久。

臭小子没个规矩。

我把他装好准备拿走的行李一件又一件地摆回去,他跟在我身边捣乱。挂好最后一件衣服之后我才发现身后絮絮叨叨的声音好像不见了。

我转过头,看见他拿着一个相框不知道在想什么。我走过去,发现他拿的是我和林琳的照片。

我没等他问,先开了口,说那一箱里面都是林琳留在我这儿的遗物,前两天收拾出来准备去烧掉。

之前林琳的父母来要过,我只给了他们林琳的衣服这些东西,她喜欢的、珍惜的我都留在手里。我知道这样做其实不对,只不过我也不想让他们玷污了林琳最宝贵的东西,后来我也没想到应该怎么处理,所以就一直摆在家里了。

我说我准备和过去告别了,这些遗物也应该还给它们的主人。

张扬把合照放了回去,叹了口气说林琳下辈子一定会享福的。

她帮了那么多人,下辈子一定会享福的。

张扬把他几个月前搬走的东西又搬了回来,说自己在那个公司实习期辞职了,觉得没有活力。我表示没有意见,他自己的职业自己做主。

可是没等他搬回来住几天,他就又走了。他说要和他妈妈解决一下家庭问题。

恰巧这几天没事干,我休了假也回了老家。

外面蝉鸣声和小孩嬉闹的声音吵得人头疼,我放弃了语音输入,老老实实地用键盘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

我问他回去之后怎么样。他说他妈妈总是觉得愧疚,现在对他就像是养了个祖宗一样,一开口就是嘘寒问暖。他说他不适应。

我说他得给人家赔错的机会,他回了我一个悲伤蛙的表情,我看着那个青蛙,想象他做这个表情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

说回正题,我说杨永恩被找到了,问他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看。

他那边半天没回我,大约过了十分钟左右,才回复了一个[好]。

他当年从东南亚直接跑到了美洲。我们拿不出能上得了法院的证据,加上不确定他到底在哪以及他不在我们能控制的范围,所以一直也没对他做什么。还是后来,有一群家长找到他,聘请他回来继续当校长,他才回来的。

听说他那阵子混得相当不错,还当上了心理咨询师。

我突然就觉得我们之前所有的反抗全都没有意义。

他当然错了,但是不只是他错了。

我还在工作之余继续找能指控他的证据,当然还是一无所获。就在我以为这辈子都不能再扳倒他的时候,他突然被爆出来出了车祸,死了。

可能这就是老天开眼吧。我想他们看见了林琳、看见了那么多那么好的灵魂,应该也对这个畜生恨急了,所以才看不下去了吧。

他出车祸的监控视频没有流出来,后续的我只知道杨永恩家属没有给谅解书,撞死他的人被判了两年多有期徒刑。

今天来墓地的人很多,我以为只有我们这个行业的人才会消息比较灵通能找到这里,结果发现他们好像都能找到。

来的人有家长,有孩子。我看到有人因为情绪失控被拉走,有人对着那张遗照辱骂。但更多的,是来献花的家长,以及他们旁边对着杨永恩鞠躬的孩子。

我和张扬走到坟前,终于看清他那张遗照。

照片选得很好,小小的一张照片上能看得清他那张极具有欺骗性的慈祥的笑。

我没说话,忍了六年的泪水在这张被鲜花簇拥着的照片面前就要崩溃。张扬突然握住了我的手。

他也在战栗,紧紧握着我的手不停地发抖。

他说:杨永恩会下地狱的。

我们从墓地离开了,这之后再也没来过。

我和张扬公开了之后,很意外地没有被棒打鸳鸯,这个世界对我们两个格外善良。

我感受着这几天难得的阳光,叹息一口气,亲了亲旁边睡熟了的张扬。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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