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用范围:公司总部、管理平台或区域分公司、连锁拓展部门(拓展项目小组)
(一)店面分类
1.根据规模,店面分类为:旗舰店、主力店、一类店和二类店、三类店;
2.根据位置,店面分类为:商圈店和定向店;
(二)商圈分类
1.根据商圈性质,分为主商圈、次商圈、IT商圈、家电连锁集中区、非商圈。
(一)旗舰店:使用面积2000m2以上;主要设立于直辖市、省会城市;是所在区域执行标准的示范店,所在区域的培训基地;对社会展示WDM模式的宣传窗口;销售业绩、管理成效、顾客口碑在公司名列前茅;门店功能齐全,产品类别、档次、性能丰富的门店。
(二)主力店:使用面积1000m2—2000m2;主要设立于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的主商圈或IT商圈;门店功能齐全;产品类别、档次、性能丰富;为该地域首要IT产品的购物场所。
(三)一类店:使用面积800m2-1500m2;主要设立于县级(含)以上城市的主商圈或IT商圈;门店功能齐全;产品类别基本齐全,产品档次、产品性能符合该地域消费特点,为该地域主要IT产品购物场所。
(四)二类店:使用面积600-1000m2;主要设立于次商圈、非商圈或大型社区附近,门店功能基本齐全;产品类别基本齐全,产品档次、产品性能符合该地域消费特点。
(五)三类店:使用面积300m2—800m2;符合消费者购物习惯;依靠客流集聚效应(集客力)吸引消费者;位于当地商圈内(主商圈、次商圈、IT商圈、家电门店集中区)。
(六)定向店:依靠宏图三胞品牌影响力吸引消费者;来店的消费者有到宏图三胞的购物习惯;交通便利;店面露出度高;物业租金较低;通常位于非商圈。
(七)主商圈:为城市商业最集中、发达的区域;知名度高;集客力强;交通便利。如上海的徐家汇商圈,南京的新街口商圈。
(八)次商圈:仅次于主商圈,商业比较集中,比较发达的区域;知名度较高;集客较力强;交通便利。如上海的四川北路商圈,南京的山西路商圈。
(九)IT商圈:IT商家集中;为城市或该区域IT消费的首要场所;IT零售发达。如北京的中关村,南京的珠江路。
(十)家电门店集中区:家电门店集中;为城市或该区域家电消费的首要场所;家电零售发达。如北京的马甸。
(十一)非商圈:商业不集中,但有单独商业项目;消费群体相对固定;比较繁华。
五、拓展选址原则
(一)露出度第一原则:店招和门头明显、突出,视觉角度好。
(二)商圈至上原则:选址过程中,首要考虑商圈因素。
(三)有效店面原则:开店要开有效店面,要考虑店址的集客能力、消费者购物习惯,租金费率和销售预估;要考虑新开店面增加销售带来的规模效益(销售规模的增加可以提升与厂家的谈判能力,争取到规模采购的低价,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就近拓展原则:在市场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考虑在短期内对几个相距较近的城市进行开发,从而降低开发成本、后期管理成本,降低管理难度。
(五)租赁期原则:租赁期原则上是5-8年,对于地理位置好的店址,租赁期可延长到10-15年。
(六)商圈店和定向店同开原则:在同一城市或区域,根据条件的成熟度,商圈店和定向店要考虑同时开;如果在商圈内无合适物业,要考虑先开定向店,以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在商圈内找到合适物业后再开商圈店。
(七)门前场地开阔原则:门店门前场地要开阔,便于消费者停车,便于大型户外促销活动开展。
(八)排它原则:同一物业内对同类产品的销售要求具有排它性。
(九)产权、租赁权原则:出租方应为产权方或具备转租权的承租方。
六、拓展选址要素
(一)位置:是否符合商圈的分类和定义,首选相对独立的物业,商场内店面位置应在三层以下(商场经营楼层在四层以上)负一层以上;店面在单层面积超过5000平米的物业内,应选择主通道附近。
(二)交通:是否便利。
(三)门前场地:门前场地是否开阔,是否有停车场和户外促销活动场地。
(四)物业外立面:商场(租赁物业)主门面应在主干道(主导或醒目位置)。整齐、没有树木和建筑物遮挡。
(五)入口:物业是否有独立的入口、辅助通道和货物通道。
(六)使用面积:是否符合店面的分类和定义。
(七)房屋结构:房屋柱间距不低于6米,吊顶后层高不低于2.7米,房屋配套的设备井、减力墙、消防墙不应位于房屋的中心位置,建筑物的形状应基本规则,荷载每平方米不低于350公斤。
(八)垂直通道:各楼层间应有至少两部自动扶梯或其他电梯承担顾客的垂直运输,或者要具备加装自动扶梯的土建结构条件。
(九)基础装修:顶部为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石膏板吊顶或格栅吊顶,底部应铺有镜面砖或地砖。
(十)消防:建筑物应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能提供消防部门有效验收合格证明。
(十一)电容:空调、电梯、商场照明、样机展示等用电系统的总体用电需求不低于100KW/千平方米。
(十二)空调:建筑物内装有可分区独立控制的中央空调系统或具备安装条件。
(十三)产权:产权是否明晰、没有纠纷。
(十四)物业管理:是否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建筑物公共部分的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