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道路救援服务拖车收费标准主要取决于事故车辆能否拖行、车型、拖车公里数以及所在地区等因素。
一般来说,事故类型车型1类的基价标准为350元/车·次,2类为450元/车·次,3类为550元/车·次,4类为650元/车·次,5类为750元/车·次,6类为850元/车·次,这是10公里以内的作业里程收费标准。
超过10公里部分,按实际公里数加收拖车费。以常见的一类车为例,拖车服务基价为400元/次,包括10公里以内的空车费和拖车费。超过10公里的空车费按每公里5元收取。
超过30吨的重量按基本费率的50%(西铜高速公路80%)收取。超限车辆和超限识别标准以内的重量按基本费率的3倍收取。
小型车起步价为10公里380元,超过10公里,从实施拖车开始,每增加1公里18元。中型车和大型车的起步费用达到450元/次、560元/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救援车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要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算。
另外,拖车距离有明确规范,指定事故车辆为起点,拖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故障车辆为附近的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拖至目的地。拖车方要求继续拖车,费用由双方协商。
由于拖车费属于车辆施救费用,所以应由全责方负责;如若双方都有责任的话,拖车费则应按责任比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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