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15年发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形成了《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2015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开了一批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国家发改委方面介绍,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删除近年来已经明确放开价格或取消收费的定价项目,巩固价格改革成果;根据机构改革部门名称和职能调整情况,明确定价部门,落实定价职责;规范项目表述,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化。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保留了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及血液等7种(类),具体定价项目减少到16项,缩减近30%。
征求意见稿显示,铁路运输服务方面列入最新中央定价目录的包括:中央管理企业全资及控股铁路普通旅客列车硬座、硬卧票价率(动车组列车、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客运专线除外),中央管理企业全资及控股铁路大宗货物、行李运价率(定价范围为整车运输的煤、石油、粮食、化肥等货物和行李运价率。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货物运输除外)。
民航运输服务方面列入的包括:不具备竞争条件的民航国内航线及国际航线国内段旅客票价率(头等舱、公务舱除外),民航保障服务垄断环节收费(定价范围为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垄断环节服务收费,民航飞行校验服务收费,民航空管服务收费)。
除此之外,列入定价目录的还有:重要邮政方面的信函寄递资费、邮政汇兑资费、机要通信资费、国家规定报刊发行资费、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寄递资费,重要专业服务方面的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特殊药品及血液方面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公民临床用血的血站供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