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主要写了兔子坡来了新的人家,兔子坡的居民是又兴奋又害怕,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喜忧参半。一开始动物对新人家很满意,它们慷慨大方,它们辛勤耕耘,给小动物们带来了仲夏之夜丰收的希望。它们与动物们和睦相处,可是在这纷繁交杂的世界中,总少不了误会。当然这个新人家也未能‘’幸免于难‘’。
后来小乔奇受伤了,善良的它们治疗了小乔奇。可是被误会了。动物朋友们一位它们在虐待小乔奇,给小乔奇施以酷刑。它们所说的酷刑就是治疗小乔奇伤病必须的一样医用品——那就是夹板。但天下不负有心人,好人有好报。女主人准备了一个晚会,给动物们一个惊喜,动物们在这场晚会中明白了一切,它们又和好如初。
故事中的主人公就像我们一样,不,准确的说,故事中的一切就像我们这个真是的世界,有太多的爱,有太多的好心人,误会使我们更加团结,使我们更加珍惜现在的一切,使我们的友情变得更加金贵。
她说:“不行,上次你都把我的笔弄坏了”我说:“哼,以后再也后再也不跟你玩了”她回答:“哼,你以为我想跟你玩”说吧,我们俩都气冲冲的回家了。第二天早晨,小惠说:“小漫,走啊,去上学”我说:“好啊。等我一会儿,马上就来”小孩子就是这样,友情永远都记得。打仗的事情不一会儿就忘了。
兔子坡这本书让我怎么读也读不完,里面包含了太多太多。让我们一辈子都记得的东西,友情,爱……
一口气读完了《兔子坡》这本小小的童话书,我深深地被书中“新来的一家人”与小动物的美好友谊打动了。
这是怎样善良的一家人啊他们时时将动物当朋友来对待:开车时主动避让着,还在家里的车道入口处特意竖起了告示牌;土拨鼠波奇受到坏狗的欺负,女主人把它救下;那家的男主人更是毫无原则地让土拨鼠将家安在了自己的菜园里;“动物间谍威利”在他们家窗外失足受伤了,他们又救助了它;当他们刚刚碾平的草地被搞得一塌糊涂的时候,男主人却一笑了之……
更为神奇的是,新家人还在一个丰收的仲夏夜里,为动物们准备了丰盛的大餐。动物们马上读懂了人类的心意。在那个盛大的晚会上,动物们尽情欢歌。新家人的善良的举动赢得了小动物们的心。动物们相互约法——不得践踏新家人的菜地。甚至有动物自愿担当巡逻员,日夜守卫菜园……
多么让人感动啊!只要我们人类能够善待动物,动物一样会回报我们最纯真的情谊。
读着读着,我不由想到了去乡下奶奶家发生的事。奶奶的邻居家有两条狗儿,一黑一黄。我第一次去的时候,狗儿会远远地朝着我叫,吓得我不敢靠近。爸爸说:“不用怕,它们不认识你呢,等熟悉了就不会了。”果然,一会儿之后,它们就不朝我乱叫了。
看到我在房子外面吃零食还一个劲儿地看着我,一副很想吃的样子。我扔了点给它们,它们立刻扑上去,吃得津津有味,还不住的向我摇尾巴表示感谢呢。以后,我一有吃的,总要拿到门外,扔给小狗一点。于是,它们只要一见到我,立刻就开心地跑过来,围着我转。我回到房子里,他们也要跟着进屋子。爷爷不同意,说狗太脏了。于是,他大声地训斥着狗狗,直到把它们赶走为止。
因此,那两只狗狗很少会来我们家觅食。偶尔在路上见到了爷爷,也会马上跑得远远的。不过它们见到我的时候,却是热情地围上来,跟我一起追逐玩乐。爷爷常常提醒我说:“小心点!别让狗狗给咬到了!”我对着爷爷笑笑,心想:狗狗才不会咬我呢,我是它们的好朋友啊!
是的,动物跟我们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知道善恶的。如果我们人类能将心比心,多理解动物一点点,人和动物将可以创造出更美好的境界。
还记得当时妈妈给我买了其中的五本,《兔子坡》!我刚看到这个书名就被吸引了,心里涌出好多问题:这是一个住满兔子的山坡吗小兔子在山坡上干什么呢当我开始阅读后,才知道原来兔子坡不仅住着兔子一家,还有各种各样可爱风趣的小动物们。
故事开始了:一户新人家的到来让兔子坡的小动物们既兴奋又迷茫,兴奋的是有了新的邻居,也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迷茫的是,他们为何那么大方、慷慨后来经过相处,小动物们慢慢明白了,是因为新人家他们温和,善良,愿意和与动物们和睦相处。小动物们对搬来的新人家很满意。有一天,新人家带走了可爱的小兔子乔奇,引起了大家不必要的误会。在夏夜来临的时候,新人家把小兔子乔奇送了回来,还给小动物们安排了一顿丰盛美味的大餐,噢……,原来新人家是真正的好人。
事实上,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是有情感的。我从新闻和报纸上看到,有些人仍然敢于冒着触犯《保护野生动物法律》而随意猎杀野生动物以满足他们的私利。他们的行为是我们这个时代所不耻的!
《兔子坡》读完了,故事里每个主人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群天真可爱的小动物……还有那一户新人家,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小动物,救治小动物,包容小动物们,和小动物们和谐共享生活成果。
读完后我有这样的感想: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与动物应该像一家人那样互相尊重,互相依赖,和谐共生。这样我们的地球家园才更加可亲可爱。记得爸爸曾经跟我说过古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诗:“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探母归。”诗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爱护生命,保护动物。爱护大自然,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我现在特别爱读这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图书,已经和同学换着看了好多次,每次都是一拿到手就迫不及待地想把它读完。有时我还会梦到自己身处在某个故事中,醒来感觉甚是有趣!我愿意这样天真,快乐,善良的长大。
这是一套让人长大以后都忘不了的图书,小伙伴们,还等什么我们换起来、看起来吧!
《兔子坡》里面有很多有趣的内容,不愧是著名童话作家写的书,实在是太棒了,但是,这本书很薄,一下就被我看完了。兔子坡里的人物有:小乔奇、还有他的妈妈爸爸威力还有阿达纳斯叔公……还有很多很多,不多说了,下面就由我来介绍一下《兔子坡》里的内容吧!
在一座小山上,住着很多兔子,这个小山上搬过来一个人,其他的兔子鸡之类的动物都因为这户新搬过来的人家,使得动物们都没有看好自己的田地,最后,没有一个长得又高又壮,分明就是害人呢!田地里该枯死的枯死了,该生虫子的生虫子,该长满野草的就长野草,没想到灭顶之灾就这样来了,因为动物们都没有及时的给植物浇水,施肥,拔草,捉虫。这些动物只能天天挨饿,但是有些动物还是顽强的活着。
动物们看了新搬来的人家他们晚上并没有干些什么,也没有什么奇怪的表情,语言也没有问题,于是他们同意让这户新搬来的人家住下来,动物们每天都辛勤的劳动,做饭,天天努力的劳作,这样做会受到应有的回报,从此以后这个小山坡又恢复了以前的欢乐!
读了《兔子坡》我明白了,人和动物是一样的,他们都靠自己的力量生存,遇到困难的时候一起想办法,这让我感到很佩服,我从中也明白了,我们要保护动物,因为每一个动物都是一个生命,如果有一个动物消失了,世界上的生命也就消失了一个,这样一来,大自然的生命迟早会消失,所以我们必须要保护动物,爱惜动物,不能让人轻易就杀掉某个动物。小朋友们,你们明白了吗
在假期里我读了《兔子坡》,它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叫兔子坡的地方,生活着一群小动物们,他们非常热心。和以前的人家幸福的生活着,听说有新家人要来了,不仅让他们十分兴奋,但又有些不安,高兴的是新家人的到来可能会让这里的情况变得更好,但不安的是这家人也有可能让他们的生活更加悲惨……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想做的事只要你认真做了,就一定能做成。我们要像小兔子乔奇那样,把所有困难都抛在身后。同时,我还懂得了:动物也有自己的生活,人类应该和动物们友好相处,只有这样,我们美丽的家园才会处处充满温情。
《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巉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在这海拔8500米以上的冰雪世界里,无数的困难险阻就如一只只凶猛的“老鹰”,时时刻刻威胁着“雁群”,但是每只“雁”都齐心协力,不怕牺牲,共同抵御入侵之敌。
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是无时无刻都离不开集体的。家,是我们最先加入的集体。家人彼此间的爱护、宽容便是一幢大厦的地基;学校这一集体,同学们伸出援手助你解决问题,使你脸上的笑容重现,令这幢大厦不断筑高……家,班级,学校,社会,国家,这些大大小小的集体都是哺育我们成长的摇篮,用它们的真,善,美不断为我们的大厦增砖添瓦。
集体的力量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共同积累。任何时候,集体的温暖都是我们所向往的,为集体多出一份力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向大雁学习,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我们的“雁群”充满更多的力量,拥有更多的真情。
一张奇妙的羊皮纸,记录了一封奇妙的密码信,这……来自冰岛。
里登布洛克是德国汉堡城约翰大学的教授,专研究地质学。里登布洛克教授的脾气很古怪,动不动就生气。里登布洛克教授的侄儿阿克赛尔是一个19岁的大孩子,他爱上了里登布洛克教授的养女格劳拉。
里登布洛克教授和阿克赛尔发现了一本由冰岛著名探险家阿尔纳·萨克努塞姆手写的一本书,那本书里夹着一张羊皮纸,羊皮纸记录着一封密码信,密码信里写着:
七月之前,斯卡尔塔里斯的影子会落在斯奈菲尔的约库尔火山口,从该火山口下去,勇敢的旅行者,可以下到地心深处。我已经到过那儿。
阿尔纳·萨克努塞姆
里登布洛克教授和阿克赛尔出发了,在冰岛,他们遇到了忠诚的向导汉斯·布杰尔克,他们一起开始了惊心动魄的地心之旅。
一路的黑暗,无形的岔路口,他们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证明地心温度不高、发现山洞里大海、看到高如楼房的猿人、火山爆发没有烧化他们、没有水喝时出现的的小溪……
他们从一个火山口进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出来,穿越了地中海。
一个罗盘,让里登布洛克教授成了最快乐的科学家;阿克赛尔因娶了格劳拉而成了最快乐的男人。
地心真的有大海吗真的有高如楼房的猿人吗真的有比楼房还高的蘑菇林吗这些疑问困扰我,我想大家读了这本书也有同样的感受。
一个惊心动魄的旅程甚至发动了我的内心:去地心玩玩,行不
上一个星期,我买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伯内特在英国是一位家喻户晓的著名作家。她1849年出生在英国的曼彻斯特,在很小的时候,伯内特便失去了父亲,为了补贴家用,她不得不在18岁便开始在杂志上发表小故事来补贴家用。
聪明的小女孩沙拉从小就失去了妈妈,与爸爸克鲁上爵相依为命因为家境富裕,她成为学校特别重视的学生,还被珍妮校长看作是学校的荣耀,她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
但是因为家庭变故,莎拉的父亲克鲁上尉在印度死去,一夜之间莎拉变得一无所有,昔日的“小公主”如今不得不面对人生变故和残酷的现实。在绝望之中,莎拉找到了知心的朋友,并依靠她自己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品质重新赢得大家的尊重与喜爱,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小公主。
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玛利亚·铭钦校长,在莎拉的爸爸克鲁上爵还没有死的时候,铭钦校长对沙拉是处处维护,还经常自己掏腰包给沙拉买衣服、鞋子、玩具···因为她觉得这是有利可图的,因为她相信沙拉的爸爸会给她带来很大的财富,她的爸爸一定会往他女儿的身上投资的;可是呢沙拉的爸爸一死,铭钦校长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不仅收走了一切昂贵的奢侈品,还当她就快沦为乞丐的时候,没有关怀,还趁机落井下石,甚至虐待她。当莎拉再一次成为有钱人家时,铭钦女士竟然还恬不知耻的说她对莎拉很好。在我看来,铭钦女士是一个恶毒、自私、唯利是图的人。
我很庆幸我“认识”了这样一位有着坚韧不拔的意志的小公主沙拉。每当我遇到困难,无从下手时,总会想起小公主沙拉。她带着我一步一步向前走·····
艾青,浙江金华人,曾在乡下的保姆家中寄养所以对土地和民众产生了依恋的感情。他的求学之路比较坎坷因与父亲的意愿相违背而被中断学费。在他早期的作品中大多流露出一种沮丧愤懑的情绪,在他一段习画的经历中他所构成的色彩感和立体感的思维方式对他之后的诗歌创作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
这本诗选在资料中介绍并阐述了他们的观点。他们认为1937---1941年是艾青创作的高潮期,也是他最高艺术成就的集中体现,而早期和后期作品则是铺垫,过渡和结束。诗选基于客观评价高潮期作品选用较多,早期和后期更像是扮演着一种陪衬的主角。虽然这种取舍让本书看起来有点失衡但作者的艺术成就也会更加突出。诗选也着重挑选作者抗战时期的短诗,短诗的地位在作者的一生当中不容忽视。
在导读中了解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艾青的诗歌进入了一个较长的停滞期,沉闷期虽然这期间也创作了不少作品但大多价值不高。进入新时期之后艾青重新复出创作出了很多影响很大的诗篇。而与他高潮期创作的作品相比进入晚年期的这些诗篇感情比较沉郁,内敛,深沉手法更为朴素自然,缺点就是艺术感染力没有以前那样强烈了。
读完这本诗选我发现艾青的诗擅长用色彩感强烈,立体感鲜明的画家眼睛和艺术手法,与大地,太阳北方广袤的泥土,民众痛苦的脸色等意象结合。艾青与大多数早期现代派诗人不一样也有益于某些乡土派诗人。艾青创作的题材,紧贴民族和民众情感,具有史诗眼光和视野,他也善于捕捉重大历史事件和时代情绪,借以概括中国某一特殊时期的整体感受和思想感情,传达出中华民族最强烈的内心境绪。
艾青是一个一向在文学道路上奋斗的人有过沉淀但他又重新绽放光彩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学习他的这股冲劲。
深情相对,比肩而立的橡树和木棉,是我国爱情诗中一组品格崭新的象征形象。这组形象的树立,不仅否定了老旧的“青藤缠树”、“夫贵妻荣”式的以人身依附为根基的爱情关系,同时,也超越了牺牲自我,只注重于相互给予的互爱原则。它完美地体现了富于人文精神的现代爱情:真诚,高尚的爱应以不舍弃各自独立的位置与人格为前提。
爱一个人是可以爱他到牺牲自己的生命,而不是借着对方的高枝往上爬,也不是为了炫耀自己而欺骗对方的感情。《致橡树》远远超越了这些,它是新时代的人格在爱情观念上对前辈的大跨越的超越。这种超越出自向来处于仰视,攀附地位的女性更为难能可贵。
诗歌对爱情理想的歌唱、高扬,树立在极有思想含量,极有力度的否定之上。诗人按照先破后立的艺术构思,在诗的开头首先否定了种种世俗的爱情观,着重强调了爱的基础——独立、平等。在作者舒婷看来,尤其是作为女性诗人看来,“她”有没有真正的独立平等意识,是不是十分珍视自己的独立人格和尊严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一个女性必须具有的。
孩子的成长应该是立体的.多方位的.多能力的成长,对孩子的教育也是立体.全方位式的教育,仅仅依赖学校教育,忽视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是一种缺憾。家庭教育既是一门综合性很高的艺术,又是一项异常复杂的过程,它不仅要求家长有个方面的知识和见识,而且要求家长懂得怎样更好地与孩子进行沟通,调动孩子的积极性,让孩子在求知.交友.做人.自我修养等各方面获得良好的教育,促使孩子把潜力完全发挥出来。
教育孩子是一项十分复杂的事情,也是一项伟大的事业。“望子成龙,盼女成风”是普天之下为人父母者最大的心愿。这种心愿从小处看,可以成就一个人的骄傲与辉煌,从大处看,可能造就一个民族的自豪,甚至成为一种文明与进步的代表。遗憾的是,就一些父母而言,望子女成才的心愿却很难实现,下面就我个人在教育孩子方面的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爱孩子,尊重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
在生活中要尊重孩子,以平等的身份对待孩子,与孩子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组做孩子的知心朋友,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孩子的信任。做父母的要爱孩子,也许你会说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哪个做父母的会不爱自已的孩子呢但有些父母的爱并不能被孩子接受和认可,我就常常给我调皮的儿子一个个亲切的拥抱,一个个浅浅的微笑,一次次循循善诱的开导,一件件小小的礼物,这会使孩子很自然的感受到父母给予他的爱,也增强了他对父母的信任感,所以我们家长都应该用爱心去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父母与孩子良好的沟通的前提是倾听
父母要放下高高在上的姿态,学会平等地与孩子交流,静下心来倾听孩子要诉说的一切,哪怕此时你在忙.再累,也要专心致志地倾听,不时地询问孩子:“在学校有什么有趣的事吗上课时你对自已的表现满意吗今天你的笑脸又增加了吗每当我这样问儿子的时候,他总是十分兴奋的向我汇报一切,当他说出自已对事情的看法时,我也会尊重他的意见,与他商量办,给了他足够的信心和自信,我认为这对培养孩子的品格十分重要,倾听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学问。
三、鼓励孩子敢于迎接挑战
当今时代是一个竞争激烈的时代,所以从小就要培养孩子的竞争意识,敢于迎接挑战的精神,学习上我常鼓励儿子说:你太棒了,真聪明这么难的知识你都能答对,妈妈好佩服你啊,他一听就很高兴,而且还调动了他的学习积极性,当他遇到困难时,我不断地给他打气,此时我也会和孩子一起努力,用实际行动感染他,也达到了品德教育的目的。
四、教育孩子正确地面对挫折
在人的一生当在,遇到挫折在所难免,苦难是人生的一大财富,不幸和挫折可以使人沉沦,也可以铸造人的坚强意志,成就充实的人生,苦难是人生的一位良师,他能教给孩子学会用感激的心情.积极的态度对待一切问题,勇敢地参与社会竞争
五、培养孩子的适应能力
在实践活动中,针对发生变化的客观形势运用自已的智力等诸因素进行自我眺控.自我改造.实现主观与客观相融,从而保证实践活动正常进行的能力,自古以来,它就是求得生存的基本能力,今天人类社会迅速变化和激烈竞争的时代,需要人们更强的适应能力,谁的适应能力强,谁就能生存下去,就能更好地发展下去,就能迈下成功的彼岸。
六、与孩子一起阅读书籍
家长与孩子共同阅读,孩子可以从中得到快乐及满足,能感受到爱及温暖,有时更甚与对书本身的兴趣。
七、表扬是塑造好性格的妙方
人性最深切的渴望就是获得他人的赞赏,孩子当然也不例外,来自父母的赞美会激起孩子内在的自我价值和尊严感,促使他们进一步强化良好的行为,直至养成好性格,
八、父母冲动的行为会让孩子性格逆反
父母应该认识到,逆反是青春期孩子发泄情绪的一种方式,父母应该冷静处理,不要总和孩子“顶牛”多和孩子沟通,这样才能逐渐消除孩子的逆反心理。
九、学会宽容和忍让
宽容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能够宽容和忍让别人缺点和错误的人,确实是一个高尚的人,这样的人,便是人世间一道道美丽的风景,宽容更是一种能力,人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宽容伤害自已的人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我们的心如同一个容器,当爱越来越多的时候,仇恨就会被挤出去,我们只有不断地用爱来充满内心.用关怀来滋润胸襟,才能让仇恨没有容身之处,宽容不仅需要广阔的胸襟,更需要很高的智慧。
十、遇事允许孩子申辩
申辩也是一种权利,有的父母喜欢那种腑首帖耳“听话”的孩子,父母怎么讲,孩子就怎么做。一旦发现孩子做错了,就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训斥,打骂孩子。不允许孩子申辩,这样不但不能使孩子心服口服,还会使孩子滋长一种抵触情绪,为谎,推脱责任埋下恶根,孩子申辩本身是一次有条理地使用语言的过程,也是父母交流的过程,如果父母能意识地找一些问题来与孩子辩论,孩子的思维能力和口语能力可以得到很好的训练。
十一、避免把孩子的分数看得太重要
作为父母不要整天盯着孩子的分数,做孩子分数的晴雨表。孩子得了高分就心花怒放,得了低分就心灰意冷。弄得孩子整天心情紧张,诚惶诚恐,无心学习,父母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孩子的品德培养上,放在创造能力.学习能力的培养上,让孩子将来即使上不了大学,也能够自食其力。
十二、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只有不懂如何教育的父母
家长总爱将教育孩子当成风筝,任其高飞,线绳终端不离手心才踏实,而孩子却愿当只小鸟,渴望飞翔,家再温暖,也总是孩子练飞的首站,而不是他飞翔的天空,不能将其终生关在小天地里,家长的双手不是用来使劲捆绑孩子手脚的,而应该是用来磨练孩子翅膀的。
十三、善于发现并培养孩子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从兴趣出发,才能让孩子乐学,现在社会上有种怪现象,那就是小小年纪,大多数孩子要学很多门知识,很多家长不去考虑孩子学习效果如何,好象是学的内容越多,孩子就离成才就越近,完全不考虑孩子是否愿意去学,有没有兴趣,结果造成浪费金钱,浪费经历,更浪费孩子天真的快乐时光,所以我希望父母从平时的生活学习中捉孩子的兴趣点,加以引导,然后再给他们的兴趣去点温加油,让他们燃烧起来,这样才会获取更加的效果。
开始认识《京华烟云》是由于其电视剧的热播,我看了几集,便对原著产生了兴趣,我明白了这是国语大师林语堂的经典之作。
《京华烟云》思想美。全书受老庄思想的影响,能够看出林语堂很收道家思想的熏陶。每一章的开头都有一小段庄子的话,比如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虽然我看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但我相信那和一章的资料有哲学上的内在联系。其思想美更体此刻对民族灾难与传承感知和认识上,读罢全文,我还有一种心绪难平的感觉,好像对我脚下的这片土地,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读罢全书,意犹未尽,在作的时候,我相当于再看了一次本书。越是品味,越是反反复复地读。我越觉这书之妙。
姚思安,一个深受道家思想熏陶的智者,性情随和,胸怀宽广,为人坦荡,关心儿女。正是在他的教导下,才培育出两个冰雪聪明的女儿,在那个时代,他的思想比较开放,他不叫他女儿裹脚,他让女儿受现代教育,却都有着传统女子的完美之处,还教木兰识甲骨文。最终他因忧国忧民而病卧不起,当他在临终前,曾要求见牛素云一面,他说了句记住你是中国人。也许正是因为这句话,才拯救了牛素云的灵魂。
我很喜欢木兰,富有才情,柔美婉约,给人以灵86.动之美。她从小便识甲骨文,知书达理,并且女身男命。书中有一段讲木兰在杭州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她用自我对生活的理解和热爱,让她的家庭充满世俗的欢乐和享受。她作的美食,她房子的布置,她悠闲欢乐的生活,可是丈夫荪亚却放荡不羁,不甘平淡,喜欢曹丽华那样的新式女子。应对丈夫的背叛,她以她特有的方式,凭借她的智慧和毅力让问题迎刃而解,从而维持好她的婚姻。
我也很喜欢莫愁,莫愁是个沉稳,节检,教养好的富家小姐,她是个思想成熟,性格稳健,遇事有主见的女子。之后立夫娶了她是他一生的幸事。当立夫出事后,她能沉着应对,把立夫平时的文件都烧掉。她还很孝顺,婚后还亲自孝顺母亲。我最佩服的就是她了解木兰和立夫之间的这种感情,她能够理解,能够把事情处理得很好,不会让他们三个人之间感到尴尬。
曼娘是中国传统妇女的典型,谨守礼法,矜持自重。她理解了传统的思想教育,并将这些思想贯彻到了行动上,甘愿地以清白之身为丈夫守了一辈子的寡。她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可是我认为那种感情,远不是这样的话能够解释的。书中还有一段是姚思安预言到中国战争爆发的必然性,把中国能否战胜的问题归在了曼娘对于中国是否应当打仗的态度上,看似很荒谬。但其中应当有很大的原因吧。我的理解是像曼娘这样封建制度的受害者,也能够有反抗日寇的决心,那么中国又怎样会没有期望呢其实曼娘自我也很矛盾的,我认为她也是不断跨越传统,她还和木兰一齐去看过电影呢。
我对冯红玉这个人印象深刻,可是还是不理解她的行为。我感觉她太多愁善感了,实在受不了。也许她自小多病,又是个才女的原因。最终她却因为阿非对宝芬的仰慕,使红玉对阿非产生误会。红玉爱阿非太深了,加上自我将阿非的话理解错误,精神崩溃,最终跳潭自杀。太纠结了。
以我之见,《蛙》中的书信,其实也可不要。但莫老师为什么会加上书信,自然有他的道理。看看这些书信,都是写给一个日本人的,这个日本人名叫杉谷义人(亦可理解为山谷蚁人)。第一封信的开头一段就提到了杉谷义人的《文学与生命》的长篇报告,或许就是这个报告的题目成了写作这部作品的由头。其次,这些书信为什么是写给日本人,而不是美国人或英国人、印度人呢从后面的书信和故事中,我才知这个日本人既是伏笔又是铺垫,因为故事中涉及了杉谷义人的父亲----侵华日军的一名指挥官杉谷,使故事更加戏剧化。其三,莫老师通过书信表达了自己的谦逊之心,书信内容反复提到了杉谷义人给予的指导和鼓励,其用意同时也反映了作者对作品主题的谨慎态度,即:为什么那么多作家没有写中国的计划生育
从书信带出小说故事,从小说故事又牵扯出九幕话剧,这种写法匪夷所思,但是构思缜密、环环相扣。主人公在书信中多次提到要给杉谷义人创作话剧的事,同时又通过书信反复解释为什么还写出这个话剧,而没写出话剧的原因就成了小说记叙的主体,即关于姑姑和计划生育的故事。这些原因都说完了、故事都讲完了,又通过书信交待:可以正式创作那个话剧了。而那个话剧其实又以新的形式、新的叙说方式,重复了姑姑和计划生育的故事,但读来丝毫没有重复之嫌。这就是莫老师的高妙之处!
我认为这个话剧的最大好处,就是让人巩固了对小说故事的印像,达到了让人过目不忘的效果。如果没有这个话剧,很多人将是健忘的,他们会忘了这个小说到底说了什么。
二是书名人名新奇怪诞,紧紧围绕主题服务,达到了强化主题的效果。
看到《蛙》这个书名(题目),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以为是关于青蛙的什么事情,但看完故事,方知这一猜想大错特错。即然是讲计划生育的,为什么不用“蚁”作题目呢人生如蚁啊,人多得像蚂蚁,也确实需要控制生育啊。但看完这个小说,我不得不佩服用“蛙”作题目的妙处,它不仅精准而且大有深意。因为蛙是由蝌蚪蜕变而来,而蝌蚪又与显微镜下的人的精子十分相像,据说也与人体胚胎初期发育形状相像,而且蛙的生殖能力十分强大,是支持计划生育的强大论点。同时,我认为名字越短越能激发人的探知欲。《蛙》的一声,莫老师的这个目的也实现了。
再看看故事中的人物,除主人公的名字叫蝌蚪外,还有95%的人名与人体器官有关,比如:陈眉、陈鼻、肖上唇、肖下唇、万心、五官、袁腮、王肝、王胆、李手、王脚、郝大手,等等,这些带有人体器官的名字,给人以肉体横陈、到处都是人的感觉,不断强化着“人和生育”这个主题。同时,民间工艺大师秦河、郝大手大量生产、无处不有的那些泥娃娃,以及袁腮的牛蛙养殖场的蛙与蝌蚪,更给人无处不是“人”的印象,人多得简直让你无法呼吸,进一步强化了人满为患的主题。
通览全篇,作者从题材、体裁、情节、构思,甚至人名、书名都是苦心思虑、下过苦功的。这些人物个性鲜明,又互相影响、相互交叉,人与人互相纠缠,故事情节相互纠缠,形成一幅人头攒动、人事纷纭的画卷。小说并未说“计划生育如何如何好”,但透过这些故事和场景,却让你强烈感受了“计划生育很难做”和“必须计划生育”的思想,读来令人拍案叫绝!
三是矛盾冲突迭宕起伏,故事情节富于戏剧,真实感强。
《蛙》虽然讲的只是很普通的乡村的计划生育,没有什么波澜壮阔的大事件,但其中的矛盾冲突却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仔细看看,除了人物与事件、生育与超生的矛盾外,故事中的每个人似乎都是一个矛盾的混合体。比如:姑姑本是一位抗日军医的女儿,是一个英姿飒爽的抗日英雄,解放后成为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专事接生的妇科医生,并被人们神化成非常神圣的“送子娘娘”。但是这个“送子娘娘”后来却成为计划生育的推手,专门开展引产、结扎、惩罚超生、打击偷生之类的事情,原来为人接生的主业变成了副业,原来“送子娘娘”的光环变成了扼杀婴儿的“杀人魔王”,原来的抗日英雄因为恋人叛逃而成了特务、内奸和,原来处处受人尊敬的待遇落到了现在处处被人讨厌甚至追杀的境地,原来连日军司令都不怕现在反而被一只青蛙吓晕。而且更为矛盾的是,专门从事接生和计划生育的姑姑和小狮子,竟然双双失去生育能力。一生致力于计生事业的姑姑和小狮子,老年时竟身体力行地支持超生偷生,小狮子甚至知法犯法地偷偷花了5万块钱找被毁容的陈眉为自己代孕。
说到陈眉,她可是整个故事中命运最为悲惨的人物。陈眉是陈鼻的女儿,有倾国倾城之貌,本该有一个极为美好的未来,然而她拒绝靠姿色而坚持靠体力吃饭,结果被工厂的一场火灾烧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成了神秘的蒙面疯子,并被穿越到民国县衙大堂打输了为人代孕的官司。陈眉的老爹陈鼻本是乡里第一个万元户和一个生存能力极强的暴发户,因为超生偷生几经折腾,晚年却沦为一个遭人唾弃的乞丐。还有那个矮女人王胆,竟然为了偷生采用抗击日寇的地道战术,让人感叹母亲的伟大而对其生出恻隐之心。
矛盾冲突是小说的灵魂,透过矛盾冲突反映现实生活是小说的使命。《蛙》中的所有矛盾冲突,都是时代背景下的必然。经过那个时代和感受现实社会生活的人,都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都会感觉故事中的人就是身边的人甚至自己,都会认定那些矛盾冲突是客观存在的,那些人物事件是客观真实的。人物矛盾的复杂化、戏剧化,充分体现了莫老师制造矛盾冲突、把控矛盾冲突的能力,矛盾演绎技术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四是语言朴实,土得掉渣儿,但通俗易懂、引人入胜。
《蛙》讲述的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故事。故事的叙述语言基本都是中国北方的乡村俚语,是朴实的大白话、大土话。从某一方面看,汉语普通话可说是以北京和中国东北话为基准的语言,因此北方土话本身可算是普通话的一部分。在普通话的语境里,北方土话具有强大的感染力,这也是赵本山的相声和东北二人转广受欢迎的主要原因。
我认为,《蛙》使用乡村土话的叙述方式,讲述涉及广大农民阶层和普通民众的计划生育的故事,是非常适合的。正因为它土得掉渣儿,土得有思想、有个性,有乡土味和民族味,且文字粗放、符合人性,却又叙事流畅、表达细腻、情节生动,所以更加通俗易懂、更富表现力,而且很多土语字字珠玑,令人捧腹,引人入胜。
总之,作家是靠作品说话的。仅仅一《蛙》,已经充分体现了莫言的文学造诣,让我们听取了“哇”声一片。所以,莫言获诺奖可说是当之无愧,莫言获诺奖可说是地球人对中国文学的首肯。这是事实,也是我们读者的最直接的感受。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珏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熏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
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
瑞珏,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珏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珏,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翻开了《列夫·托尔斯泰传》,从而来体会了托尔斯泰的人生成长的艰辛历程。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专制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他的母亲逝世时,他还未满一岁),可是他至少还能坚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我。最终,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最终他以自我的努力而成了俄国作家,成为了“俄国的一面镜子”。
影响我们成功的决不是环境,或者遭遇。而是我们是否能坚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以前也看过一些托翁的作品,如《安娜。卡列琳娜》、《复活》、《战争与和平》,也只是为作品的情节所吸引,可能是文学欣赏本事低下吧,真的没有从托尔斯泰的作品中学到什么,或是受到什么感动。仅明白他是一个多产的作家,很是崇拜他。
然而,此刻经过亚。波拨夫金的介绍,对列夫。托尔斯泰的生平有了更多的了解。原先托翁出生与贵族之家,有着显赫的家族背景。他从小就显露出文学方面的天赋,生性善良,同情人,少年时期就与那个上流社会格格不入,受不了奢侈的生活,心中烦恼、郁闷、总是想着什么释放,可是他却怎样也找不到出口。
为了找到生活的出口,尼古拉耶维奇做了许多努力,想要放弃伯爵身份和财产,去从军,勇敢的为俄国的命运奉献自我的一切,甚至是生命。可是最终军队的生活也让他感到厌烦,绝望。在这种不停的奔波中,托尔斯泰看到了一点生命的光明吗他最终拿起了笔,开始写《童年》,充满对自然,自由的渴望,写作中他感到欢乐,这是生命的释放吗托尔斯泰用眼睛看一切,尤其是俄国农奴制度下的丑恶,他全用文字表达出来,其中透露着对农民的深切同情。
真正让我感动的是托尔斯泰不仅仅用文字来抨击社会对农民的剥削,并且用实际行动去挽救农民的悲惨命运。他不停的在各处奔走,与许多人接触——都是些道德高尚的人。他也同农民接触,了解他们的生活,帮忙他们,想要让他们脱离苦难的境地。他甚至为自我是个贵族而感到羞耻,他放弃所有的不动产,把小说稿费无偿的捐献给农民。他在生活上苛刻自我,不吃荤,他同农民一齐割草,梨地,这样做时他从内心感到欢乐。也正是这样做,他才与他的家庭,家人越来越疏远。
最终,托尔斯泰死了,在这个如牢笼般的社会,他得到解脱。最终的生命他彻底受到压抑,所以他离家出走,却是在禁锢中死去。死的时候,受到成千上万的人的护送。
这就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生,不平凡的生命。永远如一盏明亮俄国腐朽的制度。他的痛苦全系在苦难的农民身上。他说:“不应当为自我一个人生活。这是毁灭,仅有在你为别人而生活或培养自我能够做到为别人而生活的时候,那才是生活。”这就是出生贵族家庭,却抛弃贵族身份的一个伟大,高尚的人。
所以,从托尔斯泰的身上我们能够看到,影响我们成功的决不是环境,或者遭遇,而是我们是否能坚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托尔斯泰传》便很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第一次知道半生缘,是看了林心如演的电视剧,当时觉得还蛮好看的,然后再是看的小说。
当时感觉这部小说固然是好,可到底平和了些: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富商之子沈世钧与出自寒门的顾曼桢相恋。世钧因经历过寂寞的童年而格外渴望温情,曼桢则因家中弟妹多而颇具长姊之风,故两人走到一起极为般配。但他们还是被拆散了。曼桢的姐姐出于私心,设计让曼桢嫁给了自己的丈夫,此后曼桢和世钧一别就是18年。18年后当这对有情人再度相逢时,虽然彼此依然深爱,但岁月无情,他们都回不去了,于是只有在心中惘然地祝愿对方幸福
我其时不太理解世钧和曼桢的感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特别务实。两人见面时谈论的多半是工作、同事、家人之类,不像是在恋爱,倒像是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似的。小说的结尾我也不能接受,多年以后世钧、曼桢重逢时他们似乎没有狂喜,更不消说下决心去改变各自的生活了。两人只是在内心深深地震动着,然后云淡风轻地问好,见对方生活得不坏似乎就心安了,接着就各人走各人的路去了。“这算什么大结局呢!难道人到中年就会失去追求幸福的勇气”那时的我直犯嘀咕。
这回"五一"长假得以重读《半生缘》,我终于有些懂小说里层层包裹着的心了。我甚至爱上了那种波澜不惊的爱情。我喜欢看到男女主人公新年里在寥落的小饭店里相识,喜欢看到世钧冒了雨去公园找曼桢失落的手套,我也赞成主人公表白心迹的方式:曼桢不由自主地告诉世钧她一向讳莫如深的身世——父亲早逝,全家6口人的生活顿时失去了依靠,不得已姐姐曼璐牺牲了自己去当舞女。世钧听得感同身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微笑道:你不要难过。
这种素朴如蓝印花布的对白,令今天的我听来尤为感慨。是啊,一个年轻女孩将她从不肯透露的清寒的家世原原本本告诉了对方,如果这不是爱,那还会是什么呢世钧自然也懂这层意思,所以才温和地、略有些笨拙地安慰她。他说得似乎简短了些,不过也许这样更好,简短总是跟隽永连在一起,纸短而情长,言浅而意深……曼桢和读者们都听出了他话里隐藏着的万斛情意。
世钧和曼桢定情后的家常日子亦是我百看不厌的。慢慢地看着世钧热心帮着曼桢找房客,看着他一天好几趟地来找曼桢,看着小别后他第一次见到曼桢时微妙的心情:他几乎认不出用湖绿羊毛围巾包着头的曼桢了。这样是否好看些他说不上来,不过他还是喜欢她平常的样子,不喜欢有一点点改动……这些情节都让我有说不出来的欣慰。没错,这都是些好兆头,只有结结实实地爱着对方的男人才会有此种心情。曼桢的表现也委婉动人:她替世钧打毛衣,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团绒线;替世钧送早点过来,因为他无意中说过一句“早餐都是在外面将就的”;世钧离开她几天,她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于是忍不住去找叔惠,因为叔惠是世钧的好友,她若去了叔惠肯定会对她说起世钧……
读这些楚楚动人的细节,真有那样的感觉:一个人如果一辈子不谈一回像世钧、曼桢那样的恋爱,实在是亏了。
读懂了这一对恋人相濡以沫的感情,再来看他们最后的选择,似乎就释然了:他们都体谅着对方,希望对方比自己生活得好,所以才全无再续前缘的念头。世钧是因为有了妻子孩子,惭愧自己给不了曼桢碧绿鲜洁的爱了,曼桢则是不愿意令世钧为难。总之在他们看来,只要知道彼此仍然深爱着就已经足够,至于终生厮守,他们不作此种奢望。
从一知半解《半生缘》到心领神会《半生缘》,也许这就是从青春年少到淡定中年的距离吧。与其说是喜欢世钧、曼桢的半生缘,还不如说是欣赏他们的生活态度: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些寒意的,却不抱怨,不沉沦,只沉静地行走在茫茫人海之间,并且真诚地希望自己能给周围的人带来一点暖意。
或者这也正是张爱玲的生活态度。写作《半生缘》时,张爱玲已与曾经深爱的胡兰成分手。没有了爱,仍然写出了这样温婉纯净的故事,塑造了曼桢这样“命运虽百负之而不恨”的女性形象,而且还以深情的笔墨写下了不少使作品更加醇厚的点滴,比如说南京的玄武湖、清凉山,安徽的瓜片茶、炒米粉,做父母的怎样抱怨儿子不听话,年轻一代又怎样热衷于看电影、郊游和照相等等,凡此种种,除了说明作者对世间真爱和人间烟火的不舍,实在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又有些怀念旷世才女张爱玲了……《半生缘》是张爱玲的不了情,而张爱玲则是读者们的不了情吧。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述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当我在深夜读完这部小说后,我竟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和感动。是的,毫不夸张的说,我的双眼噙着即将崩塌的泪珠。所以,我选择写点什么,以此来平复内心起伏不定的心绪。深夜,一本书,一盏灯,一个人,一阵敲击声。虽然打破了夜的宁静,但却温暖着我的心。
狄更斯的《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作为小说时代的一个大背景,以发生在法国和英国两个国家之间的故事为主线让我们读者真切感受到革命时期的暴动,残忍,罪恶,无情等等。可是,之所以这部《双城记》会轰动世界,并非在于作者用那么多现实的笔触描述了革命时期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而是在这样时代背景下对爱的繁衍与溶解的一种表达。正是对于爱的描述让人在最终不是只剩下对革命者残暴的愤怒和谴责,而是深受爱的洗礼,坚信爱才是永恒。
狄更斯用曼内特一家血浓于水的亲情,罗瑞对曼内特一家的友情,查尔斯达尔内及西德尼卡尔顿对露西曼内特的感情来诠释他的主义——人道主义。
距离看狄更斯的作品最近的一部也是在去年看的那部《雾都孤儿》了,这几天看完《双城记》之后,发现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始终有充满爱的一面,无论他们深陷多么巨大的危机之中,只要你坚持你的善良,就会有拨开云雾见天明的时候。不管是《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忒维斯特还是《双城记》中的饱受摧残的曼内特一家。狄更斯的人道主义充斥在他作品中的字里行间。
《双城记》中的人物很多,各个都很鲜明:被困巴士底狱十八年的老医生曼内特;心地善良,即使在家庭最无助之际也把家收拾的井井有条的露西;不跟贵族同流合污,甘愿放弃自我的贵族身份,来到英格兰过着隐姓埋名生活的达尔内;善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台尔森银行职员罗瑞;嗜酒成性却有着一颗完美的心的卡尔顿;还有忠诚的杰瑞和普洛斯小姐,以及压迫人民,焼杀奸掠的埃佛瑞蒙德侯爵,带着复仇怨恨的德伐日夫人……可是,在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脑中挥之不去的依然是那个放荡不羁,嗜酒成性却又才华横溢,为了心中所爱能够献出自我生命的人——西德尼卡尔顿。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没有之一。
记得早在我们教授讲解《双城记》的时候,她就说过,“在现代估计没有哪个男人能够为了所爱的人甘愿替情敌去死,以此成全喜欢的人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齐”。可是,作品中的卡尔顿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很难用“傻”这个字来解读他。或许放在今日,多少人会指着你的额头骂你傻,如果你是现代版的卡尔顿的话。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却温暖着、感动着无数个跟我一样读过《双城记》的读者。
小说中是这样写的:“西德尼卡尔顿是最懒惰最没出息的人,却是斯特莱佛最好的朋友,他俩灌下的酒能够浮起一艘豪华巨轮。”“太阳凄凉的、忧伤的升了起来,照在一个极可悲的人身上。那是个很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却无法施展自我的才能,用那才华和情感为自我获取幸福。他明明白它的危害,却听之任之,让自我消磨憔悴。”
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的。卡尔顿也是,在他与达尔内在酒吧喝酒时,他说“为露西曼内特干杯”就看出了他对露西产生了微妙的感情。他也曾向露西表白过,即使,在露西内心爱着的人始终是达尔内。他在与露西剖露内心的告白中有这样几句:“我期望你明白你是我灵魂的最终的梦想……可那只是梦,整个儿是个梦,一个没有结果的梦,醒来时还躺在原先的地方,可是我仍期望你明白你曾唤起过我这样的梦。”然后,他便遵从露西的选择,只是偶尔来索霍见曼内特医生一家。他用这种隐忍压抑着自我的情感的方式来对露西报以最衷心的祝福。
卡尔顿并没有因爱生恨,并没有因为露西的拒绝而对曼内特一家无比的憎恨,由此可见肉体和精神的爱恋是有着天差地别。露西漂亮,不仅仅在于她的外表,还在于她内心的善良。卡尔顿喜欢的露西不是肉欲的那种快感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善良和美的追求。所以,他选择退出情场角逐。可是在最终,他为了露西一家的幸福而甘愿用掉包计换出达尔内使自我走上断头台,走向死亡,这种利他主义在小说的最终被推向高潮,而卡尔顿的灵魂也在最终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
小说的最终,卡尔顿借圣经说的那句话让人不禁会跟着读出来:“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顿,人虽然死了,但精神不死。卡尔顿死了,但他用个人的生命换回了露西一家的幸福。在卡尔顿上断头台前他说:“我看见了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看见了露西、露西的父亲、善良的老人罗瑞、看见露西怀里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听见他告诉孩子我的故事,声音带着颤抖,带着深情……”
能够说,狄更斯对卡尔顿这一人物塑造上多多少少都有自我的影子。而卡尔顿也是整部作品中最难以理解的人物。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能够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能够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提高的阶梯,有了今日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期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我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忙!
读完《威尼斯的小艇》这篇课文后,我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威尼斯这座水上城市。
这篇课文经过向我们介绍威尼斯小艇的模样,船夫驾驶小艇的高超技术以及小艇在威尼斯的重要性,展示了着名水上城市威尼斯特有的风光。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着一只雄鹅带着仅有大拇指这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男孩尼尔斯仅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可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厌恶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
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我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向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回到家乡,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自我祖国的奇山异峰、秀丽的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听了许多祖国的传说,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并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我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它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心。
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光,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同时增进了我对伟大的祖国——中国的热爱。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并且我也想变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儿骑在鹅背上遨游祖国。
今后,我要多多阅读这样的优秀童话作品。
我读过很多童话,而像《小狗钱钱》这样一本神奇的“金钱童话”,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它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博多。舍费尔,他拥有“欧洲巴菲特”和“欧洲第一金钱教练”的美誉。书中的主人公吉娅,她是个普通的12岁女孩。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小狗,并给她取名为“钱钱”。钱钱是一只会说话的狗,而且还是一位深藏不露的理财高手,他教会吉娅怎样和钱打交道的方法。吉娅不仅自己掌握了使用钱的技巧,还帮助了父母走出财务危机。
想到我以前上街购物的时候,总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最好的东西,钱花光了也在所不惜。如今看到《小狗钱钱这》本书中鹅生金蛋的故事,让我感受很深。从前有一个年轻的农夫,他每天的愿望就是从鹅笼里捡一个鹅蛋当早饭。有一天,他竟然在鹅笼里发现了一只金蛋。当然,一开始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他把金蛋拿去给金匠看,金匠向他保证说,这只蛋完全是纯金铸成的。于是,农夫卖了这只金蛋,然后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庆祝会。接连几天,鹅笼里都会有一只金蛋。可是农夫是一个贪婪的人,他气呼呼地想,这只鹅每天至少应该下两只金蛋,嫌弃鹅下蛋的速度太慢了。一怒之下,将鹅劈成两半,从此再也得不到金蛋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杀死你的鹅,也就是不要花光你的钱。至少要把一半的钱存起来,要学会合理分配自己的零花钱。
吉娅在认识财富和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也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和艰辛。但是也让我看到,只要你有目标,充分运用你的财富知识帮助自己在遭遇困境时找到最佳的出路。
让我们一起走进童话,走进金钱童话吧!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一部以法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其中“双城”分别是指英国伦敦和法国巴黎,以梅尼特一家充满爱与冒险的故事为主要情节,这其中有贵族的残暴、人民的愤怒,当然还有更多。
梅尼特在写揭发贵族恶行的信被发现后,被囚禁于巴士底狱整整十八年之久,幸而最终被女儿露西和罗利所救,前往英国。
在伦敦他们遇到了当初残害医生一家的爵士的侄子达尔内,但达尔内和他的叔叔不一样,他是一位正直善良的男子汉,露西和达尔内坠入爱河。
梅尼特医生为了女儿的幸福,牺牲自己,舍弃宿仇旧恨,成全他们。
与此同时,法国发生了。
法国人民英勇起义,旧贵族下台,革命者为了革命奋斗。但是意想不到的是,这场革命越来越一发不可收拾,革命者的不理智似乎把这场革命变成另一场灾难。他们残害一切贵族,毫不在乎贵族中那些为人民服务的好人,不理智地进行屠杀般的革命。正直善良的达尔内也可怜无辜地卷入这场混乱的中;
当然《双城记》中除了者外,还是有不少以博爱战胜仇恨的理想型人物,比如梅尼特父女、达尔内、罗利等等。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英国青年,长得酷似达尔内的卡顿。卡顿最后为了解救达尔内,设计把达尔内救出监狱并自己混入监狱,最后代替达尔内死在断头台上。
在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安德鲁写的《成绩单》。风靡全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跟我一样大的五年级男孩。名叫诺拉。
诺拉也和别人一样,有着自己的秘密。但诺拉的秘密是非常惊人的,因为诺拉出生就是一个高智商的天才。
在诺拉三年级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位好朋友,叫史蒂芬。史蒂芬的成绩并不怎么好,一次,诺拉正好看见史蒂芬因为自己成绩考砸了而在自责,对自己失去信心,认为自己是一个大笨蛋,是一个无药可救的蠢才······
从此诺拉和史蒂芬开始实行一个大计划。以至于他们两人都没想到,因为这么一个计划,惊动了很多“大人物”。
期末时,诺拉考了5个D,1个C。平时考试时,诺拉和史蒂芬一起和全班同学考了0分······
这个计划终究受到了父母和学校的重视,学校的心理专家对诺拉进行了智力的测试,测试证明了诺拉是一个大天才。
史蒂芬还向全五年级的同学发了宣传单,下一个考试,考0分。
这件事被老师阻止了,在这时刻,诺拉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她不想和别的同学不同,去“特别班”学习。
这本书的经典之处很多,希望大家也可以去阅读。
初次在路边的一个小书摊见到《皮囊》这本书,对它的作者内容都不甚了解,但冲动之下还是买了下来。
作者蔡崇达是一名记者,这是他的第一部文学作品,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文学作品。李敬泽给这本书作的序中说写这么一本书是伤心的。但伤痕累累的心是好的,流泪、流血、结了痂、留下疤痕,然后依然敏感者,让每一次疼痛和跳动都如同初心。所以我身有感触,读这么一本书确实不轻松。
我读的慢并不是说这本书不够吸引人,枯燥乏味。相反这本书太丰富了。读完每个故事你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来回想作者的故事,然后联想到你,和与你有关的尘封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和物。《皮囊》里的文字就像是一块石头激起了你脑海中的千层浪,你根本躲闪不及就被拉进了回忆。比如读了天才文展后,我也回想起了我儿时的一些玩伴,想起参与我儿时最美时光里的那些面孔,想到如今的生活与他们交集很少,甚至彼此之间的生命轨迹就像两条平行线一般,永远不能相连。每每想到这儿,不免又慨叹一番。
我甚至分不清这本书它到底是小说集还是真真切切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故事集。不过读完之后感觉这个疑问又不那么重要了,关键的是作者倾注的感情是真实的,是能够打动人心的,我想这就足够了。比如在写张美丽时,作者毫不避讳,写了当时自己由于青春期正常发育,对人们口中的美女张美丽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并且好几次瞒着父母,和小伙伴去看张美丽。作者把青春期的悸动写的真实而又绕有情趣,令人感同身受。
这本书是作者对生命的反思之作。除了对亲人朋友的怀念之外,作者还提到了自己对写作意义的理解。
作者说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的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作者说这是他所理解的写作与阅读的终极意义,写作能帮助或提醒我们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所以从这本《皮囊》开始让我们慢下来,用心去体会去感受。只有我们全身心投入,才能更加接近那些皮囊下的一个个魂灵,才能体会这世间的风情万种与丑恶百态。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关于探险故事的书,这本书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名叫《金银岛》。
看到书中的情节,让我不禁联想起一部电影——《加比勒海盗》。我把《金银岛》中的西尔弗代入了《加勒比海盗》里的巴博萨,他们的职业同样都是海盗,同样拥有着一只木腿,肩膀上同样停着一只学舌鹦鹉,同样最爱游说同伴背叛造反、性格两面三刀、阴险毒辣……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关于探险故事的书,这本书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名叫《金银岛》。
《金银岛》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他和父母在黑山海湾旁经营着一间本鲍将军旅店。有一天,旅店来了一位面貌奇特、性格古怪的比尔船长。比尔船长的到来,让吉姆一家陷入了灾难之中。不久,比尔船长因为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饮酒过度加上受到惊吓而死在了旅馆之中。吉姆无意中发现,在比尔船长的身上带着一张地图——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那是海盗头子弗林特船长留下的。
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海盗们在独脚水手西尔弗的精心策划下,乔装成了水手上了船,假装跟随乡绅先生去寻宝,他们在独腿赛尔威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乡绅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那群海盗,找到了宝藏,夺得了金银财宝,取得了胜利。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邪恶势力面前要沉着、稳重,不能在邪恶势力面前有所畏惧。要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想想关于“活着”,这样广大而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向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
我完成了暑假作业。真无聊!我和爸爸每天去文化中心的图书馆看书。那里有许多书。我选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书,很有意思。我一下子就看完了。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神奇的木匠,他制作了一个神奇的木偶。木偶的名字叫皮诺乔。...
儿子出生,让我无比震撼,快乐过后养子的辛劳接踵而至,表示压力山大。儿子上幼儿园,让我如释重负,轻松过后教子的责任并未转移,表示压力比山大。目前儿子在上幼儿园,但看看上小学的侄儿,我仍然深感极度恐惧。...
今天下午第一节课,学校举行了“班班图书角阅读心得”比赛。四到六年级的学生每班五人参加。我就是参赛者中的一员。比赛开始了。我看了看比赛的试卷格式,先是写出指定书本的主要内容,再写出自己的阅读心得。...
今年寒假,我看的书也不少,但我最难以忘怀的,就是这本《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主要讲了:在江西柳溪村,年仅七岁的'潘冬子一心要参加红军。冬子的爸爸是红军队员,奔赴在抗战前线在临行前,送红冬子一颗闪闪的红星。...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通向成功之门的铺路石,书是进步的阶梯。如果人们不读书,那就没有精神的粮食,所以大家都离不开书本。那大家都喜欢什么书呢?这都往往因人而异,有的喜欢漫画,有的喜欢童话,有的喜欢伊索寓言……对于大家的课外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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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便决定要买它了,它值得收藏。读完本书便给了我全新的感受,就像刚出生的婴儿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一切我都渴望认识。《理想的下午》就适合在理想的下午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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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问我最喜欢哪套书,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利·波特》,非他莫属,用网络上的话叫——“哈迷”。读了《哈利·波特》,我才觉得我对西方文化的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