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单身证明,结婚/离婚证明,房产委托书文件三级认证流程。
随着中加两国之间的各自交流合作越来越密切,加拿大籍人到中国工作,学习,中国人到加拿大留学工作以及移民,双方的文书交流更为频繁。加拿大各类文书要拿到中国使用,就必须办理妥公证认证手续。
哪些文件通常在中国会被要求三级认证呢?常见的文件如下:
民事类公证认证(三级认证)
1)加拿大出生证明认证
2)加拿大结婚证认证
3)加拿大离婚判决书认证
4)加拿大单身证明认证
5)加拿大死亡证明认证
6)加拿大华侨证明认证
7)加拿大儿童寄养委托书认证
8)加拿大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
9)护照/枫叶卡/移民纸/公民卡认证
10)加拿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认证
11)加拿大入籍证明认证
商事类公证认证(三级认证)
1)房产买卖委托书认证
3)公司注册证书认证
因为该法律程序的完成需要执行三个法律步骤,因而由此称其为“三级认证制度”。
第二步当事人需要到加拿大各省政府认证机构ODS(OfficialDocumentsServices)办理认证程序(CertificatesofAuthentication)。安大略省政府指定的唯一官方认证机构地址是:
77GrenvilleStreet,9thfloorTorontoOntarioM5S1B3
Nearestmajorintersection:CollegeStreetandBayStreet
Tel:416-3258416Fax:416-3258434
省政府认证处会在您的文件前附加一页封页,然后装订成文本文件,封页上附有省政府公务人员签字及盖章。
由于省政府认证所确认的效力仅限于认证加拿大律师或公证人员的印章签字的真实有效性,所以该证明文件还需要中国认可的海外官方机构认证该加拿大官方认证机构的真实存在。也就是为什么当事人仍然需要到驻外使领馆进行第三级的官方认证程序。
使领馆认证和加拿大各省政府认证机构的证明效力相同,同为政府级认证。对证件内容本身效力不出具担保效力,仅认证文件上签字及盖章的真实性。另附贴条:“兹证明前面文书上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服务部的印章和认证官员的签字均属实。该文书内容由出文机构负责。”
另外,送往中国香港、澳门地区使用的有关文书,无需办理领事认证。有关文书在加拿大当地公证员(NotaryPublic)、律师或监誓员(CommissionerofOaths)公证,并经加拿大外交部或有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后,即可在香港、澳门使用。
如您需要委托加拿大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三级公证认证,程序如下:
1.律师代为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2.您需要携带拟公证认证的法律文件原件;
3.需要携带您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另一加拿大有效证件(驾照、枫叶卡、或者信用卡);
4.需要携带您在加拿大合法居留证件(枫叶卡、学习许可或者有效工作许可)的原件;
5.如果您需要办理的是公司营业执照的公证认证,您还需要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居留证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普通程序所需4-6个工作日,如果需要加急,可以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