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流浪猫狗等动物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邵庆生
提案内容: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在一些公园的合适的地点建造“流浪猫狗之家”,给这些小猫小狗一个休憩之所。
4.对于这些小猫小狗还需进行绝育手术,防止进一步的繁殖。
5.对于剩下的小猫小狗在无人领养的,需要公安局协助处理并做好备案。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公安局办理。
2022年1月10日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的答复
邵庆生委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流浪猫狗等动物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兴化市公安局秉承“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规范犬类管理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2020年11月20日,我局在泰州地区率先起草并出台《兴化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3月1日,泰州出台《泰州市犬类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整合优势资源。成立犬类管理办公室,计划筹建专业流浪犬收容队伍,配备专用车辆、犬笼和工具,开展主城区流浪犬收容工作。各派出所明确1警2辅专职负责涉犬工作,上下联动、协同作战。截止目前共收容流浪犬、无主犬643只。
三是强化横向联动。组建覆盖全市的犬只管理专职机构,将乡镇街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城管、市监等单位部门纳入犬类管理体系,通过数据共享、系统共用、智能派单,最大限度协调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和广泛的社会力量。研发全省首个犬类管理手机APP“兴化市犬只管理登记”,犬主通过该APP已注册登记宠物犬2015只,申领发放犬牌1810个。督促动物防疫站和宠物医院定期录入运营数据,完善犬只走失查找、流浪犬举报、爱犬人士交流模块,全面提升犬类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建设泰州首家犬只收容所。争取60万元专项资金,高标准打造泰州地区首家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占地1320平方米,建立犬只认养、领养、送养机制,提供临时寄养服务。无偿为爱犬人士参观、领养、举办爱心活动等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