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乙方:肇事方
在X年X月X日X时X分许,由***驾驶的车牌号为**的车辆行驶至**地点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为了妥善处理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赔偿款项共计万元(小写: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事故家属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二、甲方确认收到上述赔偿款项后,将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任何权利要求,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如果甲方或其利害关系人再次提出任何要求,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三、为方便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同意互相配合,通过非诉讼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事宜,如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户籍注销证明等。
四、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已向甲方支付XX。
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伍万元。
七、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不再有其他任何纠葛。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保险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书的撰写需要确保内容详细、准确,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