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___________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__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______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在同等条件下,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有其他行为表明甲方拒绝签约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该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5.1、居间报酬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________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5.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5.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5.3、如土地转让价格高于此价格甲方
第六条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______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______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_____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_____天,按应付款项日_______支付违约金。
8.4、如指定土地转让成交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导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第九条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办的费用不包含在居间报酬之内。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9.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