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一直都有一个说法:“居间费不能超过5%,否则就会触及到法律红线”。
其实在法律法规的层面上,对于居间费的收取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以双方协商一致为主。因此,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理的居间费,那么就可以认为是合法的。
二、为什么这么多人都会控制在2%~5%之间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而居间费也是佣金的一种,所以超过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所以在签订居间合同和支付居间费用的时候就需要充分的考虑税法对佣金及手续费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就比较建议居间费收取比例在5%以内。
三、居间费需要缴纳多少税
居间费的收取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实体,但是目前来说大部分的都是以个人的身份进行收取的,个人就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的20%~40%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对于个人来说税负压力是较大的,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呢?
四、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1、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是在税收扶持园区里提供的优惠政策,自然人进行临时经营登记,在申请通过后,个税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进行核定,核定税率为0.5%~1%,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为1.55%~2.05%。
2、个体户核定征收
申请入驻在税收扶持园区成立的个体工商户,而后通过这个个体户来和公司签订合同,通过个体户来进行开票收款,如果年度业务金额在120万内的,季度在30万内(开普票)就可以申请享受免个税和免增值税,这样算下来综合税负几乎为零。
如果年度业务金额在120万以上、450万以内,就可以向园区申请进行核定征收,综合税率只有1.66%(增值税为1%,附加税为0.06%、个税为0.6%)。
总之,对于居间人来说,自然人代开和个体户核定都是比较优惠的政策,只需要业务真实,就可以合理合法的享受优惠政策,来提高自身所获得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