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该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及转让价款:
1.标的:甲方在该公司持有的%(或元)的股权;
2.转让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
二、价款支付方式:。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协助乙方到工商局办理完毕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四、甲方保证对本协议所涉及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或抵押,保证该股权没有被查封。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协议履行,需向对方支付按合同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2.甲方收到转让款后不按约定期限协助乙方到工商局办理完毕企业变更登记手续的,迟延期间,每迟延一日按合同转让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需于日内退还已收转让款,并需按合同转让价款%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不按约定日期支付转让价款的,迟延期间,每迟延一日,按合同转让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日的,除双方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需按合同价款的%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日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报企业和企业登记机关各一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