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6,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5、信息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券商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0-027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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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二)人员信息
(三)业务信息
(四)执业信息
天健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五)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0-028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瑞杰科技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的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卫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王卫红、潘凯等92名自然人以及上海联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天星北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家企业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328,72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66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560,8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公司与瑞杰科技股东签订的《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8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每股发行价格由16.66元/股调整为16.46元/股,股份发行数量由20,328,725股调整为20,575,735股,拟向王卫红等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75,7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6元。
根据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与王卫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6.00元/股的收购单价,收购王卫红所持有受让自瑞杰科技部分中小股东的瑞杰科技公司股份。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1日、1月12日、5月4日、5月15日,以自有资金收购瑞杰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卫红持有的其受让自瑞杰科技公司部分中小股东所持瑞杰科技公司股票,共计4,199,100股,占瑞杰科技公司总股本的6.2486%,交易价格为6.00元/股,对应股权转让款合计25,194,600.00元。
2018年5月29日,上述瑞杰科技公司99.7857%的股份已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本公司,并已在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将瑞杰科技公司99.7857%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此次出资业务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6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40号)。本次向王卫红等94位股东发行用于购买资产的20,575,735股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股份于2018年7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瑞杰科技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受让原股东沈家生所持瑞杰科技0.0610%股权、出资额41,000.00元,余冬林所持瑞杰科技0.0268%股权、出资额18,000.00元,哈尔滨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瑞杰科技0.0089%股权、出资额6,000.00元,李秋华所持瑞杰科技0.0060%股权、出资额4,000.00元,高博所持瑞杰科技0.0030%股权、出资额2,000.00元,吴丽萍所持瑞杰科技0.0030%股权、出资额2,000.00元;瑞杰科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其中股东邓水平认缴2,381.00元、许荣民认缴1,190.00元、杨绍芳认缴595.00元;其余39,995,834.00元由公司认缴。本次增资后瑞杰科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72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99.9299%、少数股东持股0.0701%,并于2018年12月29日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认缴出资实缴、少数股东于2018年12月31日认缴出资4,166.00元缴足。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承诺利润数
根据公司与瑞杰科技原实际控制人王卫红、潘凯(以下简称“盈利承诺主体”或“业绩承诺主体”)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盈利承诺主体承诺瑞杰科技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800.00万元、3,400.00万元以及3,900.00万元。
华源控股将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结束后次年的04月30日前,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当年的实际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在年度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各方以此确定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净利润差额将按照承诺净利润减去实际净利润计算。
(二)股份锁定期安排
业绩承诺主体王卫红、潘凯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计取得华源控股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分三年以下述比例解禁: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方当年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100%×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总额-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累计已解除限售股份。各业绩承诺方每年按上述约定分别计算其可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并以其各自在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其应补偿的股份(若有)。
(三)业绩补偿方式安排及业绩补偿的执行程序
1、若瑞杰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需就净利润差额以股份的形式(下称“补偿股份”)向华源控股进行补偿;如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则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的形式(下称“补偿现金”)向华源控股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方每年度的补偿金额及补偿股份数量按照如下约定计算及实施:
(1)对于业绩承诺期前两年而言,若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但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交易对方无需进行补偿,净利润差额部分顺延至下一年度合并计算;若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之全体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份的收购总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2)对于业绩承诺期第三年而言,若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当年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之全体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份的收购总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3)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股份发行价格,该股份数计算结果如有小数,则向上取整。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并协助华源控股通知股份登记机构,将补偿股份转移至华源控股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下称“补偿股份专户”),进行单独锁定。业绩承诺方自补偿股份转移至补偿股份专户后,不再拥有补偿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股利分配的权利,该等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华源控股所有。
(4)如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上述当年应补偿金额的,则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的形式向华源控股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计算应补偿现金金额,并将补偿现金汇付至华源控股指定的银行账户。
2、股份补偿的实施
于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的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并完成锁定手续后,华源控股将在两个月内就补偿股份的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若股东大会通过定向回购议案,华源控股将以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当年度补偿股份专户中存放的全部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东大会未通过定向回购议案,则华源控股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各业绩承诺方,各业绩承诺方将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将上述锁定于补偿股份专户中的全部补偿股份赠与华源控股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业绩承诺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业绩承诺方持有的股份数后华源控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四)资产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3个月内,华源控股将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评估报告》保持一致。若标的公司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额,则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另行补偿的金额为:标的公司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额,业绩承诺方应先以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目标股份向华源控股进行补偿,即由华源控股以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需补偿的股份,不足部分则以其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现金对价进行补偿并汇付至补偿现金专户。
业绩承诺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其各自在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其负责的补偿股份及补偿现金。
补偿股份总数及补偿现金总额以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全部交易对价为限。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0】3-189号鉴证报告,瑞杰科技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71.83万元、3,485.76万元和4,408.5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45.01万元、3,427.65万元、4,321.41万元,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2018年度完成业绩承诺、2019年度完成业绩承诺。累计完成业绩10,494.07万元,累计承诺业绩10,100.00万元,超过承诺数394.07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103.90%。
四、减值测试过程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9年末减值测试进行专项审核,根据《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及收购中小股东剩余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置入资产股权部分对应的承诺期已满,公司对该部分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聘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对瑞杰科技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国众联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2-0063号资产评估报告,瑞杰科技公司2019年12月31日100%股东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48,832.45万元。
(一)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已向国众联履行了以下工作:
1.已充分告知国众联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
2.要求国众联在不违反其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本次评估结果和上次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可比,需要确保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3.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要求国众联在其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二)标的资产减值金额的计算
五、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0】3-188号审核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扣除盈利补偿期间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因素的影响后,标的公司对应股东权益价值(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48,727.80万元,较相应重大资产重组时标的资产之交易价格40,233.60万元,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特此说明。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0-029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2018年11月27日公开发行了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4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12月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6月3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4年11月27日)止。
自转股日2019年06月03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华源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991张,转股数量为13,168股。公司总股本由311,010,635股增加至311,023,80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101.0635万元增加至31,102.3803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0-030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终止参与投资西藏远望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为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围绕公司战略推进产业布局,同时提升公司资产运作水平,提高资金收益,2018年0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西藏远望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海宽智能装备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西藏远望合伙企业,认缴西藏远望合伙企业1,000万元的份额,成为其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西藏远望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二、终止对外投资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西藏远望合伙企业,截至目前,受市场行情影响,海宽智能装备未实际出资。考虑到市场行情变化,为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终止本次海宽智能装备参与投资西藏远望合伙企业事项。
三、终止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参与投资西藏远望合伙企业的决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和资金使用计划;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0-031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为拓展和完善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华北区域以及华东区域的市场布局,贯彻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增强公司业务的产能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华源控股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占地约200亩,该项目中,包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塑料包装产品天津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22,447.25万元,占地80亩,已于2019年12月0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拟与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占地约70亩。
一、投资建设华源控股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
(一)协议签署对方介绍
本次协议签署对方(即“甲方”)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天津经开区”)是1984年12月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第一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位于天津市区以东40公里,总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为天津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一部分,是中国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
(二)本次投资项目情况
1、名称:华源控股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
2、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占地约200亩。
3、建设规模及内容:
公司拟在天津经开区投资约8亿元,建设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该基地总占地约200亩,分为塑料包装及金属包装项目。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
华源控股未来拟在天津经开区投资约8亿元,建设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该基地总占地约200亩,分为塑料包装及金属包装项目。
2、项目支持
基于协议,甲方将给予本项目如下政策支持:
(1)经营扶持
依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暂行办法》,经认定,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以下扶持:参照其对天津经开区的主要地方经济贡献,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5年内按70%的标准给予扶持。
(2)科技创新扶持
(3)人才奖励
(4)项目选址扶持
(5)能源配套支持
项目所需能源(水、电、气、汽)供应接口由相应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燃气、蒸汽由经开区免费接引至企业红线,第一路供电及自来水红线外接引由企业先行垫付,据实向经开区申请政策兑现。经开区免费为项目配套建设一个厂区出入口。
3、政府服务支持
二、投资建设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
本次协议签署对方(即“甲方”)为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
公司(即“乙方”)总部位于吴江区桃源镇。桃源镇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南端,距市区40千米,面积90.6平方公里。
1、名称: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
2、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占地约70亩,项目用地位于吴江区桃源镇生态科技产业园。
公司拟在吴江区桃源镇生态科技产业园投资约4亿元,建设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该基地总占地约70亩。
1、项目名称: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
2、项目地址:项目用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生态科技产业园,占地面积约70亩。
3、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
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项目投资及建设进度。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应及时开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及时建成,乙方每季度末须向甲方报送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并保证其真实性。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向第三方转让,也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如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调整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建设华源控股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和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能够拓展和完善公司在华北区域以及华东区域的市场布局,贯彻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增强公司业务的产能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建设华源控股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和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以及取得的土地面积大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取决于行业环境、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开发的程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0-032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继续受让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分别以自筹资金67,005,252.00元受让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润天智”)8,800,000股,以自筹资金20,831,900.00元受让润天智2,408,000股,合计受让润天智股权11,208,000股,占润天智总股本的10.0248%。
上述股权转让的同时,为控制公司的投资风险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与润天智及其实际控制人江洪分别于2016年12月及2017年5月相应签署了《关于华源受让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书》及《关于华源受让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回购保障协议》”),约定江洪自愿为公司受让润天智股票提供保障,如发生自公司受让润天智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润天智无法实现在境内IPO、自公司受让润天智股票之日起24个月内润天智未向中国证监会报IPO材料或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等情形,江洪承诺以公司投资款年化利率不低于10%的价格受让公司持有的润天智股份。
公司受让润天智股份后,润天智未向中国证监会申报IPO资料,触发了《回购保障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经各方协商,2018年12月,公司与江洪、润天智签订《利息支付约定书》,江洪同意先行支付部分利息。后三方分别于2019年4月及2019年9月相应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及保证履约协议》(下称“《股份回购协议》”)及《关于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及保证履约备忘录》(“下称《股份回购备忘录》”),江洪同意回购公司所持润天智全部股份,回购总价款为按照公司原投入金额和年收益率10%计算所得收益之和(下称“本次回购”)。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0-033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2019年度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739,460.28元人民币,其构成明细如下表: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19年公司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超过3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依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详细说明如下:
2019年公司针对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278.19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详细说明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19年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545.76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19年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250.0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减少30,739,460.2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59%。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0-034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分红事宜的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分红事宜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杰科技”)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0,031,597.49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回报,计划以2019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为基准,将未分配利润160,031,597.49元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截至2019年12月31日,瑞杰科技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公司持股比例为99.93%,其余小股东持股比例为0.07%。
经过对瑞杰科技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分析,预计此次分红事项不会对瑞杰科技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于收到上述分红款项后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0-035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05月20日(周三)在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0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五)会议召开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05月14日(周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0年0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本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至议案4、议案6至议案13、议案16至议案17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议案7需由股东审议其中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上述议案5、议案14、议案15为特殊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即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236
联系人:邵娜、杨彩云
联系传真:0512-86872990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7,投票简称:华源投票。
2、议案设置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附件二: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附件三: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0-036
关于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0年04月22日正式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公司将于2020年04月23日(周四)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过全景网参与业绩说明会
二、通过“华源控股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业绩说明会
2、参与方式:
三、其他说明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保荐代表人王磊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李志聪先生,总经理张辛易先生,独立董事江平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邵娜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3.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5,405.1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3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120.69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详见公司2018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9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4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143.80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7.23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904.8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156.7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1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904.88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192.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2.19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2.1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6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3.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管理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0,379.09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20,379.09万元。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3-5号)。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12月3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1,172.13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1,172.13万元。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3-408号)。
3.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置换情况
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9年02月18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4,646.67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4,646.67万元。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