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干活受伤签下赔偿协议,八个月被鉴定为伤残怎么办?
扬子晚报网6月20日讯(通讯员沈高轩记者万承源)干活受伤后,原本双方已私下签订了赔偿协议,但8个月后受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这一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吗?近日,一纸判决书对这个问题给出了答案。
2017年12月,王某受雇于季某,为其提供劳务。在干活时,王某不慎受伤,并导致脾脏切除。2018年2月,两人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4万元,并约定今后双方无涉。
没想到,事情后来发生了变化,王某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诉至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此前签订的协议。
被告辩称,原告摔倒属实,其与原告签订协议时,原告脾脏已切除,原告理应知晓自己的伤情,其和原告达成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有效,其已履行协议内容,原告今后的其他一切损失与被告无关。
通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达成的协议,虽系双方自愿签订,但签订协议时,原告尚未经过司法鉴定部门评定伤残等级,该协议将原告的残疾赔偿金等法定赔偿项目遗漏,且金额较大,显失公平。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协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承办法官表示,私下签订赔偿协议时,应将残疾赔偿金等法定赔偿项目均纳入赔偿范围才有效。一方确系自愿放弃法定赔偿项目的,应在赔偿协议中注明自愿放弃的损失项目,并明示其已知晓相应的法律后果。为保险起见,双方私下签订赔偿协议时应咨询法律人士,或尽量避免直接“私了”,由法院、公证处等专业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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