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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微博知乎有一个超火的话题:
情侣分手后,宠物怎么办??
“爱是什么形状”莫名有点温馨
“房、车不争,就抢那只猫”
“净身出户,只要了2只狗”
这问题说不上多奇葩
毕竟有不少情侣,有一起养猫养狗
宠物不只是一条小生命,更像是家人
都是自己的孩子,谁会舍得呢?
当双方都想带走宠物的时候
宠物到底该归谁呢?
喵菌抱紧了自己的小猫咪
决定给大家深(ba)挖(gua)一下
前方提前感受争“抚养权”的纠结...
网友各出奇招,感觉都有点道理
喵菌翻遍全网,简单总结了网友的思路
参考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个负责养,一个出抚养费,法定节假日可以过来探视”
仔细一想,嘶,不对啊
带走我家小宝贝,我还得给钱他养?
这简直是双亏啊!
而且一来一回探视,估计也分不干净...
看谁能给它更好的生活条件
养猫养狗,需要“有钱"
除了要买吃喝拉撒的
生病看病,也是笔小巨款
还得有照顾能力
愿意花心思,勤铲屎勤打理
像之前具惠善和安宰贤闹离婚时
女方在ins控诉:
男方结婚以来,没喂过饭、清过猫砂
离婚了还想带走猫...
有些人,管买不管养
丧偶式养猫,就是找个人接盘铲屎
恐怕也照顾不好猫咪?
为了孩子,凑合着过呗
不是开玩笑的,真的有
因为太爱男朋友的猫,舍不得分手
尊重当事猫/狗意愿
一句话,听猫猫的
两人各选一样东西,用自己的方法
谁能成功把猫咪吸引过来
证明谁更了解猫,猫更喜欢谁
狗狗更简单
参照网上超火的视频
男女分开走,看狗往哪边跑
“扎心了,连狗都不要你了”
没办法妥协,必须抢!
袁立:???
谁出钱买,就归谁
如果把宠物当作“财产”
似乎也算合理
但如果这么简单的话
虽然比较少发生
但还真有人为了宠物“抚养权”打官司
那法律一般会怎么判?
把宠物抢过来,到底有没有用?
类似新闻,喵菌也见过
先说一下:
目前,猫狗在我国属于动产
《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可通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关于分割,看到一个很无语说法
这人恐怕是没养过宠物
狗:你以为自己很幽默?
那到底是不是:谁买的算谁的?
有喵挖了5个真实案例
相信看完大家都能理解个七八成
案例一:折价补偿
一般来说,法院更多是直接判给其中一方
如有必要,折价补偿另一方。
“五只猫变卖处理,双方一致同意朱某某给付吴某某折价补偿款7000元”
案号:(2013)宁民终字第2197号
案例二:直接竞价,价高者得
喵菌觉得这个方法,简直直击灵魂深处
提问:如果是你,你愿意出多少钱?
“夫妻共同财产有宠物狗小鹿犬一条,现由原告饲养,双方竞价,原告出价6000元,被告出价7000元。”
案号:(2015)镜民一初字第01675号
案例三:属于恋爱期间赠与,不予返还
情侣养宠,很多是一方送另一方的
特别是明确赠与且有证据(聊天记录之类)
很可能无法让对方归还了
"关于涉案宠物猫,原告主张其是寄养在被告处,要求被告予以返还,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对原告该意见不予采纳"
"双方在恋爱期间有小额财物赠与行为亦符合人情常理,现原告要求返还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案号:(2021)津03民终2179号
案例四:
原告声称猫是自己买的,法院反驳:缺乏证据
其实要证明这个“猫的确是我自己买的”
也挺不容易的
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在原被告分手后,原告认为该宠物猫系自己所有,要求被告将该猫返还。”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该宠物猫系归原告所有,属于原告的个人宠物,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难于支持。”
案号:(2020)浙0822民初1894号
案例五:在谁那,就归谁了
如果没办法证明是自己买的猫
那就有点难搞了...
“对同居期间的11只小鸡、一条狗、80斤芸豆及一扇大门,因财产价值较小,在谁处归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