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期间,爱心家庭负责寄养儿童的养育与安全监护,寄养儿童的生活、医疗及教育等费用均由福利院承担。
根据民政部《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招募的爱心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汉台区户籍,户籍性质不限,且有较好的固定住所。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处于汉中市中等水平以上;
3.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4.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家庭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5.寄养父母的年龄在三十周岁至六十五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寄养家庭寄养儿童的人数不得超过二人,且该家庭无未满六周岁的儿童;
7.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我院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爱心家庭踊跃报名,让渴望家庭温暖的孩子来到您的身边!借此,也广泛呼吁社会公益组织、优秀企业及社会志愿者们伸出关爱之手,通过助养、认养等形式,为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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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老师、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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