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8周岁以上的,应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才能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提供材料
1.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
2.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
5.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单人近期免冠照片各2张(小二寸);
三、办理程序
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于次日起26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回收养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