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开。拿着以下材料就可以请村委会开证明: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拓展延伸
村委会证明文件的办理流程及要求
结语
办理村委会证明,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后,村委会将审核并开具证明文件。请遵守规定,缴费并提供准确信息。证明文件有助于证明身份和事实,提高便利性和可信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法律分析:首批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居民养犬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表现证明)、人员失踪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明、健在证明、死亡证明、疾病状况证明、残疾状况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居民就业状况证明、居民个人档案证明、居民财产证明、遗产继承权证明、市场主体住所证明、证件遗失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符合形式上的要求,即必须同时有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经办人员签字或者盖章,不符合这种形式上要求的证明材料没有证据效力。
法律分析:1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函;司法部门;根据被调查人的经常居住地、邻里表现,犯罪行为对社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是否严重,是否同意在社区服刑等,作出具体证明材料
3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民政、人社、司法、教育、残联、红十字等部门;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户)、三无人员保障、特困求助、慈善救助、抚恤优待等;申请法律援助;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申请等
4婚育情况证明;卫生计生部门;辖区居民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病残儿医学鉴定等;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等;计生奖励扶助、分娩补助等计划生育政策审核等;我市户籍居民流出或外地居民流入我市,其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了解或核对其婚育情况等。
5居住证明;民政、公安、侨务等部门;居民在村(社区)居住证明(流动户口居民居住半年以上以暂住证为准;原则上不出具短期居住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明等。
8学生社会实践证明;教育;学生寒暑假在社区参加社会实践证明。
9监护人证明;残联;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简化责任担任监护人的,当事人住所地的村(社区)出具同意证明。
10无职业(无工作单位)证明;人社、司法;申请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社会保障等。
11失地证明;人社;办理创业补贴,证明本村村民(居民)处于失地状态。
12收养登记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民政、公安部门;收养登记、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13农村地区户口分户(迁户、落户)证明;公安部门;农村地区户口分户,由村委会确认户内人员同意分户;户口迁入、迁出;办理落户手续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