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特提请乙方对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甲方(申请人/买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保理公司):
鉴于:甲方作为购货方以其与销货方之间形成的应付账款,向乙方申请办理无追索权国内应付账款融资保理业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词语解释
“应付账款融资业务”是指在甲方书面确认基础交易及所产生的应付账款无争议并保证按买卖合同或订单付款的情况下,基于卖方同意甲方融资且为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并根据其委托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卖方的一项供应链融资业务。
第二条融资的前提条件
在本合同项下的“应付账款融资业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合同已生效;
3、甲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4、甲方经营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乙方认为甲方应予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融资金额
融资金额为:
(大写);
(小写)。
第四条融资期限
融资期限为180天,自乙方付款之日起连续计算。
甲方提前还款的,则按实际融资期限计算。
第五条融资费用和费率
甲方将通过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1、在乙方通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3、其他方式:。
第六条利率和计结息
1、利率(年利率)
融资利率按年利率8%确定。
2、利息计算
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起算,按实际支付款项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
3、结息方式
结息方式为下列第(3)种:
(1)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2)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3)到期利随本清;
(4)预收利息,到期结息。
4、罚息
(1)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偿还融资款项,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罚息利率为本条第1款约定的利率水平上加收_30_%;
(2)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本条第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融资期内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利率计收复利,逾期后改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罚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本金是指逾期本金和应付未付之利息。
第七条融资款的发放
乙方在同意甲方融资申请后,按以下方式发放融资款项:
将全部融资款直接划转至甲方指定付款账户。(具体见《应付账款融资清单》)
第八条融资款的偿还
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合同到期日,乙方从甲方回收《应付账款融资清单》,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陆拾贰万肆仟壹佰贰拾柒元玖角伍分);
第九条当事人的其它权利义务
1、在融资发放后,将融资款划转至甲方指定付款账户。
2、若甲方未按期偿还融资本息,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计收罚息、违约金,直至所有融资本息、罚息、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甲方履行还款义务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
1、甲方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凭证等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甲方向乙方提供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的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释为乙方对于甲方从事交易的真实、合法性负有审查义务和责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方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甲方承诺如下:
1、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
2、若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困难,或发生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对于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中国法律和乙方的有关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