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流行“以证换狗”,互惠共赢还是暗藏风险?律师提醒
近日,社交平台上掀起一股“大学生免费遛狗”潮,大学生“以证换狗”等词条热度在网络上居高不下,也引起众多网友热议。
大学生免费帮忙遛狗风靡一时,有宠物狗的“遛弯”档期已经排到一周以后
郭同学表示在遛狗过程中也会顾虑安全问题,“首先是我们本人的安全,对于陌生人还是比较警惕的,其次就是狗狗的性格,亲不亲人,能不能适应陌生人,也会跟狗主人提前沟通了解,见面后会先观察观察,综合考虑后才会开始帮忙遛狗。”
借来这只小柯基后,郭同学和朋友一起遛了两个多小时,既满足了自己的“狗瘾”,也让主人很满意,“他们说狗狗回家后都累趴了。”郭同学表示在帮别人遛狗时也会尽好自己应尽的义务,比如随身带好纸巾和塑料袋,以便于随时收拾好狗狗的粪便,避免给其他人带来不适。“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还是可以继续尝试这样帮别人遛狗的。”
来自河北的王女士也跟风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自家狗狗的求遛视频。王女士饲养了一只哈士奇,今年四岁了,精力很是旺盛,由于自己平时工作比较忙,只能每天晚上下班后出门遛它半个小时,释放不了它的精力。
“当时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吧,没想到真的有很多人给我发私信,现在一天可以收到几十条私信想帮忙遛狗的。”王女士说。
据王女士提供的截图显示,狗狗的“遛弯”档期已经排到一周以后,从14日至今已经有10人左右帮王女士遛过狗,这其中除了大学生也有爱狗但自己无法养狗的女生。
王女士表示其对遛狗人的要求最好是女生,如果是男生可以有女朋友陪同,只要爱狗就可以了。“因为我的狗狗已经4岁了,性格很稳定,出门不会暴冲,很乖,所以遛起来不是很费劲。”
由于近日来,“大学生免费遛狗”热度很高,所以这两天王女士都是全程陪伴,保证宠物狗的安全。“大学生一般可以遛它两到三个小时,狗子很开心,我也很开心。”
长沙的李女士在网络上看到很多人发布狗狗的“求遛”视频,也心血来潮,想过一把“狗瘾”。李女士家里已经养了两只猫咪,再养狗对自己来说负担有些重,但出于对小动物的热爱,看到别人家的小狗出来“遛弯”很是眼馋。
她在社交平台上私信了一名“求遛”的宠主,双方很愉快地达成合作,对方的狗狗是一只温顺的萨摩耶,李女士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换来和狗狗愉快的一个下午,不仅是给狗狗一个可以尽情奔跑的下午,对于她来说更是一种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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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证换狗”几大焦点问题,律师解读
“以证换狗”让网友们比较关心的有以下几个焦点问题,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的意见。
一、若出现宠物狗受伤、中毒、咬伤他人或损坏物品等,遛狗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刘研认为,大学生免费帮忙遛狗,在法律上来讲是一种帮工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四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二、如果此过程中宠物狗伤害了遛狗人,狗主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遛狗过程中宠物狗咬伤了遛狗人,或者一些大型犬存在一些暴冲行为,将遛狗人拖倒致受伤,那饲养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刘研表示,遛狗人首先属于帮工行为,是免费提供劳动和帮助的,那么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动物饲养人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但同时也要看管理人是否存在重大过失,例如管理人自己没有拉住,或存在故意伤害狗让狗不舒服从而导致管理人受伤,那么这种情况下动物饲养人可以减轻部分责任。
三、双方在进行遛狗前是否需要达成协议?如何进行责任划分?
刘研表示:“如果是短期的帮忙遛狗,比如只是帮宠主看一天狗或遛几个小时,这个以口头形式成立这种法律关系,我觉得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是长期的,比如说狗主人要去哪里旅游了?把狗狗交给别人来进行管理,那么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双方可以订立一个书面的合同。”
在书面的合同中,帮工人有权利要求饲养人提供宠物所需要的必需品,如果说发生某种事故的话,作为饲养人要承担一个赔偿责任。这些内容可以在合同当中明确清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四、是否需要警惕隐私泄露风险?
大学生在帮忙遛狗的过程中,很多大学生为获取宠主的信任会提供自己的学生证以及身份证,许多网友认为这样会不会导致隐私泄露,有一定安全风险。
最后刘研表示,遛狗本身是一个助人为乐的行为,只要双方自愿,符合相应的这种饲养管理的条件,那么进行这种帮工的行为本身无可厚非,法律并没有禁止。但同时也要提醒饲养人,在狗交给这种无偿管理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话,那么首先要判断这个管理人有没有进行管理的能力,“比如他的身体素质啊,养狗的经验啊,各方面具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同时对这个管理人的动机也要做一个考察。因为有可能他把狗带走后遛不好,或者说可能出现虐待动物的情况。作为这个饲养人的话,他自己要做一个风险的判断。”
而作为管理人来讲的话,在帮别人遛狗的时候,对这个宠物狗进行交接的时候,一定要对它进行一个判断,你有没有能力来遛这只狗。再一个对狗本身的身体状况也要有一个判断,可以要求宠主提供养犬证,以及疫苗证明,作为管理人要避免自己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