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招租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租的公告
一、出租房屋概况及经营范围
(一)出租房屋概况
序号
房屋地址(此地址可能与派出所编号不一致,以房产证地址为准)
建筑面积(平方米)
竞租底价(元/月
/平方米)
租期(年)
竞租月租金低价(元/月)
经营业态
1
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白鹤路139号19幢1层
975.96
23
5
22447.08
62808523
2
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白鹤路139号19幢负1层
1109.4
28
31063.2
3
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白鹤路139号19幢负2层
52.83
7
369.81
以上三处整体出租,不分零。
(二)出租房屋允许或禁止经营范围
二、租赁期限、租金缴纳方式
1、房屋租赁期限如上表,承租方须与房屋所属单位完全依据上表中的租赁期限签订租赁合同,并从租赁合同签订起开始计算租金和租期。
2、承租方按季度支付房租(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日期缴纳房租)。
3、租赁期限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征用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无条件退还(或向征收征用机关交付)房屋。
三、竞租方式
采取公开举牌竞租,有底价的增价竞租方式,报价最高者为竞租成功者,低于竞租底价的报价无效。
四、竞租底价
竞租底价如上表所示,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采取先付后用,按季度缴纳的方式。此价格仅为房屋租赁价格,物管费、水电气、垃圾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承租方另行缴纳。
五、公告发布
(二)报名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花红路6号2幢。
(三)报名手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信记录优良、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参加竞租。
七、现场竞租
3.参加竞租人通过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资格认定后方可参加竞租交易。
4.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介绍房屋基本情况,宣布竞租开始,竞租人以举牌并报价方式进行竞租,报价不能低于竞租底价,竞租人可多次报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1元/月平方米,经主持人确认无人再次报价后,报价最高者中标。同等报价时,原租户优先。
5,如仅有一人参与竞租,则按竞租人的报价成交,低于竞租底价的报价无效。
特别提醒:竞租人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或扰乱竞租现场秩序,将不再接受其参与公房公招报名。
八、竞租结果公示
九、成交方式
十、其他事项
十一、注意事项
竞租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本招租文件,竞租意向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竞租标的物。报名一经受理,即视为竞租人对竞租文件及竞租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公有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2023年8月8日
附件
公有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房屋出租方: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
房屋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房屋地址:
为加强公有房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根据公安消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二、乙方在承租期内,要认真、严格履行《公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条款内容。
六、乙方应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按规定建立消防设施,配置灭火器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七、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及楼梯、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八、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按日、周、月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九、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发出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噪音。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部分或全部转租、不能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三、乙方遇火灾时,必须及时报警,正确使用灭火设备、设施、物品等,扑灭初期火灾,撤离人员、保护现场。
甲方:(签章)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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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办: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