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2023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文件、《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办法》(惠阳教通〔2023〕32号)、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惠阳教通〔2023〕1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校招生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读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3年惠阳半岛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赖小龙
副组长:姚贵明谭胜锋杨向美郑惠绮陈育滇
成?员:梁秀云许光明温新旺廖玲玲刘文雅练思雄张锦娴温泽文蔡惠勇张梦龙廖晓欢赖丽辉黄汉珍刘晓云邓淑瑜张小周王蔼珠魏霖邓艳婷李彪何苑余景惠练国勇杨翠美翟慧波曾舒婕刘彬彬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
三、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270人(6个班),一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计划招生300人(6个班),七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四、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我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及区外学校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的惠阳户籍学生;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五、招生片区
(一)一年级招生片区:半岛一号小区、东方新城小区(详见附件1《2023年惠阳区淡水街道公办小学招生学区划分分布图》)。
(二)七年级招生片区:初中七年级招生片区从“北环路—>内环路—>半岛路—>滨北路—>金惠大道”所围图示区域(详见附件1《2023年惠阳区公办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分布图》)。主要花园小区有:香树和园、竹葶梦苑、逸香御园、半岛一号、建曙高尔夫1号、美思奇公馆、湖滨花园、保利阳光城、星河盛世、恒大紫荆学府、东方新城等。
六、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一年级、七年级招生
1.申报条件。申报我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校招生学区的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非惠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
2.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本校招生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第二批:具有本校招生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淡水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具有本校招生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含惠阳区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惠阳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所需资料
(1)第一、二、三批学生
①申请一年级学位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学生的出生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下同)。
②申请七年级学位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学生的出生证、房屋产权证、《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
(2)第四批学生
①申请一年级学位必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学生出生证、惠阳区内居住证及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还可提供监护人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纳税证明、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明。
②申请七年级学位须是我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学生出生证、惠阳区内居住证、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及《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还可提供监护人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纳税证明、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4)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资料。
6.办理程序
(1)第一、二、三批招录办法
②资料审核。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资料,打印印《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区有关职能部门复核。
③录取办法。依次进行招生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附件2)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符合第一、二、三批申请资格但未被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积分高低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如总积分相同的,按“住房保障”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公办学校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相同的,按“户籍”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公办学校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和“户籍”积分均相同的,一并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
(2)第四批招录办法
①本校招录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四批招录。具体程序如下:
③录取办法。根据我校积分名额,按照监护人积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若总积分相同者按“基本养老保险”分值高者录取,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相同者按“住房保障”分值高者录取,若“住房保障”得分相同者并列录取。符合第四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自主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二)义务教育学校转学
本校转学受理对象和原则。我校原则上受理在本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惠阳区户籍学生,或持优粤惠才卡高层次人才、驻惠部队现役军人(含消防队员)、港澳台人士等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尚有空余学位的年级才接受转学申请,没有空余学位的年级不接受转学申请。因学位紧张,无法保证申请转学对象全部录取(详见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附件4)。
2.所需材料:
(1)《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积分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生及其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或其本人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结果、购房合同及发票);
3.办理程序
转学风险提示: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在我区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不具备参加我区公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划线录取资格。
七、有关事项说明
1.一般住房
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如属共有,产权份额需不少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祖孙关系确认材料。
2.特殊住房
(1)属于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确认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由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确认材料,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确认材料。
(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材料。
(5)属于集体宿舍类别:提供所住集体宿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材料。
(四)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在本镇街没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房屋地址一致。不动产在抵押的,提供惠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五)学校在接收外省户籍初中新生报名注册时,必须书面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学生家长在《告知书签收表》上签名确认。如因学校未明确告知学生家长报考条件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参加中考的,责任由学校承担(详见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附件5)。
(六)本校不得接收已经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的学生。
(七)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八)惠阳高级中学招生入学按照《2023年惠阳高级中学招生实施办法》(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附件6)执行。
(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2023年惠阳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附件7)执行。
八、工作要求
(二)严格招生程序。依据政策规定,学校一年级不招收不足龄儿童,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扩班增额;同时规范招生工作的申报、审核、公示等每一环节的流程,要按照“一生一册”要求,做好招生工作台账。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秩序井然。
(三)实行督查制度。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如发现违规招生行为,坚决严肃给予查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社保、居住证、水电费发票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九、本方案由惠阳半岛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阳区半岛学校
2023年6月5日
公开课、作文、复习、试卷、知识点、活动、拼音、字母、钟表、看图写话、故事、双语故事、成语、常识、APP、语文、数学、英语、百家姓、三字经、唐诗三百首、自助查询、超级口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