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2.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3.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4.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5.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6.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7.具体说明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
找法网提醒您: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具体规定如下: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我国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赡养父母的具体岁数,但是要是子女成年后,有稳定收入的就应该去赡养自己的父母。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