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地号为的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年。
2、座落于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1份。
4、公司所属注册商标。
三、公司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乳品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六、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一)、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三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为准。
5、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二)供应方面,政府承诺:
1、收购价格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时,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定协议。
(三)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四)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以上优惠政策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100万元付至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公司成立后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双方约定,待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50%付给甲方做为冲低收购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定15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双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原公司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定协议为准。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xx年x月xx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公司转让意向协议书,以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一条双方约定
1、甲方将于20xx年3月份前与乙方签署正式公司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商定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包括税控系统1部安装税控系统的电脑保险柜)。该意向书签订后乙方同意先支付50%,剩余在正式转让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3、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公司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二条有关办公设施及转让价格
第三条乙方在正式转让前期间(20xx年12月1日到正式转让):
1、不能从事法律禁止事情,如有乙方负全部责任。
2、发生的债务与甲方无关。
3、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正常发货、订货、签订代理合同等经营活动须经甲方同意并记录备案且缴纳保证金保证金1000元(给费用待公司正常正式转让后返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甲方有意将其所属的转让店面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1.经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之日前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定金的补偿;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广东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20___年__月__日
甲方:
四、甲方公司在公司转让完成及工商变更登记之前,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公司负责处理,乙方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在此之前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共需支付甲方人民币550000元(伍拾伍万圆整)公司全部股份转让费,乙方分三次付款,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预付转让款计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甲方公司安许证20xx年延期申请在湖南省住房和城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先期预付转让款后,甲方公司应及时完善相应手续,
七、乙方公司未在甲方公司完善相应手续后支付剩余的转让款项,在此期
间的相应收益由甲方公司承受,乙方公司不得主张任何权利。造成甲方公司的
损失,乙方公司应向甲方公司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或抵扣等额的先期预付款;
八、本协议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
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人:a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人:
转让人与受让人就a有限责任公司黄木工区资产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人将其在黄木工区的所有资产转让给受让人,包括地面建筑物、磅房、提升设备、运输设备、发电设备、井筒、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等转让人已投入到黄木工区的所有资产,清单附后。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三、转让方应将在开办黄木工区过程中已取得的地质勘探资料、设计图纸、开采方案等资料无偿提供给受让方。
四、受让方在此协议签订后日之内把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五、转让方在收到转让款后日之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七、在办理交接手续后,黄木工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税费、工资、电费、工伤保险及其它无法预见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九、资产所有权自办理交接手续时转移。
十、转让方在黄木工区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受让方的决定在征求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选择是否继续在黄木工区工作,但在办理交接手续后日之内,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原工作岗位。
十一、转让方与石门县新铺乡黄木村之间的义务由转让方履行,其权利由受让方承继,但转让方应履行的义务不包括20xx年12月31日之后的义务。
十二、双方若在签订此协议后签署非解除协议之外的一切协议及其它行为均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
十三、双方已充分考虑此协议履行的一切风险,除非双方签署解除此协议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中约定的履行义务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包括不可抗力。
十四、因一方迟延履行交付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的,违约方除承担继续履行义务的责任外,还应按此协议转让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因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按实际损失额的50%支付违约金。
十五、资产清单为此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六、此协议一式六份,自转让方法定代表人、受让方签字加盖转让方印章后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出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转让方股东:
1、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第一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后,依法享有淮南市南国园林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二条转让股权之价款及支付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淮南市南国园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300万元整。
第三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3.1将淮南市南国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3.3将公司厂区范围拥有的厂房、土地、机械设备等全部资产以及各项文书、资料移交乙方;第四条债权债务及职工安置
4.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股东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税费全部由甲方及其股东承担。
4.2股权转让前公司原有职工,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前全部予以安置,所须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五条转____让方之义务
5.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淮南市南国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和资产交接工作。
5.3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公司股权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第六条受让方之义务
6.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股权之全部转让价款。
6.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淮南市南国园林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办理股权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淮南市南国园林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股权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之背景及淮南市南国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甲方拥有该等股权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淮南市南国园林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7.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全面赔偿。乙方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收购价款中抵扣相应的赔偿金额;
8.2转让公司整体在按本协议约定交付给乙方之前产生的对任何第三方或政府的责任、罚款、赔偿或税收负担等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由此遭受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争议之解决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一条协议之生效
10.1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转让方股东代表(签字)
1、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公司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表;
2、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
3、公司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本合同签订前有关淮南市南国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文件及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