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
3、,按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
4、定。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八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未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
5、后的事项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