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房屋而产生的租金收益,由甲方享有;
2、甲方作为上述房屋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在代持房屋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房屋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房屋上设定抵押等;
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房屋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四、代持房屋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房屋的代理费用;
五、代持房屋的转让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房屋购房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房屋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购房款转交给甲方;
3、因代持房屋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违约责任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