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抓手,激发党员常争常创的持久热情,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经村党总支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大高圩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村全体党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并上报村党总支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
1、党员划分。依据党员的职务、岗位、年龄、特长等特点,将党员划分为村干部党员、无职党员和流动党员。
2、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承诺履诺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
3、党员积分制采取基础分与考核分相结合。党员一人一卡,积分分值每月一累计,积分情况在每月党员大会公布,接受监督。
基础分:村干部0村分,无职干部20分,流动党员40分,老年或有特殊情况干部60分。
在基础分上,党支部安排专人及时记录党员履行职责情况,做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共分为组织生活、履行职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4个主要分项,分别设置为组织生活30分、履行职责30分,廉洁自律20分、遵纪守法20分及加分项10分,共110分。
共分为党员学习、党日活动、作用发挥、党员承诺、设岗定责5个分项,分别设置为党员学习40分、党日活动15分、作用发挥25分、党员承诺10分、党员设岗定责10分。
共分为党员管理、党员学习、作用发挥、党员承诺4个分项,分别设置为党员管理50分、党员学习15分、作用发挥25分、党员承诺10分。
1、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救灾等,加5分;。
2、为村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村党总支研究决定);。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受市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
4、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加分。
1、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2、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3分。
3、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4、党员与邻里不团结,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居民反映强烈,不赡养老人或不尽子女抚养义务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3分。
5、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义务活动或公益性活动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6、其他事件,经所属党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
党员积分作为党员星级评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处置不合格党员、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根据党员积分情况进行星级设置,最高五星级,年综合积分在90分及以上可被评为五星级,80―89分可被评为四星级,70―79分评为三星级,60―69分评为二星级,60分以下为一星级,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对积分被评为五星级党员进行复核。
1、当年积分评为四星级及以上的,作为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符合条件的普通党员,可作为村级后备干部优先使用。
2、三年评定均低于三星级的,在村党组织换届中,原则上不得提名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3、预备党员年度总积分被定为一星级的,按照组织程序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年度积分为一星级的定为不合格党员,且要进行教育转化,转化期一般为6个月。期满后,经综合评定,评定为合格档次的,撤销转化期;对无明显转化的.,可劝其退党,直至除名。
一、加分细则。
1、教师有自己的博客,积50分。
4、向全校教师推荐一本好书,要求有图书简介和读后感(不少于500字),加40分。
5、读一本好书,上交一篇读书笔记(不少于1000字),加50分。
二、奖励标准。
1、学期末学科组、年级组人均达到1000分,奖励学科组、年级组量化20分,人均每超过100分给该学科组、年级组加1分。
2、学期末个人达到1500分,奖励价值50元的图书,达到3000分奖励价值100元图书,达到5000分以上,奖励300元图书。
4、学年末评选xx中学十大读书人物(一年最低积分不少于5000分),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优先参加第二年全国举行的学习培训活动。
此方案从今日开始实行。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离退休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实际需要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
(一)基础分。每年度为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每年度为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机关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机关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分。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即各专委和工作委员会,下同)、支部或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所属党员加6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所属党员加4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州级表彰,所属党员加2分。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机关各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委初评。每半年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党员大会评定。各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每名党员填写1张,每年填写完毕后,由各党支部留存。
(三)公示积分。各党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机关党委申诉,党支部或机关党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月20日前,各党支部应当计算所属党员的上一年度积分(计算方法: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支部的上一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1份,支部留存1份。
(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所属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90分—80分(含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二)作为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履职计分事项、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一般应由党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如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的,由支委指定一名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党支部要用公示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和监督,让党员全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和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将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工作要求,是知史鉴今、关照未来的历史教育课,是砥砺初心、牢记使命的党性修养课,是指引方向、催人奋进的励志课,有利于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把握历史规律,在学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强化党性修养和人民立场中践行初心使命,履职担当尽责,展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时代风貌。
一、在学习党史中坚定理想信念。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共产党人坚定信仰、砥砺前行的奋斗史,既孕育出“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共产党人忠诚,也诠释着“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共产党人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传承和弘扬先辈们坚如磐石的信仰、赤诚的为民情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要善于从党史中找准历史坐标、把握历史方位、心怀“国之大者”,忠诚干净担当,以昂扬姿态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在学习党史中厚植担当精神。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扛起带领中国人民救国、兴国、强国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进入新时代,更是团结带领广大人民抗击疫情、开展脱贫攻坚,取得了一场场胜利,兑现了一切为了人民的庄严承诺。纪检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厚植担当精神,既要把深入学习党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又要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把各单位各部门学习党史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促进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筑牢理想信念,在知行合一中坚定初心使命,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要聚焦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三、在学习党史中擦亮廉洁底色。
一部党史就是一部自我革命史,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正是我们党始终注重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才实现了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始终保持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必须始终保持自身干净,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要在学习党史中,不断自警自省自励,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始终敢于善于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完善我校党委的组织建设,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按照教育工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校党委20__年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_届_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_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以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基础,以优化党员结构,提高质量为重点,严格程序,优化结构,壮大力量,为学校党员队伍发展壮大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具体目标。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事,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组织工作、纪检检查工作、群众工作,注重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党员发展工作一定要按照方针,计划发展2-3名新党员,培养3至4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教学一线的骨干教师占90%以上,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员联系的工作。
学校党委要将素质好、年纪轻、有文化、懂教学的骨干教师、对学校教育改革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职工、学科带头人加强教育培养,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年人才、知识人才集中的优势,把发展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力量党员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紧密联系教师,每个党员教师联系1—3位教师群众。
(二)严格程序,认真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
1、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全面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好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的关系,严把"入口关",不能用“能人”标准代替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更不答应把“党票”作“奖票”,确保新发展党员都是符合党员标准的优秀分子。
2、20__年全校计划发展党员2-3名,对20__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以及程度进行全面分析,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党员比例达到7:4:1要求,结合教育教学业绩,严格发展党员。
(三)明确措施,不断壮大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各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要抓好理论学习,加强对党外同志的教育,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通过有计划地组织积极分子学习党史、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了解,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利用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子的帮教方法,定期谈话,端正入党动机,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校党委严格组织考察、定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并认真负责地填写培养考察表。
4、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
5、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由团内进行推优,校团委要继续举办好业余团校,加强对优秀学生的教育,要切实把好发展学生党员每个环节的质量关。
6、为使20__年发展党员计划得到落实,全体党员要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宣传发布政策消息。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从村、组、户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贴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为前提,依法赋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权限,规范自治行为,依法、合理构建村民有序参与的各项机制,培育村民法治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
2020年6月底前,全乡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在各村全面建立网格化+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在全面整合村级人居环境整治、社会综合治理等网格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管理服务作用,做到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运用户积分制度,全面激励群众主动参与村级管理、建设和服务工作。
(一)科学设置网格(4月30日前完成)。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每个行政村由驻点联系领导担任网格指导员,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网格长。每个网格安排网格员,网格员对接联系若干户农户,具体户数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网格指导员与网格长协商确定。
(二)认真选好网格员(5月6日前完成)。网格员可由乡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纪检员、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森防员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划分好网格、确定好网格队伍的基础上,完成村网格划分及网格员情况表(附件2)与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实施方案(附件3),于5月6日前上报乡党建办。
(四)完善村规民约(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8号)要求,结合村情实际,认真制定简约易懂、接地气、能推行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要坚持培育文明新风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广泛收集民意,组织村民代表集体讨论,村规民约完善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和入户宣传,经村民签字确定后全面推行。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好人协会等群众组织,并充分发挥其在形成崇尚科学文明生活方式良好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5月25日前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原有的村规民约,确保可操作性强。
(五)制定积分制度(6月5日前完成)。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6月5日前,各村将《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细则》(附件4)上报到乡党建办备案,并建立好《村户积分管理台账表》(附件5),为下一步户积分制度运行做好准备。
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推行以村为主导,乡党建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抓好落地落实。
(一)工作职责。
2.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合村、组实际,科学划分网格,安排网格员对接农户。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和户积分量化的具体标准、实施方案与考评亮分细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确保量化积分标准和实施方案公开透明、可操作性强。对群众反映和网格员收集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能解决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因政策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或确实解决不了的,向群众作好解释说明。及时将村内各网格工作完成情况上报乡党建办公室和驻点联系单位,做实群众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
3.乡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乡、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组织架构,配齐配强驻村工作力量。指导各村党群连心站组织开展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乡党委会议,研究各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对村、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一般在乡范围内解决。
(二)工作内容。
2.户积分工作内容。主要是各村根据村情民意、村规民约,将配合参与完成上级部署到户到人的各项工作纳入积分管理;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产业发展等内容纳入积分管理。对村“两委”干部家庭户,要将其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情况细化纳入户积分管理考评中。
(三)工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浆水乡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姚高练同志任组长,李星、刘泽春同志任副组长,万新、李红良、谭文龙、邓翊静、周海华、李宁、黄锋、肖圣亮、胡颂云、谷名卫、李志兵、李利军、柳建唐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翊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党建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指导,全面推动实施,并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运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驻点联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要亲自抓,精心组织,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村“两委”要切实履行职责,村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实际具体抓,统筹推进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各项工作。
(三)严格考核督导。将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工作纳入村党组织分类定级及村级绩效考核考评范围,并作为乡干部职工和村定员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年终绩效奖挂钩。是党员的,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内容。乡纪委将适时监督检查,对制度推行不到位、领导不力或工作不认真、搞形式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度假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和县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全面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强党性、提素质、严纪律、树形象,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唤醒党员党性意识,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促使广大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村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对行动不便、常年卧病在床的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党员关爱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关爱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不再纳入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
对流动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动党员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制度单独积分制管理办法。
对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做法进行管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三部分构成,基础积分80份,民主评议积分20分,贡献加分不设上限。
(一)基础积分80分。
1、参加组织生活情况(35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议事学习日”等活动,年内满勤的记35分,每缺一次扣2分。
2、缴纳党费情况(20分)。年内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20分,不及时缴纳的,每次扣2分。
3、发挥作用情况(25分)。认真完成党支部安排工作任务的记25分。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酌情减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村党支部一般于每年12月底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每名党员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
(三)贡献加分。
党员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村集体和党员群众作出积极贡献,给予享有加分。
1、积极向党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的加5分;
5、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为村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的,加5-10分;
6、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加3-5分;
7、带头维护和谐稳定,主动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加3-5分;
8、其他贡献加分事项。
基础积分和贡献加分具体事项和积分标准,各村党支部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员积分制管理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为每名党员发放党员证、挂“共产党员户”牌,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践诺以及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党员积分制管理以1个年度为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党员每季度一次向村党支部申报积分,村党支部对党员申报实行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村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2、组织审核。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党建指导员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党员季度积分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群众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村党支部反映,村党支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
3、积分汇总。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村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党员年度积分结果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度假区党工委备案。
1、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和一贯表现,村党支部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论积分高低,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3)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4)在村级换届、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2、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将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其他评先树优、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对象。对评定为合格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的,度假区党工委派人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经度假区党工委调查核实、集体研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党员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村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季度积分、年度积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3、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给予谈话戒勉、限期改正,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1、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各村党支部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好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度假区党建办要认真做好统筹和指导工作,各社区要明确人员具体抓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2、坚持务实管用。各村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结合村庄实际,认真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积分项目,并注意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积分制管理措施。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乡镇、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镇、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成立杨梅山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欧强彬。
常务副组长:文兵。
成员:钟华诚、刘强、各村(居)支部书记。
工作目标:2020年6月底,全镇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在村级全面建立网格化+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一)科学划分网格。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如下:
行政村名。
指导员。
网格长。
城头村。
谢多云。
欧菊荣。
富里坪村。
陈望超。
曾回林。
鸡公坦村。
张海春。
欧群昌。
枧坪村。
黄松林。
曾卫平。
李家塘村。
邓华勇。
杨立平。
平和村。
杨艳兰。
水落岱村。
曾庆岳。
田舍村。
张芬。
曾宪见。
土桥村。
瞿清。
杨立峰。
香花村。
陈致冰。
曾红艳。
杨柳村。
邝龙云。
曾意军。
杨梅山村。
刘明发。
吴国来。
杨名开。
高枧街居委会。
曾远良。
网格员可由乡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子网格人员组成如下:
子网格指导员: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
子网格信息员:包片村干部。
子网格网格员:各网格选出。
(二)建立管理平台。
2.行政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
3.明确积分的应用。一是按分值制定奖惩办法,奖励可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可采用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责成认领义务服务等方式;二是作为平安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依据。
4.制作好积分卡。积分卡见文后附件一。
5.划分好网格。网格划分表见附件二。
(四)总结完善。对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钟办文〔2017〕20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拟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进行积分制管理试点,以村民积分为基础,开展“积分制+”党员、“积分制+”村官(网格员、保洁员)、“积分制+”美丽家庭、“积分制+”好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积分催生动力,立标激发争先,共建美丽张集。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深化三产融合,推进四化同步,为建设美丽张集贡献力量,以“积分制+”管理办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2017年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试点,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户、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1个社区和28村全覆盖。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社区(村)社会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居(村)民、家庭和单位。居(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钟祥市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钟综治办〔2017〕8号),参与社区(村)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2、一月一审核。社区(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居(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居(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居(村)民的查询、监督。居(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社区(村)统筹实施。
2、开展“积分制+”活动。村民积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可以被推荐为最美党员、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
3、与评先表模挂钩。“五星党员”、“十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成立专班。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社区(村)成立积分制管理协会,负责日常积分和积分兑现。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镇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因村制宜,细化积分内容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1、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2、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3、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30分。
4、协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线索、侦破刑事案,30分。
5、参与调处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民间纠纷,15分。
6、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15分。
7、举报封建迷信行为,5分。
8、提供本地非法集资、传销窝点、各类诈骗信息,5分。
9、提供制造、贩卖、运输、贮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信息,5分。
10、举报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5分。
11、制止、举报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5分。
12、制止、举报制造、传播谣言行为,5分。
13、反映、制止故意破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行为,5分。
14、参与社区(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15、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行为,5分。
1、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为人诚实守信,无群众反映不良行为,当年度基础分100分。
2、每年选择适当旅游项目陪同父母外出观光,5分。
3、带父母做身体检查,5分。
4、参与公益植树活动,5分。
5、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5分。
6、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生产、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5分。
7、参与集体组织的扶贫救灾捐款活动,5分。
8、参与义务献血活动,5分。
9、拾到财务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5分。
10、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5分。
11、在网上宣传本地好人好事,5分。
12、劝阻乱贴乱画、乱攀乱摘、践踏破坏环境行为,5分。
13、帮扶贫困户,5分。
14、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丧事按殡葬改革办,每次积10分。
15、其他维护社会公德行为,5分。
三、乡村建设类:
1、制止、举报秸秆焚烧行为,5分。
2、举报违章建筑、破坏环境等行为,5分。
4、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主动认领责任区,5分。
5、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一事一议活动,5分。
6、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义务劳动,5分。
7、参与社区(村)组织的各类会议,5分。
8、主动缴纳“合作医疗和粮食保险的,5分。
9、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5分。
10、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未得到采纳,1分。
11、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0分。
12、加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5分。
13、邻里之间守望互助,义务帮助他人,5分。
14、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每安置一名农村剩余劳动力,5分。
15、其他参与乡村建设的行为,5分。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积500分。
2、获得省级荣誉,积300分。
3、获得地市级荣誉,积100分。
4、获得县市级荣誉,积50分。
5、获得乡镇级荣誉,积20分。
6、获得社区(村)级荣誉,积10分。
7、先进事迹被国家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0分。
8、先进事迹被省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0分。
9、先进事迹被地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0分。
10、先进事迹被县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分。
11、先进事迹被乡镇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分。
12、先进事迹被村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分。
13、个人、家庭或者单位申报弄虚作假,给予相应项目双倍扣分。
14、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期限内仍可积分但不参与积分兑换奖励。
1、家庭无家暴现象及虐待家人行为,当年积10分。
2、邻里团结无矛盾纠纷,当年积15分。
3、保障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无辍学现象,当年积6分。
4、家庭成员学历提升,每次积5分。
5、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当年积10分。
6、家庭改厕、改圈、改厨,建沼气池,当年积10分。
7、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当年积15分。
8、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当月积5分。
9、家庭成员入党、入团、参军,每次积5分。
10、家庭成员相互履行抚养、赡养、照顾义务,当年积5分。
11、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和美术作品,当年积6分。
12、家庭无桔梗焚烧行为,当年积10分。
13、其他家庭参与社会治理行为,5分。
1、有5人及以上参与社区(村)的各项活动,每次积5分。
2、有5人及以上参加社区(村)的义务劳动,每次积5分。
3、保持本单位所属范围干净整洁,每月积10分。
5、不出店占道经营,每月积5分。
6、对辖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每次积10分。
7、资助社区(村)开展活动,每次积20分。
9、利用电子屏或其他媒介宣传各类创建活动,每月积5分。
10、社团组织为辖区居民提供义演等服务,每次积5分。
11、参与社区(村)社会治理其他行为,5分。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先进性党员队伍,现就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活动为目标,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作用为核心,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实现积分考核覆盖全体党员、党的工作覆盖全体群众,为东塘“领跑雨花,争做标杆”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结合各单位党员实际,将党员分为机关党员、社区党员、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在职党员、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五大类,具体细分如下:
1、机关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中层干部党员,普通党员。
2、社区党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社区下属支部成员及党小组长,普通党员,学生党员。
3、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企业管理骨干层党员,普通党员。
4、在职党员。
5、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
各党(总)支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党(总)支部大会商议决定,可做适当微调。
党员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测评积分两类,其中在职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考核成绩即为年度积分考核成绩。
(一)日常行为积分考核标准。
主要对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走访联系群众、参加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1、机关党员考核标准。
(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1户群众骨干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中层干部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社区党员考核标准。
(1)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联系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50户次、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联系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00户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社区下属支部成员及党小组长: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学生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5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考核标准。
(1)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联系走访普通群众(职工)不少于20人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企业管理骨干层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在职党员考核标准。
主动认领志愿服务岗位不少于1个,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在职党员每年要为群众办1-2件实事。结对帮扶社区困难居民不少于1户,与社区直管党员共同过组织生活不少于1次或者参加社区党内主题活动不少于1次。
5、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考核标准。
在征求党员本人意愿基础上,可不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以关爱为主。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主动联系,定期走访,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民主测评积分考核标准。
年度召开党员大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党员民主测评,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测评和征求意见。
1、党员积分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行为积分的基本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超过指标数量、个人得奖、突出贡献则适当加分,加分数不超过20分;按80%计入年度党员积分得分。民主测评积分总分为100分,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按照优秀票100分、良好票80分、合格票60分、差票4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合格票数×60+差票数×40)÷总票数,按20%计入年度党员积分得分。
2、党员积分考核定期通报公示。各党(总)支部每季度对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每半年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对积分暂时领先的党员同志在支部大会上提出表扬,对积分暂时落后的党员同志进行警示提醒。每年度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汇总积分考核得分情况,并及时上报街道工委审定。
3、党员积分考核等次评定。年度党员积分考核得分即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70-80分为良好等次,60-7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党员积分考核结果将与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对考核为优秀、良好的党员。上年度积分考核优秀、良好的党员方可参与党内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
2、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即为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理,由所在党组织组织学习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清退出党,要将不合格党员有关情况和组织处理情况等及时报街道工委备案。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要与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党组织分类定级、党员公开承诺等工作相结合,统一推进,共同考核。
2、强化督查,注重实效。要把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与平时的党员教育、服务、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要定期对党员分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掌握进度,防止年底为积分突击搞活动现象。
3、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在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善于发现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同时要注意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xxxx《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项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全镇党员教育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20xx-20xx年全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和平党组发[20xx]号27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只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关渠村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考核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激发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适用范围。
党员教育积分制适用对象为全村所有党员,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积分管理。行动不变或70岁以上老党员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后可不进行积分管理,党支部采取定期上门送学,派人结对帮学等形式,做好教育服务工做。
三、积分内容。
(一)积分构成。
党员教育积分是考核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数量和质量的计算单位。采取教育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年度平均积分x80%+年度民主评议量化积分x20%.
1、教育积分主要由“学习教育积分、实践锻炼积分、自主赋分、处罚分”四个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教育积分和处罚分采取扣分制。选系积分满分为60分,集体学习积分、个人自学积分以及组织生活积分三个部分组成,其中,集体学习积分主要通过参加冬季党员轮训、专题教育培训、远程教育培训、远程教育等日常集中教育培训获得。个人自学积分主要通过党员自主参加的网络学习教育培训获得,由各支部根据党员学习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组织生活积分主要通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各项活动、按期缴纳党费等方式获取。
2、实践锻炼积分满分为30分,重点围绕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落实党员到村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参与锻炼实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获得积分。参加实践锻积分需经党支部等级认定,未经认定的实践锻炼一律不予赋分。
3、自主赋分满分为10分,结合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主题实践文体活动,结合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给予积分扣分项主要包括:学习被动消极应付,参加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存在迟到、早退等情况扣1分;出现与党员身份不符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做党组织安排工作的扣2分;发现参与或组织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直系亲属参与非法宗教组织、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扣5分;受到通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等处理的扣5分;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的,分别扣4分、6分、8分、10分。扣分按分制高的计分,不重复计算。
四、工作机制。
(一)积分评定。
(二)开展活动。
为保证党员每月能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获得相应积分,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集中教育;扎实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到村报到、“党员活动日”等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实践锻炼活动,并提前通知党员按时参加,为党员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实践锻炼获得积分提供平台,创造机会。
(三)结果运用。
五、实施步骤。
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12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按照《城关镇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手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是每一名党员都充分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程序。
(二)组织实施。
成立村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党员教育积分档案。
(三)总结完善。
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发现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镇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全镇党员教育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和平党组发[2017]号27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只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关渠村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从2017年3月开始,至2017年12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为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有效形式,提升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决定在全镇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金组〔20xx〕17号)精神,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为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政治过硬: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勇于发扬斗争精神,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战面前敢于亮剑,敢于同违规违法宗教活动作坚决斗争等。
2.纪律过硬:重点考核是否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认真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认真遵守廉洁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认真遵守群众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诚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否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工作职责;是否认真遵守生活纪律,坚决避免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低级趣味、餐饮浪费等。
3.品德过硬: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是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公益事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黄赌毒”等。
4.能力过硬:农村党员重点考核在致富带富、助力脱贫攻坚、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表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考核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凝聚职工、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表现;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要重点考核创建模范机关以及促进事业发展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评办法。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以百分制考评,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测评项四部分组成。
1.基础项:设定为100分,党员完成党支部规定内容可获得相应积分,完不成的予以扣分,扣完为止。
2.加分项:根据党员贡献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积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3.减分项:党员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置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不少于20分的扣分。
4.测评项:党支部每年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按百分制得出测评分。
其中,平时考核包括: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年终得分原则上按不低于70%比例计入量化积分;年度民主测评即为测评项,得分原则上按不高于30%比例计入量化积分。
五、考评程序。
镇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2.一月度一登记。党员每月24日前提出个人申报,以支部认定的方式,在个人提出申请后3日内对党员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等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也要做好调查核实。负责登记人员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或村文书(必须是党员)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从其他党员中推选。
3.一季度一亮分。党支部一般每季度核算一次党员积分并向党员反馈。党员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应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审核确认。积分汇总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进行公示。
4.一年度一总评。党支部每年年底,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核算、汇总。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后,通过灯塔-党建在线e支部、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党员年度量化考核得分报镇党委审核备案。
六、结果运用。
党员年度量化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一般不超过所在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基础分不足80分或扣分超过20分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对于“优秀”等次的党员,党组织可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各级党内表彰、党代会代表推选时,原则上从近年来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
对于“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其谈心谈话,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对于“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结对帮教,也可以由镇党委进行集中帮教,督促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
对于“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置程序,灵活运用“机关第八党支部”转化职能,稳妥慎重进行组织处置。
七、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党委将把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认真研究谋划、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2.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特点,对量化积分内容、考评办法、考评程序进行完善。同时,镇组织办将联合镇纪委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监督管理。
3.注重宣传,培树典型。镇党委将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主流媒体,多形式宣传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充分凝练各支部发现的好做法,不断推动支部建设。
请各党支部于每月28日、每季度末月28日分别将本月、本季度积分情况上报镇党委并备案,每年2月中旬,镇党委将启动上年度党员量化积分汇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纳入“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范围的为党组织关系在我市的党员、预备党员,其中年龄在7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患有精神疾病或因其他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不纳入此范围。
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坚持分类管理、量化考核、依分定档、奖优罚劣的原则开展,各级党组织立足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行业实际情况,区分长驻、流动、在职、离退等不同类别党员特点,建立集日常考核、民主评议、奖励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于一体的年度积分制管理体系,着力解决党组织管理职责不到位,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全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党员队伍。每个积分周期为一年,起始点为每年的年初或“七一”,终结点为每年的年末或次年的“七一”。具体节点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有固定的起始和终结点。
(一)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分值由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构成,其中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合计为100分,按8:2的比例加权计算;动态管理积分为奖惩性加减分,奖励性加分一般不超过总积分的10%。
1.日常考核积分。重点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参加“三会一课一服务”等组织生活,以及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按期缴纳党费、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完成等情况。基础分值为100分,实行倒扣记分,扣完为止,所得分按比例记入总积分。
2.年度评议积分。由基层党组织按照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得分,基础分为100分,评议所得分按比例记入党员总积分。
3.动态管理积分。奖励性积分重点体现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岗位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和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等情况,加分一般以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有关领导批示、被媒体宣传报道事迹、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并经上级党委审核同意为依据,适当给予加分,同类别不重复加分。惩罚性积分重点体现党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存在不当行为的情况,主要包括工作不当造成负面影响、违纪违规、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家庭美德、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及赌博活动等情况,基层党组织视情节适当扣分,屡次犯同一问题的累计扣分。
(二)积分登记。
(三)“先锋指数”评定。
每个积分周期末,党支部对党员年度日常考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进行合并计算,经支委会研究,初步确定每名党员的“先锋指数”等次,报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党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反映复核,公示期满后,通过会议或张榜公布等方式公开评定结果。其中,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0-89分的为合格等次;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四)“先锋指数”运用。
“先锋指数”评定结果作为党员评优评先和进行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等次的党员,可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警戒提醒;对不合格等次和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纳入不合格党员处置范围,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承办字〔2015〕20号)规定程序,给予组织处置。对基本合格等次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不合格等次的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一)落实工作责任。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党员管理方式、健全党员考评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有益探索。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成效。党支部书记是工作落实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规定和程序要求抓好组织实施;上一级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监督管理和指导推进职责;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把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推动。
(二)坚持分类实施。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实施时,要根据党员结构、工作需要等情况,本着突出重点、体现特点、简便易行、实际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细化党员“先锋指数”积分构成体系和记分管理办法,不搞一刀切。积分构成体系的设置要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职能业务落实、党员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防止工作脱节、流于形式。县级以下党组织党员积分构成体系设置,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四)深入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典型、培植亮点,着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履职尽责做合格共产党员、创新创业做优秀共产党员的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提高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整体水平,经区文旅局党支部研究,决定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为此,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础积分(80分)。
根据党员的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出季度、年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参加学习培训方面(40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集中培训”、“两学一做”、“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等活动,每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带头遵规守纪方面(20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交纳不及时或达不到交纳标准的,每次扣2分,连续六个月未交纳党费的扣10分,并按《党章》规定处理;自觉执行组织决议,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能按时完成分配任务的酌情扣分。连续六个月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扣10分,并按《党章》规定处理。
3、弘扬新风正气方面(20分):自觉履行党员职责和义务,不搞团团伙伙;移风易俗,婚丧简办,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若党员出现拉帮结派、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打架斗殴等破坏新风正气行为的,由党支部视情节严重酌情予以扣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每名党员的年度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评议,民主测评设“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按照“好”100分、“一般”70分、“差”40分的标准计算出党员评议分(计算公式为:(“好票数”×100+“一般票数”×70+“差票数”×4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评议得分按照20%的比例计入党员年度积分。
重点考核党员在推动局工作开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的贡献情况,给予相应加分,不设上限。
1、工作创新。在上级业务部门创新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8分、7分、6分的加分奖励。在创新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参与并对创新成果评选起到重要作用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相同的加分奖励。
2、各类比赛优秀奖。在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演讲比赛、论文研讨、信息调研和业务标兵评选中获得表彰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10分、5分、3分的加分奖励;在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获奖的,按照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10分、5分、3分、1分的加分奖励。
3、经验做法推广。经验做法及其他业务信息被上级各类报纸、网站、简报、公众号等采用或转发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记10分、5分、3分、1分的加分奖励,由多个科室综合修改推荐后采用的,参与科室平分奖励得分。
4、先进个人奖。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业务或者综合表彰的党员,分别给予10分、5分、3分、1分的加分奖励;在党支部组织的“工作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的党员记1分。
5、考核奖。在年度考核中,科室所属业务工作位于全市、全区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分、3分的加分奖励。
(四)扣减分。
主要针对党员未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工作失职行为、不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损害单位形象,给予相应减分。
1、不能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以发布通报为准。
2、工作日和值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或值班空岗,被上级或区党政办、纪工委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
4、不遵守保密纪律,出现涉密、敏感信息外泄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扣10分。
5、未完成或不及时完成各类在线学习,被上级部门通报,每通报一次扣1分。
(五)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组织、政治纪律规定,被上级给予纪律处分的,取消积分。
2、本人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取消积分;家庭成员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视情况扣分或取消积分。
3、组织煽动和参与越级上访、非法上访案件,不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因个人原因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查证属实,经党支部研究取消积分。
4、不执行党支部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经查证属实取消积分。
5、发生其他重大问题,由党支部研究确定取消积分。
其他未涉及以上事项,但应列入增加或扣减分的,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积分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按照“申报—认定—评选—汇总”四个步骤进行。
2、认定。区文旅局党支部考评人员根据日常掌握了解和党员提报的证明材料,对党员每季度增加分和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统一在积分榜公示。
3、评选。党支部每季度统计一次党员季度得分情况,贡献加分最多的党员为当季“星级党员”授予1颗星在积分榜进行公示。
4、汇总。基本分=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总分=基本分+贡献加分-扣减分。由党支部汇总,年度积分经党员本人确认无误后一定范围内公布。
开展争创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科室评选活动。把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全年总积分前3名的优先享有评先树优资格;全年积分在60分以下的,取消各类评先树优资格;全年积分在50分以下的,由分管科室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动态风险分值评定。评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可以结合以往对食品销售者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确定,或者组织监管人员进入现场按照动态风险评价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xx分。(《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x)。根据动态风险评价表逐项计分,累计确定。销售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拒绝签字的,评定人员应在评定结果记录上注明原因。
等级综合评定。根据食品销售者年度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辖区内食品销售者年度风险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风险分值之和为x-xx(含)分的,为a级风险;
风险分值之和为xx-xx(含)分的,为b级风险;
风险分值之和为xx-xx(含)分的,为c级风险;
风险分值之和为xx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均列为d级风险。
新开办食品销售者的风险等级评定,一般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基本确定为b级风险等级;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食品小摊点登记卡》的销售者,基本确定为c级风险等级。均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管人员进入现场打分评定动态风险因素分值,根据实际确定风险等级,并及时纳入监管计划。
加强智慧监管。全面推进xx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实现“电子一票通”;做好与农牧部门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大力推行“阳光仓储”,实现线上监管,推动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上巡查”工作落实,解决“五证”备案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严格依据《xx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予以记分,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x分的,风险等级降为b级;风险等级为b级的食品销售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x分的,风险等级降为c级;风险等级为c级的食品销售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xx分的,风险等级降为d级。
(二)风险分级调整。
应当根据上一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食品销售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存在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停止销售的;
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食品销售者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当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中未出现上述所列违法违规情形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不作调整。
食品销售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以调低一个等级:
连续x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可调高风险等级所列情形的;
获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示范称号的;
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奖的;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三)加强结果运用。
各镇市场监管所根据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水平,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他管理措施,作为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依据。
各镇市场监管所根据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将高风险食品销售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抽检和飞行检查,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各镇市场监管所根据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确定重点单位及重点品种,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县市场监管局不定期组织督查,对各镇所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各镇市场监管所要将食品销售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指导食品销售者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及时公开,在被评定单位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评定结果分类归档。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党员管理工作科学评价体系,根据纤维组织部的安排部署,为顺利推进全镇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党员积分制管理针对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所有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等,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日常积分和评议积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日常积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运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党员分类。根据行业、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党组织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农村(社区)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五种类型进行积分制管理。其中,对于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工)委批准后,可不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对于离退休党员,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灵活开展。
2、分值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日常积分。按党员分类为标准,对各类党员实行不同标准打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项目》(附件2)。
评议积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3、积分登记。各党支部建立《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登记卡》(附件3),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党支部每季度根据积分登记卡,按照《党员日常行为积分项目》,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汇总计分(附件4),经由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和报请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附件5)需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原因并于7个工作日内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后,向上级党委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4、积分运用。积分管理采用100分制,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党支部大会认可: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等次;70-7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60―69分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等次。优秀党员等次按得分排名确定,最高不超过党员数的15%;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或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直接视作当年不合格党员等次。
凡获优秀党员等次的,均可参加当年乡镇(管委会)、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不合格党员等次的,由党支部研究,报党(工)委批准实行限期整改、劝退或除名,并由党(工)委发文公布。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人,党务专干(组织委员)作为具体指导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好各党支部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迅速开展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督导检查。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符合行业特点的管理办法。
3、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县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为贯彻20xx年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系列文件、《xx省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实施方案》及《xx区中小学长效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结合xx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确保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工作目标。
2021年目标:6月10日前各校“五项管理”要全部落实落地,形成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营造落实“五项管理”的浓厚氛围,年度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后目标:完善“五育”并举育人体系,不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现作业管理优化、睡眠管理有效、手机管理加强、读物管理规范、体质管理强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xx镇中心学校学生“五项管理”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xx镇中心学校“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xxxxx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副组长:xxxxx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xxxxx区教育局第六责任区专职督学xxxxx区教育局第六责任区专职督学成员:xxxxx镇中心学校总支委员xxxxx镇中心学校总支委员xxxxx镇中心学校总支委员xxxxx镇中心学校教研专干xxxxx镇中心学校结报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xxx任办公室主任,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落实做好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事宜。各小学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尽责。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作业管理1.把握育人功能。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要求,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2.健全作业制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可在学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
4.规范作业内容。根据学生学力情况,探索布置“基础+拓展、基础+分层、基础+个性”等多种模式的分层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避免机械重复训练,严禁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
5.严肃作业批改。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进行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加强面批讲解和集体讲评,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好学生答疑辅导,并使用鼓励性和指导性评语批改作业,引导学生增强学习信心和自我改进。
(二)加强手机管理。
1.落实分类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落实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
2.制定管理方案。各校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家长、教师、学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手机管理办法。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对于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要根据学生年龄、性格特点,切实做好有效引导,体现教育温情,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三)有效睡眠管理1.加强科学睡眠教育。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四)规范课外读物管理1.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各校要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深化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3.规范推荐程序。各校要严格执行课外读物推荐程序,落实好初选、评议、确认、公示、备案等环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所有进校园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4.明确推荐主体。中小学校作为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主体,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根据实际做好本校课外读物遴选、审核工作,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原则上各校进校园课外读物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进行推荐。
5.加强读物管理。对于涉及民族、宗教、安全等内容以的校园课外读物,由区教育局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要求。学校一律不得接受读物捐赠。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读物进入校园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5.加强经费保障,落实体育教师福利待遇。各校要保证体育教师各项福利待遇,体育教师(周工作量达到8课时)的工作服装费按照每年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发放。体育教师课时酬金和超工作量酬金标准应与其它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学校每年用于体育工作的经费不得低于生均公用经费的5%。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途径。各校要站在为国家为民族培养高素质建设人才的高度,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细化工作措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路径,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校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教师常态化学习“五项管理”工作文件,每学期至少集中组织学习一次。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家校沟通纽带作用,并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园广播、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提高学生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使“五项管理”制度家长知晓,学生熟记,让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使家长尽到监护责任,不给孩子布置额外家庭作业,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监督孩子不阅读有害读物,不看不健康的影视片,不玩有害游戏,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五项管理”制度,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三)积极主动作为。各校要结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情、结合形式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方式,制定“五项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管理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定期总结机制,把“五项管理”融入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学生成长全过程,形成广泛的共识,尽早将“五项管理”变成家长、教师、学生的自觉行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分制管理在社区日常工作中的推行,全面加强社区居民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社区居民志愿者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志愿者的作用,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积分制促进社区居民充分参与社区自治,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用行动传递正能量,树立社区道德文明新风尚,为打造平安社区,为居民营造祥和安定的社会氛围。
积分制管理是让所有的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居民能够持续参加社区建设的长效激励机制,所有的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居民平等参与、平等兑换,不再是“干与不干一个样”,切实破解社区工作中管理难、组织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充分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弘扬社会正能量,从而达到促进社区和谐,实现社会共治共享的目标。
三、积分对象。
居民、家庭、单位(商户、社团)、党员、社区工作人员。
四、积分内容。
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建设类、奖励惩罚类等四大类。
五、积分程序。
积分程序分为五个步骤:自行申报、网格员采集初审、社区干部审核、专人录入台账、填写行为积分储蓄存折。
六、积分申报方式。
七、积分运用。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成立由居民代表、志愿者、网格员、社区“两委”干部等组成的积分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社区干部负责统筹协调,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各类社会治理实践活动。网格员负责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居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三)保障积分兑现落实。社区将争取上级政府和辖区企事业单位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社区积分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