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仙游一中后操场护栏、道德教学楼护栏等零星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海都仙招字[2021]015号
招标人: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发出日期:?2021年07月
使用说明
1.《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2017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3.《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各由《专用本》和《通用本》两部分内容组成,《专用本》和《通用本》互相配套使用。《专用本》和《通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在《专用本》中列出。《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范本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
4.《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以空格带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目录
第一章邀请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游一中后操场护栏、道德教学楼护栏等零星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省江东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晋鹏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仙游一中校内;
2)工程建设规模:约77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投标人须是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自2021年7月14日起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7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公告其他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投标须知
1.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仙游一中后操场护栏、道德教学楼护栏等零星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仙游一中校内;
1.3建设规模:约77万元;
1.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3.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投标人或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情形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761359元(人民币)
12.2本工程发包价:685594元(人民币)
本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761359-3714)×(1-10%)+3714
=685594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0%。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
13.1.1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仙游县。
2.工程专业:单独发包装饰工程及室外总体工程。
13.1.2编制范围
按照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仙游一中后操场护栏、道德教学楼护栏等零星改造项目图纸,专业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及附属安装工程,具体如下:
1.不含三通一平;
13.1.3编制依据
1.图纸: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仙游一中后操场护栏、道德教学楼护栏等零星改造项目图纸有关设计文件。
2.招标文件:无;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无。
3.地质勘察报告:无。
4.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5.预算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409-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1年6月20日止)。
6.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截止2021年6月20日止)。其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
7.人材机价格:
(1)人工费指数:1.1159。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福建省2019年3季度机械台班。
(3)材料设备价格:参考《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1年5月)、莆田2021年4月份信息价、《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20年第1-7册)、定额基期价格、市场询价。
8、其他:/。
13.1.4取费标准
1.专业类别:单独发包装饰工程及室外总体工程。
2.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无。
3.税率:按9%。
13.1.5施工方法与措施
1.土方工程:土方外运运距按3kM。
2.桩基工程:无。
3.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胶合板模板。
4.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5.施工排水、降水:无。
6.垂直运输:无。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无;大型机械设备基础: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无。
8.基坑支护工程拆除:无。
9.材料二次搬运:无。
10.其他:无。
13.1.6其他需要的说明
1、图示排水沟(300X200)做法未详,暂按图集12J003-9/A3计入,后期不同按实结算;
3、图示破碎地面后期修复做法未详,暂按15cm水泥混凝土路面计入,后期按实结算;
4、围栏0.000m以上基座做法未详,暂按零星砖砌计入本次预算;
5、图示拆除围栏原围栏做法未详,工程量暂按15kg/m2拆除
6、图示外墙面拆除损坏位置按涂料面层及水泥砂浆基层拆除和面积按图示涂料面积30%计入,图示涂料面积全部重新粉刷外墙涂料计入本次预算,后期按实结算;
7、图示成品景观石材质规格未详,暂按15吨景湖石计入,后期按实结算;
本项目补充的工程量清单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
01B001
宣传栏
1公分厚PVC+UV,铁皮烤漆(褐色),铁皮烤漆(白色)
项
按项计算
13.2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3.5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风险固定包干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13.6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13.7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
13.8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
13.9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
13.10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
13.11本工程税率按9%计取。
13.12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13.13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13.14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建设厅闽建筑[2007]53号文有关规定及2008年7月13日仙游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5号文件“关于研究妥善处理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问题的会议纪要”实行。
13.16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2)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5)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13.17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
(1)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3)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4)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13.18本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现场签证变更追加工程造价。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提出设计变更。
根据莆政综【2020】4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
第十条:国有投资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计变更: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三)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四)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应书面进行申请(详见莆政综【2020】47号规定);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为市直部门的经确认或同意变更后,按规定权限进行报送备案或审批;建设单位为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的,经市直部门确认或同意变更后,由建设单位进行报送备案或审批;建设单位为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的,经国资委确认或同意后,按规定权限进行报送备案或审批;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行分类审批。凡是小规模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价小于400万元的工程),变更类别按累计增加造价在4万(含4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加强管理;累计增加造价在4-40万元(含40万元)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不以比例控制。变更后结算总价不得超过400万元。小规模工程变更类别累计超过40万元和合同价达400万以上的工程,变更类别按累计增加合同价比例和金额共同确定,从严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价变更,在报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致编制结算价超工程概算的,建设单位应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项目审批部门一次性调整概算。因甩项造成的造价变更应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项目业主故意以甩项方式抵消累计造价、规避变更审批的,有关监管部门应予以从严查处。
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4.2投标人在施工时必须选用招标文件指定的备选品牌。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4)提供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
16.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仙游支行;
账号:35001636307050001392;
17.2提前预交保证金:已按仙招投标中〔2014〕03号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且在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预缴保证金名录库内足额预缴的企业无需再次缴纳。
17.3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上没有体现投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带退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并附:并附:1.开户许可证,2.保证金回单,3.收款收据,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的印章。
退回方式: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并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
17.4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1.1开标会定于2021年7月23日09时30分。在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道德办公楼三层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1.3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1.4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5)查询投标人的投保证金缴纳情况、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等信息。
(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评标
22.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2.1.4具有投标须知第3.8条情形之一的。
22.1.5投标人拟派出项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6投标人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无法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或查询到的信息不完整。
23.确定中标人
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3.2.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3.2.3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23.2.4由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
23.2.5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为对应号;
23.2.6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23.4经过审查,若达不到三家(包含三家)以上合格投标人的,则此次招投标为流标,需重新招投标。
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4.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后3日内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25.附则
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5天内进场施工。
26.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6.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莆建管[2016]88号文件的规定在施工合同内约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27.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等形式之一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28.标后管理
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附表1: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项目内容
评审标准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经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其
他
人
员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职位
最低数量
要求(人)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员
取得专业上岗证
年
检
合
格
质检员或质量员
安全员
材料员
试验员
......
备注:
(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
(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
29.合同条款
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29.3专用合同条款中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中标降幅系数”更改为“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2)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3)“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现场施工车辆必须为莆田车牌号,不得为外挂车辆。
29.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专用合同条款第4.6.2(4)款关于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不属于上述第7.2款所列情况的,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更换其他现场管理岗位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
(3)专用合同条款第11.5款关于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元”。
(4)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不支持预付款。
(5)工程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
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示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报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7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
3)投标人在施工期间的水电及一切费用自行承担,招标人提供现状场地。
4)投标人必须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业主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期间农民工上访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随机抽取法)
投标文件
(本)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一)投标承诺函
(四)提供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8款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担任项目负责人。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第28条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
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我方承诺,若有违反《莆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莆政综〔2013〕55号)、《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莆招投标办〔2013〕2号)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扣分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提供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