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2024年春季学生教材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2022年06月)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类别:
货物
项目编号:
GZST-2022-CG-022
采购人:
详细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163号
联系人:
付主任
13195117110
代理机构:
贵州山天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金融101大厦B座37-4
招标部张工
18785193684
目录
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采购范围PAGEREF_Toc314853
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PAGEREF_Toc103783
第二节货物/服务要求PAGEREF_Toc133324
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PAGEREF_Toc46914
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7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PAGEREF_Toc223536
第二节商务要求8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PAGEREF_Toc680415
第一节评标办法PAGEREF_Toc1265816
第二节废标条款PAGEREF_Toc2610423
第三节无效标条款PAGEREF_Toc306324
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PAGEREF_Toc308425
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PAGEREF_Toc2989925
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PAGEREF_Toc98125
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PAGEREF_Toc1154026
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PAGEREF_Toc2245027
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PAGEREF_Toc1035328
第六节发布成交公告PAGEREF_Toc1468431
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PAGEREF_Toc2415233
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PAGEREF_Toc118234
第九节退还投标保证金PAGEREF_Toc1556434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PAGEREF_Toc491735
第一节主要条款PAGEREF_Toc2133035
第二节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PAGEREF_Toc1852843
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PAGEREF_Toc2306749
第一节编制要求PAGEREF_Toc3069149
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PAGEREF_Toc1974951
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PAGEREF_Toc262451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PAGEREF_Toc57363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已由贵州铁路技师学院批准采购,采购内容为2022年秋季-2024年春季学生教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
二、采购预算
2.采购预算约为:1050000.00元。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
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具体内容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六、采购人
1.采购人名称:贵州铁路技师学院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163号
3.联系人:付主任
七、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山天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金融101大厦B座37-4
3.联系人:招标部张工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详细地址:/
一、货物/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货物。
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三、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为:/。
2、投标单位须具备采购实际需求,并具备履行我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及时退换和结算的能力。
3.采购指定目录:
序号
教材编号
教材名称
出版社
样本要求
1
9787114091582
隧道工程
人民交通出版社
不需要
2
9787113205638
铁道概论(第二版)
中国铁道出版社
1本
3
9787564327033
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4
9787516746936
机械与电气识图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5
9787516751459
新模式英语1(第二版)
6
9787516751411
新模式英语1练习册(第二版)
7
9787564360474
接触网设备安装与维修
8
9787516705025
简单电子线路装接与维修
9
9787516705100
简单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
10
9787516710586
可编程序控制器及外围设备安装
11
9787114077210
工程机械液压与压力传动
12
9787114127540
公路工程机械底盘构造与维修
13
9787516703250
电机控制技术
14
9787516721704
冷拼与食品雕刻(第二版)
15
9787516718285
面点技术(第三版)
16
9787516717530
烹调技术(第三版)
17
9787516711705
电子技术基础(第五版)
18
9787516713167
电子技术基础(第五版)习题册
19
9787564366452
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
20
9787113274009
车站信号自动控制系统维护(第二版)
21
9787516730669
电子商务基础
22
9787111659532
呼叫中心客户服务与管理(基础知识)
机械工业出版社
23
9787516741337
客户关系管理(第二版)
24
9787516740958
物流管理基础(第二版)
25
9787516716168
建筑材料(第三版)
26
9787516716199
建筑材料(第三版)习题册
27
9787516745939
城市轨道交通概论
28
9787516740941
市场营销(第四版)
29
9787516725290
形体训练(第四版)
30
9787564356873
基于工作过程的牵引变电所运营与维护教程
31
9787516733820
心理健康知识与案例分析(第二版)
32
9787516702277
电动机继电控制线路安装与检修
33
9787516736586
机械基础(第六版)
34
9787516742013
机械识图(第四版)
35
9787516741054
机械识图(第四版)习题册
36
9787516746844
电工基础(第六版)习题册
37
9787516740187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38
9787516733424
自主学习(修订版)
39
97877114146510
工程AutoCAD基础教程(第2版)
40
9787113025496
6502电气集中电路(修订本)
41
9787113279974
土木工程识图(铁道工程类第二版)
42
9787113115296
土木工程识图(铁道工程类)习题集
43
9787113220334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工程安装技术指南
44
9787504584410
PLC基础与实训
45
9787504585882
电气控制线路安装与检修
46
9787504584588
电机变压器设备安装与维护
47
9787516747674
自我管理(修订版)
48
9787516736456
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
49
9787516736746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基础
50
9787114165030
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管理(第2版)
51
9787516745243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
52
978751671369302
德育(第三册)(第二版)习题册
53
9787040269345
工程力学基础
54
9787040539035
工程力学基础学习指导与练习
55
9787516741160
理解与表达
56
9787113206925
轨道工程
57
9787111500209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58
978711326459802
铁路桥梁施工与养护
59
9787564318727
线路工程
60
9787516733004
哲学与人生(第二版)
61
9787113208721
铁路运输企业管理
62
9787516717080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
63
978751671332702
德育(第三册)(第二版)—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
64
9787113280826
铁路工程概预算(第三版)
65
9787516705940
气动液压传动技术
66
9787516704424
气动液压传动技术习题册
67
接触网设备检修与维护(第2版)
68
9787564349363
工程地质(第四版)
69
9787113150778
土力学与地基基础
70
9787516751183
交往与合作
71
9787504591081
安全用电
72
9787505023007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辅学教程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73
9787516747360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中职用书)
74
9787040270556
社会能力训练
高等教育出版社
75
9787516718278
教学菜-川菜(第四版)
76
9787516702765
中式面点工艺(广式面点)
77
78
978755760568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技术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79
9787530886823
土木工程施工
80
9787564656873
牵引变电所设备安装与维修/给予工作过程的牵引
81
9787516721964
机修钳工实训(中级模块)
82
9787516706367
电工基本技能(第二版)
83
9787113225506
铁路信号施工
84
9787516739846
计算机网络基础
85
9787530898215
建筑构造
86
9787516734841
工程机械低盘典型零部件拆装与调试
87
9787516729977
发动机拆装与检修
88
9787516730515
工程车辆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
89
978711318893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
90
9787516745083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
91
978711416260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章(第3版)
92
9787114151224
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英语(第二版)
93
9787114138591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心理学
94
9787516745540
数学(第七版上册)
95
9787516744901
数学习题册(第七版上册)
96
9787516743904
数学(第七版下册)
97
9787516744895
数学习题册(第七版下册)
98
9787516740163
计算机应用基础(第二版)
7、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二、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三、评分标准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022.X.X
供应商名称
资格要求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供应商4
经营资格审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特定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投标保证审查
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
其他资格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资格审查成员(签字):
符合性审查表
日期:
审查内容
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
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技术要求”
报价审查
异常低价审查
无效标审查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
2.评分表
评分表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价格分(30分)
有效投标报价折扣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最低有效折扣/投标折扣)×30
0-30分
技术分
(46分)
项目开展方案及教材发放方案(10分)
1.方案全面、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10-7分;
2.方案较为全面、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6-2分;
3.方案不够全面,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可操作性不强,得1-0分。
0-10分
1.正常证订承诺:
①.订单发出后,承诺10天内到货的得5分;
②.订单发出后,承诺10天到15天内到货的得3分;
③.订单发出后,承诺15天到20天内到货的得1分。
2.补订部分承诺:
①.承诺7天内到货的,得2分;
0-7分
承诺提供专业人员协助发放教材的,得5分。未承诺不得分,如实际实施未按照承诺履行的按照中标价每延期一天扣1%。
0-5分
本地化服务
(4分)
2.在本省内有物流配送基地的,得2分;(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0-4分
扶贫优惠承诺
(8分)
1.提供扶贫优惠承诺(如教师的培训、贫困学生教材的减免等),每提供一项得1分,共4分
2.供应商近三年已向中职院校进行的扶贫优惠,提供受助院校的有关证明材料,每提供一所得2分,最高4分
0-8分
供货能力(12分)
12分,少一家扣3分,扣完为止。
①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②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③中国铁道出版社;
④人民交通出版社;
0-12分
商务分
(24分)
企业业绩
(12分)
提供2019年至今类似教材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12分;未提供的不加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服务评价
每提供一份采购单位出具的类似教材采购客户评价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8分。
项目负责人(4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出版物发行员资格证书的得4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政策性加分(5分)
0-2分
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0-3分
得分
105分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投标报价折扣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30分;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折扣)×价格权值×100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1)价格扣除政策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格分值计算表
评标地点:2021.X.X
第一次报价(元)
最终报价
(元)
中小企业给予6%价格扣除后报价(元)
评标基准价(元)
价格
分值
0.00
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磋商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
评标专家(签字):
4.评分汇总表
评分汇总表
专家
专家姓名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采购人
代表
总分
平均分
排序
评标专家(签名):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二)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三)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四)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五)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
(六)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七)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十一)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变更公告
二、获取方式
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六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第二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一、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t否¨
二、交纳金额
壹万元整(¥10000.00元)
三、交纳方式(如需)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贵州山天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200142383605250731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世纪支行
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四、交纳要求
3.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十节退还投标保证金规定执行。
二、递交地点
按采购公告确定的地址为准。
三、递交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用U盘制作,不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投标补充或修改文件必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补充或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字样和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信息,要求密封递交。
二、磋商地点
三、磋商流程
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业绩、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
(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效标。
(4)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供应商不足3家时,下列三类项目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PPP项目)。其他应当终止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7.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8.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
9.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11.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
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
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四、磋商小组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受理条件
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贵州山天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金融101大厦B座37-4
联系人:招标部张工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二、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三、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山天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一、签订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合同内容
本项目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见第五章有关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
(一)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中标人(供应商)保证金于中标人提供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退还方式
线上原路退回。
三、提交资料
成交供应商退保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转换成一个PDF文件传给代理机构,PDF文件需清晰、完整,文件名写清楚为:XXX项目合同资料;未成交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法律法规的情形。
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款项。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工程、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6.卖方:系指响应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现场交货指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现场并承担一切费。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其地名在采购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的合同条款资料中指明。工厂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买方自行提货指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范的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9.技术规格: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规格附件(如果有的话)、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响应文件的“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相一致。
10.标准
10.1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需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10.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11.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需的范围。
11.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应使用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1.3除了合同本身外,11.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
12.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3.包装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损,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4.保险:如果产品是按照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产品运抵现场的“一切险”,保险范围覆盖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如果产品是按工厂交货、或买方自行提货方式报价的,其运输保险可由卖方办理,运保费由买方负责。
15.技术资料:合同项下的产品技术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6.质量保证
16.1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产品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6.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16.3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7.检验和考核验收
17.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7.2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产品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由投保/托运方负责交涉索赔事宜;或
产品运抵现场后,由卖方的代表进行检查,买方有权监督卖方代表的检查,所有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的不符,包括运输中的损坏、丢失均由卖方负责。
17.3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7.4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该事先作出安排。
17.6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同附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按第17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8.伴随服务
1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为所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8.2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9.备件
19.1卖方应承担下列与提供备件有关的责任: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服务义务。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20.索赔
20.1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0.2若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承担在产品检验或性能考核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协商,按照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之处的情况,如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20.4当属于17.2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30日内提出的,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21.延期交货
21.3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将被扣没履约保证金并加以违约损失索赔和/或终止合同。
22.误期赔偿
23.不可抗力
2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24.税费
24.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24.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4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
25.履约保证金
25.1卖方在收到的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日起三十天内,通过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到产品完成安装调试,用户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确定)
2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2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26.违约终止合同
26.2在买方根据第23.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卖方应对买方购买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7.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27.1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7.2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8.转让和分包
28.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8.2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8.3分包必需符合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
29.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29.1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
(3)卖方提供的服务。
29.2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30.争端的解决
30.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
30.2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0.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1.通知
31.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31.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清单
1.1货物清单
采购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1.2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2.2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
三、技术资料、协调
3.1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安装的有关技术资料。
3.4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和质保金
6.1质保期个月(自本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2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接到乙方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供货安装期:按投标承诺期。
八、货款支付
8.1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货物运送到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待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天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正常使用天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将全额无息返还。中标人所供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8.2当本项目招标货物数量超出招标范围时,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磋商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单价)进行计算。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使甲方能很好的使用。
9.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9.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验收货物。
10.4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十一、调试和验收
11.2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签证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1.3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乙方逾期交付验收合格的,乙方应按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竣工验收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验收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五、诉讼
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2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报价函(及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16.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一、格式
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等应清晰可见。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二、装订
1.磋商响应文件须单独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可根据投标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统一或分开胶装成册。
2.磋商响应文件须用A4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超过A4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A4幅大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供图册等其它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
三、签署与封装
1.签署: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需加盖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响应文件中除标准页码外,不得涂改和增删。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或扫描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响应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签章。
2.封装:
2.1磋商供应商可根据投标实际厚度,自行选择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套的数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份数不作具体规定,但磋商供应商应确保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没有严重破损导致投标实质性内容泄露的情形。
2.2外包密封的封口(接口)处加盖带磋商供应商公章,封装物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3外包封上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不作无效标依据。
2.4响应文件电子版为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格式文件,可封装在任意封套内。
四、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一、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类别
分为货物类响应文件、工程类响应文件、服务类响应文件。
二、组成
各类磋商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附1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企业名称(盖章):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
(精确到万元)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部门(单位)名称: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年6月10日
XXXXX(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
电话:
2022年月
专家评分导航表
评分项目
投标文件导航
价格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
页码范围:
技术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评分内容
2、
商务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评分内容
磋商供应商:(公章)
2022年月日
(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完善目录明细)
第一报价文件
(一)报价函
(二)报价明细表
第二资格性文件
(二)一般资格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
6.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三响应性文件
(一)技术响应文件
(二)商务响应文件
(四)优惠性政策情况
备注:目录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自行编写
第四其他
第五备选方案
(一)报价函
一、竞标报价
1.我公司就(项目名称)的竞标初始报价(折扣率)为(大写):,小写:。本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设备价、专利费、零备件和专用工具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维护保养价格、保管费、培训费、检测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合同价以最终报价为准,最终报价在竞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供货期:。
3.交货地点:。
4.竞标有效期:。
5.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7.其他: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二、递交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响应文件份。
1.最终报价在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磋商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磋商成交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磋商成交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竞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竞标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码洋价格
人民币码洋:
大写
...........
折扣率
供货期
交货地点
优惠及其它
投标报价(合计)
大写:元
小写:元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竞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竞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竞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反面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材料(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特别情况:若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月度完税证明时,磋商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6.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一)技术响应
技术条款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1投标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时提供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指标真实性承诺函、生产厂商技术参数指标真实性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真实性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序列号为:,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投标产品(产品名称:)技术参数: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盖章)
投标日期:
生产厂商技术参数指标真实性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参考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我们(生产厂商)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在。兹指派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供应商名称)主要营业地址设在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要求采购的由我方制造/或代理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纯正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持。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详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参数;我方保证:该产品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于年达产的成熟产品,且生产(完工)日期不早于年月;在可以预见的(天)内,我方没有对该型号产品进行升级、停产、淘汰的计划,且技术参数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5.我方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团队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专业
产品
联系方式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1.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对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真实性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真实性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我们(生产厂商)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在。
1.关于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要求采购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1.3项目开展方案及教材发放方案
1.6本地化服务(格式自拟)
1.7扶贫优惠承诺(格式自拟)
1.7供货能力(格式自拟)
2.1商务偏离表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商务条款
注:行数不够自行添加。无论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2.2同类或类似业绩一览表
合同金额
采购人评价意见
(证明材料按照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否则不得分)。
2.3服务评价
竞标供应商:(公章)
致:采购人名称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
磋商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3.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年月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4.银行保函承诺书
银行保函承诺书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单号: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5.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合同,保单或合同号: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竞标报价符合优惠性政策情况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品目号:
优惠性政府名称
竞标供应商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规定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如《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可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自行添加】
备注:
2021年月日
附件: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清单的财政部网站截屏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单位名称(盖章):
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成本测算表
(一)成本测算表(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竞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
1.制造商竞标主要产品成本测算表
2.代理商竞标主要产品成本测算表
3.竞标主要产品成本汇总表
(三)成本测算表
1、制造商竞标主要产品成本测算表
金额单位:元
制造商生产主要产品
一、产品生产成本
1、直接材料
2、辅助材料
3、燃料(动能)
4、工人工资
5、工资附加
6、制造费用
合计
二、管理费用
1工资、福利费用
2、保险费用
3、办公费用
4、其他应交税费
三、财务费用
四、销售费用
五、运输费用
六、销售税金
主要产品生产成本合计
备注说明
说明: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请填此表。
2、表中第19项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14至18项。
3、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生产成本。
制造商名称(盖章):
2、代理商竞标主要产品成本测算表
供应商代理主要产品
一、进货成本
1、商品进价
2、运输费用
3、税金
4、保险
5、仓储费用
6、维保费用
主要产品代理成本合计
说明: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请填此表。
4、专家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代理商提供进货凭据或与制造商的意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