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网络教学平台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4日
包一: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采购
买方(甲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雨溪镇
法定代表人:曹才力
联系人:肖件标
联系方式:19973923179
通讯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雨溪镇
电话:19973923179传真:
卖方(乙方):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F4栋10楼
法定代表人:谢飞虹
联系人:李小妹
联系方式:18692294446
通讯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F4栋10楼
电话:400-856-8988传真:0731-88992710
电子信箱:982962892@qq.com邮编:410205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甲方”)采购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教务管理系统V10.0”软件,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1.“甲方”:指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乙方”:指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采购达成并签署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以及下面指出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4.“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金额,合同所列价款均指人民币。
5.“服务”:系指任何由乙方按合同项下的要求进行的安装调试、测试、培训、维护、支持和其他为正常安装和运行本系统提供的必要服务。
6.“免费维护期”:为本软件产品交付验收后开始至双方约定的保质服务周期。
7.本“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采购”:意指教务管理系统V10.0(采用B/S结构,基于J2EE架构,页面采用Web2.0AJAX开发)。
8.保密信息: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9.交付范围:指乙方按照《附件一》中的业务功能模块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10.交付验收:系统初步验收合格后,即刻进入系统试运行一学期。待所有模块按合同要求完成,无重大使用问题的情况下启动终验收程序。经学院组织专家评审会议认定满足校方要求且运行无问题的即通过终验收。
二、合同范围
2.甲方采购的教务管理系统V10.0仅限于校方在使用范围内使用。
3.乙方提供甲方综合教学管理平台的部署安装、实施、培训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支持,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功能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职责
(一)、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提供“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的软件程序包、实施计划、用户操作手册。
3.乙方配合甲方进行“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正常运行及验收工作。
4.对甲方在本合同附件所规定范围外提出对信息系统进行模块扩充时,乙方有责任提供有偿服务。
5.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第三方系统提供免费接口服务,但不承担第三方应用系统所产生的集成费。
6.“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项目在质保期内,如出现系统瘫痪或数据丢失,乙方无法证明是甲方责任范围之内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提供无偿技术支持,并及时解决问题。质保期满后,若甲方因学校业务功能调整或升级,乙方承诺给予优惠价,价格不能高于当时市场行情价格。
7.甲方在使用“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过程中,由于其它软硬件环境造成的故障不在乙方免费维护范围以内。
(二)、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数据的采集工作,并按共同商讨的《数据标准模板》进行数据的规范工作;由于涉及原应用系统的数据迁移工作,甲方指导乙方进行数据迁移。
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工作开展,并指定一名负责“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项目总调度专员,或系统管理员,负责与乙方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项目全过程的协调、跟踪、确认等工作,如因甲方配合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时分阶段完成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装调试的必要条件(如办公室、饮水、打印机、网络等),乙方负责本单位现场技术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差旅费用。
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过程文档进行签字盖章确认,自乙方提交过程文档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签字盖章确认,如甲方对过程文档有异议需在收到文档后15日内提出整改要求。如15个工作日后甲方未提出异议而又未签字确认则视为该文档已通过确认。
6.质保期满,甲方因网络设施、病毒等引起的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系统瘫痪或数据丢失,甲方需提供乙方工程师上门的交通、住宿费用及人工服务费用,人工服务费另行协商收取。
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提出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验收工作。
四、交付和验收
交付地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交付内容
3.系统验收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由双方协商达成整改方案。甲方在通知乙方验收未通过后的一周内集中完成总体需整改的内容,乙方在两周内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甲方签字确认视同验收合格。如因乙方完成整改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又不签字确认,自动视为验收通过。
(2)验收凭证: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签署验收报告交与乙方。
(3)系统验收后,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的使用权,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技术支持和维护
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即时启动应用系统质保期服务,质保期5年。
软件免费维护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综合教学管理平台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六、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1.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教务管理系统V10.0》货款共计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元整)。
2.乙方按合同要求在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软件安装、基础数据导入、培训完毕、系统初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叁拾叁万伍仟元整人民币(¥335000.00元整)款项;
3.初步验收合格后,即刻进入系统试运行一学期。待所有模块按合同要求完成,无重大使用问题的情况下启动终验收程序。经学院组织专家评审会议认定满足校方要求且运行无问题的即通过终验收,通过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叁拾万零壹仟伍佰元整人民币(¥301500.00元整)款项。
4.系统质保期五年,合同总价的最后5%叁万叁仟伍佰元整人民币(¥33500.00元整)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5.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公司名称
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溁湾支行
帐号
79190188000097136
税号
91430100788000101A
甲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500MB0262270K
请选择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P)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乙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软件产品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3.对于本合同全部内容以及项目中乙方可能接触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客户信息,市场策略等),乙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禁止向第三方透露。
4、除法律规定以外,未经对方允许,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则每天按违约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无条件拒付货款,乙方有权收回系统的使用权。
2.如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则每天按违约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3.乙方已交付全部产品,但甲方不(未)使用或只使用部分功能模块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延付或少付货款。
4.乙方只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不承担甲方与使用方签订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部分服务。
九、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之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此纠纷未能得到解决,则需提交诉讼解决。
双方确认合同履行地为邵阳市。合同争议的诉讼在起诉方所在地进行。
诉讼的裁决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诉讼费用按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不需诉讼的义务。
十、协议效力及其他约定
附件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
十一、法定地址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雨溪镇
邮政编码:422000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F4栋10楼
邮政编码:410205
甲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盖章)
乙方: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鉴证方:
邵阳市政府采购办(盖章)
代表:(签字)
包二: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教学平台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世纪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管理平台、网络教学平台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0]000069
(3)项目内容:包二: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详情请见附件1(共8页)
(1)合同金额包工包料包税金人民币小写:490000.00元
大写:肆拾玖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地点:湘中幼专教务处
方式:现场提交
4.付款
1、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95%,即46.55万元,余款5%作为质保金,即2.45万元,验收合格甲方使用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法律及经济等纠纷再无息付清余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服务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期限:5年,免费提供售后服务与质保。
2.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以后的免费维护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做到如下:
必须在项目出现问题后2小时内进行响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甲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盖章)乙方:湖南世纪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