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广州市民邓女士还是没想清楚哪个环节出了纰漏。
11月11日21时许,她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一带遛狗约半小时,鉴于近期该区域发生了宠物狗疑中毒死亡案例,她特意选择了水泥路面,并全程牵紧狗绳。
为了进一步救治,她还尝试了用牛奶和双氧水混合物催吐,效果并不理想。随后,她紧急将狗送往最近的24小时宠物医院,在前往医院的途中,狗再次出现抽搐。经过医生三轮的抢救,其爱犬在凌晨3时30分去世,医生判断呈现中毒现象。
凌华(化名)家住广州市海珠区。11月8日14时许,她在海珠区宝业路一带河边遛狗。“狗狗并未进食任何食物,只是进行了闻嗅。20时20分之前,表现得一切正常,后面就出现呕吐。”起初,凌华以为狗只是因为吃得太饱,便清理了呕吐物。但5分钟后,狗再次呕吐,随即突然变得狂躁,在家中狂奔,并伴随着小便失禁。“它拼命冲向门外,在电梯口被拦住。”此时,狗已经出现小便失禁,尿液流了一地。凌华将狗拖回家后,狗再次发狂奔走,然后在门口发生了第一次抽搐,并伴有大便失禁和口吐少量白沫。她立即对其进行了胸压约1分钟,状况有所缓解后,迅速准备将它送往宠物医院进行抢救。前往医院的途中,狗发生了两次抽搐,凌华多次进行胸压。当到达医院时,医生再次进行胸压抢救,但最终未能挽救其生命。医生根据狗的症状判断为中毒。
她向南都记者讲述,“16日上午拨打了110报警后,派出所的警察上门了解情况,并提供了报警回执。”
兽医狗送医不久后死亡
11月20日,南都记者联系到接诊了上述病例的宠物医院。该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在宠物狗疑遭投毒事件发酵早期,医院就接收了两只中毒的狗,“狗当时出现了很典型的抽搐现象,明显就是中毒了,到医院没多久狗就没了”。
该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如果想要查出毒源,需要将狗送到具备检验条件的实验室进行检查,宠物医院不具备检验条件。“送到医院,我们会尽可能为狗解毒抢救。但如果想要找到具体是什么毒物,要找到专业人士进行毒源取样。”
多名犬主表示,爱犬中毒前没有在外进食,怀疑是吸入有毒物身亡。
他介绍,不同的毒物导致的中毒症状不同,有针对神经的毒物,宠物狗误食中毒后会有抽搐、口吐白沫的现象。如果误食了针对凝血功能的毒物,宠物狗的皮肤则会出现血点、血斑,甚至还会尿血、吐血。
专家不建议非专业者去识别可疑物
随着宠物狗被投毒的数量增多,此事引起了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和警方的重视。
11月18日,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通报之后死亡数据还在上升,但具体数据不方便对外公布。她表示,宠物狗送至医院治疗后,兽医出具的诊疗单上明确写着符合中毒症状,排除突发疾病。她认为,“如果是传染病,会有发病过程,不存在突然死亡,所以也排除了传染病的嫌疑。”
同日,南都记者了解到,广州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多名犬主在网上自发统计了宠物狗中毒的区域,提醒市民注意防范。还有人为避免爱犬中毒,选择暂时不遛狗,或者为其戴上嘴罩和口罩做双重防护。
律师向宠物投毒或需承担刑事责任
当前,广州多名爱犬疑中毒死亡的犬主选择了报警,期望投毒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目前在宠物保护上确实没有进行专门立法,宠物狗本身在法律上的定性依然是属于财产。”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治东向南都记者表示,对宠物狗毒杀,可以视为对他人财产的侵犯,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若情节严重,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杨治东指出,在公共区域投放有毒有害物品,也可能被儿童误食,可能会对儿童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影响,有可能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杀人罪等。“具体还是看其造成的破坏结果,例如具体用什么东西投毒,是否有儿童、宠物伤亡,造成了多大的损失等。”
杨治东补充道,主人如果要维权,需要保留好宠物送医治疗的单据凭证,调取宠物可能中毒区域的监控视频并进行现场取证。“取证最好要有专业人士或机构进行,确定狗狗确系误食该物品而死亡,并通过监控视频明确投毒人员,最后以侵害财产权纠纷的案由,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凯同样向南都记者表示,“宠物投毒行为人涉及民事侵权责任、行政、刑事责任都有可能,需要具体情形具体判断。”
“要注意及时固定好过程证据。”李文凯解释道,犬主可通过民事起诉、报警走行政或刑事立案来维权,可以主张宠物狗的购买费用、医疗费、解剖费、火化费等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