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免疫和养犬登记等常见问题解答

3、现在存在两张图案的免疫证和电子卡号都能用嘛?

答:都能用。本市目前所有的防疫部门核发的实物免疫证有2个版式,除图案不同外,其他都一样。电子卡号就是指的虚拟卡,通过公众号绑定畜主手机来获取,畜主以后可以通过公众号来查看本人名下的宠物免疫信息。已经有实物免疫证都要补办理电子免疫卡,今后实物卡全部用完后,全部要过渡到电子免疫卡。

4、免疫点是否可以修改宠主信息?

答:目前因为集中办证阶段,为方便系统数据对接,暂时对免疫人员放开权限,可以由免疫员来修改宠主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宠物名字、宠物照片等基础信息方便本次犬证办理。

5、如果宠主忘记卡号怎么办?

6、实物免疫卡遗失怎么办?

二、犬只登记方面问题解答

1、市民养犬因遵守哪些规定?

答: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本市设有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目前除锡山、惠山的农村地区属于一般管理区之外,其他地区均为重点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实行一户一犬,禁止个人饲养39种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公安机关“对养犬不登记、在养犬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犬超过限养数量或者饲养禁养品种犬只的,将责令养犬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照《条例》依法处罚并收缴犬只。”

2、个人养犬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答:(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固定住所且系独户居住。

3、如何申领犬证犬牌?

答: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会在十五日内对养犬登记服务点提交的犬只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对不符条件的予以驳回,并说明理由。

5、狗狗多大月龄就必须办理犬证?

答:从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控中心获取的信息,犬只大概在35-45天就能首次接受狂犬疫苗免疫,因此我们要求犬只在接受完毕狂犬疫苗后尽快去养犬登记服务点进行申办犬证。

6、犬证的有效期为多久?如何进行年审?

7、提供固定住所证明有哪些?

答:(1)房产证;

(2)其他房产证明(包括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房协议、房管部门提供的房产证明、农村私房如果没有办证的去街道开具证明或者提供建房手续等);

(3)租赁合同(出租房养犬的还需征得房主同意出租户能否办理犬证犬牌)。

8、出租户能否办犬证犬牌?

答:按照《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因此出租房承租人应当具有本市(含江阴、宜兴)户籍或者《无锡居住证》,外国籍人员须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证明》,但养犬地应与《无锡居住证》或者《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居住地一致。同时,在出租房养犬的还应征得房产所有人同意。

9、关于重点管理区一户一犬的解释?

答:要以实际养犬地址为核心,该地址的家庭户内只能养一条犬。注意事项:一是养犬人非房产所有人,但与房产所有人为同户居住的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应予办理登记;二是登记养犬地应与实际养犬地一致。对有多处房产的人员在多地登记多条犬只但实际在一处养犬的,在管理中应当视作一户多犬;三是住所应当满足《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具有固定住所且系独户居”的规定,因此,群租户、集体宿舍、酒店、临时建筑等住所不予登记养犬。

10、宠物店、宠物医院所饲养犬只能否申办犬证犬牌?

答:《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犬只养殖、销售、寄养、训练、美容和诊疗等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向公安部门备案,并须如实记录犬只的品种、数量和流向。因此,对宠物店、宠物医院饲养犬只,应在被销售或者被领养后,由实际养犬人申办犬证犬牌。

11、单位企业是否能申办犬证犬牌?

答:单位企业养犬应当符合《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一)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危险物品存放、重要仓储、动物表演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养犬,并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明;

(二)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负责训养管理;

(三)设有安全、牢固的犬笼、犬舍等设施。

12、犬牌出现问题无法使用,或者损坏、丢失了怎么办?

答:(1)非质量原因

请犬主在犬卫士手机APP里点击犬牌补办选择补办的服务点进行补办,补办犬牌的33元需犬主自己承担,补办申请审批后,由服务点进行签发新犬牌。

(2)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的

13、智能犬牌的如何使用?狗狗丢了如何找回?

答:犬主必须打开手机蓝牙功能(不需要在手机蓝牙功能栏中去连接犬牌)并开启“犬卫士”手机APP才能连接智能犬牌。犬主通过点击“犬卫士”右上角红色蓝牙标记进行连接,等到红色蓝牙标记变为蓝色,说明手机与智能犬牌连接成功。

14、市民投诉咨询流浪犬、无主犬、溜犬不牵绳、遛犬时不清理犬只粪便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养犬问题?

答:近年来,我市持续组织开展养犬管理突出问题的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个别地区也存在着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养犬问题回潮、反复的情况。《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流浪犬和携犬外出不采取相应措施的,由城管部门进行查处。上述问题,市民可以直接向城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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