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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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呼和浩特是的首府,是全区农民工子女就学最为集中的地方。呼和浩特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呈现这些特点:人数多、比重大、主要就读民办学校。近年来,呼和浩特政府和教育部门为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作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很大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

一、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

(一)就学情况。2005年全市有57021名外来人员子女就读,占城区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26.4%。部分公办学校,占总人数的55.8%;民办学校,占总数的33%;教育部门指定的接收进城农民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占总数的11.2%。

(二)构成情况。呼和浩特市城区的外来人员主要以农民工为主,其子女占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的57.4%,工作经商人员的子女占18.7%,外来求学的人员占19.6%,其他人员子女占4.3%。

(三)城区分布情况。玉泉区外来人员子女占区内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较大,占到34.7%,其余三区比例相当,分别约占22%左右。这说明各区都承担了很大比重的外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责任。

二、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呼和浩特教育部门来看,存在办学条件不足的问题。接受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机构主要分这三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教育部门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而主要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学校是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教育条件是有限的,学校面积、基础设施、师资力量、资金储备都是存在一定局限的,民办学校的教育是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需要的。

(三)从农民工自身方面来看,农民工子女存在心理问题。调查发现,一些农民工的子女的交际能力差,表现较为孤僻。学校是个小社会,农民工的子女在学校,就跟他们的父母在社会中一样,可能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歧视,这对孩子来说,心理承受力和解决的方式方法都存在局限。这很多问题根源都是环境。

三、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现行户籍制度的影响。现行户籍制度在教育方面是存在排外性和分割性的,呼和浩特的农民工子女要想进入当地学校,阻力重重。

(二)政府部门的失职。呼和浩特市对农民工教育的资金投入不足,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

(三)学校教育的不足。学校在农民工教育方面硬件和软件设备都存在局限,对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的辅导不足。

(四)农民工自身素质低。部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重视不够,以及自身知识的缺陷,不能很好地辅导孩子的学业,另外由于工作繁忙,也少有关心孩子的心理,少有与孩子的沟通。

四、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解决的策略

解决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事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要备受重视。

(二)政府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其一,政府从学校的教育资源方面入手,整合教育资源,组织教师培训,完善学校的教育设备。其二,是加强引导与监督,保证各方面都能按要求办事。其三、保障农民工子女顺利入学,并且还是就近入学。

(三)学校教育要有针对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为老师,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学校的教育是大众化的教育,但也要有针对性。重视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等各各方面的沟通。

(五)企业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意识。农民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效益,企业也应该实行人性化的管理,以人为本,增加农民工的休假,增加他们与孩子的沟通,这也有利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的解决。

五、结束语

解决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时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存在,也是社会普遍的存在,以个体事例为出发点,解决社会中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高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新思路[J].思想理论教育.2008,(24).

关键词: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衔接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以来,由于金融危机和沿海城市产业转型的影响,大批农民工不得不面临失业返乡的困境。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数据显示:江西省2013年农民工人数达到733.7万人,其中在省外就业的有512.84万人,省内就业的有220.86万人。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人数达395万人,跟随返乡的子女不在少数,这一庞大的群体应该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近几年来,中央和江西地方政府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出台了不少政策,如2008年中央就明确发文要求各地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乡农民工子女借读费;2013年宜春市物价局、宜春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宜市价费字[2013]36号),规定必须按通知中界定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收费,不得在省《意见》规定的范围之外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搭车收费。

二、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衔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家庭方面

其次是观念上的不重视。尽管近几年来出现了很多80、90后农民工,但是就我国现阶段来看,农民工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素质不高。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占40.31%,初中文化程度占48.07%,高中及以上文化仅占11.62%,系统接受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不到5%,农民工学历以初中毕业和初中肄业为主,初中毕业的占32.7%,初中肄业的占22.5%[1]。这一群体的思想观念尤其是在子女教育方面的观念相对保守,不大注重子女的教育问题。子女随父母返乡后一旦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进行正常学业时,父母一般也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并不采取措施去解决问题。这也是造成现在很多子女在完成国家基本的义务教育之后并没有接受更高等的教育便随父母加入农民工行列或者成为社会闲杂流动人员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农民工随迁子女基础教育政府职能

1.政府为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基础教育服务的表现

1.1政府采取的措施与成效

1.1.1采取的措施

(1)运用政治职能,通过法律与政策来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受教育的权利

2006年6月30日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些法律和政策条款为农民工随迁子女享有国家义务教育权利和机会提供了依据。

(2)确立了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的流动方向

2001年6月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抓好农村儿童教育。”以上各项政策勾画出了政府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的总体方向.

1.1.2取得的成效

1.2政府职能出现的问题

1.2.1从政府的立法职能来看,制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的不完善

1.2.2政府的监督与管理职能缺乏

(1)对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与农民工子弟学校缺乏有效的管理

一方面,由于未对公办学校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得公办学校出现了“高门槛”“择优录取”的现象。另一方面,民办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是农民工随迁子女大量进入城市后自发建立的,他们中的大多数最初属于非法办学,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日常性的管理。

(2)对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缺乏相应的监督与激励机制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流出地政府的责任,也未将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解决状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因此在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权利,流出地政府采取的是不作为的态度。

2.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管理方面职能难以贯彻实施到位的原因

2.1历史原因——户籍制度的存在

2.2经济基础保障不足

2.2.1农民工经济基础薄弱

根据2006年国务院研究室课题所作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被调查的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500元的占29.26%,500-800元的占39.26%,在800元以上的占27.90%。这么低的工资,他们只能通过省吃俭用,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工资稍微高的,也只能有少量节余,所以他们无力为自己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提供所需的教育费用。

2.2.2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经费的投入主体不明确

农民工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的核心在于他们义务教育经费的缺乏,而这种经费的缺乏主要源于各级政府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经费投入主体不明,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费投入主体选择不当

基础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应主要由政府提供,但在一个多层级的政府结构中,各级政府对投入责任必须有恰当的分工,具体由哪一级政府或按何种比例来负担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需要仔细分析其支撑投入负担的可行性。

(2)经费投入主体责任不明确

虽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规定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经费由流入地和流出地政府共同负责,但是没有从政策和法律上规定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应该投入的比例,使得政府投入责任模糊,无法可依。

2.3地方政府利益存在的冲突

在“两为主”的政策中,要求流入地政府制定有关行政规章,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到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然而。中央政府和流出地政府并没有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援。相反,还要求流入地政府对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较多的经费支持。这明显的出现了相应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

(1)成本过高,流入地政府难以承受

政府虽然相对比较富裕,但面对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上亿的教育成本是个非常沉重的负担。

(2)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额外支出会大大降低当地的经济增长指标和教育水准,影响当地政府的政绩和形象,必然得不到流入地政府的真正支持。

(3)解决的问题过于复杂

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作为流入地政府必须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引发的问题就是流动人口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流入地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及就业问题,甚至增加城市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3.完善政府职能,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基础教育问题的建议

3.1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

3.1.1要加快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

我们应该使得户籍与其他正当公民利益相脱离,使户籍制度回归其本来的作用与面貌。真正实现城乡的一体化,把以户管理转换为以人管理为重点,最终形成开放、动态的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3.1.2通过立法来推动体制的变迁

由于迁移自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应将“公民牵引自由权”纳入宪法的修正方案,将户口审批制度改为户口登记制度,通过立法的方式推动体制的变迁。

3.2进一步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明确政府责任

3.2.1加强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政府间教育利益协调机制

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应该相互协作,共同贯彻中央精神,一起承担起保障随迁子女基础教育权利的主要责任,出台与国家教育部文件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将农民工随迁教育纳入教育工作全局中,纳入到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当务之急是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管理系统,这是加强农民工随迁子女管理与服务的基础环节,有利于准确把握农民工子女的实际数量,科学实施教育上的统筹规划。流出地政府要积极配合流入地政府做好农民工子女就学的管理工作。流出地政府不能以适龄儿童流出到外地为名推卸责任,应与流入地政府合作。

3.2.2完善政府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监督与管理职能

对流入地公办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纳入到学校考核体系中。对民工子弟学校,可以实行末尾淘汰制。教育效果较良好的学校,政府可以在物力、财力、人力上进行支持,从政策上扶植其健康成长,以此激励其更好的为农民工子女服务。对管理松散、教学质量差等问题严重的民工子弟学校,政府要坚决予以取缔,切实维护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利。

3.2.3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责,找到准确的定位

(1)建立协调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领导机构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教育行政部门无法独立解决。所以,流入地政府应该成立以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组成的领导协调机构,专门负责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2)明晰各部门责任,建立官员问责制

首先,流入地政府要制定有关行政规章,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切实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其次,流入地政府要建立官员问责制。对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不作为的官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违反有关保障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利的法律法规的官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2.4加强对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的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体制

一方面,应当完善“两为主”政策,增强考核。另一方面,目前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各级政府都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3.3充分贯彻政府的政治职能,建立维护教育公平的长期保障机制

3.3.1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3.3.2将学前教育纳人到义务教育的范畴

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此外还要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明确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中的公共服务责任,实现“幼者有起园”保障学前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在教育经费方面,形成普遍的政府投入与家长缴费的经费分担机制。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品德与心理问题解决对策

农民工是现代城市的建设者,同时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生力量。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问题是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品德与心理问题的重要原因。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问题对于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留守儿童思想品德存在的问题

(一)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存在父母外出务工对孩子往往会产生负疚感,多采取物质+金钱的方式,来弥补孩子精神上的缺失,使留守儿童养成胡乱花钱、奢侈浪费、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气,极易形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错误思想认识。

(二)心理孤僻、抑郁。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聚少离多,缺少父母的关爱和引导教育,他们渴望亲情,渴望父母能在他们身边,当孩子的情绪情感发生变化时,由于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引导,容易产生自卑、孤僻、敏感、抑郁,甚至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严重影响了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

(三)学习态度不端正“读书无用论”现象普遍留守儿童受年龄和身心发展的限制,自我约束能力比较差,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加之根深蒂固的传统教育观念,使父母往往忽视孩子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导致留守儿童缺乏学习的积极性,上课不认真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读书无用论”现象较为普遍。

二、农村留守儿童思想品德问题的成因

家庭、学校是农村留守儿童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是影响农村留守儿童良好思想品德形成微观层面的原因,社会大环境是影响农村留守儿童良好思想品德形成宏观层面的原因。

(一)家庭教育不健全是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思想品德的直接因素。农村留守儿童按留守方式不同,可分为自我留守型、“单亲”留守型、隔代监护型和他人寄养型,较之传统的双亲教养方式,这些教养方式导致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不健全。由于长期在外打工,父母子女之间缺乏沟通,子女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肯定,家长也无法了解子女的心理变化。

(二)农村学校教育观念、教育资源等的限制。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品德教育问题被忽视。没有认识到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性,学校重视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品德的培养,片面地追求升学率的提高。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衡是使农村留守儿童思想品德教育被忽视的另一个原因。

(三)配套政策制度不完善致使社会导向作用力度不够。尽管中央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文件,但是现行制度、机构设置等的不完善仍是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原因之一,保护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机制尚不健全。政府对农民工的用工制度、就业环境、技能培训及子女的教育问题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品德教育的对策

(一)转变教育理念,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也是留守儿童最聚集的地方,为了改善和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品德水平,学校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使德育课的教学活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第二,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农村学校的软硬件设施。重视农村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接受再教育的机会。

参考文献:

[1]胡建勇,陈海燕.农民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发展研究,2007.

[2]金磊.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解决途径探析[J].天津教育,2005.

[3]刘淑萍,赖以柱,蒋常香.农民工子女的心里健康问题探析[J].农业考古,2007.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两个为主”政策;义务教育

一、“两个为主”政策的演进过程

农民子女在流入地能否顺利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国家相继颁布一系列政策法规,以便更好地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就学问题。

2001年,中央政府出台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其中第14条规定:“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①”这标志着“两为主”政策的正式成型。

2003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流入地政府采取多种形式,接收农民工子女在当地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酌情减免费用。加强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的扶持,将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体系,统一管理”②。2003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首次将占流动儿童少年的绝大多数、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子女从“流动儿童少年”群体中单独提出,突出强调,直接将“两为主”政策的焦点对准农民工子女③。《意见》第二条明确规定“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④。”这一规定明确提出了“两为主”政策的总体目标,标志着“两为主”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⑤。另外还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⑥。这反映了“两个为主”政策通过国家立法机关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具备了法律的强制效力,相应的价值选择有了稳定的法律保障。

“两个为主”政策的出台使得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学难”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但是该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偏差,没有达到较好的政策效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就学问题依然存在。

二、“两个为主”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两个为主”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另外,不少流入地政府并没有很好地贯彻“两个为主”政策的精神,仍以传统的观念去看待农民工及其子女。例如,部分农民工流入地政府漠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对农民工子女存有偏见,不愿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认为农民工子女的大量流入,可能会降低或者影响整个城市的教学水平,会增加当地人口压力,需要建更多的学校等等。这些问题都加大了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难度,使农民工子女享有公平教育的权利难以得到切实有力的保证。

(二)公办学校接纳能力的有限性与“两个为主”政策的冲突

按照国家规定,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应当成为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主体,但事实上,这一政策目标在实施过程中的并没有达到良好的效果。从整体上看,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的吸纳率仍然偏低。其中,流入地公办学校接纳能力的有限性是导致低吸纳率的重要原因。

“两个为主”政策并没有明确公办学校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度”在哪里。如果一味地强调城市公办中小学的“应然”,就可能导致一个极端的结果:学生人数激增、教育资源紧张、教育质量下降等。事实上,在许多城市,现有学校硬件条件已不能满足就学的需要。农民工大多居住在各城市城郊结合部或部分城中村内,其子女大多要求就近进入附近的公办学校就读,造成城郊结合部或城中村内的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日趋紧缺,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农民工子弟学校发展的困境与“两个为主”政策的冲突

目前,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承担了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教育机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和公办学校的财政压力。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特殊产物,与公办学校相比,它们多数办学条件简陋,师资条件差,而且教学质量难以保障。但由于收费低廉、手续简便等各种原因,它们却受到流动儿童家长的欢迎。

尽管“两个为主”政策规定“加强对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但民办打工子弟学校在国家教育政策倾向和实施过程中还是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的。国家并没有出台专门的法规政策来保障、扶持民办打工子弟学校,社会仍以“有色眼光”来看待这些学校。流入地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当地公办学校的办学标准来要求农民工子弟学校,对不达标的学校予以取缔和趋赶。于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本身积极争取获得认可,另一方面,由于办学场地及其他条件的限制,很难达到审批条件。这就是民办打工子弟学校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三、改进“两个为主”政策的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流入地政府的教育责任,简化入学申请手续

农民工流入地政府应该转变观念,切实承担起接收其子女入学的教育责任,对其子女应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减轻对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负面影响。这样才有可能保障这些孩子受到平等教育的基本权利。流入地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经费,从实际上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经济困难。

(二)承担农民子女的教育责任,房地产开发商义不容辞

(三)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是承担农民工子女教育责任的切实选择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个为主”政策并不排斥其他社会力量尤其是民办学校参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应坚持以流入地的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辅的原则。

注释:

①《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第十四条。

②《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2003]1号),第六条。

③刘万永.为700万流动儿童探索新的教育模式[N].中国青年报,2004年2月20日.

④《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⑤《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⑥《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

[1]张玉婷.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及其解决—兼论“两个为主”的教育政策[J].基础教育,2009.6(11).

[2]冯虹,张艺.北京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探析[J].民族教育研究,2008(4).

>>随迁子女定点学校:问题与对策少数民族随迁子女学校融入的反思与对策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学校适应问题的调查研究流动文化与教育塑造:对城市随迁子女学校教育状况的人类学研究随迁子女返乡就读的适应问题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分析重视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农民工随迁子女高考问题探究随迁子女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的研究浅谈随迁子女的家庭教育与策略江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现状\问题及对策农民工随迁子女常见心理问题及对策分析浅析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平问题及对策农民工随迁子女家庭教育问题及对策农民工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写作困境与解决对策低年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课堂学习的现状与对策初探文化资本视域下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困境及对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心理健康状况研究及对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报名难”问题研究常见问题解答当前所在位置:l.1996-4-2.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

关键词:教育策略;发展;农民工子女;教师

一、树立教育公平观

二、走进学生,增进了解

因材施教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原则,要做到因材施教首先必须了解学生。每一个农民工子女都有他们自己的家庭背景、生活经历和学习情况,走进他们、了解他们,是关爱他们,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良好教育的基础。

三、关爱学生,从教师自己做起

四、组建教师团队,加强协作

五、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班级氛围是指在一个班级中占主导地位的某些态度、情感、风气的综合体现。良好的班级氛围是积极、和谐的,差的班级氛围则是消极压抑、充满对立的。对于个体来说,班级群体氛围是一种潜在的规范力量,它似乎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时时刻刻被感知的客观存在。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说,班级氛围有一种独特的心理效应,它以无形的力量对班级成员的思想、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产生着重大的影响,它对个体的心境乃至行为有着强烈的感染、调节和塑造作用。

农民工子女意识到自己身份的特殊性,处在新的环境中会难以与城市本地同学交流,会产生孤独感。这时教师要把握好班级的舆论导向,营造一个友好平等的班级氛围,让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孩子不仅在物质空间上处在同一个教室,而且让他们在平等的氛围中接触、交流。教师要提出一些共同的目标和计划,消除城市孩子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偏见和潜在的敌对情绪,建立一种友好关系。同时,教师还要创造一种支持性的气氛,让同学之间学会相互信赖,表现出宽容和相互扶助。让农民工子女担任班级中的职务,使他们成功地融入同学当中,体会强烈的团体归属感和责任感。

六、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促进家校合作

家庭是学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环境的优化,对于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性格、情感、行为习惯的形成关系极大。农民工子女的父母由于工作繁忙或不知如何更好的教育子女,导致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缺失。作为教师要尽可能动员起农民工家长,让他们尽可能认识家庭教育对孩子的重要影响,改善家庭教育,并与学校密切合作。

七、充分利用社区资源

社区教育资源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甚至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发达国家在利用社区资源促进学生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喜成就,我国各类学校也在日趋增多地利用社区资源于教育。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教师也要积极开发和利用社区资源。针对农民工子女在外地读书,人地生疏,课余生活不丰富的现实,教师可组织开展有益的社区实践活动,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农民工子女由于学习适应、学习方法等方面存在问题,学习成绩普遍较差。教师一方面要自己直接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另一方面可向社区寻求社区物资资源和自愿者参与援助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如,邻近高校的学校可与周边的高校建立联系,鼓励高校大学生开展农民工子女义务家教活动等方式,建立高校学生对口帮助农民工子女的机制。

[1]管以东.论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问题及教育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0,(33).

[2]林芝,翁艳燕.民工子弟学校初中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18(2).

[3][美]S.鲍尔斯,H.金蒂斯.美国:经济生活与教育改革[M]王佩雄,等,译.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

[关键词]随迁农民工子女;职业教育

一、背景分析

1、概念界定

所谓随迁农民工子女是指那些自幼年时期就离开家乡,随父母在工作的地区生活成长的农民工子女,以及那些出生在父母工作地区的农民工子女。

2、群体特征

1.“故乡归属感”与“农业从业技能”的缺失

同时由于城市中资源与产业结构的限制,造成了这一群体的另一个结果——“农业从业技能”的缺失。当这一群体步入社会时,他们的选择空间将不可避免的萎缩——不具备从事第一产业所需的技能。

2.弱势群体地位

二、职业教育在解决随迁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作用

探讨随迁农民工子女未来发展,不可避免要涉及这一群体的教育问题。教育的目的就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成员,而职业教育作为与社会联系最紧密的教育类型,应充分发挥其作用。下文将结合随迁农民工子女这一群体的特征,分析职业教育体系可发挥的作用。

1、与普通教育体系相比,职业教育在这一进程中具有的优势

1.职业教育的开放性。

与普通教育主要以学龄群体为主要教育对象相比,职业教育的开放性特征更为明显。从对象上说,职业教育招生既包括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收往届毕业生,甚至社会人员,这就可以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给年轻人,比如由于父母工作地变换过于频繁等原因造成失学的农民工子女,就能够获得进一步学习的机会。

2.职业教育的灵活性。

3.职业教育的针对性。

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生产一线的技能型人才,它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的针对性很强。农民工子女选择职业教育,既能为未来的就业层次打下基础,又能避免陷入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供需结构性失调的泥潭之中。

4.职业教育的现实性。

困扰随迁农民工子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户籍限制、高额的借读费,但这主要是涉及普通教育体系,近些年来,各地逐步取消了职业学校招生的户籍限制。以浙江省为例,2008年浙江省政府决定,鼓励和吸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别是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和技校),凡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均可报读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既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了学习的机会,又减轻了经济负担。

2、存在的困难或问题

1.观念上要改变传统的人才观。

由于受传统人才观念的影响,社会上存在着学历至上的观念,认为只有通过高考考上大学、尤其是名牌大学才是人才,相比而言,对职业教育明显重视不够,认为职业教育只有差生才去读。哈佛大学加德纳教授的“多元智能理论”指出,人类有多种智能,而高考涉及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以高考判断人才的方式不足取,因此人们尤其是随迁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应改变传统人才观的束缚,充分认识并抓住职业教育提供的教育机会。

2.现实中要加大对职业学校的支持、改善办学条件。

教育是为社会服务的,它能提供先进技术、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又能维护社会稳定。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当前的一个重要群体,其子女的教育不容忽视。如何把这一潜在的人力资源转化为现实,使其与社会发展想契合,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1]李雪,李健美.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2·01(上).

[2]冯帮.我国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背景分析[J].江西教育科研.2007·04.

[3]范先佐.民工子弟学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导刊,2006·01(上).

2013年初,教育部联合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的文件中可以看出对对政策的落实都有强制性的要求,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不仅在原籍还是流入地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因环境的差距造成教育机会的不公平。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两免一补政策的出台等。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丰富资源配置不仅是化解由此而来的矛盾的一种手段,更是表明了我国政府对待这一问题的政治责任感。

据有关数据表明,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393.8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035.54万人,在初中就读358.33万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271.0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517.88万人,在初中就读753.19万人[1]。

而且随着我国对大中小城市的重新定位和新建城镇的聚合力加强,将有更多的随迁农民工子女进入到城市教育资源的份额中来。本就稀缺或参差不齐的现状将面临重大的考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是这方面必须解决的重点之一,而能否妥善保障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才是务工人员入城后市民化的先决条件。

一是农民工收入普遍较低,文化水平不高,城市生活成本较高也制约了他们将来家庭规划的步骤和合理性,子弟学校成了一种廉价的教育消费。从受教育的程度上来看,农村孩子和城里孩子一样,都要接受9年制的义务教育。由于中小学校教育制度的最终出口是通过中考和高考提供均衡的义务教育,所以解决出口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农民工子女(新城镇子女)的在教育问题是否享受到了和城里孩子一样的待遇,既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等等。在经济社会成果显著的今天,有必要将这一政策的落实作为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尤其是督促各地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方案。

二有城镇居民教育普遍属于按照行政区划就近入学入托,对于外来人口因为户籍的限制不能够享受到这一教育福利带来的实惠,没有对教育资源的选择权。

三有外来人口为主的学校软硬件和师资的配备缺乏统筹和经费补贴,在较近的地区里显现出了教育的不公平因素。例如,徐丽敏博士(2009)[3]认为,在社会资本融入的问题上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的社会交往较少,在心理融入上存在着对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歧视观念,由此造成了农民工子女在心理上对城市教育的融入不足。

1.入学资源的合理性没有充分顾及到这一部分群体的实际情况,缺乏整合资源的政策。

2.户籍政策的限制,当地方教育资源稀缺或紧张时更容易导致外来农民工的子女得不到公平教育的保障。公共财政的支出不能够保障服务于这一群体工作人员(例如村办、民办教师)的薪资和各项社会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费用的减免、师资的配备、培训教育专项资金的投入、硬件设施的建设。

3.将教育贡献与投入纳入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指标;受教育的支出成为一种负担,而如何能够通过收入的提高给予这部分低收入群体的人以财力支持还有待加强,尤其是不应该将这一部分的支出变成地方政府因财力负担加大而拒绝执行的理由。

5.就学人员的固化造成了阶级的再产生,影响社会的稳定。

随迁农村子女能够在城市得到良好的教育环境,不仅仅是我们所提倡的人人享有得到平等教育条件的体现,而且还能稳定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条件安心服务社会。有专家学者提出对一部分早先教育程度不高的子女可以适当接受民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或加以补助直接进入技术学院、职业学院深造的建议笔者是很赞同的。眼下我国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越来越大,而城镇人口对待职业教育还总是一副“有色眼镜”的思想,应该通过沟通和指导使得一部分义务教育后的子女进入到这个环境中来后,这也要求我们逐步的提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不断提高农民工子女的助学保障水平,提升他们的自身素质。能够学到一技之长在城市有一份自己的工作和天地。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关键词:城市化背景;农村留守儿童;学习问题;义务教育

收稿日期:2014—03—02

作者简介:周梦(1989—),女,山东东阿人。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

留守儿童问题是城市化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由于双亲外出务工而导致亲情缺失,表现在生活上无人监护、行为上无人教导、学习上无人辅导的状态,使其成为城乡二元经济体系下无人问津的“制度性孤儿”。[1]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存在数量巨大的留守儿童,其教育状况令人堪忧。

一、留守儿童学习问题产生的背景

(一)农村留守儿童学习问题是历史的产物

20世纪80年代初,伴随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迁移。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农村人口流动并未按照“一步转移理论”发展,在城市化人口流动中,农民切断与土地的联系,由农民工直接转为非市民。[2]我国长期存在二元经济结构,由于农民工群体就业的不稳定性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等因素的限制,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同时却无法解决好其家庭的问题,其中,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尤其突出。

(二)城市户籍制度使得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缺乏制度保障

我国的义务教育是建立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在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的情况下,这种强调城市户籍制度的义务教育管理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大潮流。“两为主”的政策规定流入地政府有责任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但随着借读生的大量涌入,流入地的教育经费不足以保障所有人的义务教育权利。[3]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缺乏有效机制保障的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将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大规模存在。

二、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问题

留守儿童不意味着差生,产生的学习问题也不单单是由于父母外出所导致的,在留守儿童中也存在一部分学习成绩优异的,但据调查显示,成绩在中等及中等偏下的占绝大多数。本文主要从学习动机及目的、学习成绩、学习辅导三个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问题进行梳理。

(一)学习动机及目的

学生的学习动机是方方面面的,父母外出务工对于子女在学习动机和目的上的影响也是双面的。其积极方面表现为,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对其辅导督促,一部分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学习自觉性,从小就理解父母的辛苦,因而在学习上表现为渴望知识改变命运的动机更加强烈;消极方面表现为,父母持有的“读书无用功”思想潜移默化地助长一些成绩不好的留守儿童的厌学思想。

(二)学习成绩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而产生强烈的思亲情绪,导致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普遍低于非留守儿童。根据周俏春对四川省仁寿县2000名外出务工的子女的学习成绩的调查发现,40%的学生成绩在中等偏下阶段,厌学逃学倾向更明显。[4]

(三)学习辅导监督

三、对农村留守儿童学习问题产生原因的反思

(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城乡壁垒存在的矛盾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我国长期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体系直接导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不能很好地解决其子女的学习问题。我国的教育体制与二元管理体制的户籍制度相挂钩,若离开户籍地,其子女应享有的义务教育费用也会随之消失,而进入到城市学校读书,由于我国现有的城乡户籍制度,农民工子女不能享受同非留守儿童相同的教育经费补贴,因而,造成农民工子女读书难的现状。

(二)农民工的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的失衡

受到城市化的影响,更多的农民选择抛弃土地来到经济发达的城市务工。当其子女就学无法得到妥善安置时,更多的留守儿童被其父母剥夺了其受教育的权利。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更多的农民选择将进城务工增加家庭收入放在首位,因而忽视了其子女的教育问题。据农业部2004年的信息显示,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第一、第二的6.7%。[5]

(三)儿童的教育需求与家长的教育能力之间的失衡

(四)学校的课程设置不能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需求

留守儿童的家庭长期缺乏父母共同的影响,导致了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身心发展上存在比非留守儿童更多的不解与疑惑,在生活上需要学校和老师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相比城市学校的办学条件,在心理教育方面,农村学校受到的限制更多,如学校里没有专门的心理教师进行心理疏导、教师的专业发展不够全面等,这都导致了留守儿童在身心发展上的困惑不能得到良好的疏通。

四、关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问题的反思与出路

(一)对国家政策方面进行完善

1.改革旧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当前,我国旧的户籍制度极大地制约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为应对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流动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应尽快改革完善目前这种落后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的户籍制度应取消城乡间的差别对待,切实保障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2.制定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保障制度

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就应该首先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应在政策制定上适度向留守儿童倾斜。

(二)在学校教育方面加强引导

1.设置利于留守儿童身心发展的课程

2.教师给予更多的关爱

(三)强化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应重视对儿童的亲子教育。同时,要营造好的家庭氛围。和谐的家庭环境对儿童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莫丽娟,袁桂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几个基本判断[J].上海教育科研,2010(1).

[2]段成荣,周福林.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人口研究,2005(4).

[3]张燕燕,兰燕玲等.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个性特征和抑郁状况的调查[J].护理学杂志,2009(17).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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