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在安庆市宜秀区一处湖边,500只花脸鸭、绿翅鸭从笼子游向宽阔的水面,迎来新生。
据悉,这500只野鸭来自宜秀区养殖户姚长林的养殖场。此前,养殖场里一共有5750只野鸭,在“禁野令”出台前,它们的命运是被养殖半年后,进入广东、浙江等地的餐馆。“禁野令”出台后,野生动物不能交易,老姚就一直养着它们。野放之前,它们已被养了一年多。
近期我省陆续出台禁食野生动物处置方案、办法和补偿标准。在处置方法上,优先选择野外放归、转非食用合法利用、收容饲养和调配方式。这500只野鸭也作为“先头部队”,改变了命运。
科学论证
多种方式放归自然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林业局了解到,在禁养野生动物的处置上,我省坚持“保护优先,分类处置,统筹推进”总体原则,在养野生动物优先用于补充野外种群、提高生物多样性。实施野外放归时,放归方案也需经科学评估严格论证,并在专家指导下实施。
在地点的选择上,野外放归点必须是该物种的自然分布区或历史分布区。一般根据放归物种的生活习性,选择远离居民点、人为干扰较少的地点进行。
根据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制定的《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和我省的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办法,我省还将合理控制放归区野生动物数量。对一些过分依赖人工饲养条件的物种,还将在实施放归自然前进行必要的“适应性锻炼”。
不宜放归
将送往动物园等地
除了放归自然,对一些无野外生存能力和其他原因不宜野外放归的,我省将采用转为药用、科研、展示、工业化饲料原料利用、制作标本或其他非食用合法利用方式进行处置。
省内一些野生动物救护机构、城市动物园、野生动物园以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也将成为部分禁食野生动物的“归宿”。记者从省林业局了解到,目前安庆、阜阳等一些地方已将一些野生动物委托当地动物园、景点、生态园代养,另外还有部分在养野生动物将转交高校作教学实验动物使用。
此外,目前我省各市正依法有序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8月20日前,我省将全面完成退出处置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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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在养野生动物归宿各有不同
蛇类:部分“药用”部分放归自然。据悉,我省现存栏在养的蛇类约10种,其中:除尖吻蝮、乌梢蛇等部分转依法药用外,尽可能实施放归自然。
雁鸭类:大部分野放。目前主要养殖种类有鸿雁、灰雁、豆雁等,存量大,多为候鸟,除可调配作展示养殖或制作科普标本外,其余进行野外放归,不宜放归的转作其他非食用性利用等。
蓝孔雀:蓝孔雀作为外来物种,不得放归自然,可收容、调配用于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展示养殖或制作科普标本等。
竹鼠、豪猪、果子狸:养殖量较大,非食用性利用需求小,但均为我省自然分布种,除少量收容调配外,主要通过分散实施放归自然,确不能野外放归的再无害化处理。
黄麂、猪獾、狗獾等:存量小,非食用性利用需求小,但均为我省自然分布种,除调配给动物园、野生动物园或用于制作科普标本外,总体上实施放归自然。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