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寄养人,对方最后表示“这个月底我争取回武汉一趟......如果回不来(猫)就送店主了,好好善待一下。”洪先生很气愤,“猫如果不要了,费用好歹给点呀。”
【1】店主:他有钱开宝马、吃大餐、冲浪,咋就不来管猫?
洪先生在汉阳区佳兆业滨江壹号小区附近经营一家宠物店,“真是无了个大语,把猫丢给我就不管了,开店两年第一次遇到。”11月9日,他向记者讲述起这次遭遇,一连表示十分无奈又无助。洪先生说,寄养人是店里的常客,8月2日按照对方要求他上门接猫,并没有签署寄养协议。此前双方约定,两只猫咪寄养费用一共每天75元,猫粮费用每月140元。寄养人表示只是短暂寄养,“也就几天”。
“我出于对你的信任没有收押金,但是你连最基本的诚信和尊重都没有。”之后,洪先生给对方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三天之内把猫接走并付清费用,但始终没有收到回复。洪先生说,两只猫咪寄养了三个多月,猫粮也是他提供,算上寄养费,对方欠了7千余元。
洪先生回忆,寄养人是一个二十八九岁的小伙,半年内来店里消费过5次,主要是给猫咪洗澡,“看他朋友圈发的,又是开宝马,又是冲浪、吃大餐,不像付不起这钱,而且应该也是个爱猫的人。”
【2】寄养人退租后离开武汉,表示一时半会回不来,暂未支付寄养费
洪先生说,当时是从附近的保利星辰小区寄养人家里接猫,还记得楼栋和门牌号,随后记者陪同他上门查看,多次敲门无人应答。
“他如果真的不要了得亲自跟我说,并且费用得结点吧。”洪先生希望寄养人吴先生能给一个明确答复,对方回复称:“这个月底我争取回武汉一趟......如果回不来就送店主了,好好善待一下。”
洪先生难以接受寄养人的态度,认为对方一直在拖延,“如果这个态度那我需要他结算所有的费用,猫咪你要不要另说。”
【3】律师:店主对猫咪有留置权,主张寄养费无果两个月后可出售
胡律师介绍,法院受理案件需要原告提供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洪先生本人难以获得,可以委托律师持法院函件,到派出所查询。“本案金额不大,一审终审,立案以后可能需要3个月。在被告出庭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组织调解。”胡律师说,如果被告败诉,将被判支付相应寄养费,如拒不执行,洪先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论金额的大小,被告都会成为失信人,将被限制高消费。”
洪先生想知道,寄养人目前已拖欠费用的情况下,自己能否自行处置两只猫咪。胡律师表示,猫咪作为寄养人的财产,洪先生在主张寄养费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将其留置,同时告知寄养人,“一般两个月后才能对外出售。”
洪先生表示将向法院起诉解决此事,同时他也想提醒同行:提供寄养服务时一定要签署协议,留下所需的顾客信息,约定好费用、时限,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