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紧急占用警力的现象在安全与应急领域由来已久,反映了当前有限的公共资源与群众广泛需求不平衡的社会矛盾。110公安警务、119消防警务、120医务急诊在突发情况相对集中时,皆有可能出现资源挤兑紧张的情况。在消防救援领域,我国现行的法规标准明确了其职责范围,并无明文规定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类警情属于消防救援队伍的法定职责。然而现实是,一些未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求助占用了救援队伍的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尤其体现在人员密集地区。
数量大类型多
目前,基层消防救援队伍除了承担火灾、交通事故、气体泄漏、洪涝灾害、自杀轻生、电梯受困、房屋坍塌、地质灾害等救援任务之外,还要处理一些社会救助的任务。因此,大部分消防救援队伍将警情分成了三类: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摘蜂窝、抓蛇、帮开门等社会救助类警情逐渐增多,部分地区的此类警情数量甚至超过了火警。
湖南省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指挥中心负责人刘亚洲告诉记者:“据统计(见表1),社会救助类任务的出警量在25%左右,每年的情况差不多。社会救助行动中摘马蜂窝最多,帮开门、抓蛇次之。”
非紧急占用警力的问题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现状如何?华东某市消防救援站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队站一年内的社会救助类警情占比在50%至60%之间,此类警情消耗了大量警力,要预留1/3的可机动力量随时应对一般性社会求助和其他紧急任务,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队伍在“主业”上的人力物力和精力。
上海市浦东新区庆宁消防救援站提供的数据显示(见表2),据保守统计,社会救助类警情常年占据该队站年出警量的20%以上,并以摘马蜂窝、开门为主;2022年因疫情封控,开门警情较多,占比较高;2023年将抢险救援中高空取物划为社会救助类警情后,社会救助警情和占比进一步攀升。
有伤亡有委屈
2019年8月,浙江省丽水市25岁的消防员俞旺,在执行摘除马蜂窝的救援任务时,因高温中暑(热射病)引发心脏骤停突然昏倒,经抢救无效去世,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在执行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任务的过程中伤亡的事件,在近几年屡有发生。
“蜂窝高高挂在树上,我们又爬不上去,只能拿水枪打,蜂子会一下子就飞出来扑在我们身上。”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指挥中心负责人刘亚洲告诉记者,他在一次执行摘马蜂窝的任务中就曾被蛰,面部肿痛多日,一度影响到训练和出警。他表示,为群众排忧解难是发自内心的,践行有求必应、有警必出的社会承诺,但对于抓蛇、摘马蜂窝等任务来说,他们并不专业,也需要练,也需要专业辅助装备,遇到马蜂和蟒蛇也害怕被攻击。被马蜂蜇伤的经历在其他消防救援人员的身上也曾发生过,刘亚洲被蛰后的感悟也代表了他们的心声。
有时,消防救援队伍还会遭受到来自部分群众的误解和指责。据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湖滨消防救援站负责人陈逸介绍,队站曾接到市民求助称,该市民的宠物狗的后腿被卡在了过街天桥的电梯里,需要救助。
消防员快速携带装备到达现场施救,将宠物狗的后腿用力拽出电梯,狗被成功救出,但却招来了该市民的谩骂,指责消防员将狗腿弄伤流血。
此外,该队站还曾遇到过“帮开门”求助,因协调公安民警和开锁公司未及时出警,于是该市民便拨打了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无论是摘蜂窝还是抓蛇,面对这些社会求助,消防救援人员依旧会秉持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的优良传统,但是这些本不属于他们“主业”的救助行动,牵制了大量的救援人力和精力,而且消防救援人员在进行社会救助时,同样也面临着受伤和牺牲的危险,近年来此类事件多有发生。
有事情就拨119
当前,“有困难就拨119”变成了“有事情就拨119”,消防救援人员在部分群众的心里已经变成了一把“万能钥匙”,帮开门、抓流浪猫、拆电梯、关阀门等社会求助开始抢占119报警平台。
消防员帮助社区居民“高空取物”
地域差别明显
记者通过采访上海、浙江、黑龙江、河南、云南、西藏、新疆等地的消防救援队伍了解到,由于人口分布和地理环境等因素,在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驻防的消防救援队伍,他们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不同,非紧急占用警力问题的严重程度和类型也各有不同,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别。南方地区摘马蜂窝和抓蛇警情较多,尤其体现在夏季,而北方地区相对较少。人口流动性大、人员密集的上海和杭州等地,帮开门、救宠物等社会求助量大,而人口分布相对均衡或分散地区的救援队伍面对的非紧急社会救助量相对较小。
我国西部边陲某森林消防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负责森林草原的防灭火工作,搜寻迷失人员、溺水人员打捞等情况,我们面对的社会救助任务量比较少,在人力充沛的情况下还会主动去帮老乡找迷路的牦牛。”
各地消防救援队伍面对的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情况不同,对于此类事件的看法和处置标准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差异。同时,社会救助类警情涵盖的种类比较多,各地关于社会救助类警情的划分标准、常见警情和统计方式等也略有不同。针对此类问题,无论是人民群众还是消防救援队伍,均未实现完全统一的认知。
非紧急占用警力原因分析
现实生活中,基层群众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的需求远多于紧急救援需要,“非紧急占用警力”成为很多基层消防救援队伍面对的共性难题。这一难题产生的具体原因有哪些?记者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詹承豫进行了访谈交流。他认为,我国针对消防救援队伍开展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的法定职责界限还不够明确,同时还有救助事件标准难以统一、社会救助途径有待补充、竭诚为民成为社会共识等多方面的原因。
法定职责界限模糊
对于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界定。消防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的主要任务是承担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无明文规定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类警情属于消防救援队伍的法定职责。与此同时,在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也没有界定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应当属于哪一公共部门的职能,且公共区域发生的社会救助需求并无清晰的个体责任归属。消防救援队伍相对拥有较为专业的救援装备,自然成为了承担社会救助职能的“第一力量”。
区域差异导致难定标准
救助情景的差异导致难以统一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标准。尽管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通常不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但部分情形下也会对群众安全产生威胁。不同区域非紧急社会救助的需求及风险情景差异较大,如部分地区确需消防救援队伍开展诸如“抓蛇”“捕蜂”等非紧急社会救助,以避免其酿成公共安全事件。当前,对于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类警情的风险隐患判断难以通过制定标准进行统一,且群众在报警时无法判断事件危害程度并倾向于加重情形的描述,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消防救援队伍不得不出警处置。
社会救助缺乏有效途径
当前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宣传中,着重强调110、119报警热线解决社会安全问题的作用,其他非紧急救助渠道的服务信息还不够普及,并未进入群众生活场景。各职能部门、公益组织、民间社会组织、私营企业等同样能够承担社会救助的渠道较为分散,尚未形成统筹化的救助体系,在非紧急救助中难以发挥高效合力作用。
竭诚为民已成社会共识
目前,对消防救援队伍的宣传过于强调队伍的“全能性”建设,从灾害事故中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到日常生活中为群众排忧解难,使“有困难找消防”变成了“有事情找消防”,增加了消防救援队伍的任务负担。
非紧急占用警力如何解决
当下解决非紧急占用警力的难题,关键在于形成良好的事件分流机制。从长远来看,要进一步明确消防救援队伍的任务界限,创新完善多元化的社会救助渠道,满足群众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援需求。从各地消防救援队伍的实践探索经验和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类型特点来看,解决非紧急占用警力的难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发力。
分级分类分流处置
比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庆宁消防救援站在处理社会救助类警情时,通常会优先考虑使用队站的第二辆主战车,对救援人员和车辆装备等进行分级部署,可以时刻保证火警发生时能紧急出动。同时,他们也会尽量让一些新的队员或者副职干部参与到这类警情的处理中,以此来锻炼他们的能力。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消防救援站为减少此类警情对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等“主业”的影响,对队伍的装备和人员力量进行提前安排部署,保证灭火和抢险救援的主战力量占比达到2/3,其余1/3的力量作机动,随时应对社会一般性求助和其他紧急任务。针对摘马蜂窝等非紧急的社会求助,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湖滨消防救援站会在选择在接警当晚,将各时段的求助汇总,专门出动消防车,配备专门班组和装备集中进行处理。
明确法定职责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非紧急社会救助的协调联动机制。就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而言,目前社会救助力量已经相对成熟,政府应当优化社会救助资源配置,盘活社会各方力量成为扩大救助人力物力支撑。鼓励消防救援队伍与市场机构、社会组织形成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筛选专业救援组织、公益组织、市场机构等,择优确定为消防救援队伍的协作对象,从119接警平台直接进行事件分流,将非紧急社会救助分派给其他救助组织采取行动,提供有偿的非紧急性一般社会救助服务。
例如,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在近年来积极联系对接公安、应急管理、园林绿化和市政等部门以及社会应急力量或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分流对接联动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类似城市路边绿化带起火这样的案例,支队会先与绿化环卫等有洒水车的单位对接;针对开锁、抓动物等求助,消防救援队伍与专业社会组织签订协议或互留通讯,在接警后帮助群众联系专业机构;将打捞救援分流到应急管理局能够协调的社会打捞力量,有些社会打捞救援队的打捞能力更专业。
消防救援队伍可以提供接警服务,面对可分流的警情时,可在处警环节协调其他社会力量和组织,共同建立社会救助协调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