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6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的耿某来到自家果园后面的水井打水,却发现井水变得十分污浊。
第二天,耿某再次来到水井处,发现井水比昨天还要浑浊,并且在距离水面不深的地方还发现了一个白色的蛇皮袋子。
耿某找来一根长木棍将袋子打捞了上来,发现蛇皮袋子一直往外渗着血水,袋子的封口处还绑着两块石头。
民警拿着准备好的抽水机将井里的水抽干,就当井里的水快要抽干的时候,警方又在井底找到了两个蛇皮口袋。
当民警打开三个口袋后发现,袋子里面装的竟是碎尸,并且其中的一个袋子里装的是一个孩子的尸体。
随后,民警将这里的案件上报给了上级。一个小时后,法医来到了现场对蛇皮袋子里的尸块进行初步的鉴定。
因为案情过于严重,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对案件展开侦查。
这时,李官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告诉警方,去年9月份他在本镇北面的一个村子里解决民事纠纷的时候,见到一名叫作高强身上就有这样的纹身。
警方在村子里找到了高强的父母。高强的父母称高强一直没有回家,几天前他们曾去过高强的家里找过高强,却发现儿子高强和小孙子都不见了。
经过调查后警方发现,高强在去年10月份离婚后就一直带着儿子独自生活。并且在高强失踪后,高强的前妻也表示自己也收到过一条和高强父母收到的一样的信息。
警方怀疑高强父子很可能已经遇害。高强的父母辨认过尸体的照片后,确认尸块上的纹身正是高强胸前的纹身,这也就证实了在水井里发现的尸体正是高强父子。
爱狗成痴
高强,时年30岁,性格十分孤僻,只围着自己的几条“爱犬”转。村里的居民称高强很不孝顺,经常喝酒后向父母要钱,如果不给就殴打父母。
深入调查后警方发现,这个村子有一个名叫王胜瑞的27岁男子有着很大的嫌疑。王胜瑞在村子里和高强都以“爱狗成痴”出名,那么会不会是王胜瑞杀害的高强呢。
就当警方想要传讯王胜瑞的时候却发现王胜瑞早已经没了踪影。
王胜瑞的这一行为更是加深了警方对王胜瑞的怀疑,于是警方来到了王胜瑞的家里进行检查,在王胜瑞的后院发现了高强家丢失的电动车、摩托车等物品。
警方确认王胜瑞有重大的作案嫌疑。随后,办案民警怀疑王胜瑞很可能逃到了吉林省延吉市的亲戚家,于是警方立即前往了吉林省。
4月11日凌晨4点,在吉林警方的协助下,警方成功将王胜瑞抓获。
面对警方的到来,王胜瑞乖乖地承认了自己杀害高强父子的全部犯罪事实,随即警方连夜将王胜瑞押回临沂。
根据王胜瑞的交代,警方在铁山水库附近找到了装有高强父子头颅的蛇皮袋子。
王胜瑞告诉警方,自己杀害高强完全是因为高强抢走了他的藏獒,所以他才将高强杀害。而高强的儿子则是看见高强的尸体,所以才被他灭口。
因为藏獒杀人
2010年10月,高强的妻子李霞因为丈夫出轨和养狗的事情和高强离婚。李霞称高强极度迷恋养狗,最多的时候一共养了十几只狗。
高强正值壮年却整日无所事事,日日与狗作伴。并且在高强离婚之后,高强还一直带着自己的6岁儿子一起到处遛狗。
王胜瑞因为养狗和高强相识,两人都十分喜欢养狗,可以称得上是“爱狗如痴”。
两人时常和一堆养狗的朋友一起遛狗,有时候几个养狗的朋友还一起吃饭。
但是这样的好景不长,王胜瑞发现朋友家的狗都陆陆续续地被人偷走,而高强家里的狗却越来越多。
因为高强的性格十分暴躁古怪,所以王胜瑞就没有过多的干涉高强养狗的事。
2011年年初,王胜瑞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一条藏獒。但是一周过后,王胜瑞却发现自家院中的藏獒消失不见。
一个月后,王胜瑞的朋友告诉王胜瑞,高强在隔壁村子正在卖小藏獒。王胜瑞恍然大悟,认为一定是高强偷走了自家的藏獒。
王胜瑞越想越气,于是上门找高强理论,但是高强始终不承认是他偷走了藏獒,并且不让王胜瑞进屋查看。
于是王胜瑞就产生了杀人的念头。3月20日,王胜瑞准备了一桌好菜来招待高强父子。起初王胜瑞好言相劝,但是高强始终没有承认藏獒是王胜瑞的。
在两人都有酒意后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王胜瑞给了高强儿子十块钱,把他支开。
王胜瑞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斧子直接砍向高强,直至高强没了呼吸。不一会,高强的儿子回来了,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爸爸。
王胜瑞看见这一幕,决定杀人灭口,防止这个孩子将他杀人的事情说出去。事后,王胜瑞将高强父子两人的尸体进行分尸,将尸块分别丢到了不同的地方。
律师观点
在本案中,高强和王胜瑞之间因为藏獒的事情产生了冲突,进而导致了王胜瑞有了杀害高强的意图和行为。
王胜瑞用斧子将高强父子杀害,其行径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王胜瑞因为担心行径败露,将高强父子分尸,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构成了侮辱尸体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经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认定王胜瑞犯有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