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是每个人的权利,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近期,一些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不强,放任犬只乱排粪便,给城市环境和他人带来了许多困扰。为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人身健康安全,提升养犬人的责任意识,特此倡议:
一、依法养犬从我做起。请自觉遵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时清除所养犬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如违反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将按照《管理条例》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卫生养犬从我做起。携犬外出时,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犬的粪便,自觉维护好长白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
三、文明养犬从我做起。携犬外出时,使用犬绳牵领,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城市公园等人员密集区(特殊服务犬种除外)。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等特殊群体时,请自觉避让,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乱叫、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
四、监督养犬从我做起。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规范养犬行为,科学文明养犬。如若发现在身边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欢迎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监督,共建美好家园。
犬只随地大小便,反映的是主人的文化素养。犬只不懂文明,但作为犬只的主人不要在遛犬的同时“遛”走了文明。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宜居宜游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