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延边州公安局关于印发《延边州
禁养犬种目录》和《大型犬只
禁养标准》的通知
延州建联发〔2022〕6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的《延边州禁养犬种目录》(试行)及《大型犬只禁养标准》(试行)在一年多的实施过程中,州住建和农业农村部门接到了一些犬只饲养人针对禁养犬种提出的诉求,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经再次征求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以及社会公众的修订意见后,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延边州禁养犬种目录》和《大型犬只禁养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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