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为清除异己独揽市场,曹大海命人手持棍棒、镐把、铁棍甚至枪支打伤对手;为占有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他竟然将外地做生意的人愣生生打跑;为笼络人心,他的小弟办事时候受伤,他会给拿医药费,惹祸了需要赔钱时他会出钱摆平……曹大海领导的黑社会组织,曾经在延吉市疯狂一时,嚣张一时,令人望而生畏。
『分工明确』半小时能召集上百人
1999年,时任延吉市玻璃厂下属凯玻贸易公司经理的李文化在延吉市阳光大厦开设赌场,急于寻找靠山,与此时正在图谋转型进入经济领域的曹大海一拍即合。在李文化的帮助下,曹大海成立了物流公司,并逐步进入延吉市建筑市场,获取了巨大经济利益,为该组织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随着曹大海经济基础逐渐雄厚,逐步形成了以曹大海为组织领导者,以姜国明、郝东清、陈佳佳、李文化、姜春雷、张海涛、刘辉、陈永军、李明虎、池光伟、朴成浩等人为骨干,以曹红海、李德双、王振波、杨玉林、孙伟、宋云涛、朴海龙、蒋贵华、陈世超、金程民、朴春林、柴方林、张龙海、杨成勋、李强、姚洪庆、杨帆、刘华军、韩军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的主要成员之间层级清楚,骨干成员稳定,分工明确,联系紧密。其中姜国明、郝东清等人主要负责暴力违法犯罪活动,陈佳佳负责通过经商获得经济利益,李文化为该组织获取经济利益提供帮助。姜国明、郝东清等人还分别招募一批下属人员,其下属人员下面又养一批小弟,充当打手,形成了人数多达上百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能够在30分钟之内聚集上百人,通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控制延吉市二手手机市场,为该组织成员获取经济利益,采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在延吉市为他人强行讨债,从中敲诈勒索,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了更好地控制手下成员,笼络人心,该组织为成员实施违法犯罪后,出钱找关系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为该组织利益受伤的成员提供医疗费,使成员在违法犯罪时更加有恃无恐,该组织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犯罪准备了枪支、管制刀具、棍棒等凶器。
为了逞强好胜、确立强势地位,该组织在延吉市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树立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权威,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多次火并』抢夺垄断行业主导权
2003年,曹大海犯罪组织为垄断延吉市二手手机收购市场,决定对当时从事该行业的延吉市王少斌(二黑,已判刑)犯罪组织发起攻击。2003年夏的一天,姜国明在金泰手机市场的手下“小铁”主动挑起事端,激怒王少斌的手下张某。曹大海则指使姜国明暗中组织“胖三”朴成浩、杨成勋等数十人埋伏在金泰手机市场附近,等王少斌手下人来报复时,由“胖三”带队伏击对方,而自己和姜国明遥控指挥。
次日,张某果然带着王少斌犯罪组织最得力的4名骨干成员来找“小铁”理论,结果“胖三”等十余人从埋伏处一拥而出,将没有任何准备的张某等人打伤、打跑。此后王少斌迫于各种压力彻底服输,并退出金泰手机市场。
2003年8月10日,被告人姜国明在延吉中关电子科技大厦经营二手手机,其手下与被害人贾某因抢生意发生摩擦。被告人池光伟纠集被告人韩军、杨成勋、张龙海、朴海龙等十余人持刀和棍棒到延吉市时代广场,殴打贾某、贾某某,以及在场购买手机的于某,致三人轻伤害。
随后几年间,曹大海及姜国明等人又利用此类手段,先后制伏了延吉市姜某、苏某、李某等多个黑恶犯罪团伙。制造了多起案件,伤害数十人,逐渐确立了在延吉市黑道上的绝对优势地位。完全控制了延吉市玻璃厂、延吉中关电子科技大厦手机市场、延吉市空中乐园对面停车场、延吉市西市场停车场、延吉市插秧机厂物流配送等区域和行业。而曹大海本人则利用在原延吉市玻璃厂积累的非法所得,开始向物流、建筑市场渗透,先后成立了延边齐助运输有限公司、吉林省齐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边齐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延边齐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汪清齐助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市新齐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一系列贸易实体。
『仗势欺人』到处惹是生非“随意”伤人
2001年冬天,曹大海因怀疑延吉市民刘某说过自己坏话,于是在延吉市某练歌厅,曹大海、姜国明、侯延辉(在逃)等人找借口随意用啤酒瓶殴打刘某,后又将刘某带到楼梯间用啤酒瓶再次进行殴打。刘某离开后,曹大海又指使王汉成及姜国明带领龙泉(在逃)、火树(已死亡)等人跟踪刘某,在啤酒厂附近持尖刀、砍刀殴打刘某及邻居金某,致使刘某头部、身体多处受伤。
2006年12月,曹大海带领郝东清、侯延辉(在逃),张海涛、崔龙国(在逃)、李龙国(在逃)、孙占武等20多人,在延吉市某酒吧喝酒、跳舞。其间,曹大海带头往舞池里摔杯取乐,无事生非、起哄捣乱。其他手下纷纷效仿,也都往舞池内摔杯子,将酒吧内的其他客人吓跑。之后,曹大海及其手下多次以此种方法在该酒吧寻衅滋事,给酒吧生意造成了巨大损失,导致该酒吧经营7个月就被迫停业。
2008年春天,因为任某(另案处理)的妻子在长春至延吉的大客车上与司机发生争吵,曹大海指使姜国明帮助任某处理此事。姜国明纠集了姜春雷、蒋贵华、程宝鑫、李德双等十余人,先后赶往老头沟附近,将大客车截住,持刀、棍棒对车长宋某、司机孙某、刘某(2010年因病去世)进行殴打。
『狐假虎威』“小弟”们仗势欺人竟然袭警
除了曹大海十分嚣张以外,他的小弟们也仗着“黑背景”四处招摇。
2006年2月,被告人张海涛以想从杜某处买火车票,杜某没卖给他为借口,纠集郝东清手下的“山鸡”(在逃)等人,在延吉火车站将杜某殴打,杜某从此不敢到火车站卖票。
2006年夏天,延边大学附近卖水果的摊主裴女士与人发生争执,郝东清得知这一情况后,指使其手下李闯(已死亡)带领“小鹏”(在逃)等人,连续砸了裴女士的水果摊位3次,裴女士夫妇被迫将水果店出兑给姐姐后回了老家,裴女士的姐姐将该水果摊兑来后,郝东清指使手下小弟又砸了一次。
2007年5月6日零时许,被告人池光伟驾驶白色奇瑞旗云轿车,路过龙井三合收费站时,遇到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4名民警设点盘查,池光伟为防止其藏在该轿车后备厢里的砍刀、木棒等管制刀具被查获,驾车冲卡,将一名民警撞成重伤。
『法网恢恢』“黑老大”及成员终被严惩
除曹大海外,本案中的其他42名被告人也被分别判刑。其中,被告人原延吉市医药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文化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罚金5万元。
被告人原延边齐助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陈佳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抽逃出资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80万元,罚金102万元。
此外,该团伙中的成员被告人姜国明和被告人姜春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9年。被告人孙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与原判刑罚有期徒刑14年,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0年。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