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作者简介]朱纹壁,郑州大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河南郑州450001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是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的。这里的流动人口子女主要是指户籍在农村,并且在城市中从事生产性和服务性劳动的“农村外出就业者”的子女,年龄范围界定在6~16岁之间,即在义务教育范围内的这部分孩子。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指跟随父母进城,在城市中的各类学校学习的这部分孩子,他们又被称为“流动儿童”。
一、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环境影响孩子教育
1.贫困的家庭条件,直接影响孩子的教育。家庭作为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对子女正常的社会化进程和人格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与城市正常家庭相比,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要缴纳很大一部分费用。而对于现实中的大多数流动人口家庭来讲,家长的经济收入低且不稳定,他们不仅仅要承受生存、就业的压力,也面临着子接受正常教育的经费压力。庞大的经济压力,使得农民工无法给子女同城市孩子同样的条件。
2.父母对子女教育的重视程度,会对子女的教育产生很大影响。当前,城市流动人口子女中有很大一部分处于失学或辍学状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父母自身忙于生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管理;另一方面有很多父母本身的文化程度不高,受经济利益诱惑和封建小农意识、急功近利思想的影响,认为读书无用,与其花大把的钱让孩子读书,不如把孩子带在身边,帮自己挣钱,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助长了农村孩子辍学打工现象的增长。
(二)学校条件有限,孩子就学难
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就学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当地公立的学校借读;二是在流动人口自发兴办的“打工子弟学校”读书。
1.公办学校
(1)因成绩跟不上,面临老师不公正的待遇。由于经济收入、文化背景以及教学质量等构成的城乡差别,在农民工子女进城学习过程中,学习基础差,出现成绩跟不上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致使一些对农民工子女有偏见的教师,在对待城乡孩子的态度和行为上往往会出现一些不恰当的做法。如在处理城乡学生的矛盾冲突中,偏袒城市孩子;在学习辅导上,对农民工子女缺乏耐心,相反对城市孩子给予更多的照顾等。
(2)由于教育资源本身的有限性,公立学校不可能做到全部接收。对公办学校来说,近些年来,新生入学人数和在校生的缩减趋势,使之具有了接受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的条件。但是,相比于外来人员子女的数量,公办小学可接收的学生人数有限,这就致使流动人口子女被公办学校拒之门外的现象频频出现。
2.农民工子女学校
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出现是进城人口自立自救的结果。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存在给那些被排斥在公办学校之外的流动儿童提供了一个受教育的场所,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农民工子弟学校存在资金缺乏、校舍不稳定、课程设置不到位、师资力量单薄等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教育。
(三)地方政府支持不足
二、造成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原因
2.政府政策管理缺位。城市外来人口子女的大量流入,使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群体结构发生了变化。在法律上,《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流人地政府对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然而,由于没有具体的统一标准,使得上述政策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一系列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流入地政府的做法是盲目地将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出来,并对其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致使外来人员子女教育出现很多问题。
(二)学校教育的不公平
一方面,由于公办学校资源的有限性,面对庞大的流动子女大军,城市学校只简单地以家长的经济实力作为筛选条件,直接损害了外来人员子女公平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虽然在城市中有很多农民工子弟学校存在,但是由于其是私人办学,不管是经费,还是师资力量都很难达到规定标准。与城市子女相比,流动人口子女在接受学校教育上存在着先天性的不公平。
(三)家庭教育的有限性
长期以来,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滞后于学校教育,家长在配合学校教育上处于被动地位。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家长们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对孩子的学习辅导能力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农民工进城后从事的职业大都为低层次的体力劳动,劳动报酬低且十分辛苦,父母也就没有额外的精力来管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家长会认为孩子进了学校,教育方面就是学校的事了,而自己在教育子女上的任务就是为子女提供充分的经济上的支持。
(四)变更的学校环境。使学生很难适应
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环境、生活方式等与城里孩子有较大差别,同时流动人口工作的不稳定性,致使其子女在接受教育上也存在间断性和不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流动人口子女不仅要去适应城市学校的学习环境,还必须不断地去适应变更的学校环境,这都严重影响了孩子对学习的热情,使其跟不上学校的教学进度,心理上出现厌学、抵触情绪。因此,在以城里孩子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传统教学模式下,流动人口子女遭遇了适应。
三、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工作力度,解决流动子女就学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规模庞大,其教育问题关系到我国义务教育能否全面普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公正,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政府应从以下几个角度解决这一问题:
1.加大就学渠道,为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顺利实施创造条件。鼓励公办学校充分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挖掘办学潜力,使其扩大招生容量。同时鉴于城市公立学校在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方面的有限性,当务之急就是规范民间办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松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审批条件,尽量简化入学审批手续,为其提供实际帮助。
3.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功能,使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环境得到改善。作为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政府,必须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歧视流动人口的做法。政府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更多的关于流动人口的正面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同时鼓励更多的社会工作者主动走进流动人口家庭,了解这个群体。从根本上给流动人口创造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真正使其子女在学校中树立信心,与城市孩子共享一片蓝天。
(二)充分发挥学校育人功能,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利
1.充分发挥学校育人功能。以公立学校为主,流入地的公立学校应切实做好接收工作,积极利用教育资源,禁止在入学手续和赞助方面对流动人口子女设置障碍。同时农民工子弟学校在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和鼓励下,应该积极争取在师资、办学条件等方面达到公立学校的标准,从而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为流动儿童创造一片新的天空。
(三)建立良好家庭环境,保障孩子健康发展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问题;原因;建议
一、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社区教育概述
(一)流动人口以及流动人口子女
(二)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
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环节中的基础。它是指以流动人口子女为指向,以流动人口子女及其父母和社区其他成员为目标群体,在“参与”理念的指导下,通过确定活动的主题并进行调查、设计与筹划活动、组织与实施活动、开展后续活动以及评估与反思活动等环节,依据社区成员的实际情况灵活开展的非正规教育活动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形式。该模式打破了以往由政府组织、自上而下开展活动的形式,在一种新的理念指导下开创了一种新的模式,模式充分体现了“社会关怀”的特点和精神。
二、浅草社区及其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基本情况
浅草社区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北部,属于城乡结合部,外来流动人口较多,是典型的流动人口聚居社区。近年来,随着政府政策的逐步实施,社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孩子们大多在大东区定点的“农民工子女”学校――上园二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一)社区爱心人士作为发起人
面对社区流动人口子女的学习和教育几乎无人看管现状,生活在社区几十年的尹凤娟奶奶退休后,为这些住在浅草社区的农民工子女腾出自己的房间,在下午4点半孩子放学到晚上其父母回家前,把他们聚集到一起,免费照顾并辅导功课,九年来如一日。
(二)社区方面配合开展工作
随着“爱心托管班”活动影响的不断扩大,社区的工作人员也逐渐参与进来。2012年,社区工会志愿者组成了“精灵”关爱团,开设手工、剪纸等特长班,丰富孩子们的业余生活,“精灵关爱团”已经有16名志愿者。同时,社区将115平方米的社区活动室作为流动人口子女活动课堂,尹奶奶的辅导班便走出“家门”,来到社区活动室。
(三)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主体参与其中
浅草社区及附近社区的流动人口子女相对聚集,流动性很大,很多孩子上完小学或者初中可能就随父母辗转其他社区。尽管如此,集中接受辅导的学生已由最初的7人已增至16人,其中包括1名初中生和16位小学生。
(四)社会志愿者的力量
三、浅草社区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析
(一)浅草社区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存在的问题
作为非正规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具有灵活、及时、针对性强等正规教育不具备的优势的同时,也面临一定的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深思和探索。
1.参与者的流动性较大
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工作,需要社区、家庭、孩子自身以及社区其他成员等力量的共同支持和共同参与。而浅草社区的这一活动从最初发起到如今的逐步开展,几乎还是以尹奶奶一个人的力量作为支撑。
二是目标群体流动性大,影响活动开展的连贯性和深入程度。生活在社区里的务工人员大多为菜农、建筑工人以及一些高劳动强度低收入的群体,平日为生计奔波,早出晚归,往往是哪里有活干,就到哪里去,从而使其居住的社区也不是十分固定。而在他们流动的同时,孩子也不得不跟着流动。另外,社区在暑假期间会多出很多孩子,他们平时都在家乡上学和生活,只有在暑假时才被接到社区和父母在一起,暑假结束后,他们又要回到家乡。这样一来,目标群体的流动程度便进一步增大。
3.活动场所及设施配备不齐全
4.流动儿童召集数量少
(二)原因探析
1.社区主体定位存在偏差,参与意识不够
2.流动人口的管理方面还存在欠缺
流动人口由于户籍、受教育程度以及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原因,所从事的职业多为临时性的,较不稳定,因而会经常更换生活地点。另外,社区在暑假时多出的一些孩子如何进行管理,是否应该纳入辅导范畴,这些都是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应该思考和加强的工作。
3.社会帮扶组织涣散,援助物资管理不到位
虽然社会力量的自主性较大,流动性强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从社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实际出发,涣散的援助体系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明显,更不是长远的。而且对于社区流动人口子女收到的资助资金和物资,没有一个较正式的机构及人员进行专门管理,不利于活动的有序开展。
4.社区宣传力度不足
把这些需要帮助的孩子集中起来进行辅导和照看,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社区的协调、和谐发展。而社区缺乏对家长和孩子教育知识的普及,对社区免费辅导班的宣传也很不到位,因而使得“爱心托管班”的工作得不到孩子家长的配合与广泛支持,这不仅不利于更多需要帮助的孩子参与进来,也有碍于对孩子家长进行科学教育方法的普及和宣传。
四、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的解决途径
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社区教育工作在有利于推动社区协调发展的同时,也有助于整个教育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因而,必须齐集各方力量进行协调解决。
(一)加强流动人口的安置和管理
(二)增强社区居委会自治主体意识
(三)资金保障创新
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广,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投入,尤其要确保一定的强度和持续性,使各项工作能够持续地改进,这是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长效管理的一个基本保障。如果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势必会打击活动组织者的积极性,教育成果也会大打折扣。
1.社区方面的投入
社区自治组织及政府派出机构的参与和切实投入,才能为社区教育的发展提供更为长久的动力。而且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自治活动开展的常设性组织,对社区的情况最为了解,管理也最为有效。所以,流动人口子女的社区教育活动若想长久发展,离不开社区的支持和投入。社区的资金应着重解决孩子们日常学习必需的场所及基础设施问题,如教室与室内供暖。
2.社会公益性组织和爱心人士的资助
3.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物资进行统一管理
对于政府的专项基金及公益性组织与社会爱心人士捐助的物资,应该制定合理的使用计划,做到开源节流,有效利用,并切实将这些资金投入到社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上面。
只有从体制上保证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的的常态化,从资金上提供长久支持,社区的儿童帮扶才可以有效地继续下去。
(四)加强宣传力度
(五)加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化建设,形成长期合作
随着社区宣传工作的不断开展,更多的志愿者组织将会加入进来。并且从支教实践来看,大学生志愿者是孩子们学习辅导和心理引导的重要力量,相对较小的年龄差距使得孩子们更容易接受他们的教导,他们富有个性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也为社区带来了活力。因此,形成大学生志愿者定点定期对口支教,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孩子们的教育辅导将更有帮助。
总之,加强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建设,使之逐步常态化、规范化的目的在于,增强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的信心,提高工作能力,加快流动人口及其子女融入社区和城市的步伐,最终促进其社会网络的形成以及城市和社会的发展。只有号召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长、社区组织和社区其他成员,以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并从制度建设、组织引导、资金保障、宣传教育以及志愿者和社会公益组织的义务帮扶等方面不断改进,将浅草社区的经验和帮扶模式推广出去,才能使流动人口子女社区教育乃至整个社会教育体系得到完善,从而推动这一系列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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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受损问题
一、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律依据
受教育权是国际人权法保障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都有确认和保护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将受教育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固定下来。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一规定使受教育权成为我国宪法权利中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公民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提供了宪法保障。
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是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无权阻挠或干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二、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利受损的具体表现
受教育权的平等包括入学机会的平等、接受教育过程的平等,以及教育结果的平等。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利是否得到了实现呢?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的教育权利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损害。具体表现在入学机会的不平等和接受教育过程中的不平等。
1.入学机会的不平等。
《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在《普及入学机会并促进平等》中指出:应该向所有儿童、青年和成人提供基础教育。为达此目的应扩大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服务,而且必须采取始终如一的措施来减少差异。为实现基础教育机会均等,所有儿童、青年和成人都必须获得达到和维持必要的学习水平机会。必须积极消除教育差异,不应使一些社会地位低下的群体在获得学习机会上受到任何歧视。城市流动人口虽然用社会地位低下描述不很确切,但他们绝大部分确实是城市中生活处境不利的群体,让他们的子女获得入学机会是消除教育差异的重大举措。
2.教育过程中的不平等。
三、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利受损的原因分析
1.二元户籍制度影响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实现。
我国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这种特殊的户籍制度形成了我国特有的二元社会结构,导致了社会的“断裂”,事实上将城乡居民分成了两种不同的群体。这种户籍制度的实施为我国规范人口管理提供了便利,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二元户籍制度无疑成为城市与农村交流的屏障。其中对流动人口子女影响最大的就是以户口性质为基准规定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就是说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责任只能由他们户口所在地的政府承担,非户籍地户口的居民不能享有与户籍地居民同等的义务教育的权利。虽然从法律上讲,享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与户籍制度紧密相连的就近入学政策,因此,流动人口子女尽管享有在流入地的居住权,但他们没有流入地的户口,也就不能享有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民的户籍权与受教育权的不一致,导致了流动人口子女的不平等地位,身份上的差异导致了受义务教育资格的差异,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受到剥夺。
2.“地方负责,分级办学”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影响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实现。
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城市九年义务教育经费是由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的,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由乡镇筹集,近年来,县级财政对农村学校教育增加了投入,教师工资等大部分费用由县级财政开支,但是基础设施和许多办学经费主要还是靠乡镇自己来解决的,因此,这种财政体制势必会造成地方教育资源、教育要素的彼此不流通,使流出地政府和流入地政府在教育经费拨付上产生矛盾。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就学,从而会增加流入地政府的教育负担费用,对当地的教育经费造成压力。
3.《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中一些规定影响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实现。
1998年公安部和原国家教委联合颁布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部门规章,《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主要由流入地政府承担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责任,但是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也可由民办学校、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组)以及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简易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这就使得一些公立中小学举办“外地班”、“民工子女班”,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有法可依”。《暂行办法》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保障他们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这一规定越来越不适应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一方面流入地政府不能很好地贯彻其精神要义。另一方面,部分学校以收取借读费为名达到赢利的目的。
四、实现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的建议
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法规上支持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权的实现。
2.增强一切社会主体,特别是流动人口的教育法制观念,提高人们对义务教育的维权意识。
3.改革户籍制度,打破现行的以户籍为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行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原则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
[1]陆波.关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公平问题的探讨[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6(3).
[2]赖艳.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探析[J].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05(2).
[3]孙红玲.浅论转型时期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J].教育科学,2001(1).
关键词:流动人口;教育现状;调查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各省份在中央的巨额投资和政策支持下得到了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便是人口的流动性大大曾加,据不完全统计,定西市城区大约有四千名左右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为了给有关部门解决定西市城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提供决策依据,我们认真设计了调查问卷,并对回收的问卷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该地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相应的对策,以供有关职能部门参考。
在调查分析中我们发现,定西城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主要影响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影响
流动人口的文化教育水平相对较低,虽然对子女的教育很重视,希望子女得到良好的教育,对子女的未来抱有很大的期望,但是他们往往会忽视子女在情感方面和心理方面的需要,许多家庭教育应该完成的内容又被交给学校教育去完成。调查表明,30.5%的家长在子女的发展上更看重孩子的学习成绩,56.8%的家长更看重孩子的性格品德培养,4%的家长更看重孩子的口头表达能力,9.4%的家长更看重孩子的交往能力,4.5%的家长更看重孩子的动手能力。其实,由于流动人口家庭不充裕和动荡不定,其教育功能更应注重孩子的心理感受,因为他们本身的生活环境不够稳定,因而需要更多的关心、帮助和疏导。因此,应该多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老师与家长之间的联系,而在调查中,69.2%的家长表示与学校老师只是偶尔联系,并不密切。这就更说明家长和学校及老师的互动有待加强。
2、学校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影响
一、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在公立学校方面
(1)公办学校收费高,许多流动人口家庭承担不起
尽管国家政府及地方政府三令五申,禁止公办学校向流动人口子女收取高额的赞助费和借读费,但很多学校仍然照收不误,即使公办学校取消了这些费用,其他费用也仍然很高,对于收入水平低的流动人口家庭来说,是个很重的经济负担。据调查了解,目前在一般公办学校借读的流动人口子女,除了交学杂费和代办费两部分费用外,还要交一部分借读费(小学170元、初中250元),而在条件较好一点的公办学校就读的,还要交比以上三种费用更多的“赞助费”,一般在1000元到10000元不等,且往往是一次清。公办学校收费高,使流动子女家庭对公办学校望而却步。
(2)借读条件高,流动人口子女进不去公办学校
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公办中小学借读还有严格的借读条件。
(3)使用教材不统一,不利于流动人口子女升学需求
定西地区的学校通常都采用人教版的教材,但流动人口由于来自各地,在流入地使用的教材版本五花八门。更大的问题在于,流动人口子女将来还面临回家乡升学问题。如果两地使用的教材不是同一个版本,这会影响他们的考试成绩,不利于他们的高考。
(4)政策刚性不足,公办学校以种种理由拒绝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尽管国家及流入地的政策要求,公办学校要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但都没有针对公办学校不愿意接纳外来学生的任何强制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学校能不收的尽量不收,尤其是一些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更不愿意对流动人口子女网开一面。就目前来说,还只是普通公办学校接纳流动人口子女数量比较多,重点中学根本不接受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5)流动人口子女学习基础参差不齐,增加了公办学校的教学难度
流动人口子女除了很少一部分从一开始上学就在公办学校读书外,大部分是在家乡读过几年书以后,又转学到流入地的公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来自全国各地,到流入地后,学习基础普遍比较差。同时,由于各地区使用的教材不同,科目设计的多少也不一样,教育质量与水平的千差万别,学生知识掌握程度、学习成绩也参差不齐。另外,语言、习惯也存在差异。这大大增加了公办学校的教学难度。如许多外地学生以前在家乡上学的时候,学校没有开设英语、电脑等课程,到公办学校插班就读后一切要从头开始教起,从而增加了公办学校的教学难度。
(6)没有政府相应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公办学校教学经费紧张
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颁布的,当时的流动人口不多,流动人口子女的异地入学问题也不突出。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义务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也就是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主要由其户籍所在地政府负责,教育经费则按照户籍学生数下拨。对于招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比较多的公办学校,因为政府部门没有相应的拨款,所以感到资金缺乏。以前公办学校依靠收取流动人口子女的赞助费或者借读费来弥补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但政府规定公办学校减免或不能收取赞助费、借读费后,“资金缺乏”问题将会更加严峻,如果这个负担一直由学校来承担,学校不能维持正常的运转,公办学校就没有了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积极性,就不可能从长远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
2、在私立学校方面
(1)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难以保障
私立学校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难以保障”,师资上达不到办学要求,教学质量差。教师的文化程度不高,一般以高中、中师为主,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教师不多。教师教学的连续性很差,由于私立学校更多的是考虑招生的规模,在招生开始的时候可能聘请一些名气较大的名师用来招揽学生可这些名师通常只在学校教两三个月便离开,此时换来的教师大多都是刚毕业的师范学生,既没有教学经验也不可能保证与前面教师教学的连贯性,对学生是很不负责任的。
(2)资金缺乏限制了教学软硬件条件的提高
(3)地位尴尬
私立学校并未得到社会的完全认可,它们仍然处于很尴尬的地位。由于社会对于私立学校的认识要么是贵族学校要么就是农民工子弟学校,因此,举办者一般没有长远打算和相应的投资,不敢兴建校舍、不购买相应设备、不改善师资条件,只能是因陋就简,得过且过。另外,私立学校不能得到流入地政府的帮助和城管部门的保护,也享受不到学校用地租金的优惠政策等。这些都严重影响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进而限制了私立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将伴随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地区经济的发展不平衡而日趋严重,它不仅是教育问题,而且是影响广泛的社会问题,所以我们有必要想出办法来缓解并最终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应该尽快改变现行的户籍制度,转换现在的二元社会结构制度,使外地来兰人员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样的待遇,提高他们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从而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在当地就学的自卑心理问题。
2、强调完善以公立学校为中心的教育机制
首先,放宽流入城市的流动人口子女进入正规学校学习的限制。不要把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许多做法照搬到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孩子在城市的入学,不应该以其父母有没有三证为限制。根据调查,有相当多的孩子因为父母的三证问题丧失在城市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3、支持多渠道社会力量办学
参考资料
[1]罗义.流动人口基础教育的府际责任分析[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1).
[2]莫怡文.权利的贫困――浅谈农民工子女教育困境的原因[J].台声,2007,(7).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现状;成都市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有关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然而,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对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阶段的研究明显较少。事实上,流动人口子女中很大一部分正处于学前期,因此,开展对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问题的专门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长远意义。
成都作为一个大型现代化城市,是中西部地区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入地。资料显示,2007年上半年全市共登记暂住人口1121275人(次),其中26-35岁的比重最大,而这个年龄段的流动人口大多有学前子女。因此,对成都市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不仅有利于发现和解决成都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可以作为整个中国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现状的缩影,为进一步研究打下基础。
二、研究设计
(一)概念界定
学术界对“流动人口”的界定并不一致,类似的概念还有“外来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农民工”等。本研究所指的“流动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人口,即户籍不在成都市(本研究只包括五城区,下同),但由于工作等原因而居住在成都市的人口。理论上,这个群体由外地农业户和非农业户两部分组成。因此,虽然农民工是这个群体的主体,但并不是全部。流动人口子女不仅包括跟随父母一起生活在流入地的流动儿童,还包括留在原居住地的留守儿童。
(二)调查方法
本研究选择成都市流动人口密集的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作为调查区域,调查对象主要为流入当地务工(就业)人员。本研究采取有意抽样的方式在各调查区流动人口集中的居住区、工地等寻找调查对象,通过发放自编问卷和现场访谈等方法收集资料。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27份,访谈22人。
(三)调查内容
以教育理论中关于教育活动要素的分析为基础,本研究将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现状分解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物质条件等几个指标,并在逻辑上包含了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两大板块,问卷和访谈的问题都围绕这些指标和板块展开。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基本情况
被调查者均已为人父母,其中男性101人,占45.5%;女性121人,占54.5%。这些被调查者主要来自成都市调查区以外的县、市以及省内其他地市及农村,也有部分来自省外。他们平均年龄30岁,主要在成都市从事个体户、临时工等不稳定的工作。受访者的学历以初中为主(30.8%),其次是高中(含中专,21.1%)和大学(含大专,21.6%)。
被调查者的孩子平均年龄4岁,其中男孩108人,占48%,女孩117人,占52%;随父母来到成都的109人,占63.4%,留守在原籍的63人,占36.6%。适龄幼儿入园率88.3%。只有约一半(54.8%)的流动人口子女平时跟随父母生活,其他的或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40.6%)照顾,或是寄养在其他亲属(2.3%)或非亲属(2.3%)家里。
(二)教育观念及物质条件
1、对学前教育的态度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普遍重视学前教育的价值。绝大多数受访者(93.4%)肯定了孩子上幼儿园的必要性,同时有超过半数的受访者(56.8%)认为“社会竞争激烈,只有从小对孩子进行严格培养才能有好的前途”。另有10.6%的受访者表示“孩子是大人的脸面,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落在别人后面”,此外,还有少数(约28%)受访者对孩子的教育持顺其自然的态度,认为“儿孙自有儿孙福,太操心不好”,或者“吃饱穿暖就好了,其他等孩子大了再说”。
2、教育目的
本次调查发现,多数受访者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目的较为明确,且具有较强的功利性。
调查问卷以“职业期待”作为教育目的的一个衡量指标。该指标选项分为三类:没有具体职业期待(30.8%)、随孩子的意愿(19.8%)、有具体的职业期待(49.3%)。受访者关于子女的职业期待五花八门,但其中最多的是“教师”“医生”。流动人口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之所以表现出明显的功利性,这与流动人口自身的工作压力和生存环境有密切关系。访谈中,很多家长表示,希望孩子能通过读书过上富足、稳定的生活。
3、教育方法和手段
(1)研究者以家长对待子女犯错的态度为指标进行调查发现,受访者对子女犯错的态度较为理性,以说服教育(至少在观念上)为主(55.5%),但也有少数家长认同体罚(7.9%),还有少数家长对孩子犯错持放任态度(11.5%)。
(2)调查发现,在处理孩子的问题时,受访者的行为以民主型为主(44.7%),其次为专制型(24.2%)和迁就型(23.7%),放任型较少(4.2%)。
(3)亲子交流方面,50.2%的受访者表示经常与孩子交流,42.5%的受访者表示偶尔有交流,只有不到7%的受访者表示“除了吩咐孩子做事情,其他没有什么交流”。在交流类型方面,父母主导型(父母话多孩子话少)占22.8%,孩子主导型(孩子话多父母话少)占35.8%,高交互型(父母和孩子话都多)占34%,低交互型(父母和孩子话都少)占7.4%。
4、教育物质条件
问卷以受访者收入水平作为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物质条件的一个指标进行调查发现,近一半的受访者月收入主要集中在500-1000元(见表1)。问卷以孩子拥有的玩具及学习用品数量作为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物质条件的另一指标进行调查,其统计结果见表2。
综合表1、表2数据进行分析,再加上对部分各种收入水平的家长访谈,研究者得知,经济问题并非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最大制约因素,但经济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儿所受教育的质量。
88.3%的适龄幼儿入园率比课题组成员调查前预估的要高出很多。只有29%的受访者将幼儿
没有入园的原因归于经济能力。在为孩子选择幼儿园时,只有27.9%的受访者首先考虑“费用”,其他主要考虑距离和办园水平。关于入园困难问题,只有15.1%的受访者表示曾遇到“择校费”之类的困难。这些都表明流动人口的经济条件还是基本能够满足孩子的学前教育需求,经济条件不是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最大限制因素。
此外,调查还发现,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并不存在性别差异,女孩与男孩处于平等地位。本次调查以幼儿园收费标准以及幼儿所拥有的玩具、书籍、光碟、笔的数量作为判断家长对子女学前教育重视程度的指标。通过对不同性别幼儿以上诸方面平均数差异的显著性检验发现,男女幼儿在所就读幼儿园的收费以及所拥有的玩具、书籍、光碟、笔的数量均没有显著差异。可见流动人口在学前教育问题上并不存在男女不平等现象。
5、幼儿自身发展情况
调查中,一些家长提到部分幼儿存在脾气暴躁、不诚实、不爱说话等问题。研究者认为,这不属于流动人口子女的特有问题,其他家庭的孩子也可能存在这些问题。一些孩子脾气暴躁、不诚实、不爱说话等可能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家长的教育观念与现实中的教育行为不一致;二是家长的教育行为和亲子互动并没有传达具有实质意义的教育内容:三是幼儿所生活的环境对幼儿身心造成了负面影响。究竟流动人口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有哪些特殊的发展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
(三)幼儿园教育
1、幼儿园办园水平
本研究主要调查了家长对子女所在幼儿园的环境、设施、师资、伙食、保教等方面的评价,以此间接反映其子女所在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在对各个指标按照“很好、好、一般、差、很差”五个等级进行评价时,受访者选择最多的是“一般”(各个指标平均约为50.44%),其次是“好”(各个指标平均约为37.54%)。虽然没有人选择“很差”,选择“差”的也极少(各个指标平均约为3.76%),但选择“很好”的也很少(各个指标平均约为8.26%)。这表明受访者对自己孩子所在幼儿园的教育基本满意,但是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高仍充满期待。
2、家园联系
四、思考
一、公平教育――同在蓝天下,共同进步成长
二、全纳教育――全面接纳,一个都不能少
全纳教育的理念体现在对学生个体的尊重、理解与支持,不仅指向弱势群体的欠缺,同时也指向发展有潜力、智力发展超常的学生;不仅指向本民族,同时也指向所有需要享受教育的各种肤色的孩子。
在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工作中,我校倡导全纳教育思想,围绕“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三个方面做到敞开校门,让流动人口子女进得来;创造条件,也流动人口子女留得住;优化教育,让流动人口子女学得好。我校大部分外来生当中多为农村人口,部分学生行为习惯差,德育工作形势较为严峻,根据此实际,我校按照以“德”为导向的宗旨,找准养成教育为突破口,着重抓纪律、卫生、日常行为、文明规范等方面的养成教育,通过班会课、队活动及文明班评比等形式,开展每月一主题的德育专题活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情操,让流动人口子女在学校这块沃土里茁壮成长,与本地孩子一起快乐飞翔,全纳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三、和谐环境――潜移默化中育人
一、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现状
流动人口大多来自经济落后、文化闭塞的地方,进城后由于经济的原因,居住地大多位于城乡结合部,他们的子女也由于环境的变化,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1.家长与子女和学校沟通问题
2.学校与社会问题
3.价值观问题
流动人口进城后家庭经济状况逐步改善,致使其子女认为父母没读什么书,可以在城里挣到钱,因此读书无用,从而产生厌学情绪,喜欢吃喝玩乐,缺乏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成绩越来越差,并形成了“拜金主义”、“读书无用论”等不良思想,逐渐树立享乐主义人生观和功利主义价值观。
二、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现状及其成因
1.社会因素
流动人口子女随父母进城学习和生活,这些孩子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问题和困难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热点。流动人口子女期望和社会接触,但是城市用另一种眼光看待他们,进不了“真正城市人”的圈子,久而久之就出现不良现象,如偷东西、寻衅滋事等,成为“问题少年”,而他们又反过来影响在校的同学,使更多人的成绩和品行下滑,形成恶性循环。
2.家庭因素
一是唠叨。当流动人口子女做错事时唠叨和训斥,取得好成绩时也唠叨,认为孩子要不断提醒才能成长;二是溺爱。对子女百依百顺,有求必应,近于溺爱;三是专制。父母从安全角度出发,对子女的行为进行限制,致使孩子的自由活动空间很小,且缺少深入沟通,即使偶尔谈话,也难实现心灵交流。
3.教育部门因素
三、对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的建议与对策
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教育比书本知识教育更重要,因为书本知识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而心理不健康则是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灵摧残。培养流动人口子女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使他们保持健康的心理是十分重要的。一是要预防流动人口子女心理疾病的产生,减少他们产生心理问题的潜在可能性;二是要培养流动人口子女健全的个性,帮助他们自立、自强,使他们正确认识现实和自我,在环境和自身条件许可的范围内,调节好心态,用好的方法来解决心理问题,保证心理健康,从而让流动人口子女和城市孩子一样茁壮成长。
1.家庭措施
家长要重视孩子的全面发展,破除只要给子女挣钱,让子女上好的学校,得到更好的教育,就是对得起子女的思想。还要改变交流方式,与孩子多进行心灵沟通,多了解孩子的所想,多跟子女交流、沟通,在子女最需要的时候给予关爱,但要避免唠叨,更不要溺爱。要尊重子女的选择,让子女有一定的空间。只要正确引导,有情况时,不要简单否定,对不能满足子女要求的,说明情况,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消除误会,就不会产生代沟。如果子女遇到困难时,父母就要帮助他们想办法,出主意,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这样,子女就不会有孤立感,不会因此而心烦,达到心理健康的目的。
2.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措施
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教育全社会尊重和关心流动人口,制定好措施。让流动人口享有与城市市民平等的权利和权益,使流动人口及子女在城市能愉快地生活。在教育政策上,要落实“国民待遇”,让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市民子女一样接受正规的城市教育,从全体国民素质提高、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意义上说,使流动人口子女真正得到更多的照顾与关爱。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流动人口子女的人数,合理配置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合理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
3.学校措施
4.社会措施
在社区,建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和监护体系,可在退休人员中选些义务监护人、义务辅导员,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帮教,通过各种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协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引导流动人口子女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发挥他们的个人兴趣和专长,使流动人口子女身心得到健康成长。此外,应加强城市治安综合治理,对不良社会现象,诸如赌博等进行治理,对游戏室、网吧的营业活动进行规范,为流动人口子女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城市社区教育监护体系,积极建立托管中心和志愿者服务中心,鼓励社会人士当流动人口子女的家长,为流动人口子女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使流动人口子女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1]徐晶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心理健康状况比较研究[J].思想理论教育,2010,10.
[2]管以东.论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问题及教育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0,33.
[3]邓竟红.论就读城市小学的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J].世纪桥,2011,21.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对策
一、心理现状
南郊区马军营联校,位于大同市市区附近,是典型的城乡结合地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周边县市乃至外省的流动人口来这里做生意或者打工。他们白天在市里打工,晚上回我地区休息,由于市里费用高,他们大多数的孩子们都在我联校学习。近三年,我校在校学生中的流动人口子女比例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因此,我校课题组进行农村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对策,一方面可以进行流动人口子女与非流动人口子女的对比分析,一方面从整体上能够体现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特征,对于教育教学的组织与进行,有着很大的指导意义。
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校课题组设计了一份学生心理状况调查表,包括人际关系、社会认知、学习情绪和心理健康等四个方面共计二十个问题。调查结果不容乐观,不仅学生在整体上普遍存在不同程度心理问题,并且存在问题的学生明显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他们学习没有热情、性格冷漠、孤僻与同学关系不好、对自己没有信心、焦虑甚至于情感封闭等现象异常突出。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发现,农村流动的学生中存在着的诸多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家庭教育缺失。
强烈的厌学情绪。
和非流动学生相比,流动学生存在较为严重的厌学情绪。流动人口大部分为进城务工人员,由于他们无力承担城市小学高额的费用,于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了近郊小学,在加上经常随父母的流动经常转学,受各地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及升学制度制约,部分流动儿童难以适应,跟不上本地的学习进度和课程,对新环境缺乏安全感,自卑,从而产生厌学的情绪。由于我市城镇化的加快建设,第二学期周边的拆迁工作启动后,这一数字还在大幅增长。从而这部分学生很明显缺少父母的关爱与教育,放任自流,行为比较涣散。普遍存在性格孤僻,学习的积极性受到压抑,厌学心理比较严重。上学期我校有逃学和旷课行为的学生,全部都是流动人口子女,这与他们凸显的这种心理问题不无关系。
自我认知偏低。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他们则通常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具体而言,对自我评价较低,缺乏正常青少年应有的自知自信。他们平时经常说“我很笨”、“我不行”、“无所谓”等话语,对于新鲜事物不敢尝试,不敢体验。究其原因,一是对于流动学生来说,教学环境的改变,教材的差异,课程进度和难度的差异,教学方法的不同都影响着其学习的效果。同时,客观上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及“借读”的身份,以及在评奖、评优日常活动中可能受到偏见。多数孩子感到受压抑、被歧视,认为本地的人看不起他们给流动学生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压力,影响着这些孩子的身心发展,也会影响他们的学习成绩;二是流动人口子女的父母忙于生计,缺乏与儿童的交流,使其心理成长没有父母的依托,从而产生心理上的软弱感和无力感,进一步便形成了自我评价的低落。
三、解决对策
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困难大,问题多,相对于本地学生教育工作有更大的挑战性。但既然身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就要肩负起教育的责任,秉持“有教无类”的原则,积极施教,努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问题。
家庭方面:
家长问题是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问题的主要原因,解铃还需系铃人。因此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家长方面要引起足够重视。
家庭教育是伴随孩子的终身教育,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孩子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作为流动人口子女的家长,要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首先家长在家的时候不要经常抱怨自己工作中的不满,这样会让孩子承受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同时要以自己勤奋的工作态度,勉励孩子努力读书学习,让他们知道只有付出才能收获。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这种心理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
其次,家长应培养孩子的平等意识。农村流动孩子来到陌生的环境后,会觉得很孤单,在心理上很难融入。虽然有时会受到本地孩子的歧视或是欺负,但还是非常希望和本地孩子们交朋友。相反来说,作为本地孩子们的家长,我们要以身作则,教育自己的子女,让他们知道大家是平等的。
我们“课外家访”活动是一个很好的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的契机,上学期,通过家访这个纽带,我们同好几个家长建立起联系,每个星期和家长通话交流学生的校内外状况,对家长一段时期教育做法给予适当的建议。一个学期下来,不仅家长各方面更加注意,其子女在学习生活上也有了明显进步。
学校方面:
首先,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积极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维护和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学校应该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心理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心理品质,全面提高学生的生存、抗挫、适应能力和自我心理调节及行为矫正能力。要达到以上目的,一方面可以借助班会这个德育平台,通过深入浅出的故事、唇枪舌剑的辩论和老师人情入理的解说达到目的;另一方面可以开设心理咨询室,聘请专业的心理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以便使辅导更有针对性。
其次,在教学实践中,不仅要注重存在的问题,同时要用要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在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是贯穿于教学过程的、持续性的,对学生的心理影响将是持久的、积极的。我们要把学科渗透立足点放在动态进行的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只有在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里渗透心理健康教育,才能使整个教学过程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心理影响。例如在授课时我们可以给他们讲述英雄、伟人的成长历程,或者父母长辈劳动的艰辛,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尊敬父母,和同学和睦相处。所以教师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要以此为准绳,从知识能力、过程方法这两个维度促进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转变。
再次,对于老师来说,应该常与这些学生谈心交流,培养学生自信、乐观的性格,真正做好尊重、理解和关爱,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什么时候学生由自卑到自信了,我们教师的工作也就到位了。具体到细节,我们教育工作者除了要多挖掘孩子的优点并将其放大,还不能忽视对孩子生活的关心。他们内心深处还是期盼着自我的提升,很多时候孩子的转变就源于一句鼓励,一杯热水,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现在有许多流动学生表现出果断、坚韧、独立自主、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他们在同伴群体的帮助下快乐而健康地成长着,也有许多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和总结。本课题研究虽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因为条件的限制,这一课题的研究在许多方面仍显不足,今后需要继续加强努力,真正让流动人口子女做到:一、正确认识自己,提高自我调试能力。二、善于自我满足,消除自卑心理。三、坦然面对挫折,加强心理平衡。四、广泛合作交往,增强生活勇气。只要我们怀着满腔热情,用爱心和耐心去关心和帮助他们,塑造他们健全的人格、心灵,他们一定会在同一片蓝天下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成长,实现自我价值。
参考文献
[1]夏雪;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研究综述[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3期
关键词: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现状教育策略
一、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现状与问题
二、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现状的解决策略
大量外来农民工子女的到来给我们的教育提出了新的考验,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尝试解决。
(一)在教育认识上――平等待生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校和教师需要迅速提高对儿童受教育权利的认识,应明确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样是法律赋予他们应有的权利。因此,学校应利用教职工会议、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从依法施教、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的重要意义;从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着力提高师生关爱外来人员子女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开大口子,留住孩子。外来农民工的身影已经深入到了当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他们为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贡献了很大的力量,他们是当今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让他们能够安心地在我们这个地区工作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孩子的受教育问题必须得到解决。真正的教育公平,面对的是一切受教育者,这其中也包括外来农民工的子女。不知是出于何种目的,很多学校在对待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上,设置了价格不等的借读费用。这一政策的实施,背后凸显的是教育的不公平。虽然当地的教育投入大多来自地方财税,可外来农民工也是本地区税收的创造者。从这个意义出发,让农民工子女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是无可厚非的。放宽教育准入,丢掉内心无形的限制,把同一片蓝天下的孩子全部请进我们的课堂吧!
(二)在教育原则上――适当倾斜
1.遵循主动吸纳原则。学校应重新调整布局,挖掘教育资源,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外来人员子女的就读奠定物质基础;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欢迎外来人员子女报名入学;严格按照标准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缓、减、免”。
2.遵循公平性原则。学校对外来人员子女应一视同仁。具体来说,应做到:(1)按课程计划开设同样的课程,并在师资配备、工作精力上给予倾斜。(2)维护外来人员子女在学校的正当权益,让他们在教育设施设备的使用、参加团队组织、评优奖励、参与文体活动等方面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权利。
3.遵循因材施教原则。外来人员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教育基础薄弱且差异性较大。为此,学校应因人而异,加强对学生进行课外个别辅导,稳步提高民工子女的学习成绩。
(三)在教育方式上――积极创新
很多教师会抱怨:农民工子女基础较差,在班里大多都是差生。面对这一问题,我们不应该一味地抱怨,而是应该想方设法解决实际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教师摆平心态、一视同仁,进行认真的教育研究。作为教育工作者,解决教育的各种问题是我们的责任。教师要用自己真诚的态度安抚学生容易受伤的心灵。要知道,教师的为人处事态度会影响到学生的认知。学生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师或积极或消极的心理暗示。教师应该针对农民工子女与本地学生之间的差异,采取有的放矢的教育方法,让外来农民工子女能够被“同化”,而不是游离于这个群体之外。
1.走进农民工家庭,让家长对老师的工作产生认同感。对于班级中那些农民工子女,教师应当付出更多的关爱。例如,多走访一下他们的家庭,看一看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送上一句温暖的话语,帮助解决一点实际的困难等等。这些举动看似微小,却会让家长们感到无比温暖。这比起孩子“出了事”,把家长“请”到学校,当众训斥一顿文明多了、科学多了。教师的努力会拉近教师与家长之间的距离,使学校与家庭凝成强有力的合力,从而使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反思自身工作,营造和谐、融洽的校园育人环境。学校的管理、学校的风气、教师的素质、教师的工作方法及态度等,对育人的质量都具有直接的影响。现实中,很多教师经常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农民工子女,甚至用“外地生就是外地生”“父母不像话,孩子怎么教得好”等来评价农民工子女。其实,当教师在用这些话伤害孩子的同时,也在向他们宣布自己的无能、自己教育的失败。教师对农民工子女过于苛刻的要求,会导致学生心理上的焦虑,使学生由厌烦教师迁移至厌烦教师所讲授的学科,最终留下了难以弥合的创伤。因此,我认为,教师应当把握公平、公正的砝码,不歧视农民工子女,为他们付出更多的关爱,还他们一个明净的校园。我相信,在爱的熏陶之下,这群游离于集体之外的孩子一定能够为情所染、为情所动,真正融入到校园生活之中。
(四)在教育载体上――多管齐下
在学校德育方面,我们可以开展“争做家庭里的好孩子,学校中的好学生,社会上的好少年,大自然的好朋友”主题教育活动;在培养学习习惯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开展“每天一分钟发言”“每天一分钟集中注意”“每天两句最想喊出的话”“记录我的语言”“一帮一,共同进”等活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在教育主体上――形成合力
1.师生结对。(1)教师与学生结对,在思想认识、文化基础、素质能力、生活习惯等方面关心、帮助学生,加强沟通交流,增强教师的亲和力。(2)学生与学生合作互助,互相尊重,携手共进,增强彼此的认同感,从而使外地学生克服身在异乡、举目无亲的陌生感和孤独感,使他们在学校的热情关爱、师生的平等相处中健康、愉快地成长。
2.家校合作。通过开展家长评校、评教活动,组织学校教育开放日,召开学生家长会,密切家校联系,及时反馈教育信息,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社区联动。在工作实践中,学校应以教育社会化为依托,注重社区的力量,努力构建学校与社区互动的教育网络。通过广泛宣传、举办社区外来人员子女家长培训班等形式形成教育合力,从而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外部成长环境。
三、总结与反思
(一)无序的流动和剧增的数量给规范办学增添了难度
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他们大多从事一些非正规的生产性、服务性行业,不稳定的工作导致他们需要经常迁移、流动。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同的是,这些来自偏远、贫困、农村地区的家庭普遍超生严重。在对我校10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调查时,我们发现多子女家庭占了75.7%,其中有3个及3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占了22.4%。由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的无序性,以及多子女的家庭特征,所以很难准确统计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流向和数量,这给教育部门规范办学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二)对本地教育系统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的解决,一个比“读书难”更严峻的难题摆在了每位教育工作者的面前――如何让这些外来孩子尽快适应和融入新的环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流动性大,各地来的孩子掌握知识的情况参差不齐。对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来说,他们缺乏必要的家庭教养。忙于谋生的父母根本无暇管教孩子,把教育的重担完全推给了学校。巨大的贫富差距、本地人流露的歧视眼神使得一些孩子产生了自卑、偏激的心理;受到社会上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孩子养成了很多不良的行为习惯。显然,面对这样一群具有特殊心理和行为偏差的孩子,需要教育者具有更高的教育智慧和更好的师德水平。但目前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他们显然还难以自如应付学生层出不穷的问题。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思考和探索的。
[1]吴刚德.中国全民教育问题――兼论教育机会平等问题.1998.
[2]王涤.中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调查与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3]刘珍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研究.当代教育论坛,2005(12).
[4]华灵燕.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背景分析.民族教育研究,2007(3).
关键词:农民工随迁子女基础教育政府职能
1.政府为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基础教育服务的表现
1.1政府采取的措施与成效
1.1.1采取的措施
(1)运用政治职能,通过法律与政策来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受教育的权利
2006年6月30日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些法律和政策条款为农民工随迁子女享有国家义务教育权利和机会提供了依据。
(2)确立了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的流动方向
2001年6月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抓好农村儿童教育。”以上各项政策勾画出了政府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的总体方向.
1.1.2取得的成效
1.2政府职能出现的问题
1.2.1从政府的立法职能来看,制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的不完善
1.2.2政府的监督与管理职能缺乏
(1)对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与农民工子弟学校缺乏有效的管理
一方面,由于未对公办学校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得公办学校出现了“高门槛”“择优录取”的现象。另一方面,民办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是农民工随迁子女大量进入城市后自发建立的,他们中的大多数最初属于非法办学,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日常性的管理。
(2)对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缺乏相应的监督与激励机制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流出地政府的责任,也未将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解决状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因此在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权利,流出地政府采取的是不作为的态度。
2.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管理方面职能难以贯彻实施到位的原因
2.1历史原因——户籍制度的存在
2.2经济基础保障不足
2.2.1农民工经济基础薄弱
根据2006年国务院研究室课题所作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被调查的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500元的占29.26%,500-800元的占39.26%,在800元以上的占27.90%。这么低的工资,他们只能通过省吃俭用,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工资稍微高的,也只能有少量节余,所以他们无力为自己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提供所需的教育费用。
2.2.2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经费的投入主体不明确
农民工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的核心在于他们义务教育经费的缺乏,而这种经费的缺乏主要源于各级政府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经费投入主体不明,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费投入主体选择不当
基础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应主要由政府提供,但在一个多层级的政府结构中,各级政府对投入责任必须有恰当的分工,具体由哪一级政府或按何种比例来负担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需要仔细分析其支撑投入负担的可行性。
(2)经费投入主体责任不明确
虽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规定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经费由流入地和流出地政府共同负责,但是没有从政策和法律上规定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应该投入的比例,使得政府投入责任模糊,无法可依。
2.3地方政府利益存在的冲突
在“两为主”的政策中,要求流入地政府制定有关行政规章,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到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然而。中央政府和流出地政府并没有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援。相反,还要求流入地政府对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较多的经费支持。这明显的出现了相应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
(1)成本过高,流入地政府难以承受
政府虽然相对比较富裕,但面对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上亿的教育成本是个非常沉重的负担。
(2)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额外支出会大大降低当地的经济增长指标和教育水准,影响当地政府的政绩和形象,必然得不到流入地政府的真正支持。
(3)解决的问题过于复杂
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作为流入地政府必须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引发的问题就是流动人口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流入地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及就业问题,甚至增加城市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3.完善政府职能,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基础教育问题的建议
3.1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
3.1.1要加快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
我们应该使得户籍与其他正当公民利益相脱离,使户籍制度回归其本来的作用与面貌。真正实现城乡的一体化,把以户管理转换为以人管理为重点,最终形成开放、动态的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3.1.2通过立法来推动体制的变迁
由于迁移自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应将“公民牵引自由权”纳入宪法的修正方案,将户口审批制度改为户口登记制度,通过立法的方式推动体制的变迁。
3.2进一步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明确政府责任
3.2.1加强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政府间教育利益协调机制
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应该相互协作,共同贯彻中央精神,一起承担起保障随迁子女基础教育权利的主要责任,出台与国家教育部文件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将农民工随迁教育纳入教育工作全局中,纳入到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当务之急是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管理系统,这是加强农民工随迁子女管理与服务的基础环节,有利于准确把握农民工子女的实际数量,科学实施教育上的统筹规划。流出地政府要积极配合流入地政府做好农民工子女就学的管理工作。流出地政府不能以适龄儿童流出到外地为名推卸责任,应与流入地政府合作。
3.2.2完善政府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监督与管理职能
对流入地公办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纳入到学校考核体系中。对民工子弟学校,可以实行末尾淘汰制。教育效果较良好的学校,政府可以在物力、财力、人力上进行支持,从政策上扶植其健康成长,以此激励其更好的为农民工子女服务。对管理松散、教学质量差等问题严重的民工子弟学校,政府要坚决予以取缔,切实维护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利。
3.2.3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责,找到准确的定位
(1)建立协调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领导机构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教育行政部门无法独立解决。所以,流入地政府应该成立以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组成的领导协调机构,专门负责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2)明晰各部门责任,建立官员问责制
首先,流入地政府要制定有关行政规章,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切实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其次,流入地政府要建立官员问责制。对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不作为的官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违反有关保障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利的法律法规的官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2.4加强对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的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体制
一方面,应当完善“两为主”政策,增强考核。另一方面,目前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各级政府都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3.3充分贯彻政府的政治职能,建立维护教育公平的长期保障机制
3.3.1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3.3.2将学前教育纳人到义务教育的范畴
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此外还要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明确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中的公共服务责任,实现“幼者有起园”保障学前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在教育经费方面,形成普遍的政府投入与家长缴费的经费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