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疗事故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由于宠物没有和自然人一样等同的“人身权”,在宠物医疗事故纠纷发生时,宠物主人只能以“物”的所有人的身份要求赔偿。一般发生宠物医疗纠纷时,宠物主人与医院可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时则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的途径进行解决,届时再由法院指定专业人员和其他宠物医院来做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个是从宠物主人的角度,另一个则是从宠物医院的角度。
另一方面,宠物医院也有自己的责任和做法。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宠物医院应该为宠物主人提供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防止出现类似的医疗事故。如果医疗过程中出现了医疗事故,医院应该积极地主动承担责任,对宠物主人做出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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